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抱怨] 勳沐花店(現改為綠澤花店)訂購已付款後沒出貨不回訊息
稍微分享一下之前做的功課
基本上對方只要有稍微有做事 或者像是後面有退你錢
想要提告詐欺 基本上都會被檢察官打回票
說來很可笑 但是這就是台灣目前的現況
最常見的手法就是裝潢蟑螂
基本上只要有動過工 詐欺都是不會成立的
只能用民事訴訟來打官司
問題對於市井小民來說
打官司費心費力 所以大多都會摸摸鼻子算了
你唯一有機會的方式就是要找到多一點的受害者
去一起提出這是蓄意的行為才有機會成立
但是這也是很碰運氣的
因為我記得再議好像也是給原檢察官來評估..(有錯在麻煩更正)
像之前曾經follow一個網路詐騙的案子
最後檢察官只找人頭帳戶的提供者來詢問
對方否認 說自己是被盜用個資 就直接該案子結案不起訴了
提起再議也是被打回票
這個詐欺案就這樣消失了XDD
至於後面從不起訴書發現對方款項未提領
然後從別的方向去請求行動支付的公司退款成功
又是另外一回事了
不過還是希望你加油
畢竟不是每個人都願意挺身而出
像是當初的不起訴書裡面就有好幾個人選擇不追究
--
推推
推 希望原po順利
再議會送給上級
謝謝你的經驗談,只要有民意代表願意替我
以及所有曾經受害的一般民眾發生,我一定
跟他們一路走到底,剛剛諮詢過某位"朋友"
了,我剛剛也很清楚的跟他說,我絕對不會
和解
在再議期結束之前我還是會一直持續更新
之後也是,對我來說這就是一個社會實驗,
我用我自己向曾經推文噓文過的所有人證明
了,台灣司法是什麼樣子
請大家繼續關注這個案件,如果有上新聞,
請多加分享!
有錯"再"麻煩更正 我來更正了
推
推原原po鍥而不捨的精神及版主的經驗分享
推
推
再議不是原檢察官審理,是送上級檢
察署,基本上狀尾都是寫專呈,不過
原檢察官檢卷的時候通常會附上一個
類似處分沒問題的說明啦
*轉呈才對,打錯字XD
悲劇台灣
補推
難怪詐欺犯猖狂,成本這麼低,法律人
真的可笑至極
加油!
買賣詐欺有夠難,你要證明他自始沒有要履
約的意思,換成買方詐欺也是同樣標準,24
期只付1期、信用卡刷爆循環息只付一個月,
都一樣
身為法律從業人員看這串真的很無奈 我們
處理最多的就是詐欺相關案件了好嗎=_=
現在就詐騙天堂啊 案件不多才有鬼好嗎 重點在於有沒有向上反應法務部請求提出修法意見 還有真正的追根究底查出詐騙集團啊 不然我看的那個案子就這樣結案 請問抓了誰??
那樓上的法律從業人員有什麼好建議嗎?
比起喊無奈不如說說現在法律到底是什麼漏
洞讓詐騙猖獗
新聞有檢察官集體向上反應主管機關(ncc.
金管會.數發會)要根據權責從源頭阻斷,似
乎沒人理吧,只是把海量詐欺案件往司法基
層塞,院檢警全部被淹沒,司法資源就這麼多
,怎能強求,然後民怨再湧向基層
已經有一堆投書,一堆修法建議往上要求了,
但有能力修法和頒布規則的人有動嗎?被案
件淹沒的又不是他們,被抱怨公審的也只會
是無力改變的基層而已
因為基層很累很可憐,所以不起訴不要浪
費司法資源再議?這對我而言不構成因果
關係,因為我把事情鬧大,司法體系基層
也有發聲的機會,槍口應該一致朝向那些
犯法的人,而不是合法爭取權益之人
我就只是一個邏輯清晰,不鄉愿的人而已
,希望你也是:)
樓上 檢察官的意思是你要往民事的方向爭
取權益而不是刑事 沒人要你放棄爭取權益
啊
至於原po說的案件大概是要起訴幫助詐欺
或是洗錢吧 這種案件最多 戶頭被詐騙集
團拿去使用 多的是傻傻被騙去用的 上游
通常會把關係斷的非常乾淨所以抓不到人
很正常 就像樓上a大說的 現在銀行開戶很
容易 所以人頭帳戶也多自然抓不完 但請
問這個是基層能解決的嗎 不用講的好像整
個司法界都在擺爛一樣
詐欺案件很多也有一部分是因為提起
刑事訴訟不用錢才有一堆人隨便亂告
浪費資源,民事相對麻煩又要付裁判
費,最好還要找律師勝算才大
沒事,我整個過程都攤在陽光下給大家看了
我想社會自有公評
法律規定我可以提再議,我就會提再議
我用我的權利,而不是權益,我有什麼權益
我很清楚,但我還有權利可以用我就會用
我上班也很辛苦,但我有領錢,這就是我的
工作,我不會叫別人都不要來用我們公司
產品因為產品有問題搞得我很累,因為解決
問題本來就是我職位的工作內容
祝你們司法從業人員幸福,你們不是檢察官
我對你們沒有意見,除非你們就是檢察官啦
XDDDDDDDDDDDDDD
要我不繼續提很簡單,只要不會再有人受騙
我幹嘛浪費時間,只叫我不要繼續用刑法,
沒提出解決方法,我怎麼會接受?我把事情
我告民法到底是可以幹嘛,那個人還不是繼
續?我的目的就不是錢,我的目的是不要有
人再受害,僅此而已。
不太懂各位從業人員在無奈什麼,就算我不
再議,你們還是要上班,上班就會累,如果
超時加班請跟我聯絡,我是工會理事長,我
了解的勞工相關申訴方式可能可以幫助你們
再說一次,大家的共同敵人應該是犯法的人
而不是使用合法權利的人民
不過解決提出問題的人更簡單吧?
謝謝B大 我男友就是律師 這部分不勞費心
既然我選擇我的工作我就會做好 無奈的
點是大家都是兢兢業業的工作但辛苦依舊
被抹煞 也祝福B大能得到自己滿意的結果
對啦都是檢察官的錯啦呵呵
祝樓上幸福
再推一次,謝謝為大家爭取權益的人
難怪變詐騙天堂^^
基層從業人員應該比一般民眾更清楚問
題在哪邊,該從什麼渠道解決,依舊有
人受害的情況下上來無奈沒什麼意義
這是立法才能解決的是,與其怪司法人員
不如問那些民意代表都在幹嘛吧
雖然打了很多但我還是看不懂從業人員在無
奈什麼
真的不要怪別人罵台灣詐騙天堂
這種小奸小惡不處理 難怪一堆蟑螂
應該某些鳥蛋刑事案件要收費,一堆爛訴
浪費司法資源,人力過勞,以至於重要的
案件沒心力辦,這就是司法體系現在的無
奈之一
*濫訴
原PO最近蒐集證據應該就是要證明這家花
店是故意的,就算退錢也應該成立詐欺未
遂,刑事一定不會判很重,民事附帶求償
起來
司法體系的問題是政治問題,但這件起不
起訴我想只是檢察官的問題而已。
樓上說的沒錯,所以政治層面的我也正在處
理中,我當然清楚裡面的邏輯關係
沒啦我不是要糾正B大的邏輯問題,這只
是我所理解可能你現在的作法,而且我記
得你身邊司法從業人員應該也很多,我真
的覺得你超級棒。
我知道你沒有在質疑我的邏輯哈哈哈,我
身邊確實很多,我只是不喜歡只是抱怨,
我更喜歡實際行動,所以就是承擔責任而
已
推!
推B大辛苦了,我也支持您為自己發聲!
能同理基層人員的無奈,但更敬佩B
大,這社會需要更多像妳一樣有勇氣
有毅力的人
回a大,從業人員無奈是前兩篇的推文裡面
有人跳出來喊無奈(感覺他是從業人員)
,但那段推文好像被刪掉了現在找不到
無奈是這篇34樓推文吧
天地良心,我什麼都沒刪哈哈哈
不太懂法律,但民事是不是只能求償原原p
o付的款項?騙了1000個人,有多少人願意
為了幾千幾百花時間去搞這些?原原po在
做的已經不是為了自己,而是為了未來所
有可能被騙的人
喔喔誤會誤會,原來是之前的文章,不好
意思
看不懂法律從業人員在無奈什麼
法律人的無奈不該賴在原po頭上吧
法律人的無奈請用法律人了解的方式去爭
取,我不是法律人我不可能了解,但你們
要爭取我一定支持,只要能讓台灣社會變
得更好,沒有不支持的道理,希望你們能
順利
爆
Re: [抱怨] 勳沐花店 訂購已付款後沒出貨不回訊息我是原po。 更新一下剛剛已經去高雄市地檢署按鈴申告。 全身馬賽克XD 來看看檢察官會怎麼查,還有會怎麼辦。爆
Re: [抱怨] 勳沐花店 訂購已付款後沒出貨不回訊息推文有人提到 是不是慣犯 你電話google搜一下就知道了 沒錯就是之前很有名的李安花店54
Re: [抱怨] 勳沐花店 訂購已付款後沒出貨不回訊息更新一下,昨晚po完文之後,凌晨兩點多終於收到店家回應(有po有保庇?) 以下是對話紀錄: 「抱歉喔」讓我看得很火大,但年紀大了生氣會頭痛就算了。 本來今天要去備案,但因為他退款了所以沒有犯罪事實基本上是不能備案了。X
Re: [新聞] 徐巧芯告「無良公關」 檢方不起訴1、我和我的律師根本還沒收到起訴書(新聞就這麼詳盡了) 2、我作為當事人根本沒有被對方「詢問」,側翼造謠就開始了,請問他們是什麼「查證 」的?問誰? 3、檢察官若認為上面的簽名跟我的一樣,就可以到處散播,這不就是鼓勵大家使用政治 人物的簽名在外面造謠?17
Re: [新聞] 丁怡銘不起訴原因曝 地檢證實皇家傳承一般地檢署檢察官會為了起訴而查到這種程度嗎? 要知道檢察官依法代表國家追訴犯罪 刑事訴訟法第2條就有規定 「實施刑事訴訟程序之公務員,就該管案件,應於被告有利及不利之情形, 一律注意。」10
[問卦] 檢察官是詐騙泛濫的幫兇之一嗎?我之前查詢相關的新聞才知道 近年來詐欺犯罪逐年攀升 但不起訴的比例也是呈現上升的趨勢11
Re: [新聞] 徐巧芯告「無良公關」 檢方不起訴好可悲喔 這案子早在去年我就說不會起訴了 按照徐巧芯邏輯 應該是我本人操控司法吧 1. 書件、公文寄送往返 是不需要時間 ? 妳明天就會收到不起訴書了啦 可以慢慢欣賞 最好再買個相框把它裱起來當紀念 2. 檢方就認為沒有傳喚原告到案說明的必要,妳去警局報案提告是沒做筆錄嗎 ?- 其實稍微懂一點刑事訴訟法的人就知道 台灣的檢察官對於不起訴的權利實在過大了 刑訴法253條和376條1項1款加起來 等於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罪 檢察官都可以依職權不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