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分享] 112縣外教師介聘名單
不知道版上有沒有離島教師,
或是曾經待在離島的教師?
今年調動有某個離島教師只有實質服務滿2年,
再借調5年,
然後縣外調動成功,
國教署同意採計她的借調年資,
犧牲孩子的受教權,
這5年讓她佔缺,也不能補新的正式教師,
只能艱難的一招二招三招...甚至十幾招找代理教師
違反離島建設條例規定:
第 12-1 條
1.為保障離島地區學生之受教權,離島地區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初聘教師應實際服務六年以上,始得提出申請介聘至台灣本島地區學校。
2.前項所謂實際服務年限,除育嬰或應徵服兵役留職停薪者外,應扣除各項留職停薪年資;以實際服務現職學校年資為限。
離島建設條例6年確實很久,
我也希望能夠將年限修改得更合乎人情,
但在法條尚未修改前,
當初考教甄的時候就知道有綁年資這件事,
當年度簡章清清楚楚規定
「應於該校實際服務滿6年,
始可提出介聘至台灣本島地區學校」
為什麼有人可以用借調這種方式規避,
國教署還可以同意!
大家都想回家,也面臨生育限制,
因此有的老師選擇重考,
有的老師每個週末奔波回去看孩子,
大家都秉持著教育良心,
好好陪離島的孩子6年才離開,
但之前很堅持離島年資,
連離島間調動都要重計年資的國教署,
居然因為有人後台強硬,大開方便之門!
從此之後,是否考上離島的教師都可以用這種方式,
連離島的土地都不需要踏上一步就可以調動,
這樣最後犧牲的是學生,
也違背了離島建設條例希望減少教師流動率、
增加離島師資穩定性的初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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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辦法就堵上,沒辦法就跟上。
如果這樣想的話,育嬰留職停薪不也一樣,只不過育嬰
期間領的錢相對少很多罷了
就看以何立場去看這事
倒是我一直很佩服那些願意借調去縣市府或國教署的,
根本是加班地獄
借調很多都有規定 離島或班級數小的小校不得借調
不曉得這位怎麼借調的 ?
對耶 我倒忘了這規定 難怪會說 後台強硬?
實際服務不滿6年就介聘明顯違法啊...國教署是為這
是為這位開特例嗎?
看是借調到哪裡啊,明顯違法就檢舉!
這可以檢舉吧 不然其他人情何以堪
還有wush大 這不該是所謂借調辛不辛苦問題
很可能這根本是借調回本島
結果多數時間在本島 這樣此條例形同虛設
可以檢舉看看,會不會成不知道。但此例一開,後人
效仿,離島學生更需要自立自強了~
沒啦,an123456781誤會我的意思,我只是針對去縣市
或國教署的
跟原po這個案例無關
不過也有縣市是老師借調去他校當主任的,也滿特別
借調他校當主任?當主任還算借調嗎?
主任不是編制內員額嗎?
找媒體
借調局處通常更累,如果該老師行政能力比教學能力
更好,不也是好事嗎?
我認為這不是調局處累不累的問題,雖然該老師調到
的是相對輕鬆的單位,重點應該是以後考上離島都可
以用這種方式規避,只要有門路,甚至可以跨縣市借
調直接回家鄉,完全不需要去考上的離島學校服務
借調還好吧 借調缺還是在原學校啊
主任是用應聘的 吃編制內員額
明顯違法,不過老師要6年,校長3年
新北市不少這種借調他校當主任的例子
是真的借調 所以我才覺得很特別
如果是真的我也覺得此例不可開,開了先例就會變成少
數人的特權,對學生和老師都不公平
其實眼紅可以明說,不用扯孩子的受教權當大旗
犧牲孩子受教權的只會是怠政的學校行政 別什麼鬼問
題都要抓個稻草人出來鞭
眼紅? 我沒有介聘的需要
單純就是覺得規定在那邊 這個明顯違反規定
我身邊也有考上偏鄉然後借調回市區的特教老師,實
際服務只有一年,第三年就調回市區....每次都要幫
忙處理他的業務真的很討厭啊!
不過人家照規定走你也沒辦法說什麼,只能說聰明人
很多,都會找漏洞鑽的
很簡單,按規定ok,走後門就令人生氣。
守規矩的人好像白癡,建議調查清楚
au老師 這不叫照規定走
很明顯他並沒有實際在原校服務
到三年 ... 借調到其他地方 可以解釋成實際服務 ?
不爽是一回事,不要連法規都看不懂
姑息違法就是在處罰守法的人,哪有什麼好眼紅的
有仇報仇 出社會就是這樣 不是朋友 其他都當..
有背景的人到哪都吃得開
看起來爭執點在"實際服務"的認定
如果他沒辦理留職停薪,仍然繼續領學校薪水
那麼在實際年資的認定上,他就是在該校服務
只是該校"同意"把這個人借給其他單位使用
當然,如果他辦理了留職停薪,那年資採計就是違法
如果原PO有進一步資訊可以補充完整一些,違不違法
其實很容易判斷,有無留停? 薪水誰給?
借調局端,都有規定2-4堂課務得排課,不然無法領教
育研究費。
===>以下是我自己的看法
我當然覺得這樣做有點鑽漏洞,但是也是立規定者
給了巧門,因此上面有位大大說的:有洞就補上,同意
回HEROR大,其實不一定,看局、部跟學校怎麼談
可以排2~4節,也可以完全不排課。我太太曾經借調至
教育局、同校同事有借調教育部(完全沒授課)
推樓上
我都建議換方向想 無心在校硬留 對學生也不見得有益
有背景的人到哪都吃得開 !
看要怎麼爆就怎麼爆,允許插隊就是對好好排隊的不
公平!
支持去提出檢舉! 無心在校那當初為何調去?
推文一些鄉愿的開脫說詞,有辱教師權益的公平性。
如果規則可以鑽巧門,那對其他老師公平性何在?
合不合法還有得查,也不是推文幾句話就能呼嚨過去。
「該校實際服務滿6年」看教育局處怎麼定義囉!
學校就是小型社會 有人就有江湖
記得教師都有發薪水吧?領一天薪水就該做一天事!
會講出"無心在校"這種理由的實在貽笑大方。
真的無心在校,辭職不是更好?省掉個佔缺不出力的。
https://reurl.cc/RvKMEZ 找個高雄的來看一下相關規
定 有疑慮真的就投訴教育部或該縣市教育局處最快
真的覺得有問題 檢舉 投訴官方會給你說法
推mehan觀點 用「無心在該校」來合理化一切的理由
不是很恰當
"無心在校",更可怕的是人在學校卻無心在教學上吧
我們都不清楚事件的主角是誰,只有原Po清楚
有意見就去檢舉、投訴,相信會有個"合理"的說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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