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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新聞] 男跑「國道散步」遭警攔 學長旁邊講電

看板TPC_Police標題Re: [新聞] 男跑「國道散步」遭警攔 學長旁邊講電作者
gn7722
(腳很痛)
時間推噓1X 推:7 噓:26 →:108

套用這個主題問一下

警網兩人一組

遇到事情有共同的想法,當然就一起幫忙一起做

這沒問題

但是如果兩個人對個別事件的法律觀點不同

那怎麼辦呢

以本案例,如果一人認為要壓制(管束)?

一人認為可能不需要?甚至認為可能違法疑慮?

那是該明哲保身(完全不出手一定沒事)

還是先幫忙再說(但自己就跳進去了,若有違法也是一起承擔)

我覺得很多新聞案例我們可以多方思考

其實看影片當下我也是感到憤怒

但後來我就開始猜測本案狀況,果不其然並不是什麼犯人或涉嫌人或通緝犯......

我就開始猜測當時講電話對象跟這個學長想法到底是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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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TT 留言評論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23.137.226.113 (臺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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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gn7722 (223.137.226.113 臺灣), 04/25/2020 20:07:42

HeyJayK04/25 20:25講這麼多,結果他跳下去然後死了呢?

loveway04/25 20:35這種要衝去給車撞 還不強制 嘖嘖

oNEYMARo04/25 20:39你若是以本案為例,在國道上暴走要衝去車道,早已符合

oNEYMARo04/25 20:39警職法19.1.1的管束要件了,是要猶豫什麼?

gn772204/25 20:41影片並無衝車道狀況,我無法評論對錯

gn772204/25 20:41該處拉扯地方並無立即危險性

gn772204/25 20:42若是不看此案,你與隊友想法不同時

gn772204/25 20:42又行為為強制力必須承擔責任時

gn772204/25 20:43你隊友不管三七二十一先下手再說

gn772204/25 20:43你該如何處置

choufoun04/25 20:59假設後續該男向控制他的學長提出妨害自由告訴,並主張

choufoun04/25 20:59自己只是想自行步行離開,並沒有要衝撞車道的意思,不

choufoun04/25 20:59知道我們檢察官跟法官大大們會有何見解

gn772204/25 21:23同上....

skywalkerx9704/25 21:42舉例舉同網開單常挑釁民眾,應辦妨害公務,類似這

skywalkerx9704/25 21:42樣?

skywalkerx9704/25 21:44不過這件我認為可以管束,交流道下休息站車還是很

skywalkerx9704/25 21:44

wii889833304/25 22:34我認為全台巡邏網都由佐四巡官帶班,由他們下令,出

wii889833304/25 22:34事他們扛,大家說賀母賀~~~

ComfortPTT04/25 23:18更加極端的就是搜索的問題有人硬來該怎麼混過去,但是

ComfortPTT04/25 23:18絕對不是像這樣在旁邊納涼的樣子

park0084904/25 23:55完全符合保護管束要件啊

lbmnt44104/26 00:09警執法19條1項講的是"得"為管束,或許該學長認為跟他拉

atgo120704/26 00:11是不是一開始還在國道就要管束帶返隊請家屬到分隊接了?

atgo120704/26 00:11帶下交流道之後有管束要件嗎?還是說他就是表明要跑回國

atgo120704/26 00:11道上?因為影片只看的出來當事人是要離開然後被拉扯,單

atgo120704/26 00:11純這樣看好像是沒有管束要件?之後出事也不關警察的事吧

lbmnt44104/26 00:11扯只會讓情況更糟,今天要是該男子跑給警察追結果被車流

lbmnt44104/26 00:12輾斃,你要怪警方執法過當還是執法不力?

asd856321404/26 00:15看影片的樣子他好像有精神疾病,就一般來說你敢放他

asd856321404/26 00:15到處跑?

arcysaint04/26 00:40連基本危急情況都無法立刻判斷,還是不適任警察工作吧

Belphe04/26 00:41我覺得啦,看大備為要怎麼做為主。如果學弟大備要把他保護

Belphe04/26 00:41管束,學長就應該幫忙壓制;如果學長大備,學長都說不用攔

Belphe04/26 00:41他了,學弟還是去壓就不識相。如果巡邏這網兩個都不是大

Belphe04/26 00:41備,警察文化的潛規則不就是以資歷深的為主嗎?

g8012304/26 01:14新聞是說國道亂走、跳池塘、又搶機車這種程度的控制還合理

g8012304/26 01:15如果覺得有疑慮 那不是更應該制止學弟不要踩線嗎?

g8012304/26 01:20當然有可能是裝會的學弟還是老學長 不過制止哪一邊我都覺

g8012304/26 01:20得比讓他們在車道這樣拉來拉去還好

vykxtoz04/26 03:06如果對方真的有衝入車道等可能致危害到生命,那已經是裁

vykxtoz04/26 03:06量萎縮至零!必須為即時強制,沒有所謂「得」的選擇。

siautuhao04/26 03:07最重要的不是讓現場消失嗎,免得一直報或有人旁觀

siautuhao04/26 03:07是說假設學長學弟關係很差呢,我們所有個學弟,都擺爛

siautuhao04/26 03:07、沒眼色,後面他大備沒人要幫他,都看他秀下限,秀到

siautuhao04/26 03:07所長找專案幫他擦屁股

umaga104/26 05:51你還沒看到他衝車道 就臆測他不會衝?

umaga104/26 05:51影片後面那個人可是直接跳下河了

umaga104/26 05:51這個案例絕對符合管束要件

umaga104/26 05:52不用在內法律見解 現場看他那麼瘋 又是在車道

umaga104/26 05:52笨蛋都知道要上銬管束了

umaga104/26 05:53現場看這情形還在猶豫 應該去繁重派出所好好磨練

umaga104/26 05:55在新北繁重地區 管束酒空常有的事

ilovesnow04/26 06:39看起來有人以為管束是把人丟離轄區

socepkea04/26 08:58穿上這身制服,在必要時你就有義務要做法律賦予你的權力

socepkea04/26 08:59法律要熟,該下手的時候就不會怕東怕西

socepkea04/26 09:00該下手的時候就不會怕東怕西

loveway04/26 10:07最後都跳水了... 再扯 只是被打臉而已

gn772204/26 11:44得與應就是明確法律名詞,沒什麼裁量不裁量好嗎

gn772204/26 11:45得可以裁量就是可以自主決定,否則即進入應

gn772204/26 11:46得就是做可以,不做也可以

gn772204/26 11:48即時強制如果變成應,那你做不到的話就是違法了喔

gn772204/26 11:49比方「應為管束」,那你沒管束沒抓好被跑掉就違法了

gn772204/26 11:50即使他跳水,衝車道,你也要跟著跳下去管束他喔!

gn772204/26 11:51法律有可能這麼硬嗎?要警察也陷入危險中?

gn772204/26 11:53另外我覺得更值得深思的是樓上某位學長提到的

gn772204/26 11:54研判可能違法搜索逮捕的狀況同事又有危險,怎麼辦

gn772204/26 11:55看新聞可以多面思考

adoko04/26 12:42沒管束被車撞 因果還有得爭 壓制時暴斃 不找你找誰

loveway04/26 12:48這件這麼明顯... 還能凹 佩服佩服

loveway04/26 12:50你自己都說以案例為例了 不是自打嘴巴

loveway04/26 12:52這種警察不剃除 而針對留長髮的

loveway04/26 12:54還以案例學長的思維... 嘖嘖

loveway04/26 12:55不是犯嫌就不能施加強制力?

loveway04/26 12:57而且本案 倒底是誰使警察陷入危險

loveway04/26 12:57不就是那個不作為的學長

gjgj666604/26 13:15別滑坡,管束就管束,幹嘛扯到搜索逮捕?前面就講了,

gjgj666604/26 13:15那個人精神有問題,還在國道上晃,不管束難道讓他去給

gjgj666604/26 13:15車撞?從頭到尾就是只顧講電話的人的問題

asd748604/26 13:16嗯嗯原來在國道上走路沒違規啊

gjgj666604/26 13:18這種擺爛的被處份真的是剛好而已

gjgj666604/26 13:22你有管束並讓家屬領回,他又跑出來出事那是家屬的問題

gjgj666604/26 13:22,今天你人已經到場,直接讓他走,出事了,那就是你處

gjgj666604/26 13:22理人員的問題

jordonmi04/26 13:38.

gn772204/26 14:18所以說他跳河的話,你也要跳河救他囉

gn772204/26 14:18你人已經到現場,他被水沖走,出事了

gn772204/26 14:19那就是處理人員的問題??

gn772204/26 14:20真怪,我從頭到尾也沒說這學長這樣對啊

gn772204/26 14:20所謂多方思考是引申出很多其他案例

gn772204/26 14:21我只是猜測他當時的想法,以及為何這樣做而已

gn772204/26 14:21然後探討該如何做,以及其他可能類似的情況

gn772204/26 14:22同一件事不同細節就有不同法律效果跟處理方式

gn772204/26 14:22千變萬化,外勤做久了都知道

gn772204/26 14:24另外再舉一個情況,一個百米好手跑給你追,追不到

gn772204/26 14:25這樣他跌倒撞到頭出事了,你有沒有責任?

gn772204/26 14:26警察不作為,肯定不行

gn772204/26 14:26但法律有規定你的處置作為一定要以何種方式執行嗎?

gn772204/26 14:26只要民眾出事都算在你頭上嗎?

gn772204/26 14:27如果壓制到他精神病發心臟病掛掉,你有沒有責任呢

ewqasdfish04/26 14:35這種情況還要多方思考什麼?不能本能去幫根本就不適

ewqasdfish04/26 14:35任這途了……轉行吧

gn772204/26 14:43本能幫.....像中和飛踢挺隊友還是嗆聲助勢挺隊友嗎

gn772204/26 14:44很多事情要想清楚再做吧

loveway04/26 15:41多方思考 喔 了解

rty445504/26 15:49管束就是管束 不作為的同事不值得護航 看當事人精神就是

rty445504/26 15:49有問題了 還放他自己走咧 剛畢業來處理也不會這樣

gjgj666604/26 15:58你到底懂不懂啊?重點是你可以控制住他,你不作為出事

gjgj666604/26 15:58了,當然你負責阿,一開始就管束,他會有機會跳河?

gjgj666604/26 15:59人到現場他已經跳河當然叫119來救阿,這種事情還需要多

gjgj666604/26 15:59方思考?別一直滑坡啦

gjgj666604/26 16:07連一個管束都能這麼多小劇場,希望你不是跟我同所,不

gjgj666604/26 16:07然等你多方思考完,同網的大概也沒命了

edwardcwd04/26 16:20同上 正常人會跑上去國道發瘋?

JKGOOD04/26 16:44都這樣還有違法疑慮,我看你不是不懂法就是一開始就打算

JKGOOD04/26 16:44放同事去死

JKGOOD04/26 16:56完全符合法規可以行使強制力,而你身為執法者不作為使致

JKGOOD04/26 16:56生危害,請問辦不辦你瀆職?不作為就沒事 這種說法真的笑

JKGOOD04/26 16:56

vykxtoz04/26 19:18學長麻煩去查查行政法中「裁量萎縮至零」好嗎!?你以為

vykxtoz04/26 19:18什麼都不做就不會有事嗎?你應該做而不做也是瀆職!!

gn772204/26 20:45我的多方思考不是針對這個案件.....

※ 編輯: gn7722 (223.137.226.113 臺灣), 04/26/2020 20:48:47

gn772204/26 20:49而是如果同一件事兩個人想法不同的處理方式

gn772204/26 20:50別激動好嗎?

nodash04/27 04:08所以什麼都不做就是多方思考後的結果嗎 哈哈

asd748604/27 05:11光你猜測就猜測錯了,什麼不是犯人通緝犯,走上國道都違

asd748604/27 05:11規了,他有這種亂走瘋狂的行為還不管束?今天跳河被救起

asd748604/27 05:11,如果當時他是跑去被車撞死呢?你如果這種思維,跟你搭

asd748604/27 05:11班的我一定很怕

asd748604/27 05:13人還在你的範圍下,能管控不管控而出事了,一定會有事後

asd748604/27 05:13責任

loveway04/27 07:09光「果不其然」那段就... 不是犯嫌

loveway04/27 07:10就代表什麼都不能做 什麼都不用做了嗎

ray8071104/27 11:12可怕的邏輯

ewqasdfish04/27 11:25叫你協助合法管束,扯到中和飛踢幹嘛?你的管束手段只

ewqasdfish04/27 11:25有飛踢或違法壓制??

ewqasdfish04/27 11:26這種情況不能立即出手幫忙,還要多方思考?以為是在

ewqasdfish04/27 11:26打電動等你二擇到天黑嗎?

gn772204/27 11:59我是說「看新聞的人」可以多方思考好嗎

※ 編輯: gn7722 (223.137.226.113 臺灣), 04/27/2020 11:59:55

gn772204/27 12:01我修正一下本文清楚一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