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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閒聊] 道交處罰條例43條,逼車的定義?

看板biker標題Re: [閒聊] 道交處罰條例43條,逼車的定義?作者
dontSleep
(dont Sleep)
時間推噓25 推:27 噓:2 →:55

: → jric: 檢舉說明裡明確把法條打出來 08/07 01:00: → jric: 任意以迫近、驟然變換車道或其他不當方式,迫使他車讓道。 08/07 01:01: → jric: 沒開的話,去打電話去問哪邊不符合敘述! 08/07 01:01: → jric: 不過前提是有明確影片證明,他持續逼近,然後你逼不得已退讓 08/07 01:02: → jric: 而不是他還沒靠近,你就自己先讓出空間,那當然就很難成立 08/07 01:02
原文部分恕刪,我近期有遇到換車道不管旁邊有沒有車,
就直接A過來逼迫你剎車讓道的,我跟那台汽車是不同車道但平行同方向
我跟同車道前方汽車的距離就差不多一輛車的距離而已
我檢舉的項目是
第43條第一款 三、"任意以迫近、驟然變換車道或其他不當方式,迫使他車讓道。"
第一次檢舉回復如下圖
https://imgur.com/fExtpjc

先上法條https://imgur.com/bdH4Hzy
(紅框是我檢舉的項目法條依據)

照推文講的致電分局詢問原因,該員警重複了約五分鐘
說構成要件是 "行駛途中任意驟然減速、煞車或於車道中暫停。"
他說他看影片看了很多次對方沒有這樣的行為所以不舉發
我質疑說我現在檢舉是依據第三點,但你用第四點來做為舉發標準?
他回覆他覺得沒有就是沒有,不滿意可以去申訴

這43條第一款下面五點應該是分開獨立的五個狀況沒錯吧?
照這位吳警員的邏輯,"假設"有人做了43條第一款下面的其他三點
"蛇行、超速60KM或者拔消音器製造噪音"
但只要沒有在道路上"行駛途中任意驟然減速、煞車或於車道中暫停。"
就不構成舉發要件?

我就照他講得去署長信箱申訴,
回覆來了還是一樣的邏輯 https://imgur.com/9UpCmwW
後面再補一句"應於當事人有利及不利之情形"
意思沒撞到就不算,切換車道想切就切不用保持安全距離
小車就是應該要禮讓大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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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TT 留言評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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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hoenixzro 09/01 21:06警察就是用你的結論當標準

phoenixzro 09/01 21:06超可悲

fonce 09/01 21:17檢舉過一台右方幾乎跟我平行硬切的(大安

fonce 09/01 21:17區),他大概是前門在我車頭就開始硬切,

fonce 09/01 21:17警察回我要有「惡意」才算舉發= =,後來送

fonce 09/01 21:17署長信箱有改舉發。

送署長信箱以為會換一個處理,結果是同一個法盲處理

zong780405 09/01 21:41加送總統信箱

好像不錯 我來試試看

gjcl6 09/01 21:42任意變換車道這種檢舉通常不會過 真的爛

gjcl6 09/01 21:48https://youtu.be/BbxQSV3x-6s 之前送的

gjcl6 09/01 21:49https://i.imgur.com/qqruOfO.jpg 呵呵

乾 強烈既視感,我的影片跟你狀況差不多,車牌拍得很清楚 然後遇到廢警曲解法條,反正警察比較喜歡到場處理事故啦 沒出事就當沒看到

ballcat 09/01 22:12有碰到就算事故,腿張開點有碰到

ballcat 09/01 22:12要開單也比較有理由

Duke200 09/01 22:15樓上g大 台南市不期不待 呵呵

士林區注定沒救了啦,有個連法條都看不懂的再處理檢舉 真的讚

Duke200 09/01 22:16之前檢舉一個邊滑手機邊騎車的

Duke200 09/01 22:16送43條危險駕駛 也明確附上2條路的路口

Duke200 09/01 22:17結果回覆說 位置不明確 所以不舉發 笑死

Duke200 09/01 22:17害我以後還特地額外加經緯度 送檢舉

整天一堆理由不舉發,坐辦公室吹冷氣真的爽,檢舉來了 通通不舉發 反正掰不出理由再用你的行車紀錄器舉證不清楚,無法證明範圍距離...etc當理由

※ 編輯: dontSleep (111.71.213.209 臺灣), 09/01/2022 22:27:52

yesyesyesyes 09/01 23:01根本因人而異啊

yesyesyesyes 09/01 23:01反正沒撞到,多數不會理你

perry7996 09/01 23:24http://youtu.be/sCzrAGi0yw0

perry7996 09/01 23:24我這個也是 幾乎都要撞到了 不成立

joe30543 09/01 23:25我比較幸運檢舉兩次都有過

joe30543 09/01 23:25尤其這件原本不報希望

perry7996 09/01 23:25打電話去詢問承辦人員 回應我的人是說

joe30543 09/01 23:25https://youtu.be/lb9i2Omt3vU

perry7996 09/01 23:26"你們這種就互相讓一下就好了吧"

TCLanLanLu 09/01 23:28北投的也是

sm981512 09/01 23:5443條你還要去電或市長信箱確定

sm981512 09/01 23:54我就遇過送43.3舉發查證原來是開45.1.4

max123 09/02 00:16覺得逼車就上網檢舉啊 反正警察不開就檢舉

max123 09/02 00:16他 ok的

toyamaka 09/02 07:12不止士林區爛,台北幾乎都這樣不舉發一

toyamaka 09/02 07:12樣爛

slsamg7112 09/02 08:17全台灣不都這樣,沒撞到就好啦

Yjizz 09/02 08:48我也蠻好奇除了 再送沒甚麼用的署長信箱

Yjizz 09/02 08:48還有哪裡比較有用的

Yjizz 09/02 08:53如果只是強迫丟回原承辦 感覺只是鬼打牆

star1023 09/02 09:06加送交通部 玩一下鴿子承辦

Apologize924 09/02 09:15喇叭按下去

Apologize924 09/02 09:16之前被公車逼過 後來請警察當場來

Apologize924 09/02 09:16看也是說沒怎樣 最後公車公司打來道

Apologize924 09/02 09:16歉 直接到派出所洗警察臉

a901922001 09/02 09:18有攔停煞車燈亮才算 要麻你讓他要麻他

a901922001 09/02 09:18讓你 試過幾次了

a9910330 09/02 09:18#1XkPh3Ih 說真的..看承辦人認定而已

a9910330 09/02 09:18承辦員警認為沒有,就會幫汽車找藉口了

austin0353 09/02 09:29有裁量權沒辦法,檢舉沒一次過,只因

austin0353 09/02 09:29我避免了碰撞以及沒有激烈反應

HsihHan 09/02 09:31都看不出來惡意了 那要怎麼知道沒有?

HsihHan 09/02 09:31祝警察別遇上板金主義的汽車 拖車

Anyotw 09/02 09:51在你上法院前,都是先原處分機關處理。簡

Anyotw 09/02 09:51稱同一個人

shuo19971203 09/02 11:31警察裁量權超級大 看法規根本沒用

shuo19971203 09/02 11:31 我以前也檢舉過惡意逼車 但普遍承

shuo19971203 09/02 11:31辦人的認定是 要連續重踩煞車 甚至

shuo19971203 09/02 11:31逼迫到停下才算逼 我已經心死 現在

shuo19971203 09/02 11:31不檢舉了

a9910330 09/02 11:47如果很明顯..去署長信箱投訴會換人判..

a9910330 09/02 11:48換承辦人有機會變成案就是了

oa0416 09/02 11:49https://i.imgur.com/DHKqxkr.jpg

oa0416 09/02 11:50看來是跟在後面一直逼近按喇叭要你讓開這

oa0416 09/02 11:50種比較容易檢舉成功

ultratimes 09/02 12:15檢舉成功就成功,失敗就算了

ultratimes 09/02 12:15還在那邊搞這麼多東西

sbw 09/02 12:46車版檢舉硬擠汽車的經驗是,要做出「閃避」

sbw 09/02 12:46或是「急煞」動作才會檢舉成功,成功率又是

sbw 09/02 12:46國道>快速道路>其他省道。不爽讓的時候,汽

sbw 09/02 12:46車不減速可以更容易創造這種機會,但要機車

sbw 09/02 12:46做出這種動作應該都摔了吧….無言警鴿

YuTeaNe 09/02 13:47我檢舉有過欸,感謝永和分局

Fxxkyou5566 09/02 15:38有名的孫不舉啊

Duke200 09/02 15:42檢舉43條有過的也不用高興 說不定是開違

Duke200 09/02 15:42規超車之類的

Duke200 09/02 15:46如同29樓那樣 感覺警察開這種高罰緩的檢

Duke200 09/02 15:46

Duke200 09/02 15:46大概只有闖平交道這種比較敢舉發

Duke200 09/02 15:4843條會扯一堆理由 他們能不舉發就不舉發

shja0714 09/02 21:02感覺還是有點模糊的空間?

aika5512308 09/03 01:32檢舉這東西看分局承辦人

lime1207 09/03 09:57我遇過跟你一樣的狀況,同樣檢舉沒過。

lime1207 09/03 09:57反正當時我沒閃開就是我被撞

yayaorz 09/03 14:03我開四輪的時候錄到對方硬切+我右閃,檢

yayaorz 09/03 14:03舉43-3就過了。(我猜承辦會看車種再決定

yayaorz 09/03 14:03舉發與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