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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新聞] 路肩接減速車道沒方向燈,法官認無意義

看板car標題Re: [新聞] 路肩接減速車道沒方向燈,法官認無意義作者
hcshin
(behind the mask :)
時間推噓24 推:25 噓:1 →:51

※ 引述《nikebabu (00)》之銘言:
: 原文連結:https://www.chinatimes.com/realtimenews/20210215001162-260402
: 葉姓駕駛在國道「開放路肩」時段行駛路肩,並在路肩終點駛入減速車道,事後卻遭檢舉: 沒打方向燈,挨罰3000元。他提告請求撤罰,台北地院行政訴訟庭認為,該路段路肩終點: 只能「直行匯入」減速車道,後車本就能夠預見其行車路線,打方向燈沒有意義,判決撤: 罰,可上訴。
: 葉某2020年2月21日早上開車行經國道1號汐五高架北上26.5公里處,從路肩駛入減速車道: ,事後卻收到3000元罰單,指他未依規定變換車道,由於當時是開放路肩時段,葉某覺得: 被罰得莫名其妙,因此提告請求撤罰。
: 桃園市交通事件裁決處抗辯,本件是民眾檢舉違規,因路肩與減速車道銜接處有以白線分: 隔,葉某從路肩駛入減速車道屬變換車道,卻未依規定使用方向燈,確實違反《道路交通: 管理處罰條例》第33條第1項第4款「在高速公路未依規定變換車道」規定。
: 但法官認為,道交條例要求駕駛依規定使用方向燈,目的在於使其他用路人得預知行車方: 向,但葉某行駛從路肩駛入銜接減速車道,減速車道右方的路肩寬度根本不可能容納任何: 一輛車通行,葉某只能遵行車道「直行匯入」,行駛方向本來就能被後方車輛預見,何必: 強求使用無謂的方向燈?
: 法官指出,原處分並未考量當時所處路段縮減,僅單純認定葉某的行為是變換車道,未顯: 示方向燈而予以處罰,違反《行政罰法》第19條關於「輕微規定免罰」的規定,且本件客: 觀上甚至不至於發生任何危害,足認不具月主觀可責性,故判決撤罰。
: 心得/說明:這雖然還可上訴,但此判決已違反廣大鄉民認為的凡跨線就要打方向燈的鐵: 律,那未來遇到這種情況是否就有機會申訴了呢?請專業鄉民分析看看
警察的邏輯很簡單易懂: 1.只要跨線 (不管虛線或實線) 就是變換車道。
2.只要是變換車道,就一定要打方向燈 (而且全程都要打)。

法官的邏輯也並不難懂: 1.規定打方向燈的立法旨意是為了要讓別人知道你的行車方向。 2.如果該道路的設計只能有一種行車方向,而且是其他用路人都 能確定預知的方向,這樣就沒有打方向燈的「必要」。

其實兩種邏輯都說得通,但在實務面上兩者就會產生衝突,尤其是牽涉到違規罰款和檢舉看看國道公路警察的宣導片:https://www.youtube.com/watch?v=tYtDXSZe7D8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Y2Xz34EH9H4

https://i.imgur.com/2RUDXgk.jpg

警察說只要跨線未打燈,被檢舉的話,必罰。但這個案例被台北地方法院的法官打臉。

但是依照法官的邏輯,匝道縮減也是類似的情形:
https://i.imgur.com/2c8JvwZ.jpg

同樣是車道到了盡頭,只有單一方向可以行駛,其他人也都必然可以預知他的行車路線。這種案例不知法官會怎麼判?
假設上訴到高等法院,不知道不同法官又會不會有不同見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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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TT 留言評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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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x9900824 02/16 17:47兩邊都對 但還是看法官見解 不服就再上訴 否則後續

gx9900824 02/16 17:47灰不完

alittleghost02/16 17:49就是法官自由心證,怎樣

MeeToo 02/16 17:50法律人說了算

gx9900824 02/16 17:52問了認識的 結論: 這案件若定下來 就需要修改規章

heronesby 02/16 17:52這就是自由心證跟規定是死的,兩者差別吧

gx9900824 02/16 17:52標線、抑或是"以後被檢舉就不要再申訴"

DASHOCK 02/16 17:59不同法官判決不一樣...

p23j8a4b9z 02/16 18:04有吵有糖吃 之前也被開過 沒時間吵 後來都打燈了 沒

p23j8a4b9z 02/16 18:04辦法預測後面智障會怎樣搞

shamanlin 02/16 18:30很多打燈魔人我感覺他們自己本身就是轉彎才打燈的

shamanlin 02/16 18:31違規仔,因為他們無法理解打燈是要提早打不是到線前

shamanlin 02/16 18:31才打,而提早打的結果就是一整排車全部打左轉燈然後

shamanlin 02/16 18:31左邊車道的車根本不知道右邊那整排車是不是有人要切

shamanlin 02/16 18:31出來

shamanlin 02/16 18:32再看一次這神奇的畫法

aqwe 02/16 19:00過去路肩無法通行 所以不太有這個問題 法規沒跟上

kissa092430702/16 19:07法規定不清楚 才有爭議

ChungLi5566 02/16 19:09警察沒權力解釋法規 所以只能罰了去法院申訴

ultratimes 02/16 19:29支持警察上訴,警察才是對的

zebracoco 02/16 19:35認識的法官說:很有可能法官自己的親戚朋友有相同案

zebracoco 02/16 19:35例,所以才會有此判決

weibld 02/16 19:47這種打燈才會造成用路人誤會,還有機車兩段式左轉

weibld 02/16 19:47打左轉燈的,在最外線打左轉燈,我都不知道你要幹

weibld 02/16 19:48嘛……

wheat1130 02/16 20:03我支持法官,顯無意義。

iPadProPlus 02/16 20:09可以串好嗎?擾民

j6ru04jo3 02/16 20:52乾脆說看車輪偏向哪邊就能知道車子往哪裡跑,方向

j6ru04jo3 02/16 20:52燈顯無意義好了

ur260 02/16 20:52台灣的規則真的很不一致

notime 02/16 20:55就道路標示有問題

kissung 02/16 21:00自由心證

hydra7 02/16 21:39自從簡易行政訴訟案件下放給地方法院後,判案的素

hydra7 02/16 21:39質真的很.....

ccc73123 02/16 21:59https://imgur.com/aMHFtso 請問依紅色動線 要打

ccc73123 02/16 21:59左轉燈還右轉燈?

Cedef 02/16 22:38樓上 先左再右

filet 02/16 22:59這案例打燈根本無意義,你和他平行的話你根本看不到

filet 02/16 23:00他打的右方向燈,你在他後面的話你右前方有車你要硬

filet 02/16 23:00插?只有打燈魔人才會覺得非打不可。法官是對的

Bboykeyes 02/16 23:45法規說打就是要打,到底打一下會死嗎?

Bboykeyes 02/16 23:45反正檢舉就是檢舉啊,就是爽,你時間多就去申請撤銷

Bboykeyes 02/16 23:46每個法官自由心證,還一堆不愛打燈的北七高潮

bdbpzcatqpq 02/16 23:46依照法官邏輯,加速車道開到尾端不用打燈即可匯入

Bboykeyes 02/16 23:46我是不信每個法官都會判出一樣的結果啦。

Bboykeyes 02/16 23:49反正違規魔人只會講檢舉人是魔人,那為啥要讓檢舉人

Bboykeyes 02/16 23:49有機會檢舉?說那種龜車逼你雙黃線超車的檢舉就算了

Bboykeyes 02/16 23:49,妳他媽方向燈在自己車上,還不願意撥一下,是左

Bboykeyes 02/16 23:49手在尻槍?一堆腦X

Bboykeyes 02/16 23:50打燈有沒有意義你自己去想,不想收罰單就打很困難?

ck940560 02/17 00:35拿必要性來斷定是否違規,那沒車的路口就無視紅燈了

filet 02/17 02:53結果就是無罪啊,打燈魔人又在氣噗噗,笑死

filet 02/17 02:54交通號誌原本就是因必要而設計的,連這都不懂

filet 02/17 02:55會要求在路肩還打燈的才是智障吧,跟警察有87%像

filet 02/17 02:55活該被法官打臉

Bboykeyes 02/17 06:57用了交通法規寫在刑法裡面,笑死,法官大人我有罪

Bboykeyes 02/17 06:58*原來

Bboykeyes 02/17 06:58反正時間多就去申請撤銷啊,我相信未來還是很多人會

Bboykeyes 02/17 06:58檢舉 ^_^

facebookig 02/17 08:10法官就是智x腦x啊!跟一般用路人腦袋不太一樣,可能

facebookig 02/17 08:10都是司機開車,自己很少開車出遠門吧!跨線打方向燈

facebookig 02/17 08:10最簡單,可能法官自己也是違規仔吧!

facebookig 02/17 08:14希望法官不會被未打方向燈的違規仔害到,以前我鄰居

facebookig 02/17 08:14法官都輕判竊盜犯,自從自己逛街被偷皮夾,從此不再

facebookig 02/17 08:14輕判,呵呵

frank111 02/17 09:15當然是法官大阿,警察算什麼等級

frank111 02/17 09:16在路上開車還是多用用腦,預判別人在做什麼

frank111 02/17 09:16這種狀態不打燈也知道對方要做什麼

fatz 02/17 09:30不同法官會有不同見解

bgflyer 02/17 09:38從法條的立意去判決這種案例過去不是沒有

bgflyer 02/17 09:39有這種案例後更應修法將法條完善

wisdom 02/17 12:57法規是死的,這種爭議在法院就會討論立法緣由。我支

wisdom 02/17 12:57持這個法官的看法。

darkMood 04/05 10:41法律是死的,法官是活的,所以常常解釋來解釋去

iPadProPlus 04/05 14:42不知道法規啥時要統一

clement8016107/03 15:10不要開放路肩不就好了,開放路肩到底幹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