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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問題] 車禍請益-對方肇責大

看板biker標題Re: [問題] 車禍請益-對方肇責大作者
wisd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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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推噓 8 推:9 噓:1 →:16

本來想推文,太冗長乾脆回文

保險認賠到都要有單據,且財損一定跟你算折舊

不過大部分保險也不會真的一條一條跟你算

通常保險在收到你的單據後,把認賠部分算好,會多少再加一些包一個整數當和解條件

用意大概就是其實只能賠多少,但保險公司善意多賠一些這樣

不過即使這樣,以你的內容來說,我認為保險能賠到一半就偷笑了

九年的車一定折舊到你想哭,換新的零件都折舊,工資不折舊

安全帽,衣物有單據也會賠,但一樣會跟你坳折舊

醫療要有單據也會賠

薪資損失要提證明+薪資證明

精神賠償...擦傷+挫傷在法院提精神賠償可能被法官打槍吧(?)

以上是鍵盤分析

我個人認為原po不算獅子大開口

因為原po是從自身的損失去列求償金額,只是你自認的金額跟現實世界有落差。而汽機車折舊的幅度本來就被罵了不知多久。該不會真的有人認同五年車殘值就剩3%了吧?

所謂獅子大開口,這個案例我會求償十萬

因為估計保險會就單據賠償1-2萬元

刑事過失傷害一定成立,估算對方當事人判三個月,易科罰金九萬。

所以目標是逼對方當事人不想被判刑事,自掏中間的落差8-9萬。

因為過失傷害肯定成立,三個月如果是合理的推測(?),那對方要被判刑事(雖然這無所謂)
,易科也是要繳出去。所以賭對方想息事寧人的態度把預計要繳給國家的九萬拿來賠

以上這個才叫獅子大開口,不是以自身損失來估,而是以對方可能會賠的金額來求償。

所以原po的求償金額,我認為直接提告刑帶民,能備的單據都備好。和解機會很高。目標當然是保險就有單據到部分認賠,剩下的要求對方當事人自己貼,考慮到對方要貼的金額只有兩萬左右,被判刑事的易科罰金肯定高於這個金額,所以和解機會很高。
※ 引述《love50921 (love50921)》之銘言:
: 已爬文過,
: 想請教歸納後處理策略是否正確。
: 謝謝!
: 事故地點為省道,
: 單向就有兩車道+慢車道之大馬路。
: 時間是平日下班車潮時。
: 我綠燈直行慢車道,行經路口時,
: 內側車道有一排等待左轉之汽車,
: 剛要過路口,突然出現一台對向左轉之貨車,我馬上煞車但躲不掉,
: 對方車頭撞擊我左側,機車卡在保桿底下,人滾了一圈!幸運只有幾處擦挫傷。
: 推測應是轉彎車未禮讓直行車
: 我未超速及違規估計肇責0-2成以下
: 對方無受傷,僅保桿車損
: 我雙腳擦傷 左小腿大腿左肩左胸挫傷
: 車損嚴重可能要兩萬元左右(2011年NFT
: 對方為家具送貨司機
: 說有保險公司可代為處理。
: 我目前保留過失傷害訴訟權。
: 求償:
: 車損、醫療、衣物、安全帽、請假等支出及精神損失。
: 如對方討價還價則提出訴訟 !
: 車損未知-預估20000
: 醫療約2000
: 衣物西裝褲及外套2000
: 安全帽2000
: 請假1000
: 以上是否有處理不周?
: 含精神損失索賠35000會過份嗎?
: 以上
: 感謝指點
: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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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TT 留言評論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0.28.200.8 (臺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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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www.ptt.cc/biker/M.1588982469.A.B30

※ 編輯: wisdom (110.28.200.8 臺灣), 05/09/2020 08:03:24

aroo05/09 10:23我不覺得會判到三個月…說難聽點搓傷,跟醫生講這裡撞到這

aroo05/09 10:23里痛,就給你開挫傷了,如果對方是初犯也有誠意和解,加上你

aroo05/09 10:23要求和解條件太過苛刻,搞不好還判個緩刑,這個案件抓個30

aroo05/09 10:23天就差不多了

同意,單純擦傷其實30-40天差不多。舉例3個月是要放大所謂獅子大開口的程度

aroo05/09 10:27如果我是這個貨車司機,只要掏不到一萬出來,就能解決,一定

aroo05/09 10:27ok

這就是以刑逼民

kobe3041805/09 10:47擦挫傷怎麼可能判3個月 頂多40天

就算只判30天,也超過原po的索賠金額

elfwind05/09 11:1740天也要4萬了,再加上還是要賠錢,3.5萬划算

是啊,扣掉保險認賠,當事人再出2萬左右

cubecube05/09 11:41這個傷勢要3個月機會很~~低

cubecube05/09 11:44回了一整篇結果都是猜測的=_=…我覺得你還是推文就好

除了法院判決是猜測外,哪裡是猜的? 法院判決在真的判決前,除了推測外你有更好的建議?

Radiomir05/09 12:20讓我跟法院就不是錢的問題, 絕對送你過失傷害前科...

Radiomir05/09 12:21

六個月以下沒有前科啦

ironstomach05/09 13:15擦挫傷會微醉不舉ㄅ

不會,傷害是事實。過失傷害沒有微罪不舉

tony89041505/09 13:16樓上法盲?

tony89041505/09 13:17哪來的前科

tony89041505/09 13:18 https://i.imgur.com/mBpiiFq.jpg

tony89041505/09 13:18自己看清楚 別唬爛嚇人的

tony89041505/09 13:18看到這種出車禍就要開吉獅子大開口的真的傻眼

我不覺得是獅子大開口

zong78040505/09 13:26但有5年限制,發生第二次 不就加倍償還,兩次前科記

zong78040505/09 13:26錄?

tony89041505/09 13:29五年是徒刑易科

tony89041505/09 13:29單純拘役是沒有

ironstomach05/09 13:52對不起我法盲QQ

love5092105/09 14:24對不起我也法盲

Apologize92405/09 16:04一點參考價值都沒有

比你有價值多了,不服來辯

※ 編輯: wisdom (110.28.200.8 臺灣), 05/09/2020 16:24:27

SEXYTRIANGLE05/09 19:34有人真的很氣X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