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講出來會死很難看
※ 引述《zMidTwo5566 (中二)》之銘言:
: 但是他講不出東西來
: 真的有這種人存在耶
: 你自封帳號
: 身高體重多少
: 多兇多會打人 讓你死怎樣
: 不斷強調這些只會覺得你很空洞
: :(
: 為什麼不強調你多會處理事情有能力把事情辦好呢
: 候選人自己舉辦檢舉本來就有問題了
: 到處放黑函去罵人
: 選舉前還站內信道歉
: 我是真的不知道你在執著什麼
: 想講就講
: 暢所欲言~~~~~~~~
: 嘻嘻
: 希望你拿得出證據喔
: 太生氣就繼續去黑特罵
: 多罵幾篇
: 畢竟修養是自己的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20.137.14.109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WomenTalk/M.1622396812.A.A6B
===========================
我記得女板有一條板規
是禁止意圖讓人想去肉搜別人
11. A. 未經同意不得於本板公布他人個資。(限當事人檢舉)
→ 即使個資為當事人自行公布於網路空間者亦在此限。
→ 以發文方式公布個資則可併退文。
→ 違反上述條款,初犯水桶三個月,累犯永久水桶。
→ 即使個資為當事人自行公布於網路空間者亦在此限。
→ 以發文方式公布個資則可併退文。
→ 違反上述條款,初犯水桶三個月,累犯永久水桶。
B. 如有教唆肉搜、揭發本站特定(ID)使用者個資、
公布特定人個資外並使其與負面消息或有損其名譽之事件產生關聯者。
你的文章很明顯在講我在別板的文章
但是這時其實你可能還不算違規
但是你在回推時
很明白的點名是我
你指名道姓講是我
要別人去看我在黑特的文章
這會讓女板板友知道我的一些資料
這可能會違反,意圖使人肉搜他人資料這點板規
重點在你指名道姓了
這件事如果可以允許,那女板一直po叫別人去別的地方看誰的文
不就天下大亂???????
我會寫信請別的板主幫我po檢舉文
我本身也會迴避這個案子的判決
我的票不算票
將由其它三個板主去判定你是否有違規
我的文章只是在表明你直接名指id是我
這個事情我有看到,我將會具名檢舉你並迴避此案
--
愛若卑微 就不再是愛
愛不會讓人變的卑微,只會讓人變的勇敢
--
不是啊板主,這樣在外人看起來變成「我說
你肉搜你就肉搜」欸…
我會回避,我會給別人判,我本身只是在備
份他這個行為
我自己的檢舉案,我一定會回避判覺
只是被人這樣直接指名道姓了,我得表明
算了,自在吧。
Bigcat你才知道...許多事睜隻眼閉隻眼而
抹黑我八個月,不斷找我麻煩,急著跳
出來護航ww
不用想激怒我,一切真相我都已知道
噓回來
我知道妳是支持他的時候,一切真相我
就知道了,為什麼我還沒上任就一直被
妳那樣言詞羞辱
自己發表過的文章,去查不算是被肉搜
吧…什麼時候對肉搜的定義這麼廣義了
我在那板的文有講我住哪
女板本來就禁把別人的文章任意轉入或轉
出,他這樣跟轉入我文章有什麼兩樣?
我也說過我會回避這個檢舉,這是要保留
證據而已,我不會去影響其它板主判決
息怒息怒,最近大家真的也都壓力大,
辛苦了
唉,不好意思我這八個月真的是汙辱太慘
我這次不再忍讓,所以有激動了一點抱歉
從當選還沒上任就一直被抹黑,整整8個月
爆
Re: [問卦] 為何公佈布萊恩的FB算是違反個資呢?第八條:〔法律之規範〕  ̄ ̄ ̄ ̄ ̄ ̄ ̄ ̄ ̄ ̄ ̄ ‧ 文章有以下情事者該文退回併水桶一個月: 1.違反中華民國法律、批踢踢站規。 2.凡未經原發文者同意轉入、未經同意公布個人資料、私人信件及水球紀錄者。39
[問題] 協尋嘉義版主我印象中嘉義版主有兩位,但最近好像都失蹤了? 還記得他們處理違規超有效率的!! 幾乎都是當天就馬上立刻火速水桶了,以我自己為例子 : 1 11/06 FR306040 □ [公告] yulian91水桶14天 2 11/10 FR306040 □ [公告] 板友weir510/yulian91/rodney92 違反板規35
[板務] 跳板違規退文處分一、經板主確認,#1ZFzOU2l (C_ChatBM)連署(內容如附件)已達 50 位使用者附議, ,根據板規7-1-Ⅰ,該議題即起轉移至本板討論。 二、此板務討論由使用者s7503228發起,板主並未對提案內容背書,亦非最終方案, 不論贊成/反對本提案或有其他論點,都歡迎推文或回文討論,針對討論結果, 板主群將依板規第七章辦理。29
Re: [心得] 反推 小熊mod訂製線由於兩方都選擇用PTT作為溝通上的媒介。本板的主要功能也是為各位解決問題。 目前還在受理兩邊可能走其他途徑處理的後續事宜,暫時還不會結案。 另外代PO方式這部分會參考板友意見跟其他板面方案,在結案時一併處理。 不過得先回應個資違規這個問題,站方規定 本規則所稱違規行為,包含下列行為:20
[板務] PECVD 代理時期板規說明為了 BG 板不會發生突然跑出個不明究裡的人執行前朝規矩, 造成把大家通通送進水桶的窘境, 所以我出來暫代板主職務, 暫時維持這片樂土直到下任板主出現。 但舊板規很明顯已經不符合目前大家的討論習慣, 因此修了新的板規,希望盡量不影響目前大家的討論習慣。9
[心得] 組務..?近期在組務區混了一下 事發原因是我問了一下軟銀勝率有沒有超過五成就被水桶 去SP1板溝通?SP1基本上也是搞笑 說了一堆板主只會回違反B-1就直送SP2 (題外話:因為SP1要求新格式,不會使用也被SP1桶了10天1
Re: [心情] (代po)道歉文1 s 4 3/26 Anonymous. □ [檢舉] mmiu 板規2B 2 s 6 5/09 Anonymous. □ [檢舉] mmiu 板規2A 超貼 3 s 3 5/11 Anonymous. □ [檢舉] mmiu shoinchang flutter8 almondchoco 4 m 1 5/21 Anonymous. □ [檢舉] mmiu sisiz 板規18 水桶中分身發文 5 ! 5/22 Anonymous. R: [檢舉] mmiu sisiz 板規18 水桶中分身發文1
Re: [板規討論] 臉書文轉載規範乳內文 以下都是我從movie_picket網路公開可以找到的資料,都是hhwang本人的判決 這篇,無人檢舉FACEBOOK違規轉文, hhwang板主自動挖pptlaw桶人,被水桶的人還得詢問作者是否同意 demon1127檢舉引戰,但是沒有檢舉違規轉文1
Re: [板務] 跳板違規退文處分雖然這條款需要 開vpn+發文違規 缺任何一個條件都不行 條件已經很嚴格了 但這串有些人還是想了一堆奇奇怪怪的理由來說瀏覽C恰必須要開vpn 嫌條款太超過 認為vpn條款會害到「正常」發文看板的使用者- 作者: skyjazz (史蓋爵士) 看板: L_LifePlan 標題: [宣判] wn7158 檢舉 marra 案 時間: Wed Mar 11 22:26:47 2020 【裁判字號】 D0070 【裁判日期】 民109.0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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