Re: [討論] 枋寮海豚灣車禍分析
以下內文轉自台灣交通安全協會FB
--------------------------------------------
18日下午,約莫在在屏東台一線454公里處,發生一起死亡車禍。重機以高速撞上橫越馬路的自小客車側面,騎士當場死亡。事後有很多人開始計算,用能量,用畫面等等,但計算結果不約而同地發現,重機的速度可能高達時速200公里。
除非特殊狀況,否則在台灣以時速200公里行駛在公共道路上,已經是公共危險罪的範疇。依照2018年忠孝西路飆車案的判決,因飆車而致人於死,被判處12年有期徒刑,致傷也可以判處10年以下有期徒刑。不過在這個案例裡,當事者已經先判了自己死刑,也已經執行完畢了。
從殘骸辨認,騎士騎乘的車種疑似是HONDA CBR650R,最高速度約莫在230km/h前後。意即當時騎士可能在嘗試騎到極速,而且完全沒有剎車。但就算再怎麼莽撞,察覺有障礙物,多少會有所反應,全無反應代表的,是騎士完全沒有察覺側方有A車駛出。
經當時後方行車紀錄器顯示,車禍當時外側車道還有一台B車,重機C可能正巧在B車造成的視覺盲點內,導致A跟C相互觀測不到彼此。B的車身越大,A跟C的相對盲區就越大,這也就不奇怪,職業駕駛會覺得車禍圍繞在自己身邊。
那是不是慢一點,車禍就不會發生了呢?答案可能是否定的。因為車輛在車道上的位置是隨機分布,ABC必然有一定機率在連線上,A跟C也就因觀測不到彼此而相撞。而車輛在某時刻於道路上的特定位置,與車禍發生時的速度沒有絕對的因果,也就是說這條ABC的盲點連線有可能是速度快的,也有可能是速度慢的。
那是不是慢一點,車禍就不會死了呢?答案是肯定的。交叉撞的撞擊速度就等於車速,即便是AC因為彼此的盲點而發生碰撞,依照OECD撞擊曲線,只要時速在30以下,就還有9成左右的生還機率。
那是不是遵守速限,車禍就不會死了呢?答案就是否定的。因為該當路段的速限是70公里,ABC連線還是可能發生在猝不及防的位置上。而同樣依照OECD撞擊曲線來看,70公里交叉撞的生還機率是近乎為零的。
所以講到這裡,事故地點的後續該怎麼處理,答案應該是非封閉安全島缺口不可。封閉之後,A車只能依照路側起步的原則,跑到B車前方,或者在B車後方匯入,即便是ABC三者再連成盲點連線,也不會再陷入彼此毫無覺察的AC交叉撞局面。
如果不封閉,改天一定還會再有一組ABC,發生類似的車禍,民俗可能會穿鑿附會的說這是抓交替,要祭拜,但這其實就像是俄羅斯輪盤一樣,遲早有人會扣到有子彈的那一發扳機。
正所謂寧可百步遠,不可一步險。封閉缺口之後,在南或北側稍微遠一點,視距良好的地方的地方設置迴轉道,讓道路兩側可以以安全的方式往來。同時對於公路沿線開設的商業來說,顧客可以在察覺馬路對側的店家之後,再以迴轉道好整以暇地回頭,避免慌忙之下的急切動作,再次釀成事故。
相信各位讀者在世界各地也會常常發現郊區道路會有路中迴轉道的設計,而不是像台灣常見的安全島直接破口。現在應該知道這是其來有自。
http://i.imgur.com/464drxp.jpg
看到留言有說,為什麼會特別有一支監視器對準那個路口,因為那裏常發生車禍,確實有點道理
--
一堆八卦酸民還真以為都是嚴重超速的問題,就算是
在速限內也是非
死即傷啦,有問題的道路設計提不出來,只會一股腦
的推給重機飆仔
死好,趁機仇視,這些人也只是被政府媒體操控的棋
子而已,還沾沾
自喜呢
有人出來當靶當然要用好用滿阿
這篇真的分析的有理推
依照CBR650R的制動能力,騎士騎90好了,也有機會在
看到當下降速。
管你這麼多,討論速度以外的都是護航啦!
90離30比較遠還是200離30比較遠?
100可能都煞的住 BUT大家只看到200就射精惹www
唉…這篇分析在這次事件最大的問題是SUV沒亮煞車燈
賓士過的時候前面的SUV都不用煞車,你後面的重機…
這次的案例跟煞車無關就是了,因為盲點根本沒看到
若是時速70那所謂的盲點根本不會有問題,賓士就會順順
的過去了
用好像很科學的方式淡化嚴重超速在此次事件的關鍵性
速限內重機駕駛早就煞住或是汽車早就通過了,不就是
超太多才會在那邊發生碰撞,道路設計有問題,但是那
個車速才是讓汽車駕駛無法判斷跟機車駕駛無法煞車跟
迴避的重要因素
尿不準嫌馬桶歪 車撞死嫌路太寬
也是蹭話題仔啦。不找個東西督促政府就沒存在意義了= =
重點直接模糊掉避重就輕也能稱分析
所謂「按照速限不能迴避這起意外」也是要看從什麼時候開始
按照速限,兩百公尺外時速70秒速差不多19公尺,到路口賓士
搞不好都轉完了
都按照限速,AB車會一起通過,ABC都沒事啦
一堆可悲重機飆仔以為不是嚴重超速的問題,真的以為
限速內絕對會撞上四輪,還好有死 看了真爽 哈
難道C看到B過來還會硬衝喔?
一切都不是速度過快的問題 結案
速限內隔壁車道的就已經沒撞到了 內線再快也快不了多少
試問外側車道SUV在重機前方能安全通過為何重機在SUV後
面還能在路口撞上?
不過封閉缺口這點我是贊成的 影響的只有對向進超商的人
限速內就不會撞到了啦 還在非死即傷 哈哈哈
這種大直路 車速快的地方 我通常不會為了購物橫跨車道
70公里就ㄧ樣會死? 真是天眼通
那邊隔不到一百公尺對向就有另一間超商,安全島封起來其實很
好...
還在迴避超速的問題真的噁心
如果BC速度都是70不就會維持等距 是要怎麼撞上去
70kph以及反應時間回推AB 跟BC的距離,A車會用很冒險的
車距通過B車前
推這個
推文一堆猴子討論事故成因只會二分法 不要上路啦
就是超速的問題 說一堆是殺小
騎70就可以活的事
所以為什麼要騎200
你說賓士橫越是主因,那請解釋為什麼前面的SUV不用煞
車也沒事
希望多一點聖騎士嚴重超速以身捍衛路權 揭露設計不良的
道路環境
你說超速是主因,請解釋為什麼後面那台170沒事
不要跟八卦板的死媽仔講邏輯 人生會快樂很多
事故發生後跟事故發生前能比?沒看到撞下去所以車子自
動靠邊
所有
超速20跟超速130哪個躲掉的可能性比較高
哈哈 扯後面那個170的是殺小聖騎士邏輯 加油啦 多一點
聖騎士以身捍衛路權也算好事
明明就沒有幫超速仔脫罪 只是分析這事件除了超速其他原因
騎70可以活 文章有提到速度會影響事故發生後的存活率
分析奶酪理論上的其他洞,不過一堆人就是看不懂
有些人只能看到自己想要看的 好可憐
拿道路設計講這次事故根本在避重就輕
lol,我也不想拿神邏輯阿,阿就有人先的
可以看我ID找我這次到底有沒有幫超速仔護航顆顆
補推其他部分
這次主因怎麼看都是嚴重超速,嚴重超速的判例絕大多數
都是主因
實話,但是飆到兩百就是老鼠屎
感覺平常這邊就常常會有這種鬼切車禍
你講這部分影響是有但在嚴重超速下佔比太小了
ABC 連成一條線最差的狀況其實反而是 B 跟 C 速度差不多,
洞大到cbr650都過得去了
接近並行的狀態,那樣即便 A 多看兩眼也不見得能看到 C 。
通遍謬論,嚴重超速飆仔已經用生命捍衛你的破理論了
想開快去賽道啦、不要在一般道路上謀殺其他用路人
等你被破170km的飛彈撞到、你在跟閻羅王陳腔濫調
就沒人說超速是對的 怎麼探討其他因素就一堆崩潰仔
護航飆仔的可以證明你自己敢騎這麼快嗎 不然你在護航
什麼
任何事件都一樣 看到某個點可以往死裡打 就不願看其他東西
超速有問題 缺口設計也確實有問題 沒有人說因為缺口設計
所以超速是對的好嗎
沒護航超速,但是一直在扯其他議題來粉飾嚴重超速的
事實啊
啊路口設計有沒有問題 有嘛 平時拿出來講會有人理嗎 沒有
這次剛好事故發生拿出來講 又會被你這種人說是為了粉飾超速
請問何時才能提?
怎麼沒看到反應時間這個變數? 有這個都不會是全速撞
上去啊
然後58樓再問為什麼170km/h的沒事…阿前面就大撞了…
不是邊發呆邊騎是會撞到喔?
路口就是平常在地人爽,然後開的
今天重機騎70撞上去我會挺重機但可惜的是今天重機以兩
百的速度撞上還差點帶走賓士車主
在平面道路上騎到兩百 這真的沒有討論的必要 白痴一
個撞死是自己活該
這種自殺式騎法,出狀況是早晚的問題
這篇分析的很好啊 台灣道路很多奇怪的設計
lovetabby 這篇沒有在挺誰 只是單純探討缺口的安全性
不代表破20格是應該的
不用自己陷進去挺誰的輪迴裡啊
重機在限速內的話,可以察覺外側車道有慢下來的趨勢,
有可能可以避免事故
分析這麼有邏輯肯定不是官方機構,交通單位不予採納
要看道安會 運研所 逢甲大學教授怎麼說
只想看判決書
就被擋住啊 這種原因騎多少都有可能發生
b車離越遠盲點越小,這篇還是講得不夠全面。最主要還
是騎太快造成,不騎那麼快,只要b車夠遠,盲點影響沒
那麼大
飆車危險駕駛死好
會說故事真的差很多 看的出來想宣導的是什麼
但我也還是覺得嚴重超速才是最大的問題
我平常在高速公路超車及變換車道時也會先注意
我要超過那台車 附近的車輛動態 並且不以速度差距過大
方式超車了覺得這次騎士的車速讓自己沒有選擇
那如果這種道路設計真的是有問題的 也希望有天會改善
這篇只是提出以70km撞上物件還是有可能死亡 當今天有
盲區產生時就有可能發生如上不減速以70km發生車禍的
情形 而今天若安全島無缺口就不會有臨時從路口出現的
車輛 自然就可以避免類似意外 超速當然是這次事件主
因 但道路設計改善可以避免將來又有內側車因外側車遮
擋視線撞上穿越車的情形發生
一定要選邊站欸 然後講別的就是護航 超棒XD
路上一堆盲點喔 我是建議不要出門最好啦
乖乖待在家不出門就不會被盲區害死了
以後安全島建議統一10公里再設置一個缺口,這樣夠合理吧
!
幹台灣駕駛習慣真的很差 讓視線內所有車先過不行嗎
不行啊 有人跳針一整天 說這樣起步沒問題
平常在路上怎麼開車的應該不用想
轉彎要注意200公尺外車子的動向?除了有方向號誌的路口外
你轉的過去?
接下來 測速 速限50 大家不用吵 哈哈哈哈哈哈
平面道路時速快200の環島殺人犯、誰遇到誰倒霉
一堆護航超速的、下次就不怕遇到時速170の平面道路隨機殺
人魔
ABC連線BC繼續往前到某個程度A根本插不進車道好嗎,就是嚴
重超速才會有A進的去車道,突然有個飛彈C開炸好嗎,一堆
看到乍看有道理,貌似有分析又傾向自己立場的,就狂推是
怎樣。車禍事故兩輪跟四輪的排列組合都套進去,你都判斷某
輛車是主因再來主張自己是中立的,要不然就是一堆愛蹭的,
對自己有利就狂吹。
這分析能推導出不要上路就不會死在路上
這下好了 政府決定限速40插一隻測速在那裡 大家都不
會出事啦 哈哈
一樓到底有什麼資格騎車
覺得1樓跟你意見不同就沒資格騎車
動不動就想限制別人使用什麼交通工具 真的很像台灣人呢
交通部:根據OECD撞擊曲線 全線限速30
速限內隨便煞都煞得停啦!
確實就是死角導致事故 交通部又在裝死
說我有什麼資格騎車的,我倒是不知道你有什麼資格
使用任何交通工
具,不要潑了髒水就跑啊,ㄏㄏ
胡扯
道路設計不合理沒錯,但本案若非嚴重超速,根本就不會
相撞,把前提設定在符合速限還會相撞根本不合理
自慰廢文
騎到速限內,盲點會變少,隧道效應沒聽過嗎??
這種網站用這種邏輯在推卸責任根本荒謬
4X
死有餘辜 再飆快一點沒關係 飆了快200公里 還有人認為不是重機的錯? 沒關係就繼續飆64
仔細看影片可以發現後車的行車記錄器中,SUV前面還有兩台車 22-23秒處 第一台應該是賓士車主說的小貨車 也就表示重機在還沒過小貨車車身之前可能都不會發現C300的存在8
: : 以下僅以迴避車禍這個角度出發,非法律角度。 : : : 這個案子最大的兩個問題是:8
防禦性駕駛 相信大家都知道 說很簡單但做起來一回事 個人認為4線道是最危險的道路(不包含機車專用) 尤其是中間有分隔島 路燈容易擋住視線 大部分的4線道紅綠燈號誌 綠燈是實心(非箭頭)10
處 : : 第一台應該是賓士車主說的小貨車 : 也就表示重機在還沒過小貨車車身之前可能都不會發現C300的存在 : 當他發現C300竄出來時大概也沒反應時間剎車了,或許這能解釋為何路上沒剎車痕X
市區騎150,200的的人不多 但是像加油加300的開法卻很多 我知道你市區不會騎到破百,但你遇到加300的開法, 不死也半條命. 有誰騎車沒被4輪的硬吃你直線路權過?X
根據最後身影影片 賓士車出發時 休旅車約在剛過海豚灣seven 也就是第3根路燈。距碰撞處為14格虛線 也就是140公尺1
看了這一串有人討論到路權 路權這個東西 活著才有辦法討論拉 違規的當下沒有暫停鍵 也沒有人會去提醒違規的人侵犯到他人的路權 之前在鳳崗隧道前遇到前方閃黃燈要跳紅燈了26
一直有人在爭200m外多看兩秒就會看到了 (先不說當兵過的都知道175m人型靶有多大, 機車頂多有個頭燈讓你知道他在哪, 但是對200m判斷距離完全沒用) 實際上發生的事情是:75
在車板看到有人貼了新影片出來 比原本那片更容易估算 上面有秒數所以可以知道是每秒30格的影片 第一台
63
[分享] 台灣交通安全協會FB貼文分享來源 : 台灣交通安全協會Facebook 粉絲專頁 18日下午,約莫在在屏東台一線454公里處,發生一起死亡車禍。重機以高速撞上橫越馬路的自小客車側面,騎士當場死亡。事後有很多人開始計算,用能量,用畫面等等,但計算結果不約而同地發現,重機的速度可能高達時速200公里。 除非特殊狀況,否則在台灣以時速200公里行駛在公共道路上,已經是公共危險罪的範疇。依照2018年忠孝西路飆車案的判決,因飆車而致人於死,被判處12年有期徒刑,致傷也可以判處10年以下有期徒刑。不過在這個案例裡,當事者已經先判了自己死刑,也已經執行完畢了。5X
Re: [新聞]重機騎士撞C300慘死!同行車友曝「170還追看推文還是一堆人不知道這件事該怎麼分析: 1.車禍原因:匯出不正確 2.死亡原因:車速太快 以下引用科學角度來看這件事, 這件事情就算你騎70,80,1
Re: [問卦] 重機和c300對撞的影片我是覺得這個解釋的不錯啦 大家可以看看 台灣交通安全協會 18日下午,約莫在在屏東台一線454公里處,發生一起死亡車禍。重機以高速撞上橫越馬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