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TT評價 chriswenchi 過去發表過的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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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討論] 檢察官當庭逮捕有什麼問題?刑事訴訟法第228條第4項: 被告經傳喚、自首或「自行到場」者,檢察官於訊問後,認有第一百零一條第一項各款或第一百零一條之一第一項各款所定情形之一而無聲請羈押之必要者,得命具保、責付或限制住居。「但認有羈押之必要者,得予逮捕」,並將逮捕所依據之事實告知被告後,聲請法院羈押之。第九十三條第二項、第三項、第五項之規定於本項之情形準用之。 也就是說如果被告是非經由拘提、逮捕到案者,詢問過後檢察官認為有羈押必要,必須先諭知逮捕,完足程序。這叫拘捕前置主義。 ----- Sent from JPTT on my iPhone3
Re: [討論] 民眾黨不要侮辱全台灣人的智商沒有的東西就是沒有,而且這不是900塊,而是總計四筆900多萬的帳呀! 定性瑕疵,好喔!我就看去哪裡生出來這幾筆憑證,湊發票就不知道要湊到什麼時候,或是有種直接偽造發票。 不過真的這樣做下去挖東牆補西牆,就真的是說了一個謊就要千萬個謊來圓,而且政黨不是營利的公司,還可以用營收作帳慢慢弭平,我就看這鬧劇要怎麼收場! ----- Sent from JPTT on my iPhone7
Re: [問卦] 統神要怎樣道歉 廠商才會停止解約?身為一個資深統粉說實話真的有點難過和無言 當然知道他想說的未成年是指17歲的高中生,但在這風口浪尖上去講這個議題本來就會被放大檢視,尤其黃子佼是涉及兒童的部分,極容易被他人聯想。 阿航一時的資訊落差使他以為能一往如常的評析時事,殊不知根本踩到大地雷,後續的公關處理也是災難等級的。 如果一開始能好好的認真且誠懇地解釋自己想表達的,並道歉說用詞不精準導致大眾誤會,我想風波很快就平息了。 另外我認為某大立委和一些鄉民真的會害死阿航,在那邊煽風點火挺阿航直接對槓,都是綠共和側翼要搞你,還在那邊說什麼思想犯無罪。1
Re: [問卦] 高鐵排成這樣代表連學生都付得起的?學生家庭變很優渥是真的蠻有感的 本魯高中時 班上有人拿個破萬的sony ericsson 大家都會覺得你家很有錢 或是有人穿個jordan也一樣 最近假日去圖書館晃晃9
Re: [討論] 許甫應該公佈跟勤業的合約其實為什麼勤業要終止合約的原因也很簡單 就是你民眾黨來拉勤業當你的政治廉潔背書,但這根本就不是合作業務內容!! 萬一之後民眾黨的黨員問題還是層出不窮 那傷害的是勤業的商譽,別人只會質疑勤業的專業度,民眾黨又可以把責任怪給勤業 勤業不終止合約才是白癡!1
Re: [討論] 對照一下勤業跟民眾黨講的業務差距這不是很簡單嗎?有爭議就回歸契約本身嗎!提起民事訴訟啊! 如果民眾黨覺得勤業沒有合法終止契約,那就告勤業確認契約還存在,要求勤業繼續履行契約。 或是提告勤業請求因為終止契約導致的損害賠償。 不過看看民眾黨現在在幹嘛??! -----23
Re: [討論] 富邦跟兄弟是不是差在農場深度老實說,在現行中職的制度下,要做農場養成是很困難的,因為票房收入與戰績是習習相關的,所以迫使球隊上下半季都必須拼冠軍,需要的是即戰力,自然讓新人磨練的機會就少,而且主力球員也是沒什麼休息的機會,所以往往奪冠或連霸的球隊都會因為過度操勞,加上新人沒辦法銜接上,都會有一段戰績空窗期(看看吱吱的牛棚和富邦的野手群大概就可以了解)。所以真的養得好不如選得好 所以也不能責怪說富邦都短視近利要求即戰力,因為球團管理層也是要為球隊戰績和收入負責,他們沒什麼本錢可以讓球隊戰績隨緣、花好幾年培養新秀,即便再有錢的母企業也不會忍受球隊每年都虧損到爆,他們也是要對股東負責啊! 所以不能拿這情況和中信比,因為台灣就是爪迷最多,甚至可以說棒球迷可以只分成爪迷和非爪迷。因此中信可以無後顧之憂又花很多錢去培養新秀(也確實在領隊會議中,中信是唯一贊成改單一賽季制的) 但沒辦法這就是台灣比較獨特的市場和賽制,也因此影響了球隊營運方向。 所以也請各位不要那麼殘忍,直接噴說:就是沒有心經營、玩不起就不要玩啊!3
Re: [討論] 今年是近十年最難看的台灣大賽嗎?個人看過最難看的總冠軍賽應該就是19年的G5 了,第一局看完就跑去看劇了,偶爾看一下比數,因為後面真的就是垃圾時間…最後再看一下拋彩 帶。再來就今年吧,不過至少G1前六局還讓人有期待感。 我覺得比賽難不難看,應該是說那種無力感,就是那種沒什麼反擊能力的感覺。 今年我覺得不精彩是因為,喵喵真的整個不在狀況上,從季末一路輸倒現在,狀態超差,到G3才出95
Re: [討論] 爪爪現在做什麼才不是敗人品?拜託!都2021了,還有人在什麼人品論、天罰論… 職業運動本來就是一場秀,就是要有激情、有話題性,比賽才會有趣,讓人更想參與。 就算今天喊高國慶是嘲諷那又如何?我覺得就蠻有梗的啊!也很有趣啊 而且看看不管是NBA還是MLB,球迷也會互相嘲諷,甚至連球員也會在推特上嘴砲,這些都是職業運動的一環啊! 台灣人就很奇怪,整天在人品論,也甚至要求球員要有球員的樣子,品行要端正,一堆根球技無關的東西,真的是莫名其妙。9
Re: [討論] 少主這次該怎麼處理想問大家 如果一間公司,經營者很有抱負,也很願意花錢投資。但是卻不斷發生,員工鬥員工、員工鬥主管、主管鬥主管,公司烏煙瘴氣。而且公司連年虧損,每年都達不到業績目標。 1、如果你是股東做何感想? 2、如果你是大股東,會想在股東會提案解任董事嗎? 我先說自己的結論,我覺得經營者要負最大的責任。1
Re: [閒聊] 沒人覺得聯盟互鬥會搞垮台灣職籃發展?競爭不是只有削價競爭這個方法而已,該思考的是如何將客群擴大,並且把附加價值提高這才是最重要的。 就像你提到TML的例子,以前看球就只是看球,兩個聯盟的球場設備、觀賽體驗都陽春到不行,為了吸引客群只能削價競爭。直到近年來,從Lamigo開始興起,各隊開始提升設備和球迷觀賽體驗,進場人數開始攀升,台灣大賽的門票也是一年比一年貴,這才是有把餅做大提升客群、附加價值提高,球迷願意掏出的錢就更多。不再只是在同溫層裡惡鬥。 P聯盟的確在這一季有拿出讓人耳目一新的感覺,但也還有進步的空間。然而換個位思考,沒人知道新聯盟會端出什麼東西,說不定行銷、包裝和觀賽體驗都更好。但如果新聯盟只是換湯不換藥,變了個型態的SBL,那球迷自然是不會買單的。而且有比較 才有進步,誰的球賽內容好、誰的裁判素質好、誰的球場設備和觀賽體驗好,球迷自然是會買單。 市場也能觀察出哪個球隊是在用心經營的,不用心的球隊自然被市場淘汰,說不定過幾年後留下的球隊,也走像日本一樣兩聯盟合併,這也是有可能的。所以我是保持樂觀的態度。2
Re: [新聞] 猿隊追平分沒收正確 曾總:但程序不對龍貓之前的挑戰,一堆真的都亂七八糟,看起來就是在凹和拐氣而已。 但不得不說,這次的質疑是挺有水準的。不但知道先程序後實體這個概念,還知道先位聲明和備位聲明的運用(前者問題答案如果是否定,則再考慮後者問題),也確實掌握到規則文義解釋的疑點。 1、首先,規則上是說:為觸身球(投球是否擊中球員)是可以提出電視輔助判決的,但問題就在於這個觸身球是指,判決上的觸身球?還是實質上的觸身球?因為這球梁家榮有揮棒,所以判決上是要記一顆好球,而這好球是包括在觸身球的範圍內,是否能挑戰?規則上也沒寫清楚,所以在文義解釋上就會有疑點。 2、再者,規則上也明文說,挑戰必須在判決結束30秒內提出,但也沒說如非可歸責於己(像是裁判討論算不算時間?假設有球員受傷被抬下去算不算時間?)而未提出,能不能再提出?這也是需要解釋的。 因此,如果前面說的挑戰程序答案都是否定的,那接下來的實質內容也就不用討論了。2
Re: [問卦] 台鐵事件跟台灣人民族性很有關係吧?跟教育絕對有很大的關係,做事不謹慎、隨性、貪圖方便、沒有危險和風險控制意識,又強調注重「人情味」,從交通違停、違章建築、工安事件很多小地方都可看出。你去檢舉還會被譴責,遵守規定的人反而被當白癡。 什麼事都是:哎呀我只是怎樣怎樣一下而已,又不會怎樣,沒事啦!不會出事啦!不要這樣不通人情但卻每次等到出事之後再來道歉。但這些根本都於事無補,重點是這些觀念從小就沒教好,造成社會氛圍就是如此。 朋友家做工程的,他說:像這陣子GG在好幾個地方建廠,水電還有其他設備都要建置。GG的報價都是其他業主的2倍以上,但他們很多同業都不太願意承包,因為他們合約上對於工安的要求非常非常多。像是不准在工地抽煙喝酒還有飲食、不准攜帶手機進工地,安全設施和裝備都齊備,沒有就扣錢、人員出入控管嚴格、甚至連上廁所都有規定要到指定地方。而且他們不只是寫好看而已,是真的會派人盯場,抓到就罰錢、次數到達合約規定的次數以上就解約。 他說:他們規定那麼多,很多師傅都受不了、一直抱怨,而且如果因此工程延宕,違約金也很多,所以不少同業都不太願意承包。 從這裡就可以看出臺灣人在工安意識真的很隨便,因為上述那些規定不是GG刁難,都是很基本的,但卻沒什麼人要確實遵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