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鄭文燦︰檢舉達人把政府當工具 是地下
柿子挑軟的吃,這點不管是政府警察還是民眾都一樣。做過一個實驗,檢舉龜山
文三一街33號車道口紅線違停。除了拍照檢舉之外,每個兩小時打110通知警方開單(
法規限定警方才有權兩小時連續開罰) 持之以恆兩星期後再也沒有車敢停這裡(很怪的
是29-31號幾乎都沒人敢停,只因為該社區在前面樹上掛了一個牌子違停照相舉發) 但
是如果放著兩個月完全不管,違停車輛又跑出來了。
之前的憲訓中心文三一街偶數號人行道停滿違停車輛,完全不能過。阿兵哥放假
只能走到對面人行道再走到文化三路,既慢又危險。經過我不斷檢舉和協助警方向桃
市建管處釐清這不是私人用地而是人行道,可以開單之後,開單一個月下來之後再也
沒人敢停。到現在進一步人行道改建加高車輛也停不上去。改變要持之以恆,讓別人
(違停民眾、警方、市政府公務員....)知道你是玩真的,自然會收到效果。
PS:
1.檢舉APP是桃園警政 搭配相機時間戳(把照片加上時間日期)
2.紅線違停成案條件以下任一成立即可
A.駕駛座開車門+清楚車號
B.駕駛座無人+前後車牌清楚車號
C.兩張照片清楚車號(前後任意兩張)+時間間隔三分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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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好心人
真的需要多一點這種人
可否來個教學文章,我們一起讓桃園更好
推 覺得很難保持下去維持的心...
我們社區一樓有個宮廟門口各種雙逼紅線違停,寫檢舉函完全
沒用,也不可能拍照,因為他們就一群坐在一樓在幹古。後來
發現里長是主委後就放棄檢舉了....
紅線違停不用這麼久吧,就是連臨停都不行,兩張時間
不同的照片就可以了
違規臨時停車和違規停車的差別(300元/900元)實務上
紅線違規停車警方標準就是3分鐘才開罰
忘了提33號之前是宮廟 最近才搬走
推
事在人為 警方不開單 就打電話問110警政督察室電話
向督察室反應員警不開單不作為是否有瀆職問題
為了檢舉這檔事得罪了社區愛違停的鄰居 導致我主委都
選不上 檢舉之前當中利害得失考慮清楚 有空再寫教學
推
請問版主 紅線違停 民眾檢舉照片2張間隔需3分鐘?
隔三分鐘的用意是避免對方辯解他在蠕行而非停車
還有就是提高國庫收益
推
推。幫大家水準提升
偷吃步就是前後迅速拍完車牌後 時間戳章自己隔三分鐘
推教學!
如果被檢舉人與檢舉機構關係良好,會被洩漏個資報仇嗎
這就是利害得失要考量的點 怕就不要做 留給敢的人做
我都填真名沒在怕的 沒有這麼多人有那種關係啦
推,違停真的很討厭
本來就該檢舉 偏偏有個市長在那邊唱反調
推持續檢舉
推
靠自己檢舉比較有用,我家路口轉彎處己經被我檢舉到沒人停
桃園紅線違停真的很氾濫,到處都是。
推推,桃園違停真的很嚴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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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充一下之前的心得,以條列方式來呈現: 1.紅線違停: 直接打給110請警察來開單。沒來的話每隔一小時打一次,抱怨員警未處理 ,直到開單為止。若想加強效果,每隔兩小時再打一次,要求警方連續開罰 直到違停消失為止。同步也可以自行拍照檢舉,被重複開罰是車主的事,不 關檢舉人的事。10
原文43 平常在房版我也常跟著鄉民起鬨噓GL 但他說的這些問題大部分也是事實 真的無從反駁 我在地桃園人 回家鄉生活後卻百般不適應 開始著手檢舉的行列 當檢舉人也約5~6年的時間了 最近真的深感無力 挫折9
講到桃園違停的議題 小弟也搬到桃園蠻多年了 真的是蠻頭大的一個問題 但是小弟遇到一個也非常棘手的問題 就是在巷弄內,完全沒畫線 屋主該屋主門口停車的問題!4
火災案例 消防車寬約3.5公尺 若是道路寬4公尺以上 7.5公尺以下可列為消防通道禁止停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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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閒聊] 新竹市交通違規檢舉系統更新4/30 新法上路,一般紅黃線靜態違規檢舉被限縮 剩下交岔路口、消防通道口、併排停車等可以檢舉 剛看檢舉系統已經更新了,滿有效率的 不過我平常就都只檢舉那種路口、車道出入口跟人行道的超沒品違停,影響不大12
Re: [生活] 這些違停車車主大家看法是?沒想到有ipolice同好 這邊先附上人權 (我就檢舉魔人^_^)6
[問卦] 有沒有警察不敢開單的八卦?在說明事情經過時之前我想先說明 我不想申訴接我電話的該派出所警察,因為不是他個人問題是整個警察系統都有問題 因為我打過太多次電話都沒有對違停開單直到該警察跟我討論後才開單 ============以下為事情來由================ 首先,今年年初,豐原區中正路717號和723號4
Re: [新聞] 大違停時代!他檢舉「整台車佔滿人行道」停 : 」都遭到限縮,讓交通的亂象越來越嚴重。近日有網友在PTT上提問,表示自己知道目 前 : 紅線無法檢舉,但想知道違停在人行道修車是否可以檢舉?引起熱議,更有人親身實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