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下課管學生有但書! 教部二度修法 教團憂
一切緣由的開始
「學校訂定教師輔導與管教學生辦法注意事項」
從民國105年發布後,直至今年8月修訂版後引發強烈爭議,
https://udn.com/news/story/6898/4846254
「中小學師可於下課時間管教?全教產:法條自相矛盾」
然後教育部就發了個簡單聲明:
「有關「學校訂定教師輔導與管教學生辦法注意事項」之修訂,原意是避免使用「禁止學生下課」的方式來處罰學生,但用字易生誤解,教育部將重新檢討該注意事項之文字內容後,再行頒布。」
從這裡可以知道教育部是想朝向取消「不准下課」這項處罰而做的修訂,
理由不外乎什麼符合兒童基本人權啦、界定教師管教權以免受罰這種官腔說法,
所以可以忽略跳過不看,我們看看如何定義「管教、處罰和體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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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據上述的輔導管教注意事項內容所敘述,
(1) 管教:指教師基於第十點的目的,對學生須強化或導正之行為,
所實施之各種有利或不利之集體或個別處置。
(2) 處罰:為減少學生不當或違規行為,對學生所實施之各種不利處置,
包括合法妥當以及違法或不當之處置;
違法之處罰包括體罰、誹謗、公然侮辱、恐嚇及身心虐待等。
(3) 體罰:基於處罰之目的,親自、責令學生自己或第三者對學生身體施加強制力,
或責令學生採取特定身體動作,使學生身體客觀上受到痛苦
或身心身心受到侵害之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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後來還列舉出何謂「一般管教措施」,我舉重點幾個來說就好
「罰站不超過一堂課、總數不得超過2小時」、「靜坐反省」、「增加作業量」、
「調整座位或教室內隔離」、「要求未完成的作業或工作」、
「要求口頭道歉或書面自省」
以上這些措施在教育現場很普遍,也都很合理且合乎規定,
結果教育部在其後列了個模糊不清的說明:
「教師得視情況,於學生下課時間實施前項管教措施,
並應給予學生合理休息時間。」
還記得教育部原本的想法嗎?「將不准下課之處罰,禁止於教育現場」
稍早8月的注意事項造成前後文矛盾就算了,修正後也不敢說要完全禁止,
然後搞了另一個曖昧不清的說明,真不知道參與修正的人員到底在想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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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准下課」就我依照上述條文解讀上是「合法妥當」的處罰方式之一,
只要處罰之教師把握2原則,
1.能說出處罰之目的
2.不禁止上廁所及關照身體狀況
就不會是「體罰」。
也因此媒體新聞或是特定團體(如人本)總是愛將「不准下課 = 體罰」做連結,
就是非常嚴重偏頗且錯誤的說法。
例如:https://www.chinatimes.com/newspapers/20161020000422-260114?chdtv
連「罰站」都使用體罰這名詞了(除非是不符合比例原則),再對照上述規定...
然後教育部也官腔地順著他們的說法,更加強化了這個印象...
每次看了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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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著回應為何在上篇推文中為何會請發文者「謹慎使用名詞」,
不管是舉例或是引言或明嘲暗諷其實在網路世界裡都很正常,
但是看到一些專有名詞如「強制罪」時在這篇討論文章底下出現時,
不得不提醒須為慎用。
倘若閱讀者觀看文章時也不明究理將「不准下課之處罰 = 恐犯強制罪」
直接連結時,日後在現實生活上遇到機車家長、學生丟出一句如:
「為何要處罰我孩子不准下課?你限制人身自由,我要告你強制罪!」
大概也會一時語塞而不知道怎麼跟對方回應吧…。
至於有沒有教師因強制罪被判刑的案例呢?當然有,
日後有機會再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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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每當討論事情如「強迫繳午餐錢」、「監視器設立」或「導護」,
我們都會第一時間詢問:「法源依據為何?」
因為只有在法令上站得住腳,
身為教師才有本錢去回應外界(如校協、人本、媒體、教育部、家長等)的批評。
也因此對於法律上的修訂才需要更多教師們的參與討論與持續追蹤,
不然法令上修得亂七八糟是一回事,
相信很多同仁們都覺得「用不太到而覺得無所謂」,
直到身邊或自己的例子變成個案,而需要法律做背書時才驚覺怎麼如此苛刻,
就有點為時已晚了。
共勉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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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說得很好
1.那個是反串,你叫我謹慎使用沒用,事實如此。反而
正因為我反串你才會知道政府媒體多無恥。這就好像
我模擬演練敵人會如何殺你,然後你一直叫我不能這樣
模擬,因為怕敵人真的這樣殺過來。我真的看不懂你在
幹嘛。
你說你不知道參與修正的人到底在想啥,我就是在告訴
你這就是他們的目的,你說你是按照輔導管教辦法的
限制參加正式課程以外之活動 這條,他用人本的說法
說你處罰學生不讓他們參加課外活動,並且訪問學生也
引導朝向處罰,社會大眾就直接認定你是處罰。
你說了解了以後可以對外說明很抱歉,你不會有什麼
對外說明的機會,就算有,也只是假裝問你一下,實
際上就是假的訪問。此時學校就因為你「處理不夠好」
給你一個申誡,外界就開始批評為何你霸凌學生卻只有
申誡,一定是學校包庇。下一步政府再揮舞正義大旗
進一步限縮你。
所以我是要問你你是真笨還是裝笨?
2.對外說明真的不用幻想,你有看過學生指控被處罰新
聞在重視老師說法的嗎?訪問人本一百次也不會輪到你
跟反不反串是沒關係的……
你的舉例是要說有邪惡團體聯合不良媒體,並讓無能政
府有機會打壓老師,是吧?
這就更突顯法令修正更需要大家去監督啊!不然教師工
會們在瞎忙嗎…
另外你舉例最終得到申誡處份,先不談救濟手段好了,
依照你的話,相信你出社會多年,可以舉你所談的類似
案例吧
就是不開放讓學生禁止上學一週,不是很愛學歐美?
我查了這辦法裡,還真的有監護人帶回管教5日的規定
但是這作業繁雜,要經學生獎懲委員會決議才行。
多餘的事不要做!~
請問要怎麼做才能監督修法呢...我不想當鄉愿
近程與周邊老師或網友共同討論,並將法規修正消息廣
傳。中程參加任一教師會,實際參與組織運作(縣市教
師申評委員會也是個好發揮的地方)。遠程主動協助各
級教師權益受損案例,提供立委立法之依據,對抗不利
教師之團體。
教育部應該說明學生需強化或導正行為要用甚麼時間?
我支持耶 上課不用館因為醒享受教權 下課也不用管
因為你跟他講話就是影響禁止他下課阿~也違反教育部
禁止剝奪學生下課的後續解釋阿
所以上下課都不能對學生進行任何規勸 多棒啊
可笑,最有效的方法是監督?我就想問你你要監督什
麼,瘦肉精來台監督有用?爐渣米監督有用?違規工廠
監督有用?首先就是不要支持現任執政黨,扶持其他黨
再來談監督,其他黨也不是只有一個。先讓現任政府下
台才是第一步。
也不用幻想我支持哪個黨,哪個黨上台不重要,重要
的是讓現任政府下台
讓各個爛黨派有平均的支持度,才會開始有監督
監督、溝通、談判對於這個政府都是話術而已,騙你當
狗用的,你還要相信嗎?
顧左右而言他
呵,你的意思是瘦肉精事件都沒人監督囉?究竟是沒人
監督還是監督也沒用,大家都很清楚
你的意思也是教師法現在都沒人監督囉?不然怎麼都讓
爛法過呢?另外,是不是表示這個政府沒人監督就不會
做好事呢?那你還這麼支持?笑死
不要任何一黨覺得自己很穩,才是人民之福。
才會有看人民臉色的可能性。
看來610只剩下這種內容而已,「政府超爛,家長擺爛
,學生賭爛」,ok,這些內容都知道了。請問你還有其
他論述嗎?
換句話說,要讓大家知道政府有多邪惡無良,在投票日
來臨之前,不就是要好好監督並且提醒同仁注意嗎?
我已經說了吧,先有政黨平衡才有監督,你現在監督不
就跟監督瘦肉精只是搞笑?你會一直提醒同仁去搞笑?
那也正常,畢竟你本來就頗搞笑,政黨不平衡還想監督
這種下三濫啊?天才
你跟我提現在監督會有效,就說明一下為什麼這麼多惡
法會過?不就兩大原因?監督無效、沒人監督?說沒人
監督你是不是看不起教師會?說穿了不就選票?既然
核心是選票那第一步先達到政黨平衡很好理解吧?天才
你真的就只有這樣子而已,也罷
推這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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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w: [新聞]下課不得管教學生 教部新規讓老師集體崩潰作者: smallcan (I am tired) 看板: Gossiping 標題: [新聞]下課不得管教學生 教部新規讓老師集體崩潰 時間: Tue Sep 15 19:54:30 2020 1.媒體來源: 聯合報4
[國中] 可以管服儀的依據在板上討論 發現很多人對服儀問題有誤解 說學校不能管服儀 或者有人說 雖然可以管 但不能處罰 所以等於不能管 以上想法都是錯的 依據教育部規定 服儀是可以管可以處罰的 雖然教育部說那是「適當之輔導或管教措施」10
[分享] 輔導管教辦法恐「窒礙難行」 全教會呼籲【全教會新聞稿】 發稿日期:2020年9月9日 輔導管教辦法恐「窒礙難行」 全教會呼籲教育部「說清楚」 教育部於今年八月函頒新修訂的「學校訂定教師輔導與管教學生辦法注意事項」,其中新 規定的「學生異議應立即調整或停止」、「不得於下課時間實施」立刻引起基層學校一片 譁然,咸認此二規定將造成基層教師無法實施輔導管教、動輒得咎而引起恐慌。2
Re: [國中] 可以管服儀的依據自己的文章自己回 先講定義 避免模糊 我個人認為處罰=懲罰=懲處 再講法規 ------------------------------------------------------------ 《學校訂定教師輔導與管教學生辦法注意事項》3
Re: [心情] 另一半父母對於小孩的教育理念不同只想要補充,依我國現行法規規定的體罰是, 體罰:指教師於教育過程中,基於處罰之目的,親自、責令學生自己或第三者對學生身 體施加強制力,或責令學生採取特定身體動作,使學生身體客觀上受到痛苦或身心受到 侵害之行為(參照附表一) 出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