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死亡車禍肇事不聞不問的心態?
如題
一位朋友上週五遭遇死亡車禍當場過世
他的弟弟剛好和我也是朋友,今天聽他說才知道
車禍涉及2-3位駕駛,事發至今沒人打來慰問關心…
他是覺得很奇怪,是什麼原因讓所有肇事相關人員都沒有任何關心的聯繫?
找不到律師?乾脆擺爛?
所有托我發文問問廣大鄉民
有請大神們解答,謝謝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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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發文確實沒講清楚狀況,所以補充一下
機車騎士(小弟朋友)騎在A轎車後方筆直前進,路邊違停的B轎車要切入車道,A轎車與機車急煞,機車沒保持好距離,擦撞到A車左後保桿摔倒,後方C轎車來不及剎車直接輾過,騎士當場死亡,送醫急救也無效。我自己認為肇責是C>B>機車>A,A可能責任很低甚至0
朋友那邊是也沒期望收到什麼慰問,只是都沒收到覺得訝異而已。那案件也確實進入地檢署了,接下來就是走司法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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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次看到這都覺得滿肚子問號?該抓去關就抓去關,
該賠錢就賠錢。不然還要怎麼樣?而且,現在肇事責
任還沒出來吧?誰的責任都還講不清...
你朋友有種點,打電話給3個駕駛,叫對方來上香
可能有保保險 鄉民都說丟給保險處理
是覺得應該去磕頭認錯這樣嗎?
對方駕駛人都沒事嗎?
肇責分清楚了嗎??
沒頭沒尾的
先道歉就輸了
儍b才先道歉
該不會對方也都還在住院或是在療養吧...
多說多錯 不如不說
一個沒道歉可能有問題,3個都沒道歉,你覺得呢?
阿保險會負責處理 聯絡你能幹嘛?給你罵喔 搞不好肇
責是你們多欸
你先確認肇事責任再來說這個
你綠燈直行撞死闖紅燈的三寶會打電話去道歉嗎??
事故前因後果都沒講 是要鄉民擲筊嗎
現在已經不是死者為大的時代了
關心? 然後呢?
說穿了只是家屬想找個目標宣洩吧
不是人4就都對唷
不然你電話po出來 鄉民打進去關心好了
肇責先拿出來再談
死亡車禍也是要看肇責啊 律師&保險處理要慰問啥
多有誠意道歉沒拿出錢你們也不會接受阿
阿進入司法程序就照程序走就好了啊
連涉及幾位駕駛都不確定,先等司法調查好嗎
為什麼一定要理你?有錯的法院會判賠 沒錯的沒叫你
道歉就很好了啦
因為那些人不會通靈
如果出事故我明顯有責任的,應該都拼命慰問早點和解
死者為大?
最好
肇責沒釐清去上香被你錄影存證給法官看?
搞不好還跟你追究修車費用勒
死者真的為大
那你有關心對方了?你不也沒關心他們三位嗎?
樓上woo大一針見血
先看肇事責任,搞不好是你朋友得賠對方
沒頭沒尾就想帶風向哦 保險處理就好 自找麻煩幹嘛
慰問完如果他肇責100%你會原諒他嗎? 不會嗎,那他
幹嘛浪費時間
[問題] 死亡車禍 活著的那一方還不送錢的心態?
電影沒看過嗎?你可以選擇沉默 你所說的都將成為呈
堂證供
本來這種事打官司起來 任何一造都只是要取得最大利
益而已 誰跟你在那邊婆婆媽媽
那是不是對方來關心你們就準備獅子大開口,有保險就
給保險處理就好,那要不要你乾脆打電話去罵他為什
麼都不來慰問,等肇責出來再講啦!
是被三台車同時撞嗎? 不然到底誰才是肇事的?
給保險公司一點時間啦,他們六日又沒上班
呵呵呵呵鄉民好兇 果然鍵盤在手
處事圓滑沒有
處事態度這個樣子也太可憐 是平常沒愛是否
關心有屁用 都馬交給法律
那你上來發廢文是啥心態?
都什麼年代了還在死者為大嗎
人死了 一定打官司 所以...
啊不然
跟A沒啥關係,C要看速度跟第一時間筆錄,A都能煞住
了B責任應該也還好,感覺機車責任最大。所以B、C、
機車三者均分肇事責任可能性大
道歉有什麼用?真的去道歉了—>家屬:道歉要拿出誠
意(錢)啊!! 不如乖乖等法院判
基本上只有C有肇責 然後你朋友要賠A
雖然看起來好像是B引起的不過沒碰撞的話台灣判法B是
沒責任的 然後A被你朋友撞也是被害者
c不是同車道的話很難說。
去道歉不就剛好被家屬洗臉,搞不好還被打
保險保到滿,幹嘛慰問?
如果我是A車應該也是交給保險處理…
至少有勘驗吧
結果如果出來了還用得著你覺得嗎…
B車主因 C車機車次因 A車無肇責吧
A如果沒車體 還不能求償 本次最衰
要看肇責怎麼判啊, 我今天停紅燈被後面有人騎車過來
撞我自殺, 難道我還要到你靈前上香? 有事嗎
推文在搞笑,保險不是萬能,刑事的部分是要自己去跟
對方和解
我猜abc都認為不是我的錯,再等判決吧
笑死 a最衰小 沒跟死者家屬要錢就不錯了 a煞得住
b大概也沒啥肇責 c如果是不同車道更沒他的事 整
個車禍就機車自己的問題 還想要其他人表示什麼 吃
相別那麼難看
三個誰的問題還真不知道,誰去認錯就自認為肇責大的
那方了
你朋友有保持安全距離嗎??
而且看起最衰的是C好嗎~怎麼是他責任最大?
去上香道歉還要被家屬洗臉 開庭見面就好
八卦版比較好帶風向
有什麼好說的?交給保險公司跟律師處理 說了你也不
會要人家賠少一點 還會叫人家跪
講致意,是不知道還是不好意思講你的期望嘛..
最討厭切車道不看的三寶
會急煞八成也是沒有在注意路況
B起駛前應禮讓行進中之車輛;C看狀況有可能有未注意
車前狀況、有可能無責;騎士未注意車前狀況;A沒意
外應該無責
我個人看法B車應該責任最大
這是「法」治社會的缺陷,去上香道歉對當事人後續
有百害而無一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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