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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益] 都更範圍

看板home-sale標題[請益] 都更範圍作者
goodrink
(goo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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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設台北市某街區
有五間一樣的連棟透天
依序是ABCDE

1.
如果ACDE四間同意都更
剩下B就被迫權利變換~?

2.
又如果BCDE先談妥條件
再丟給A一個較差的條件
說不這樣加入的話
你就是新聞那種白痴釘子戶喔
那A也無法要求至少用公平的條件加入嗎~?

光看法規無法知道實務走法
請先進賜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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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TT 留言評論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61.64.147.135 (臺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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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biwbi02/05 23:571. 是 2. 不太會這樣 如果真的爛到把a搞退出導致建商少一

fbiwbi02/05 23:57塊地 能蓋的容積又縮小對大家都沒好處

simplewish02/06 00:372的話都審會會退回案子(覺得建商拿太多 外圍戶拿太少)

simplewish02/06 00:38最後被拖了兩年給你參考XD

ReiFan02/06 00:39權利變換本身已經是相對客觀將每個角色的成本跟權利價值量

ReiFan02/06 00:39化計算,B被迫被套用權變方案計算時 不能說一定是吃虧的。

ReiFan02/06 00:39只能說如果建商願意用私約送其他四家超優惠方案,偏偏不送

ReiFan02/06 00:39B的話,相對來說沒賺到。

ReiFan02/06 00:43如果沒賺到跟別人一樣多 對你來說是不公平的話,那的確,

ReiFan02/06 00:43有可能不公平。法規保障的是如果整套用權變計算,則都更處

ReiFan02/06 00:43審議時會看計算是否夠公平。協議合建不是這樣。

SouthEast6202/06 09:55如同樓上已提及,都更的事業計畫書是有專門的委員

SouthEast6202/06 09:55會在審的,沒機會讓你建商隨便亂定價。但是,建商

SouthEast6202/06 09:55私下在自己的預算範圍內要跟住戶各自談或加碼些什

SouthEast6202/06 09:55麼這個政府管不著。很妙的是往往就是因為有這個彈

SouthEast6202/06 09:55性空間所以民辦的都更比較容易成局,公辦的沒這空

SouthEast6202/06 09:55間,所以很少成功,這點可能是一般民眾始料未及的

SouthEast6202/06 09:55

adonisXD02/06 12:061.yes 2.權變是最後的公平保障 但也有很扯的例子

ChikanDesu02/06 13:32新手好奇什麼是很扯的例子

oncloudy02/06 15:42我們的來用,就是B不得不同意。

oncloudy02/06 15:42他不同意一樣有合法方式。

oncloudy02/06 15:42重點在於基地面積,太小沒肉 那就不用管了

oncloudy02/06 15:42又或者其他都更 他不趁這次都更 那剩餘的地基面積完全

oncloudy02/06 15:42不夠 那就是終身老舊住宅了

oncloudy02/06 15:42所以我們根本不怕釘子戶 看住戶配合度

oncloudy02/06 15:42說明會談個2-3次 不行我們就趕快找其他願意的地段了 因

oncloudy02/06 15:42為光行政流程就一條漫長的路

pojohn02/06 15:50權變都建商在主導怎麼會公平, 永春都更一千多萬買的房子

pojohn02/06 15:52建商就給你估八百多萬要權變,都更委員會只是審審文件而己

pojohn02/06 15:55委員會相當法官在判決要不要對你強制權變,要當法官要有

pojohn02/06 15:56一定的資格和程序也要負一定的責任,都更委員會有什麼資格

pojohn02/06 15:56限制嗎?還包含熱心公益人士...有沒有收建商錢還不知道咧

pojohn02/06 15:58首你看你有沒有建築線有的話,公聽或聽證就去提退出都更

pojohn02/06 15:59畢竟你是獨立產權嘛..參加都更你的土地立刻少一半

pojohn02/06 16:01站上一些建商打手準備把你形容成貪婪的釘子戶了.小心點吧!

pojohn02/06 16:024間同意都更有幾間是建商擁有的呢?放人頭進去同意都更?

SouthEast6202/06 18:57估價是不動產估價師簽證的,請先至少搞清楚這點

RealID201802/07 00:20估價師要找3間簽,其中一間還可以住戶自已找

RealID201802/07 00:20權變是相對公平了

pojohn02/07 04:48永春都更80萬買進第一次估是45萬第二次48萬第三次68萬

pojohn02/07 04:49所以這些估價師都是沒有估價師簽證的..而且這跟簽證沒關係

pojohn02/07 04:49估價師你不圖利建商建商就不會再找你估價了..

pojohn02/07 04:49我並沒有看到有住戶可以自己找估價師的報導

pojohn02/07 04:56釋憲說財產是屬於人民的人格和尊嚴,我不知道估價師要怎麼

pojohn02/07 04:58估價他人的人格和尊嚴啦,估價師這麼公正的話..

pojohn02/07 04:58那以後買房子可不可以帶三家估價師來估價,並強迫賣家用

pojohn02/07 04:59你的估價師估出來的價格賣你...

pojohn02/07 05:00看到喜歡的女孩子可不可以帶三家應召站的估價師來估價

pojohn02/07 05:00看睡一晚要多少錢, 並強迫女孩子跟你睡?

ReiFan02/07 07:57本來想說信者恆信 不想回了...但還是補充一些好了 避免新

ReiFan02/07 07:57手被帶歪搞錯權變概念。權利變換是對權變前房地估價->得到

ReiFan02/07 07:57權值「比例」->都更後所有人按「比例」分回權值。只看估值

ReiFan02/07 07:57浮動是不夠的。尤其估價會根據基準日而有浮動是正常的

pojohn02/07 22:44權變是拿來強買強賣不同意戶的, 同意戶會私下簽合約的

ReiFan02/07 23:32真權變其實是越來越多 https://i.imgur.com/mpBW5OL.png

ReiFan02/07 23:34https://i.imgur.com/MLeijJL.png

ReiFan02/07 23:37同時期協議合建(a.k.a.你所謂的剩下兩成可以用權變強買)

ReiFan02/07 23:37只有六件 https://i.imgur.com/p4kh57n.png

ReiFan02/07 23:39反正時代在改變 很多建商開始覺得公開透明用權變公式直接

ReiFan02/07 23:40套 地主同意就繼續走 不同意就另尋寶地 這樣比較乾脆

pojohn02/08 00:11沒有私下簽合約誰會願意啊..

pojohn02/08 00:14原po說的4間同意戶很可能被建商買下來放自己人在同意而己

pojohn02/08 00:14不然就是早就私下簽好合約了

moocow02/08 00:50光是權變估價日以前送件日期為準就衍生很多問題了

ReiFan02/08 10:18雖然定了基準日會有「不夠即時」的問題,但因為主要是靠「

ReiFan02/08 10:18比例」分配更新後權值,所以還好啦...大環境房市漲,所有

ReiFan02/08 10:18人估出來的數字會一起漲,比例不會變。估價規則會看的大多

ReiFan02/08 10:18是不會有大變化的條件,有些地主認為應當把實登極端值列入

ReiFan02/08 10:18估價參考,但估價師不行。估價師要有被討厭的勇氣。

ReiFan02/08 11:17比較會有問題的環節是在「不參與者的權益維護」。先不管是

ReiFan02/08 11:17怎樣的考量之下讓這些人決定不參與,依法規實施者要根據該

ReiFan02/08 11:17所有權人房地更新前的估值發放現金補償,也就是說對於那些

ReiFan02/08 11:17沒參加更新過程的人,估的價就等於舊屋賣的錢,自然會很容

ReiFan02/08 11:17易對估價報告的「值」不滿意。能參與願參與的人就無此疑慮

ReiFan02/08 11:17,是按比例分得更新後新房地

pojohn02/08 15:28不參加者的權益維護,就是排除他啊.法規是依憲法還是都更法

pojohn02/08 15:30依據釋憲解釋財產權是人民的人格及尊嚴估價師要麼估價

pojohn02/08 15:32"強制權變"就是"強買強賣"的粉飾性說法

pojohn02/08 15:32如果不是危樓 如果又是合法的到底憑什麼強制權變別人財產

pojohn02/08 15:33如果你要依據"公共利益"來強制權變,也只有政府才能這麼做

pojohn02/08 15:34都更條例就是垃圾政府用來圖利建商的...

pojohn02/08 15:35都更永遠都不會完成,因為它是以建商能獲利為前提

pojohn02/08 15:35而不是以公共利益為前提,所以建商無法獲利的地方就永遠

pojohn02/08 15:35不可能都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