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請益] 拆違建有甚麼難的,政府怎麼就是做不好
※ 引述《villagermess (我是女生)》之銘言:
: 哪邊違建 違法 就發通知過去 限期三個月拆光
: 不然就罰款 一坪看罰多少, 1萬就很多了 大家嚇都嚇死 還不趕快拆
: 阿到底拆違建有啥困難阿
: 不就把裝上去的東西拆了 就跟警察抓違規停車一樣啊 看到就開單
: 大家被開久了就會怕
: 是在不懂難在哪裡
: 被拆的會靠杯, 一視同仁就不會靠背了拉
違法也要先有法啊...
台灣最早適用的建築法規, 是民國33年的建築法, 適用的區域只有市跟省會
到民國60年修法, 把適用地區改成實施都市計畫之地區
也就是說, 從33年建築法到60年建築法,
有一堆本來不適用建築法的區域的建築, 突然得符合建築法規定
這些地方原本就存在的建築, 有可能因為適用法規改變, 因而無法取得建照
這些施都市計畫以前就存在的違建, 稱為老違建, 基本是不能處理的
再來, 雖然實施了都市計畫, 適用建築法
但甚麼建築需要建照, 甚麼建築不用?
沒有定義, 民眾怎麼知道我今天蓋一個棚子到底需不需要申請建照?
到底長怎樣的棚子才需要申請建照?
所以得有違建認定標準, 有認定標準之後, 才能指出哪些建築是違建
實施都市計畫之後到違建認定標準制定, 中間的違建稱為既存違建
簡單的說, 老違建是本來並不違法, 是因為實施新建築法才違法的
而既存違建是原本沒有認定標準
所以無法認定是否為違建, 標準制定之後才正式成為違建的
所以各縣市對於這兩種違建基本上不處理
甚至如果無故拆除, 政府還得補償
以台北市來講, 老違建的認定標準是民國52年1月1日
既存違建有兩個標準, 民國77年8月1日違建認定標準制定以前的, 拆除要給補償金
至於違建認定標準制定後到民國83年12月31日以前的
雖然也都認定為既成違建, 但拆除不需要給補償
除此之外, 還有一種情況
這個是因為早期台灣是採建蔽管制, 民國72年之後各地方才開始陸續制定容積率
建蔽管制時代, 高度未達限高的建築, 其實頂樓都能夠加蓋, 並申請補照
但實施容積率之後, 很多建築因為容積超過, 頂樓加蓋無法補照
這些頂加, 原本是可以補照的程序違建, 是因為政府制度改變, 才無法補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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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
專業
台灣好料的都是在法還沒完備之前就先進去的人
哇靠你搞頂加還搞出這麼專業來了~像我都稀里糊塗的~能賺就好
問題是鄉下山坡地的房子你看航照哪裡是什麼修繕,根本都
是整棟拆掉重蓋!
拜託政治腦 沒有人在跟談誰的違建好嗎
太專業了~
所以免費拆除柯老家違建,政府還要賠償,跟本賺翻
專業!老違建基本上就是遊走在「不合法但(當時)
也不是違法」的灰色地帶,是歷史共業,只能想辦法
讓它加速凋零,但無法一下就根除。
我講的是山坡地普遍都是整排拆掉重蓋,地方政府本來就該
在這個階段協助督導,如果是全國問題那就該立法,不然都
拆掉重蓋凋零個屁。
整排拆掉"重蓋" 那就跟舊法無關了
重蓋 本來就有法可管
柯老家的主要問題是在防火巷..那是消防安全的問題了.
鄉下地方就一堆找土木包重蓋當修繕的,不就嫌建築師地政
登記貴又麻煩,隨便調航照都是這樣啦!
靠邀 這就是違建啊
這怎麼會無法可管咧?是你嫌貴又麻煩不去做的 不是嗎
甘我屁事,我一間山坡地房都沒有!
拆到剩樑柱在重蓋也是修繕...
遠百寶慶店樓層很怪就是它是拆到剩樑柱再重蓋的..不過這棟
算是說人話了…
要真的整個拆掉重蓋了.
樑柱?剩兩塊磚吧,沒看過土木包在裝傻,算了反正人總是
只想知道自己想知道的
只是說剩樑柱再重蓋也是修繕/整建..至於鄉下的怎麼搞,沒看
到不知道..倒看過直接加蓋兩層樓的...
不干你屁事你一直講幹嘛
修繕基本上要符合三個條件
1.原規模範圍
2.基礎、樑柱、承重牆壁、樓地板、屋架任一項修繕不能過半
3.以非永久性建材為修理或變更
當然, 很多以修繕為名圍起來其實是重建, 這個實際去查不難
認定, 只是大多不會這樣做
原po法規整理的很好給推,沒有不敬的意思,只是睡不著想
到以前工作辦過的業務跟航照而已,已經離職很久就當我沒
說過吧!
推 老屋學問多 地理歷史法律社會都要懂
舊建物地基就可能會編成鄉村建地(甲乙丙丁)
非都市計畫區域的建築法規也是在民國60年制訂的
非都市土地使用管制規則
要看誰家的違建阿
專業
建管其實最關鍵在發生日期
要當沒說過就不要一直講 囉嗦
專業推,一堆政治腦笑死人
所以?違反時令本就表示有安全危害
考古學家
重點就是還是違建,然後他們要出來選
@colinfeng 那你要把單梯的大樓全拆掉嗎? 2005年之後大樓
就得有雙梯
如果要求法令修正後 修正前的就通通違法要拆掉
那每次修法全台灣可能就要全部打掉重練
法不溯及既往啊,法律基本原則要有可期待性
我也記得有這事 但沒有辦法跟你一樣清楚
也因為這樣所以真的有些野生房子加蓋得很糟糕
這種頂加這輩子都不用想都更了啦
如果不是透天
台北市都更問題 應該是都市計畫應該檢討
台北市的都市計畫根本脫離現實
沒有捷運之前就設定要給350萬人住的都市計畫
現在住不到250萬人, 容積還一堆限制
台灣官員非常害怕動容積率, 會被攻擊是炒作房價
因為容積率是一刀切的事 這條街左邊400%右邊250%
憑什麼我家沒有發財到 一定是對面官商勾結
要玩老屋,需要懂的知識還真多....
專業推
台違建建要拆光只有兩個方法 天災拆法及中共武力拆法
沒保存的老屋可以玩的太多了,尤其是平房/透天總價
不高的,還可以再細分有使照沒保存的,沒使照建管前/
建管後的,沒使照建管前有門牌/稅籍/航照/水電的也
不是一定能辦過,地政找單位會勘好幾次,都發局都沒
意見了還是不肯登,最後說那不然駁回來打訴願才願意
登。最後辦好保存再去申請修繕貸款,成數跟利率基本
也不會太差
長知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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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Po哪邊違建 違法 就發通知過去 限期三個月拆光 不然就罰款 一坪看罰多少, 1萬就很多了 大家嚇都嚇死 還不趕快拆 阿到底拆違建有啥困難阿 不就把裝上去的東西拆了 就跟警察抓違規停車一樣啊 看到就開單 大家被開久了就會怕62
會這樣講的,要不是沒出社會的小白兔,就是社會階層的低端 為什麼我會這樣說?當是一個百戶社區的主委,都會遇到很多事情卡來卡去 更不用提一個里、一個區、一個縣市、甚至大到一個國家 這也是為什麼柯的話術可以吸引到很多30y以下的 事實上,我覺得台灣年輕一輩已經是很聰明的了7
本來就是這樣 鄉民喔 看到違建就氣噗噗 每個都正義魔人 然後看youtube看netflix7
不會有政治人物傻到要跟多數台灣人做對 你看連黃國昌老家都被報拆 就知道台灣違建早就跟呼吸一樣自然,已經是再普遍不過的事了 路上隨便抓一個台北人來調查,10個8個家裡有違建,你拆違建就是再跟多數台灣人做對 還有,我不知道v大你怎麼有臉批評違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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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討論] 蛤?既存違建等於合法?綠粉新邏輯?既存違建:即比新違建還早存在的「違建」。 三小? 違建還有分合法非法喔? 幹我真的快笑死了 綠粉現在到底在護航什麼啊xDDD30
Re: [討論] 民進黨頂樓違建的標準出來了民國63年 民國66年 建築範圍都明顯沒有現在的規模21
[閒聊] 舉報違建的過程自己沒有匿名檢舉過違建,也是這一次顏家的違建被爆出來,才想說來研究一下,從舉報到拆除的過程(雖然結果不一定是拆除)到底會是長怎樣?有錯誤也請麻煩指正,或是自己住的周遭有什麼成功檢舉經驗也可以分享給大家 目前流程應該是: 檢舉 → 勘查 → 處分 → 執行 那麼違建如何定義呢? 就請參考違章建築處理法則第2條:「本辦法所稱之違章建築,為建築法適用地區內,依法應申請當地主管建築機關之審查許可並發給執照方能建築,而擅自建築之建築物。」6
Re: [新聞] 快訊/新北認定賴清德萬里老家違建!民一看就知道胡說八道 請不要以為違建有繳稅就是合法建物 有門牌也不代表你是合法建物 這就是以前 地政 戶政 建管三個行政體系從來沒有相互聯繫的產物 (現在不一樣了 你要門牌編訂先拿出建照使照 你要申請稅籍請拿出這是合法建物證明)5
[討論] 第三間才是最後贏家吧?第一間太豪華,很難是民國70年以前的建築 第二間有頂樓加蓋,很難認定不是違建 第三間跟一堆眷村矮房一樣,一看就民國70年以前 而且沒有違建3
Re: [討論] 民進黨頂樓違建的標準出來了很簡單一視同仁 不管是不是既存違建 只要是頂樓加蓋增建 只要違反建築跟消防法規 通通視為違建1
Re: [新聞] 桃園龜山驚見違建「飛機空橋」 網友:在NYw轾*※ 引述《bird09 (鳥九)》之銘言: : 1.媒體來源: : ※ 例如蘋果日報、自由時報(請參考版規下方的核准媒體名單) : ※ Yahoo、MSN、LINE等非直接官方新聞連結不被允許 : 民視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