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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討論] 律師解釋林秉聖事件

看板basketballTW標題Re: [討論] 律師解釋林秉聖事件作者
acerttt
(acertt)
時間推噓56 推:58 噓:2 →:187

※ 引述《reason825 (reason)》之銘言:
: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apwQ4jeeW4o
: 大約第三分鐘開始,講了10多分鐘
: 聽內容應該是沒什麼立場的解讀這事件,順便解釋很多法律問題
: 沒逐字稿,有興趣自己聽囉
: 我自己簡單結論:
: 1.合約終止有效
: 2.沒有球監可能
: 3.委任解約負賠償責任,合約有寫就照合約賠
: 沒寫就需要舉證實際損失求償
: 4.大聖看起來輕鬆可能法律相關問題都已經了解(台新方教學)
: 兩聯盟並沒有任何約束條例,很難說他就是惡性挖角
: 歡迎討論

關於委任契約與僱傭契約的差異來說,我個人有個疑問想請問鍵盤律師們,

推文有寫道,如果當初獅簽的是僱傭契約就好了,最主要的原因是,僱傭
契約是不能夠單方面任意終止的,

那公堂之上來假設一下,假設今天大聖跟獅簽訂的是僱傭契約,那難道獅就可
以主張因為獅與大聖的僱傭契約是先簽的,因為這張僱傭契約還沒結束,所以
台新與大聖後來簽的那張契約<無效>嗎??

我這邊說的是<無效>喔,代表大聖一定要去獅報到,代表只要簽了僱傭契約,
之後只要這張僱傭契約的期間沒走完,後面跟其他球團簽的合約都是無效的
嗎??

那如果不能這樣主張(或者需要上到法院搞個一年半載才能確定),那獅跟
大聖簽的是委任,大聖不去賠違約金,簽的是僱傭,不去還是賠違約金,

就像鄉民說的,不被愛的才是第三者,那為什麼要強調當初應該簽僱傭?
對於雙重合約來說,無法履約也都是賠錢而已。

補充一下,個人認為委任與僱傭契約差別在,當兩聯盟無法用聯盟規範對方球
團行為時,假設是委任,那大聖Thank you獅,再去跟台新簽約,比較沒有
兩份合約期間重複的道德觀感問題,簽僱傭契約則一定會有兩份合約期間
重複的問題。

以上是兩聯盟的情況,單一聯盟的話,聯盟規章會去判斷球員歸屬哪個球團
--

※ PTT 留言評論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36.224.2.124 (臺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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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acerttt (36.224.2.124 臺灣), 09/02/2023 04:00:35

beautydots 09/02 04:31主張無效的話要繞到民法71違反強制或禁止規定或民

beautydots 09/02 04:31法72背於公序良俗,我認為若獅隊簽僱傭、台新在重

beautydots 09/02 04:31複的期間簽約,違反公平交易法禁止的惡意挖角會比

beautydots 09/02 04:31較明確,從而獅隊可以訴訟主張台新的約無效+台新

beautydots 09/02 04:31須負損害賠償責任。另外,救濟手段除了上法院,可

beautydots 09/02 04:31以先向公平交易委員會檢舉,公平交易委員會有調查

beautydots 09/02 04:31權且可以作行政處分(得限期令停止、改正其行為或

beautydots 09/02 04:31採取必要更正措施,並得處新臺幣5萬元以上2千5百萬

beautydots 09/02 04:31元以下罰鍰,還可以繼續罰到停止、改正其行為或採

beautydots 09/02 04:31取必要更正措施為止),這個應該會比較快。目前這

beautydots 09/02 04:31樣公平交易委員會會如何認定,也是很重要的一點,

beautydots 09/02 04:31值得我們繼續觀察。然後我看法條,理論上僱傭契約

beautydots 09/02 04:31債務不履行賠得會比較多,嚇阻力應該也會比較強。

沒錯,委任跟顧傭的主要差別就是賠錢的大小,嚇阻力的差別, 會決定要簽兩份合約導致其中一份無法履約的,就是會這樣做。

dgq75148 09/02 04:40如果簽的是僱傭 就沒有台新說的在知道林秉聖沒有其

dgq75148 09/02 04:40他有效合約的情況下簽約的事情 所以林8/15之後到現

dgq75148 09/02 04:40在應該只會有攻城獅一張合約

Yu112927 09/02 04:48林秉聖沒救了

ZIDENS 09/02 04:52如果是雇傭 台新就沒辦法主張書面解約已寄出

ZIDENS 09/02 04:53所以合約無效 就沒後面的事了

ZIDENS 09/02 04:54你以毀約為前提當然是怎麼簽都可以解的

ZIDENS 09/02 04:54這世界上不存在真正具有強制力的合約 你可以用生命

ZIDENS 09/02 04:54反抗

我不懂Z版跟dgq75148板友是好傻好天真,還是真的就是護航到無下限?? 今天決定這份契約是僱傭還是委任的只能是法官,沒有任何標準版公版的契約樣式, 就算獅主張自己簽的是僱傭契約,台新還是主張大聖跟獅的合約無效,大聖還是主張 這是委任合約可隨時終止,所以你們兩位的說法就像是, 男朋友跟女朋友說,就是因為妳上班時跟其他男同事講話(沒有簽僱傭合約),所以 我才會出軌,如果妳沒有跟其他男同事講話,我就不會出軌。 獅簽了僱傭合約,大聖就不會跟台新簽約?? 所以大聖跟台新簽約,錯的是因為獅 沒有簽僱傭合約?? 今天獅跟大聖已經沒有了契約成立基礎的信任關係(還有可能是因為台新的慫恿), 結果錯的是獅沒有跟大聖簽僱傭合約??

rocket101 09/02 05:43版主說的是

Joshuaian 09/02 05:50真理越辯越明

Joshuaian 09/02 05:53另外,前一篇很多人說專業的悍創不可能違約金沒設

Joshuaian 09/02 05:53或是設的很低。偏偏這就專業在林宜輝吳岱豪辛巴這

Joshuaian 09/02 05:53些高價球員在表現不理想時,球團處理起來容易,還

Joshuaian 09/02 05:53有伊波卡的第二年保障合約如何賠償的問題

所以小力才會在YT上要求球員趕快加入球員工會,至少有工會的力量幫忙爭取。

elve7878 09/02 06:16假設不成立 契約不會明文寫聘用球員為球隊打球是委

elve7878 09/02 06:16任還是僱傭

elve7878 09/02 06:18今天契約甲方聘用人發現契約存續期間有對自己不利

elve7878 09/02 06:18的狀況 就有空間可以主張契約是委任或僱傭

沒錯,就是因為是哪種契約只能由法官判斷,所以兩方就是主張對自己有利的部分。

elve7878 09/02 06:20說到底還是職業球隊的法制化不完整 球員簽契約到底

elve7878 09/02 06:20是委任還是僱傭 中職十幾年前就吵過了 結果實務判下

elve7878 09/02 06:20來還是有些判委任有些判僱傭

elve7878 09/02 06:24最後身為獅迷 還是呼籲攻城獅 錢出的沒人家多 不要

elve7878 09/02 06:24像上D卡公審前女友的人一樣 想帶風向訴諸道德 明眼

elve7878 09/02 06:24人都知道 你們要的不是球員 只是想要多跟台新凹賠償

主張對自己有利的部分,就叫做凹賠償??而且兩聯盟的合約爭議就是只能靠民法, 民法對於合約就是信任基礎,就是無法履約就賠償,這不是職業球隊法制化能解決的。

split1000 09/02 06:52那不能公審前男友嗎XXXD

annynovel 09/02 07:46這事件落幕後,還是要想辦法完善兩聯盟的規章吧,籃

annynovel 09/02 07:46協和兩方都要好好談談

會有人跳出來說,這又關籃協什麼事了,是以為籃協包山包海嗎?

L9m 09/02 08:11凹賠償都講得出來 檢討受害者是怎樣

olin7745 09/02 08:23工程獅又不是新球隊第一次簽約應該不會犯這種錯 台

olin7745 09/02 08:23新也只能主張合約是在林跟中信沒跑完時簽的所以合約

olin7745 09/02 08:23無效

roland75395109/02 08:33樓上意思就是原來被砸錢搶人不能施壓,只能電電吃下

roland75395109/02 08:33

madaco 09/02 08:43如果簽雇傭 季中被CBA挖角還能去嗎?

sawkuanwoo 09/02 09:20僱傭球團同意就可以去,但現在是委任,球員自己可以

sawkuanwoo 09/02 09:20單方面解約,只要賠償給好,但喵應該沒想到所以沒寫

dannyao 09/02 09:20當然可以 雙方同意讓你去CBA就可以

都雙方同意了,不管什麼契約形式真的沒差了。

sawkuanwoo 09/02 09:21只能說台籃搞球員這麼久,這次在大聖身上踢到鐵板了

dannyao 09/02 09:22僱傭麻煩的是 你要3q球員 球員不願意時

dannyao 09/02 09:22你不見得能3q成功

dannyao 09/02 09:24簽委任就沒這個問題

dannyao 09/02 09:24球團隨時可以3q球員 不管球員願不願意

dannyao 09/02 09:24頂多花錢而已

是啊,現在大聖對於獅也就是賠錢而已,所以獅只能主張台新違反公平交易法。

dannyao 09/02 09:29以前都是球團3q球員 現在是第一例球員3q球團

dannyao 09/02 09:30其實本質上跟球團提前3q球員一樣

dannyao 09/02 09:31所以沒什麼好悲憤的 不然球團提前3q球員是不是

dannyao 09/02 09:31也要出來悲憤 講球團沒良心沒合約精神?

dannyao 09/02 09:32不然不就是雙標仔

當初富邦解約球員時,版上應該也是大多數人幫球員說話??

kane7410 09/02 09:43好奇情況反過來台新先簽 大聖和獅簽約風向會怎樣

你就會看到那些ID講的話反過來而已啊,指責的能講出的理由就是那些, 護航的能講出的說法也只有那幾招。

※ 編輯: acerttt (60.248.95.232 臺灣), 09/02/2023 10:49:31

TheEmperor 09/02 10:04完全不覺得林有錯

gekkou 09/02 10:22攻城獅受個屁害,之前提前解約球員幾次了,還是只有

gekkou 09/02 10:23球團能提前解約球員不行,簽委任搞那些模糊空間就是

gekkou 09/02 10:23會被反噬。然後繼續帶風向說我球團才是受害者,標準

gekkou 09/02 10:23受虐員戰法。

現在有球員工會,還有很多跟獅不對盤的球團,還有另一個聯盟,還有之前法院的判例, 然後你在這邊說獅球團在帶風向?? 那為什麼那些覺得吃虧的球員不跳出來帶風向??

access4096 09/02 10:24台灣球迷很吃情勒那一套說法

black205 09/02 10:29來了 講提前解約 所以提前不是都說有拿補償嗎

black205 09/02 10:29指人受虐兒的加害者戰法跟某群真像

※ 編輯: acerttt (60.248.95.232 臺灣), 09/02/2023 10:52:02

ZIDENS 09/02 10:50==這哪有啥護航 就事實啊

ZIDENS 09/02 10:50阿你要以違約為前提 那當然是簽什麼都一樣

ZIDENS 09/02 10:50簽賣身契他也可以不理 不是嗎==

不是以違約為前提,我們都不是法官,而是以每一方不同的主張為前提

※ 編輯: acerttt (60.248.95.232 臺灣), 09/02/2023 10:53:31

ewayne 09/02 10:54 ...所以你是要討論什麼?...

看到有些人在說,就是因為獅沒簽僱傭合約所以大聖才跟台新簽約覺得很好笑啊, 你下面那位就是了。

ZIDENS 09/02 10:54不是以違約為前提那就是雇傭有約束力且不能單方解約

ZIDENS 09/02 10:54啊==

獅主張是僱傭,所以就是僱傭了嗎??大聖同意嗎??台新同意嗎??

※ 編輯: acerttt (60.248.95.232 臺灣), 09/02/2023 10:56:13

ZIDENS 09/02 10:54但你又說了就算這樣大聖想跑還是可以付錢跑掉

ZIDENS 09/02 10:54那就是以違約為前提阿

想跑就可以跑是在說不管委任或僱傭,本來就是想跑都能跑。 所以不管獅跟大聖簽的是什麼合約,大聖想要跟台新簽約都是可以的, 因為民法就是規定,不履約就是賠償。 所以不是,像你說的 ZIDENS : 如果是雇傭 台新就沒辦法主張書面解約已寄出,所以合約無效 就沒後面的 事了 就算獅當初簽的是確定是僱傭合約,大聖跟台新的合約也不會是<<<無效>>>的喔。

※ 編輯: acerttt (60.248.95.232 臺灣), 09/02/2023 11:01:51

ZIDENS 09/02 10:57............合約就是同意才會簽的東西

gekkou 09/02 10:57提前解約就按合約來賠償啊,3Q伊波卡時伊波卡有出來

gekkou 09/02 10:57哭嗎,現在反被3Q才在那哭惡意挖角,這不就受虐兒戰

gekkou 09/02 10:57法。林秉聖做法吃像難看,但攻城獅沒好看到那去,在

gekkou 09/02 10:57那裝受害,為什麼P 裡面就工程獅的合約糾紛最多。

惡意挖角是公平交易法的管轄範疇,不是民法管的, 獅跟伊波卡只有民法的契約關係,你把兩件事扯在一起了喔。

ewayne 09/02 10:59...都這麼多天了,還能夠一直沒看懂,你也真的是厲

ewayne 09/02 10:59害...

我沒看懂什麼??

ZIDENS 09/02 11:01現在主張的問題喵自己也說溜嘴是委任

ZIDENS 09/02 11:02有人認為要看條文內容 我看案例應該是要看執行內容

ZIDENS 09/02 11:02但如果抬頭是雇傭 條文是雇傭 根本沒有爭論的餘地

富邦判例當初寫了是委任,但法官認定是僱傭,你說沒有爭論的根據是啥?? 更別說,什麼樣的條文才叫做僱傭??

※ 編輯: acerttt (60.248.95.232 臺灣), 09/02/2023 11:06:01

ZIDENS 09/02 11:03我那句話沒有逗號==

reason825 09/02 11:03如果跟獅是簽雇傭合約,我認為台新就不會出手了

ZIDENS 09/02 11:03"沒辦法主張書面解約已寄出所以合約無效"是一句話

reason825 09/02 11:03因為台新要簽大聖之前應該是有提醒大聖要做終止合約

reason825 09/02 11:04的動作,這就是已經考慮到法律攻防了

reason825 09/02 11:04所以大聖也在前一天先寄出存證信函終止委任合約

ZIDENS 09/02 11:04對啊就是reason825說的啊==

ZIDENS 09/02 11:05如果是雇傭 台新沒辦法主張大聖已經寄出書面所以

ZIDENS 09/02 11:05合約無效所以台新可以簽 的這件事

所以我說嘛,獅主張是僱傭就是僱傭了嗎?? 先喊先贏??

※ 編輯: acerttt (60.248.95.232 臺灣), 09/02/2023 11:07:30

ZIDENS 09/02 11:07富邦就是抬頭委任 條文雇傭啊

所以我問你嘛,什麼樣的條文才叫做僱傭?? 這種只能靠法官判斷的東西,然後大家都拿來做結論??

※ 編輯: acerttt (60.248.95.232 臺灣), 09/02/2023 11:09:03

kane7410 09/02 11:08如果簽的是雇傭 就不會只是獅台新大聖之間的事了

ZIDENS 09/02 11:08所以才會有爭議啊

ZIDENS 09/02 11:09雇傭委任判定就是三點 我不知道權重 但你統一就

ZIDENS 09/02 11:09沒事了

ZIDENS 09/02 11:09標題 條文 實際執行 三點

這三點就是靠法官判定(不同法官可能還有不同見解),所以獅 大聖 台新才會去主張 對他們自己有利的那一種說法

※ 編輯: acerttt (60.248.95.232 臺灣), 09/02/2023 11:11:35

reason825 09/02 11:10另外一個角度看,攻城獅過去3Q過很多球員,這可能

ZIDENS 09/02 11:10https://imgur.com/p8XjXl5

reason825 09/02 11:11就是獅隊球團簽球員合約的慣例,保持3Q彈性

ewayne 09/02 11:11...如果你要用這種吵架法,那這篇文章真的不用發,

ewayne 09/02 11:11等法院判決就知道了...

是啊,我覺得是要等法院判定,但他們覺得獅當初簽僱傭就沒有後續台新跟大聖的合約

reason825 09/02 11:11而這個合約彈性也延續到大聖這次合約

ZIDENS 09/02 11:11靠法官判斷是因為標題 條文 執行內容不吻合才要判定

※ 編輯: acerttt (60.248.95.232 臺灣), 09/02/2023 11:14:01

ZIDENS 09/02 11:12都吻合有什麼好判定的==

doS16 09/02 11:12現實狀況是僱傭對獅比較有利,委任對大聖比較有利,

doS16 09/02 11:12所以當獅自己說溜嘴是委任的時候,就等於變相承認合

doS16 09/02 11:12約內容確實有比較高的機率是委任約

對,你說的沒錯,但我想問你的是,當初假設獅沒有說委任合約,然後跟 大聖簽的合約上面的標題,也是僱傭合約,當獅跟大聖的合約高機率是僱傭時, 那大聖可不可以跟台新簽約?? 大聖無法履行這份高機率的僱傭合約是不是賠錢就好??

※ 編輯: acerttt (60.248.95.232 臺灣), 09/02/2023 11:17:01

reason825 09/02 11:15我是覺得委任可以,提高解約成本對雙方都有保障

doS16 09/02 11:16如果連合約內容都要走法院,那賠償金額也是直接交給

doS16 09/02 11:16法院判定,不懂一直歡大聖/台新不賠償是在幹嘛

ZIDENS 09/02 11:17是賠錢就好 但你這不就又跳回違約為前提了嗎

你還是沒聽懂我說的,<<違約>>是法院判定後才知道的事情, 現在這份合約到底是什麼,獅 大聖 台新各有不同的主張, 所以我的前提一直都不是以違約為前提, 我的前提是,這三方的主張是不同的,才會導致現在這樣的事實

※ 編輯: acerttt (60.248.95.232 臺灣), 09/02/2023 11:19:55

doS16 09/02 11:19如果你要把狀況假設成雙方都清楚簽的是僱傭約,那就

doS16 09/02 11:19照一般僱傭約的方式處理即可,這沒什麼討論的價值,

doS16 09/02 11:19也不會吵這麼多篇

請參照一樓推文的說法,雙方都清楚僱傭合約,那也只是違約的成本更大了而已

※ 編輯: acerttt (60.248.95.232 臺灣), 09/02/2023 11:20:58

ZIDENS 09/02 11:20蛤==?

ZIDENS 09/02 11:20關於合約部分三方都主張是委任啊 哪有不同

獅主張委任??那獅根本就不用告違反公平交易法了

ewayne 09/02 11:20能夠一直看不懂對方在說啥,還一直想跟對方討論,你

※ 編輯: acerttt (60.248.95.232 臺灣), 09/02/2023 11:22:13

doS16 09/02 11:21現在不是大家都承認過是委任約嗎,哪有什麼口徑不一

doS16 09/02 11:21致,只是賠償金還沒談好而已

因為請參照一樓推文,僱傭合約才有大機率讓公平交易法能勝訴, 你們說獅主張委任合約,那獅為什麼要去提告公平交易法??

ewayne 09/02 11:21也真的很厲害...這篇就打住了吧,到底有啥好吵的?

※ 編輯: acerttt (60.248.95.232 臺灣), 09/02/2023 11:23:44

ZIDENS 09/02 11:22.......你是現在才發現喵自己說委任嗎

當然不是啊,但獅有說過委任沒錯,可是實際上我個人認為獅會去提告, 獅就是會去主張雙方是僱傭關係,因為獅也說過,合約中有寫不得單方面任意解約

doS16 09/02 11:23獅本來就莫名其妙啊,現在說要告也沒告,放話誰不會

doS16 09/02 11:23XD

※ 編輯: acerttt (60.248.95.232 臺灣), 09/02/2023 11:26:22

annynovel 09/02 11:23新聞說週一協調會破局就直接按鈴控告

ZIDENS 09/02 11:23https://imgur.com/BAgzhnp

annynovel 09/02 11:24不過那篇新聞說還要告刑事,我也黑人問號

刑事部分真的黑人問號

ZIDENS 09/02 11:24我怎麼知道獅子為什麼要告 我覺得沒機會 他覺得有機

ewayne 09/02 11:24難道你跟版主吵贏了,你就能成為這三方中其中一方的

ZIDENS 09/02 11:24會 就去檢舉阿

ewayne 09/02 11:24的代表律師嗎?

不會啊,我覺得這是討論的過程

ZIDENS 09/02 11:25跟公平交易委員會檢舉的部份我一直沒看懂

doS16 09/02 11:25提告是權利本來就可以告啊,法盲告人前有評估過自己

doS16 09/02 11:25會不會贏嗎

我覺得我們這些鄉民比較像是一知半解的法盲啦,獅球團請律師當然認為他們會贏, 這應該不是法盲

ZIDENS 09/02 11:25但反正有人說有機會那就有機會吧

※ 編輯: acerttt (60.248.95.232 臺灣), 09/02/2023 11:30:45

ZIDENS 09/02 11:28喵對外說委任 然後條文是雇傭 還加了不能單方面解約

doS16 09/02 11:29要這樣吵我也可以說獅知道自己簽的是委任約只是不甘

doS16 09/02 11:29心自己居然被球員3Q,想要訴諸輿論賣慘啊,到判決的

doS16 09/02 11:29時間夠他把台新抹臭了

ZIDENS 09/02 11:29這案又沒有執行之實 我覺得直接判合約無效還比較可

ZIDENS 09/02 11:29

ZIDENS 09/02 11:30所以說如果原本就是雇傭抬頭 雇傭條文 雇傭之實

ZIDENS 09/02 11:30根本沒有委任可以單方面解約的漏洞可以鑽啊

根據你的結論,我只能說,鍵盤法官你好

kane7410 09/02 11:31如果完全是雇傭合約 台新會不會出手簽約都是問題

※ 編輯: acerttt (60.248.95.232 臺灣), 09/02/2023 11:32:52

doS16 09/02 11:32球員方現在上法院最有利的攻擊點就是獅自己也承認合

doS16 09/02 11:32約時委任約,合約還是球團訂的,他完全可主張雙方都

doS16 09/02 11:32清楚認同委任約的性質

沒錯,這是大聖方可以主張的論點

ZIDENS 09/02 11:32你一直認為雇傭或委任 最終性質還是要法院判定

ZIDENS 09/02 11:33這點就是錯的 是因為過往案件三點都有矛盾才需要判

ZIDENS 09/02 11:33

所以我說你是鍵盤法官已經在判案了啊

※ 編輯: acerttt (60.248.95.232 臺灣), 09/02/2023 11:34:21

ZIDENS 09/02 11:35判決書就擺在那 法官陳述也有說到有矛盾

samsam80821 09/02 11:35在說啥哈哈哈哈

ZIDENS 09/02 11:36就是有矛盾才需要判定 沒矛盾要判定什麼==

沒矛盾??獅幹嘛要提告??

※ 編輯: acerttt (60.248.95.232 臺灣), 09/02/2023 11:37:08

TAWCN 09/02 11:363t水準XD

doS16 09/02 11:38通常是資方:委任+勞方:僱傭(或反過來),法官才

doS16 09/02 11:38會去審視合約內容判定,今天是資方:委任+勞方:委

doS16 09/02 11:38

doS16 09/02 11:38啊但就算雙方都認同是委任,獅還是要提告讓法院判賠

doS16 09/02 11:38償金啊

那請問一下,獅說那句,合約中有不得單方面解約的那句該怎麼解釋?? 獅為什麼又說要提告公平交易法??

※ 編輯: acerttt (60.248.95.232 臺灣), 09/02/2023 11:39:55

ZIDENS 09/02 11:38我連喵現在到底要告誰告什麼都不知道你這樣問我哪會

ZIDENS 09/02 11:39有答案==

ZIDENS 09/02 11:40不得單方解約直觀來看就是開了個委任然後又

ZIDENS 09/02 11:40違反民法第549條阿 搞不好會判定合約本身就無效

doS16 09/02 11:41委任約寫這種條款就是無效條款啊,但即使無效還是會

doS16 09/02 11:41有很多人寫上去嚇嚇對方,很多網購賣家還不是超愛違

doS16 09/02 11:41法寫售出後不得退貨

所以我說獅的主張會是僱傭契約,但這真的要等到禮拜一真的提告才知道了

※ 編輯: acerttt (60.248.95.232 臺灣), 09/02/2023 11:42:59

madaco 09/02 11:44那以後就都簽僱傭 綁球團也綁球員

doS16 09/02 11:44搞半天原來是在說法律攻防,獅要上法院睜眼說瞎話也

doS16 09/02 11:44是可以啦,只是都有截圖了這樣不好看

doS16 09/02 11:45吵了這麼長一篇我還以為是要爭論實際上合約到底是委

doS16 09/02 11:45任還是僱傭,獅想要上法院當然會說僱傭這還用得著討

doS16 09/02 11:45

不就是你跟Z版主一直說獅主張是委任合約嗎??你們說三方都認同是委任合約啊。

※ 編輯: acerttt (60.248.95.232 臺灣), 09/02/2023 11:47:10

ZIDENS 09/02 11:47阿你原文說的是如果當初簽雇傭有沒有差啊==

doS16 09/02 11:49是你一直吵委任僱傭要給法院判定,我才會說雙方都承

doS16 09/02 11:49認過是委任了沒有判定的問題

Jen0525 09/02 11:53真的笑死 沒邏輯瘋狂跳針了欸 要僱傭簽委任 要判定

Jen0525 09/02 11:53法院認定 要邏輯有跳針 要立論有跳針

doS16 09/02 11:54如果你是獅的律師,要討論上法庭如何攻防的話那我比

doS16 09/02 11:54較沒有興趣

b54102 09/02 11:55你們還在思考的時候 台新就算到會怎樣了 所以合約

b54102 09/02 11:55才開那麼高 這個肯定也是算過的

Cohlint 09/02 11:57獅上法庭一定會說是僱傭啊,這也是唯一的勝機,被

Cohlint 09/02 11:57宣判成委任,最糟狀況是連賠償都沒有,因為大聖提

Cohlint 09/02 11:57解約的時間(8/17)比合約正式成立(9/1)還早,這情形

Cohlint 09/02 11:57很難說能要什麼賠償,獅的法務很強,但台新法務就

Cohlint 09/02 11:57是弱雞嗎XD

原文的影片有講到,簽名的時候合約正式成立,不是9/1喔

※ 編輯: acerttt (60.248.95.232 臺灣), 09/02/2023 12:20:45

apple94 09/02 12:32獅自己要改口說僱傭可能也被法官洗臉,這委任可是你

apple94 09/02 12:32資方擬定掏出來給人簽的

當然有可能啊,但這應該是當初想鬧大時就該想好的,不然當初就該選擇摸摸鼻子吞下去

xxxcc 09/02 12:45自己拿委任給人簽 上法院就說是雇傭 想被洗臉嗎

xxxcc 09/02 12:46那被你thank you的跟你工程獅說是雇傭 不該砍我

xxxcc 09/02 12:46球隊 球迷 都是雙標自助餐 真一丘之貉

這地圖炮開得真是火力洶湧

※ 編輯: acerttt (60.248.91.41 臺灣), 09/02/2023 12:50:29

TimmyWendell09/02 13:15原po原本發的文我看得懂想表達說簽委任或僱傭結局

TimmyWendell09/02 13:15都是繳違約金,但看完推文就不懂原po一直在講啥認

TimmyWendell09/02 13:15定是什麼種類契約想表達啥XD

因為有些板友認為,只要獅跟大聖簽的是僱傭合約,那就不會有現在雙重合約的問題, 他們的這個主張,把現在雙重合約的情況歸咎於是獅的錯。 但是我個人認為,現在會有這個情況,是因為獅 大聖 台新對於這份合約的種類認定 的不同,才會導致現在雙重合約的情況。 當初最開始記者會那時候獅的說明是,獅認為已經跟大聖簽約,而大聖因為台新的 合約較好,所以想去跟台新簽,所以獅希望大聖還是來報到,但假設真不想報到, 希望跟大聖談解約,甚至希望下家台新也來一起談(這樣獅就可以拿到最好的賠償)。 而大聖的態度是他覺得他簽的是委任合約,所以只要我8/16通知獅了,他就是無約 狀態,然後他就可以跟台新簽約。 而獅則是認為我們都還沒有雙方合意解約,你這樣通知就真的解約了?? 獅就會竹籃打水一場空,所以才想說走協調會與之後的法律途徑去爭取自己的權益。 也就是說有些版友強調,獅主張的是委任合約,就是獅當初不簽僱傭合約才會讓大聖跑掉 而我的看法是,1.獅如果上法院會主張這份合約是僱傭合約(對獅較有利) 2.獅當初跟大聖簽的合約,獅就算跟大聖強調這是僱傭合約, 但大聖也是會為了他自己的利益,所以跟法院主張這份是 委任合約(對大聖較有利) 所以不管當初簽的那份合約到底最後法官判定是什麼,大聖都會主張是委任合約然後 去跟台新簽約,根本不是像有些版友說的,當初簽僱傭合約就沒事了。 因為委任與僱傭的差別是在僱傭的賠償金額較高,嚇阻力較高,但大聖想跑還是 會跑的喔

※ 編輯: acerttt (60.248.91.41 臺灣), 09/02/2023 13:53:02

easymoney77 09/02 13:36大家就因檯面上有的證據和過程 表達自己的看法結論

easymoney77 09/02 13:36原po推文一直說人家鍵盤法官 要等上法院法官判定

easymoney77 09/02 13:36那就不知道發這篇文出來討論幹嘛

因為現在合約到底是委任還是僱傭,就是沒有定論啊, 那根據沒有定論的東西,去下結論批評獅,為什麼我不能說他鍵盤法官??

easymoney77 09/02 13:36且雙方簽訂的是委任合約 是獅子自己一開始發文說的

easymoney77 09/02 13:36當然他也可以提告後打自己臉說是僱傭合約

xxxcc 09/02 13:40 如果那樣就是 隱藏意思表示 這更好判

Jen0525 09/02 13:43他的意思就是還沒判決出來鄉民在那邊叫什麼 不要一

Jen0525 09/02 13:43直在各種程度上嘲諷或酸獅 他們才是受害者耶

xxxcc 09/02 13:45欸 不對 若攻城獅假意委任 實際是雇傭 這更輸

※ 編輯: acerttt (60.248.91.41 臺灣), 09/02/2023 13:55:34

annynovel 09/02 13:56不是還沒判決,是工程師連告都還沒告XD

ZIDENS 09/02 14:10不是啊 僱傭標題加僱傭條文加僱傭之實 你要別人怎

ZIDENS 09/02 14:10麼主張是委任==

ZIDENS 09/02 14:11之所以會有這個漏洞被鑽就是你標題寫委任啊

Jen0525 09/02 14:13僱傭標題 僱傭內容 那合約簽的完美無瑕有啥問題?

Jen0525 09/02 14:13不要再跳針錯的東西了好不好

我只是主張與你的意見不同的看法,但是我不會認為你錯,我認為你說的也是有可能的喔

※ 編輯: acerttt (60.248.91.41 臺灣), 09/02/2023 14:19:43

ZIDENS 09/02 14:20你覺得簽僱傭要跑還是會跑 啊這就是以違約為前提啊

ZIDENS 09/02 14:22實際上就是如果簽僱傭台新根本沒辦法主張大聖書面

ZIDENS 09/02 14:22解約所以沒約了台新可以簽

ZIDENS 09/02 14:22只剩下那個可笑的在我家規則你喵是違規接觸而已

ZIDENS 09/02 14:24你以想跑都有辦法跑為前提就算簽賣身契都沒用

很抱歉我真的要跳針了,我的前提一直都是主張不同,不是違約為前提。

※ 編輯: acerttt (60.248.91.41 臺灣), 09/02/2023 14:28:01

ZIDENS 09/02 14:28……你講的內容就是違約

ZIDENS 09/02 14:33在標題 條文內容 實際執行都是僱傭的情況下要怎麼

ZIDENS 09/02 14:33主張委任?

ZIDENS 09/02 14:34台新會看不懂這張不能單方面終止嗎?

ZIDENS 09/02 14:34主張是要有立論的 不是怎麼說有利就可以亂說欸

你既然又跳針的回應一次,所以我也跳針的回答一次,我的前提是主張。 另外主張沒有立論的話,就是上法院被打臉而已啊 再補充一句,不是蠻多人等者看獅被法院打臉嗎??

※ 編輯: acerttt (60.248.91.41 臺灣), 09/02/2023 14:36:44

beautydots 09/02 14:37不是說簽僱傭合約就能禁絕雙重合約的問題,而是雙

beautydots 09/02 14:37重合約的問題會怎麼樣,還有僱傭對球員比較有保障

beautydots 09/02 14:37。我會認為職籃應該簽僱傭契約,是因此過去的訴訟

beautydots 09/02 14:37案例,有些球員真的蠻冤(如許皓程);然後簽僱傭契

beautydots 09/02 14:37約,這件主張球員債務不履行及主張挖角者惡意競爭

beautydots 09/02 14:38,我認為會比較有利(參考職棒王光輝案)。然後確實

beautydots 09/02 14:38同a大所說,要待公平交易委員會行政決定/法院判決

beautydots 09/02 14:38書出來,現在只是討論。

※ 編輯: acerttt (60.248.91.41 臺灣), 09/02/2023 14:39:16

Weasley40 09/02 14:38彷彿看到了兩個世界

beautydots 09/02 14:40如果球團合約文字寫委任,爭執時說僱傭,是有可能

beautydots 09/02 14:40的主張,但我想講這樣也有出爾反爾的問題,然後許

beautydots 09/02 14:40皓程案判決就是因契約文字在判斷上影響蠻大。

關於這點,我個人感覺,純粹個人感覺,獅一直想的都是透過協調讓這件事情落幕, 獅應該也很不想走到法院見這一步,畢竟只有當公平交易法判決台新的合約是惡意挖 角,所以大聖跟台新簽的合約作廢,只有獅跟大聖簽的合約是有效的,這對獅來說, 才是完全的勝利,而這時候大聖的合約反而變成燙手山芋,更何況你我都知道,這點要 成功的機率很小。 而假設結果是,因大聖未履約,所以應支付賠償金給獅,然後大聖繼續在台新打球, 不管獅拿到多少錢,獅其實都算是輸了,更有可能因為拿到很少的錢而被酸很久。 (例如 誰叫你當初不簽僱傭 or 報應啦 or 夜路走多碰到鬼了喔...等等的) 所以透過協調落幕是主和派(主張委任拿違約金落幕,互相給台階下), 而要走上法院就是主戰派(主張僱傭覺得大聖不能單方面解約) 但現在的情況就是獅自己把話說很滿,搞到台新也不爽了,就是法院見。 以上純屬個人猜測啦,畢竟法院攻防真的太難預測了。

ZIDENS 09/02 14:41….你的主張沒辦法立論連法院都上不了

b039365055 09/02 14:56跟Z版講邏輯!原po你怎麼了

※ 編輯: acerttt (60.248.91.41 臺灣), 09/02/2023 15:24:19

Dope5566 09/02 15:41樓上別說風涼話了

KwonCho 09/02 17:14只看到原po一直在鬼打牆

doS16 09/02 19:19如果覺得自己的主張很容易被打臉的話,其實是可以不

doS16 09/02 19:19用跳針一整篇文。獅自己都說是委任約,一直幫他跳針

doS16 09/02 19:19有僱傭的可能是在幹嘛

doS16 09/02 19:22看下一篇新聞獅上法院就是要個委任違約的賠償而已,

doS16 09/02 19:22怎麼能腦補成獅要爭僱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