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改革變政治恐嚇 當教師淪為白色恐怖下的
※ 引述《sding ( )》之銘言:
: 1.媒體來源:
: 聯合報
: 2.記者署名:
: 心平/國中教師(宜蘭縣)
: 3.完整新聞標題:
: 改革變政治恐嚇 當教師淪為白色恐怖下的犧牲者
: 4.完整新聞內容:
: 媒體報導一名北市代課教師疑因身心壓力沉重,最終選擇自我了結,震撼社會。我們在哀: 悼之餘,也不禁要問:是誰,讓許多教師飽受身心壓力?是誰,把教學現場變成政治審判: 場?答案令人髮指:教育部、地方主管機關與校事會議,正聯手將校園推入一場無形的「: 白色恐怖」。
: 自民國一一三年「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解聘不續聘停聘或資遣辦法」實施後,只要有一: 紙投訴—無論是誤解、扭曲、抹黑,教師即刻被送進調查程序,如同犯人一般接受類司法: 「偵訊」。調查流程不看輕重、不問真偽、不查背景,一律送進「校事會議」這部巨大處: 理機器。凡人皆知:調查啟動即是汙名開始,清白者也將被折磨得遍體鱗傷。這名代課教: 師即使未經歷過此等制度折磨,相信也一定有所聽聞及知曉此教師不能承受之重。
: 全國教師工會總聯合會(全教總)於二○二三年十一月即曾指出,「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 師解聘不續聘停聘或資遣辦法」的執行模式引發嚴重關切,並批評學校面對投訴時,往往: 未經初步查證即啟動正式調查程序,而「高達六成最終查無實證」,顯示制度傾向懷疑與: 懲處,反而侵害教師的專業自主與基本權益。但調查對教師造成的心靈與名譽摧殘,卻無: 人問責。教師因此喪失教學熱情、精神崩潰,最終成為教育制度的犧牲品。
: 更荒謬的是,教育部要求校事會議調查人員全數外聘,甚至由主管機關指定名單。教師專: 業被排除在外,教師會失去發聲空間,變成裝飾品。一場外行主導、法條遮掩的行政迫害: ,正在學校裡每日上演。
: 試問,連聯絡簿一句提醒、課堂上一句管教語都要被列管、送審,教師還能如何教育?我: 們被要求對學生無條件包容、對家長低聲下氣、對行政默不作聲,彷彿教師的存在,只是: 為了承擔所有責難與情緒垃圾。
: 學校不是法院,教育現場不是偵訊所。教育部卻偏要把教師丟入這場冷酷的「依法行政」: 裡,看著一位位教師被拖入程序深淵,身心俱疲、無人援手。如今,校事會議早已不是協: 調與輔導的機制,而是一座冰冷的審判台。它不再講人性、不再看教育,而是拿著法律鐵: 鎚,狠狠敲碎教師的尊嚴與信念。這不是改革,是殘酷的懲罰,是赤裸裸的政治恐嚇!: 教育部若不立即收手,只怕會有更多的「教育殉職者」。我們要求:
: 一、廢止浮濫啟動校事會議的現行機制,重建調查前的審核分流程序。
: 二、保障教師陳述、申訴與陪同權,建立實質教師自律機構。
: 三、回歸校園教育專業主體,停止外聘主導調查、排除教師參與。
: 別再打著「保護學生」的旗號,實行打壓教師的清算行動。教育部若執意把教師變成「白: 色恐怖」下的犧牲者,終將斷送一整個世代的孩子。
: 5.完整新聞連結:
: https://udn.com/news/story/7339/8714103
: 6.備註:
: 校事會議可能成為行政端在校內整肅異己,很好用的工具
我不太了解現在的制度如何
但就新聞的內容來看
校事會要求成員外聘我是可以理解的
畢竟學校老師流動率不太高
很多一待都七八年以上
甚至待到退休的也比比皆是
如果校事會的目的是作為調查之用
那找了一堆抬頭不見低頭見
甚至我從小看他長大,他嬰兒的時候還尿過我一身的同事來調查
這公正性實在很難說服其他人
身為家長
學校發生了類似性騷的事件
我也是希望能有一個比較公正的調查
但新聞又提到
將老師排除在外
這我又有點不太理解
合理來說,最了解學校狀況的必然是老師
可以不找該校的老師
做一定程度的利益迴避
但為什麼不能找他校的老師呢?
調查應該是要有一個在職老師的角度存在會比較合理點
不過話說回頭
這種事情
不是應該設有專責單位進行嗎?
譬如政府單位會有政風
其他關乎刑事的案件
會有警調
會進入司法程序
至少要有一些相關背景與專業才懂得調查吧
我其實不太理解
為什麼現在老師越來越萬能
這職能發展的速度我怕只輸給便利商店的員工了
特別這種需要調查的案件
很多可能是牽涉到刑事,譬如我說的性騷擾
或者是霸凌
這都是在學校非常常見的事件
如果有人被打傷了,被欺負了
學校老師當然要負起加害者與被害者的心理輔導與導正的責任
但加害者的刑事責任
應該由司法單位去處理吧
身為家長,我最不能理解的是
以前兒童犯罪
那就是送法院沒啥好說的
現在卻要去刑事化
監獄不是本來就有矯正的功能嗎?
現在全部都要回歸所謂家長與學校
但學校方面又能提供甚麼樣的幫助?
能強制限制殺人的學生人身自由嗎?
結果就是
最大刑事犯罪的學生會跟普通學生在同一間學校上課
如果真的要回歸學校去處理
那我也不是不支持
就跟上面校事會我希望能有專責單位處置一樣
學校或者教育部
就必須要成立一個專門局處處理這些相關事情
有專門進行調查的人員
有專門進行懲處的人員
有專門進行輔導的人員
但現在的做法是
我們希望一個國文教育專業的老師
包辦這一切
這真的沒問題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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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直接司法解決吧 老師有機會辯駁 被誣告也能反制
你是不是搞錯了什麼,委外調查大多是法律界的人。
委外委員校長可以挑
靠杯 你怎拿中小學老師跟便利商店比
中小學老師會ㄉ技能比便利商店員多好ㄇ
台灣的中小學老師跟便利店員 都全世界最操但pay部高
校長可以挑?確定?
某樓是不是搞錯啦!台灣會亂就是一些法律人濫用司法
個人實務經驗是教育局處來函提供名單讓學校去挑委員
所以要說「委外委員校長可以挑」其實也沒錯
哪個法律人濫用司法講一下。
我們每次調查的委員都不一樣,感覺就是沒挑。但其實
挑了也沒差,老師覺得委員不公正,可以要求換別的
委員調查,救濟的方式很多,不要整天幻想活在白色
恐怖裡面
我的經驗是:要搞掉一個爛老師難如登天,更何況搞掉
不爛的
推點出沒有專責的問題,新北割喉就是這樣的背景,
台灣也不像美國有專人留校察看。
能退的就退,不能退的就當教書匠就好,還沒考上的,
快逃吧!
台灣一年案件數幾百萬件 有問題的幾件?XD
這篇提到的專業人員 可能未來應加強
包括人員選擇 培訓 才更能符合第一線需求
只是有些問題或許不太算法律位階
例如人際關係問題 可能就得另外審議吧
或者一切回歸法律面 沒違法都不處理?有點怪
如原文提到 六成無實證 其實也蠻好奇
有實證的四成 是否都是明確違法或規定
是否能提供各項判例提供大家參考?
就送法院三級三審啊
司法是建立在保障人權的原則上
校調查會沒有
其實很簡單 比照公務員就好
某c根本唬爛嘴
校長當然可以挑啊 但名單100%都是些半調子的東西
低能調查 有權無責 只有錢領得不少
檢調都職業辦案了還有各種強制力可用還是要三級三
審層層防止寃錯假案
蘆大媽還示範了政治指定結果
盧大媽能指揮三級法院嗎
校事會議不是原因。
送法院不會更好,
問題原因是錯綜複雜,
不要找錯原因下錯藥。
校事會議就是原因
走法院絕對更好
請勿睜眼說瞎話
故意誤導
給某樓的 講風涼話大家都會啦 你要不要自己充當家
長投訴自己來體驗看看這審議制度有多智障 跟川普的
關稅戰一樣只有假正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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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文摘要: 1.平時自保與溝通技巧: 對學生與家長應以柔和語氣與善意溝通,避免激化衝突。 行為處分應符合比例原則,預防不當處置導致投訴。 2.遭投訴時的應對方式:4
有關校事會議是否可以隨意啟動調查或者可以拿來當作對付老師的武器 我相信在上一篇已經寫得非常清楚了...正常情況下來說 根本不會有人想淌這渾水 不管校長、委員甚至是行政人員,X的事情都做不完了,還給你搞這個!!! 多數人都沒有參與過校事會議吧 校事會議成員有五人13
分享我的朋友被送校事會議,決議啟動調查,後來又不調查簽結的過程。 ------以下故事主文 第一人稱敘事方便閱讀------ 班上有家長認為孩子在校遭受霸凌,多次透過各種管道向學校反映未果。行政部門因應壓 力,"建議"學校啟動學生間互動調查程序。隨著調查展開,參與調查的資深人員在訪談後 向行政端提出一項「口頭建議」:導師也應納入調查。12
正常人的卻不會想要啟動調查,除非: 1.教育局在看過你的校安通報後,要學校調查。 2.教育局收到1999檢舉,為了師對生的公益性逕而發文至學校,由局端擔任檢舉人。 (解聘辦法第五條) 3.紙壓不住火,已經上媒體了。2
看了連續幾篇的推文,有一些想說的。 開校事會議對學校內部是個大內耗是板友們有共識的,但討論到為何還是頻繁召開? 大家的看法明顯就有分歧。 有些人覺得那一定老師做了什麼,才會被投訴,學校才會「被迫」召開。而我覺得極有 可能是,土皇帝般的怕事爛校長,將「已召開校事會議移送調查小組」當成擋箭牌。2
全文摘要: 一、校事會議機制失衡現象 接獲投訴即開會,校長壓力大,態度難以中立。 尚未調查即造成受調查者損害,機制成為壓力來源。 二、調查結果難以認同10
承上篇,如何破解召開校事會議,最終被定罪的框架? --------------- 先複習一下召開校事會議到終局的常見類型: 有老師被投訴,怕惹火上身的長官說「開校事會議討論」, 然後「會議上決議調查」 → 「調查小組推定有罪」 → 「可改善,進入輔導程序」→![Re: [新聞] 改革變政治恐嚇 當教師淪為白色恐怖下的 Re: [新聞] 改革變政治恐嚇 當教師淪為白色恐怖下的](https://pgw.worldjournal.com/gw/photo.php?u=https://uc.udn.com.tw/photo/wj/realtime/2025/05/10/32014324.jpg&s=Y&x=105&y=0&sw=1068&sh=713&sl=W&fw=800&exp=3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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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新聞] 新北國小驚傳小二生遭學長3打1 男童心再說一次,家長的要求學校根本不可能答應 教師輔導與管教辦法裡明訂「採取的措施有助於目的的達成」 罰寫如果是為了訂正錯字合理 可是罰寫根本無助於防止暴力行為 學校是教育的場所,一切行為要符合教育目的9
[分享] 新聞 台東小六生霸凌同學 不滿老師調查、台東小六生霸凌同學 不滿老師調查、持椅砸師致腦震盪 2023-12-23 14:37 聯合報/ 記者 尤聰光 /台東即時報導![[分享] 新聞 台東小六生霸凌同學 不滿老師調查、 [分享] 新聞 台東小六生霸凌同學 不滿老師調查、](https://pgw.udn.com.tw/gw/photo.php?u=https://uc.udn.com.tw/photo/2023/12/23/realtime/28509413.jpg&s=Y&x=0&y=17&sw=2364&sh=1576&exp=3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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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新聞]臺東教師疑霸凌學生被調班 卻有家長挺師:這一篇教育處並沒有明顯失當的地方 目前就是在調查階段 而且這個老師的重點就是有了疑似體罰的行為 ※ 引述《wush (wush)》之銘言: :4
Re: [請益] 遇到愛指揮老師做事的家長應對方式我處理過幾次這類糾紛 第一步就是先詢問雙方當事人 發生甚麼事情, 然後用先同一份文字訊息告知雙方家長發生剛剛什麼事情, (文字告知是留下證據證明導師有通知家長,也保留通知的內容) 告知雙方家長彼此的權利義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