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路肩接減速車道沒方向燈,法官認無意義
※ 引述《nikebabu (00)》之銘言:
: 原文連結:https://www.chinatimes.com/realtimenews/20210215001162-260402
: 葉姓駕駛在國道「開放路肩」時段行駛路肩,並在路肩終點駛入減速車道,事後卻遭檢舉: 沒打方向燈,挨罰3000元。他提告請求撤罰,台北地院行政訴訟庭認為,該路段路肩終點: 只能「直行匯入」減速車道,後車本就能夠預見其行車路線,打方向燈沒有意義,判決撤: 罰,可上訴。
: 葉某2020年2月21日早上開車行經國道1號汐五高架北上26.5公里處,從路肩駛入減速車道: ,事後卻收到3000元罰單,指他未依規定變換車道,由於當時是開放路肩時段,葉某覺得: 被罰得莫名其妙,因此提告請求撤罰。
: 桃園市交通事件裁決處抗辯,本件是民眾檢舉違規,因路肩與減速車道銜接處有以白線分: 隔,葉某從路肩駛入減速車道屬變換車道,卻未依規定使用方向燈,確實違反《道路交通: 管理處罰條例》第33條第1項第4款「在高速公路未依規定變換車道」規定。
: 但法官認為,道交條例要求駕駛依規定使用方向燈,目的在於使其他用路人得預知行車方: 向,但葉某行駛從路肩駛入銜接減速車道,減速車道右方的路肩寬度根本不可能容納任何: 一輛車通行,葉某只能遵行車道「直行匯入」,行駛方向本來就能被後方車輛預見,何必: 強求使用無謂的方向燈?
: 法官指出,原處分並未考量當時所處路段縮減,僅單純認定葉某的行為是變換車道,未顯: 示方向燈而予以處罰,違反《行政罰法》第19條關於「輕微規定免罰」的規定,且本件客: 觀上甚至不至於發生任何危害,足認不具月主觀可責性,故判決撤罰。
: 心得/說明:這雖然還可上訴,但此判決已違反廣大鄉民認為的凡跨線就要打方向燈的鐵: 律,那未來遇到這種情況是否就有機會申訴了呢?請專業鄉民分析看看
警察的邏輯很簡單易懂: 1.只要跨線 (不管虛線或實線) 就是變換車道。
2.只要是變換車道,就一定要打方向燈 (而且全程都要打)。
法官的邏輯也並不難懂: 1.規定打方向燈的立法旨意是為了要讓別人知道你的行車方向。 2.如果該道路的設計只能有一種行車方向,而且是其他用路人都 能確定預知的方向,這樣就沒有打方向燈的「必要」。
其實兩種邏輯都說得通,但在實務面上兩者就會產生衝突,尤其是牽涉到違規罰款和檢舉看看國道公路警察的宣導片:https://www.youtube.com/watch?v=tYtDXSZe7D8
https://i.imgur.com/2RUDXgk.jpg
但是依照法官的邏輯,匝道縮減也是類似的情形:
https://i.imgur.com/2c8JvwZ.jpg
假設上訴到高等法院,不知道不同法官又會不會有不同見解?
--
兩邊都對 但還是看法官見解 不服就再上訴 否則後續
灰不完
就是法官自由心證,怎樣
法律人說了算
問了認識的 結論: 這案件若定下來 就需要修改規章
這就是自由心證跟規定是死的,兩者差別吧
標線、抑或是"以後被檢舉就不要再申訴"
不同法官判決不一樣...
有吵有糖吃 之前也被開過 沒時間吵 後來都打燈了 沒
辦法預測後面智障會怎樣搞
很多打燈魔人我感覺他們自己本身就是轉彎才打燈的
違規仔,因為他們無法理解打燈是要提早打不是到線前
才打,而提早打的結果就是一整排車全部打左轉燈然後
左邊車道的車根本不知道右邊那整排車是不是有人要切
出來
再看一次這神奇的畫法
過去路肩無法通行 所以不太有這個問題 法規沒跟上
法規定不清楚 才有爭議
警察沒權力解釋法規 所以只能罰了去法院申訴
支持警察上訴,警察才是對的
認識的法官說:很有可能法官自己的親戚朋友有相同案
例,所以才會有此判決
這種打燈才會造成用路人誤會,還有機車兩段式左轉
打左轉燈的,在最外線打左轉燈,我都不知道你要幹
嘛……
我支持法官,顯無意義。
可以串好嗎?擾民
乾脆說看車輪偏向哪邊就能知道車子往哪裡跑,方向
燈顯無意義好了
台灣的規則真的很不一致
就道路標示有問題
自由心證
自從簡易行政訴訟案件下放給地方法院後,判案的素
質真的很.....
https://imgur.com/aMHFtso 請問依紅色動線 要打
左轉燈還右轉燈?
樓上 先左再右
這案例打燈根本無意義,你和他平行的話你根本看不到
他打的右方向燈,你在他後面的話你右前方有車你要硬
插?只有打燈魔人才會覺得非打不可。法官是對的
法規說打就是要打,到底打一下會死嗎?
反正檢舉就是檢舉啊,就是爽,你時間多就去申請撤銷
每個法官自由心證,還一堆不愛打燈的北七高潮
依照法官邏輯,加速車道開到尾端不用打燈即可匯入
我是不信每個法官都會判出一樣的結果啦。
反正違規魔人只會講檢舉人是魔人,那為啥要讓檢舉人
有機會檢舉?說那種龜車逼你雙黃線超車的檢舉就算了
,妳他媽方向燈在自己車上,還不願意撥一下,是左
手在尻槍?一堆腦X
打燈有沒有意義你自己去想,不想收罰單就打很困難?
拿必要性來斷定是否違規,那沒車的路口就無視紅燈了
結果就是無罪啊,打燈魔人又在氣噗噗,笑死
交通號誌原本就是因必要而設計的,連這都不懂
會要求在路肩還打燈的才是智障吧,跟警察有87%像
活該被法官打臉
用了交通法規寫在刑法裡面,笑死,法官大人我有罪
*原來
反正時間多就去申請撤銷啊,我相信未來還是很多人會
檢舉 ^_^
法官就是智x腦x啊!跟一般用路人腦袋不太一樣,可能
都是司機開車,自己很少開車出遠門吧!跨線打方向燈
最簡單,可能法官自己也是違規仔吧!
希望法官不會被未打方向燈的違規仔害到,以前我鄰居
法官都輕判竊盜犯,自從自己逛街被偷皮夾,從此不再
輕判,呵呵
當然是法官大阿,警察算什麼等級
在路上開車還是多用用腦,預判別人在做什麼
這種狀態不打燈也知道對方要做什麼
不同法官會有不同見解
從法條的立意去判決這種案例過去不是沒有
有這種案例後更應修法將法條完善
法規是死的,這種爭議在法院就會討論立法緣由。我支
持這個法官的看法。
法律是死的,法官是活的,所以常常解釋來解釋去
不知道法規啥時要統一
不要開放路肩不就好了,開放路肩到底幹嘛
21
Re: [問題] 好像很多人不知道跨路肩要打方向燈很多人打方向燈是看車子的行進方向, 認為轉彎才要打燈,阿我明明就直走為什麼要打方向燈。 但除了左右轉彎需要打燈之外, 打不打方向燈還要看你有沒有跨越車道線, 只要有跨越車道線就是要打方向燈。7
[閒聊] 路上滿多人不打方向燈或是亂打的路上要轉彎或是變換行車方向.車道都要打方向燈 今天我朋友跟我說他以為只有轉彎要打 我就在想很多人在路上都不打方向燈 最常見的就是右轉不打燈 可能以為靠邊邊右轉很安全7
Re: [新聞] 撞死騎士無責、免賠定讞!死者家屬控:訴難得看到這種行進中事故無肇責、無刑責的案例 給檢座和法官一個讚 這個案例機車一樣是從中線切外線 在原本中線的前車已打方向燈且車已經開始進入外線後,後車機車才切外線要鑽 在汽車要右轉變換車道時右邊照後鏡照不到外線有機車(因為他還在中線後方),所以的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