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改革變政治恐嚇 當教師淪為白色恐怖
感謝 zamp 及 chen 老師的分享
由於相關分享 都是以旁觀者的身份
我想 我將我的慘痛經驗
以被害者身份
(莫名其妙的萬惡加害者?)
簡單分享一下……
因為不甘某同事藉機霸凌
本人當面反彈
雙方在辦公室外走廊激烈爭執
然後被這位近五十歲的未婚同事提告
控訴本人”意圖”性騷擾
接著提告性平成立
當時無任何同事在場
辦公室也沒有任何老師
但是舉證的同事卻作證
“她應該不會說謊”
“她說的可能是真的”
她的閨蜜不在同辦公室
卻“親眼”目睹該師氣憤難平進辦公室
要求學校調監視器影片
回應刪除了
要求學校將調查內容公佈
讓我們知道證人跟該師的說辭
以及入罪的證據是什麼
學校只提供塗黑的調查報告
只保留最後調查報告結論
調查屬實
二十位包括她的學生作證當時情況
完全不被採信
性平、霸凌的調查採有罪推定
為什麼我們還會知道一些細節
原因是市申評會有意無意
在報告中透露證人簡單說辭
即使是司法院的性平裁判書
也可以看到隱去姓名的對方控訴
隱去姓名的證人證詞
但是在申訴過程中
學校僅提供公文
還有塗黑的調查內容
以及調查報告結論一小段
調查屬實
四個律師團
含賅民事專家、行政法專家、刑事
以及校園事件專家律師
沒有人能夠撼動學校
提供所有隱去姓名的調查內容
那位大齡未婚同事挾著不可一世
威風凜凜的態度回歸
不清楚的是
公佈事件調查內容
有這麼困難嗎?
簡單敘述,找時間再跟各位分享
整件事情的來龍去脈
現在的我 只有無與倫比的
憤怒
※ 編輯: maskzero (49.216.190.2 臺灣), 05/12/2025 19:31:25
至少從調查委員會就要請律師,不要給校事會議任何
胡扯的機會
台灣有司法背景的都會亂搞了,更何況完全沒法律背
景的。沒法律背景就算了,還一堆邏輯有問題…會遇
到的老師唯一的缺失就是沒背景
我自己的性平案件,前兩次是因為校長很照顧,知道
我是被陷害,要調查人員一定要查明。最後一次是主
任知道那些人只是要把我搞走,用到沒步,只好拿出
性平。就如原po所講,性平就是有罪推定,最容易搞
走你討厭的人(尤其是男生)
校園性平就是扯
男老師遇到性平的反制,就是到法院提告(誹謗)y
不是真要告對方,只是藉由刑事案件引入檢察官調查
capillary似乎是唯一解 不然調查結果沒辦法完整查閱
要如何主張自己權益
當政府用一個讓男老師陷於被陷害境界,男老師只能
自保。用法律方法來自保,但也是不得已。
檢調一旦進來,調查事項都會有人證物證依據,
而不會只讓一方根據自我感覺就讓男老師倒楣。
咦 我前面是要說 capik講得很有道理
我一開始就講了 就是把事情鬧大 告下去
不用等開三小校事會議 相關人士學生家長主任全部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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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新聞] 改革變政治恐嚇 當教師淪為白色恐怖下的正常人的卻不會想要啟動調查,除非: 1.教育局在看過你的校安通報後,要學校調查。 2.教育局收到1999檢舉,為了師對生的公益性逕而發文至學校,由局端擔任檢舉人。 (解聘辦法第五條) 3.紙壓不住火,已經上媒體了。9
Re: [新聞] 改革變政治恐嚇 當教師淪為白色恐怖下的我不太了解現在的制度如何 但就新聞的內容來看 校事會要求成員外聘我是可以理解的 畢竟學校老師流動率不太高 很多一待都七八年以上4
Re: [新聞] 改革變政治恐嚇 當教師淪為白色恐怖下的有關校事會議是否可以隨意啟動調查或者可以拿來當作對付老師的武器 我相信在上一篇已經寫得非常清楚了...正常情況下來說 根本不會有人想淌這渾水 不管校長、委員甚至是行政人員,X的事情都做不完了,還給你搞這個!!! 多數人都沒有參與過校事會議吧 校事會議成員有五人3
Re: [新聞] 新北國小驚傳小二生遭學長3打1 男童心提供一些其他的觀點: 文中所說的”霸凌需屬長時間且持續”這點是沒錯,但這個事件是否屬霸凌請問是誰認定 的,為什麼他可以知道這件事是非”長時間且持續”,這應該由學校的霸凌小組認定才是 ,除非爸爸已經提出申請,並由學校正式回函才算。 理想的做法應該是,學校老師於知悉疑似霸凌事件應該進行校安及社政通報,且需於24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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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問卦] 現在老師怎麼處理學生之間的霸凌?校長及教職員工知有疑似校園霸凌事件時,均應立即按學校校園霸凌防制規定所定權責向 權責人員通報,並由學校權責人員向學校主管機關通報,至遲不得超過二十四小時,並應 視事件情節,另依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等相關規定,向直轄市、縣(市)社政主 管機關進行通報。![Re: [問卦] 現在老師怎麼處理學生之間的霸凌? Re: [問卦] 現在老師怎麼處理學生之間的霸凌?](https://law.moj.gov.tw/images/FBLogo.p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