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 疫情期間婚喪假請假期限延長
一、 依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109年4月1日公布「因應 COVID-19(武漢肺炎)可能發生之人事問題及因應作為」說明如下:
(一)婚假部分:在防疫期間,同仁如因國際疫情嚴峻,致無法於法定(延長)期限內請畢婚假,得經機關同意,於疫情結束後 1 年內請畢。
(二)喪假部分:在防疫期間,機關如因防疫需要致無法於百日之期限內核給同仁喪假,而同仁確有延後請喪假需求,機關得審酌於同仁相關親屬死亡之日起 1 年之期限內核給喪假。
二、 復經洽教育部承辦人,基於公教一致,教育人員原則比照上開規定,惟中央若有最新消息,將另行通知
http://www.hhjhs.tp.edu.tw/files/14-1000-78046,r26-1.php
上個月阿中部長說目前看不到疫情終點
可能有機會婚假產假育嬰假一起請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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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 同事請各種假出去玩怎麼調適如題 同事權益請好請滿 生理假必請 婚假請滿 喪假請滿 流產請滿 業務全部需要同事協助代理 搞得務實上班的人無法正常上下班 婚假就算了 但病假喪假8
[人事] 婚假申請延後 現在開始請 期限?請問如果有申請延後婚假 公文只有寫得延後至疫情結束後1年內請完 如果不想等了 現在就想開始請婚假 那期限一樣是三個月內請完嗎? 上網找都沒有相關公文或案例.....3
[請益] 補休或請假期限遇放假日可順延嗎請問現在加班補休期限是一年,婚假最多也是一年,喪假是百日內,如果期限最後一天剛 好是星期天,可以順延至禮拜一嗎?有同仁提出按照行政程序法第48條第4項:期間之末日 是星期日,以該日次日之末日為期間之末日。 聽起來好像很有道理,可是又好像不行,有什麼解釋跟這個相關嗎? --2
[人事] 喪假在實務訓練期滿後可以再增加嗎案例: 實務訓練時遇到祖父母喪事,按訓練辦法的請假比例,核給2天。 但因為喪事發生時間已接近訓練期滿,所以派代後還在百日內。 想請問這個時候可以依公務人員請假規則,有5天的喪假,所以於派代後再放5-2=3天的喪嗎 ?1
Re: [請益] 因留停是否可將婚假展延教師請假規則第三條第二款第三項: 三、因結婚者,給婚假十四日,應自結婚登記之日前十日起三個月內請畢。但因特殊事由 經學校核准者,得於一年內請畢。 其實這次因為疫情所以行政院特別發那個公文,就符合所謂的特殊狀況,所以學校才核准 你可以在一年之內請假完。- 大家都說用常備兵補充兵服役規則 第 2 條 本規則所稱常備兵,係指依法徵集、召集入營服常備兵役現役或軍事訓練 人員。 他要適用規則 要先符合適用對象
- 依公訓字第1100009030號函的解釋,請益以下問題: 函釋先摘錄如下: (1)銓敘部78年10月4日78臺華法一字第330638號函釋略以, 女性公務人員於到職前尚未具有公務人員身分期間生產或流產, 而在請假規則第3條第1項第4款所定之給假期限內到職者,
- 今天有收到公文 因指揮中心業於112年5月1日解編,是公務人員前已依銓敘部110年7月12日函規定,經機關 同意延長婚假實施期限至疫情結束後1年內請畢者,其婚假至遲應於113年4月30日(含)以 前請畢。 : : 目前擔任集中式特教班導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