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閒聊] 悲報,交通部正式發函安全帽外掛設備逾5m
※ 引述《trij (掌櫃)》之銘言:
不知為何,這件事為什麼又被拿來作文章
先簡單下個結論,在2020年7月24日標檢局
早就對黏貼於安全帽上的行車紀錄器表態
https://imgur.com/CqMDMkE
至於5mm那條文,並不是帝王條款
而是有許多不同情況下,可以裝設
雖然該公文中,警政署確實並
未把該條文完整列出
且也把判定職權由標檢局處理
而標檢局其實老早就已經明講了
只要用黏的,就不會牴觸到5mm這條內容
若有興趣了解更多,可以參閱
https://forum.jorsindo.com/thread-2560162-1-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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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警察會不會故意刁這個然後叫你去申訴?像台南改裝拉
桿那次一樣?
至少從2020年至今 還沒有這案例
警察要刁 那就是警察在執法上有問題
原來早就有解釋了! 我今天才知道
1年前就講過 現在又拿出來講 不知道是誰想玩......
警政署去問的
閒閒沒事做 找事情來做
反正鴿子開完單後你再花時間去申訴啊,鴿子有差嗎?
請公假跑法院吹冷氣不用去外面被違停大爺衝撞,多爽
有啊 去年經濟部就有文
應該是說 不能用任何方式改變防護結構 所以不鑽孔理論
上就不影響 用黏貼的就沒差吧
如果鴿子想違法盤查又被打臉之後惱羞,那各位就要小
心了,他可以說我看不出來你有沒有鑽孔啊,叫你去申
訴
鴿子想整人還是很多招的
二輪版八卦化,一堆整天幻想警察會怎樣怎樣的交通受虐
兒
夾的也不行?
二輪確實是交通弱勢啊笑死,看看那堆不友善的先禁條款,
二輪跟交通受虐兒87%像
更不用說道路規劃把自行車跟路人隨時暴露在風險之中
闢謠還要被沒看清楚說明的人帶風向喔
塗個綠底就是人行道真的笑死,好一點的會意思意思插幾根
棒棒糖,但今天二輪、自行車、行人會變成這種處境,還去
嘲諷爭取權益的人,這對交通環境改善真的沒幫助
警察也騎二輪是有多高貴
八卦化?想太多了
看看真實世界警察的作為吧
十鴿九賤 鴿子就是廢物
呵呵 真的遇到鴿子還不是跟龜兒子一樣
自介?☺
警察有啥好護航的阿?劣跡斑斑怕人講喔?
嘿啊,改天又哭著跟鴿子喊995
不過行車記錄器裝頭上高調嚇阻效果很讚,警察會變得很
客氣,警察在臨檢我無聊自投羅網跑去看熱鬧,警察揮手
跟我說不用
你的邏輯是說警察神聖職業不能嘴,不然以後就不能哭
著找警察是嗎?
之前打給警察,對面一聽要錄音馬上閉嘴不說了,警察
你早上被主管罵然後主管下午叫你做事你會跟老闆說「早上你
罵過我,啊下午有事幹嘛叫我做」嗎,嘴警察就不能找警察幫
忙的邏輯真d好笑耶
很怕任何蒐證器材的
反過來說,只要沒有蒐證就有可能被警察惡整,這群人
最懂
那不叫找警察幫忙吧,只是做他領薪水份內的勤務
而且只要看到有鏡頭在錄,警察幾乎都很客氣
警察有沒有在錄影態度差超多
有行車記錄器就是會讓自己有保障啊,之前被逼車我直接比
頭上gopro。被警察攔檢我就打開對著他錄,後續沒記錄器
的朋友被同個警察刁難,我卻之是直接放行(兩個人都是全
原廠買菜車)
不要講警察啦,今天你各位只要做公職做服務業的,哪個
不是看到錄音錄影就乖的跟狗一樣?這個世界有壞警察同
時也有爛刁民啦,你會保護自己警察也會啊,這有什麼好
說嘴的?
只能說,爛的是人,不是職業,不需要一概而論。
現在怕的是垃圾鴿沒搞懂法條就拿來刁人, 這不是沒前
例
鴿子:不服再自行去申訴
勞民傷財 文字遊戲
你期待警察看的懂法律、會依照法律規定做事、那就是你自己的
問題了
鴿子被申訴不會增加自己的業務量嗎
感謝釋疑
改管改消音改大燈的都沒在抓了,抓這個?
改管改消音改大燈的很兇警察會怕,這種的很乖抓起來很安全
這應該是行政命令?是哪個笨蛋幹的?
結構破壞本來就影響安全性 鑽孔不行很合理
都已經有的東西又被翻出來,看來是想炒冷飯的意思?
警察才不管你哩 先開在說 反正申訴跟他沒關係
這年頭還有人覺得非四輪以上不是交通受虐兒喔XD
鴿子抓10個 大概有5個不知道可以申訴 還是賺
沒差我還是照用我正確安全舒適的方式做啊,行車記錄器
裝頭上高調嚇阻+警示反光背心嚇阻,安全地騎在比較安全
的禁行機車道,照樣舒服到不行xDD,想亂搞那就申訴到警
政署啊我沒在怕
這個社會仇視二輪就是不爭的事實,垃圾華鴿也是幫凶,還
好我改開車五年了
剛已經下單警用POLITE反光背心來對抗被不當剝削和歧視
的路權了,預計下星期發文分享
看到政府想盡辦法剝削機車的路權和增加機車的危險那種
嘴臉就覺得很噁
一堆鴿子連兩段式左轉規定都不清楚,怎麼期待他們的素質?
所以警政署故意沒把條文完整列出的吧?要嚇嚇檢舉達人了?
鴿子:你自己去申訴
粗暴的言論 大可不必
就怕警察刁難或民眾故意檢舉,自己還要去跑申訴、去證明是
用黏的!
說沒感覺的大概沒在騎車或走路吧
可憐,汽車違停都不敢動,對機車倒是招數無上限
有人整天在那邊如果被警察搞,有實例嗎? 杞人憂天?
你們警察又不是沒搞過,這叫未雨綢繆啦
警察已有用5mm這條規定搞過人了嗎?
一開始就不該在法條上有模糊空間讓掌權者有"機會"
濫權 他到現在沒用這條搞過你不代表以後不會 現任政
府弄個法條告人民 告了幾百個都在檢察官那裏被打槍
沒罪阿 但除了無業遊民跟富二代誰有空整天跑檢調?
這條一兩年前就有炒過,這其間也沒看過新聞或是社團有
人PO文被警察拿這條搞,當然我不能保證未來,大家自己
準備好公文阿
在上禮拜我們也沒想到家裡移工去倒垃圾會被三重廢警抓走啊
,先怕起來不過分吧
交通部官員特意不提標檢局「只要不是用螺絲或卯釘固定就可
以接受」,我是不曉得安何居心啦
家裡被偷10年以上沒破案,鏢哥助理被偷車馬上抓到。最
近握手言和跟大外割女舞蹈老師的就不用說了,怎麼會有
人喜歡鴿子?
鴿:有問題 你去申訴
警察就很大問題,看看公文也只截一半,cns2396 4.6條明
明就還有額外補充,但公文上卻沒寫
到這篇出來還在靠北的真的很口年
所以這篇也覺得那個發函是沒問題的是吧?
??? 這篇只談標檢局的認定
阿交通部惡意斷章取義,警察只看到那公文不就是要警察
用這方法搞人?
怕有人拿三角椎當安全帽吧...
cos 清潔隊笑死人
把路權被剝削的程度降到最低
清潔隊?
來源:fuyuanli
你好
交通部和警政署 根本不會看CNS條文
就有人愛帶風向搞分裂啊,去年七月就有的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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搞到標準局自己出來說報導是不正確的 --91
首Po陳建銘議員臉書 縮址:1
用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1條裡面的 "機車駕駛人或附載座人未依規定戴安全帽者, 處駕駛人新臺幣五百元罰鍰" 來裁罰明明有戴安全帽, 卻在帽子上加裝3C產品 是意圖讓公務員登載不實嗎?3
剛才去電詢問警政署民眾服務中心 他們完全沒聽過這消息 打去台中市勤務指揮中心,裡面的承辦人說有聽到消息 但目前也沒有宣導期, 更沒有在執行這類的取締 至於承辦人聽到要用31條第六項取締,他也覺得傻眼 因為不清楚"變更帽體"到底會如何改變帽子的安全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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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新聞] 安全帽上裝「行車紀錄器」違法 新規定推 glenmarlboro: 標檢局早就都解釋過了用黏的可以 鎖 42.74.52.205 08/22 10:01 → glenmarlboro: 的不行 講的好像不能裝行車記錄器 42.74.52.205 08/22 10:01 → glenmarlboro: 是唯恐天下不亂喔 42.74.52.205 08/22 10:01 那為什麼用黏的就可以? 用黏的和固定的有何不同?13
Re: [新聞] 安全帽上裝「行車紀錄器」違法 新規定各位早安,我二輪賤民啦,看推文一堆人說標檢局早說過用黏的可以,我眼屎也有點黏看 不到下面這篇函文裡哪裡有提到用黏的就可以, 上網找來找去也只有標檢局的新聞稿跟電視新聞有提到相關字眼,標檢局的新聞稿只有提7
Re: [爆卦]安全帽行車記錄器超過5mm即屬違法經濟部標檢局今(22)日出來澄清,強調並未限制加裝行車紀錄器, 只是希望以更安全、非固定的方式,以避免發生意外時, 加重機車騎士受傷。 交通部的函文沒有深究立法之意旨, 片面解讀了關於突出物之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