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閒聊] 違建砸落造成死傷屋主需負刑責嗎?
※ 引述《dakkk (我是牛我反芻)》之銘言:
: ※ 引述《lovemaygen (lovemaygen)》之銘言:
: : 今天看到新聞,女兒牆被強風吹落砸到下方轎車造成死傷
: : 好奇這種天災造成的情況屋主需負責任嗎?
: 1. 違建是違反行政法規 不當然違反刑法
: 2. 屋主有義務維護其建築 不過行政法規規定違建是不能去維護的
: 基本上 這就是政策殺人 沒有刑事責任
: 但應有民事責任 應該要賠錢給受害者
推文有提到"不可抗拒之因素"
合法建築的磁磚因地震砸死人,屋主還必須要盡到磁磚修繕的義務
如果建築合法(磁磚不可以拆,營造送審就有磁磚一項)
屋主又有進修繕的義務,遇到天災才有不可抗拒之因素可以免責
磁磚可以保護建築,有其合法和必要性。
如果被砸死的家屬提告,告建築設計師或是核准建造的營建署也許有機會
但屋主依法居住,依法盡修繕的義務,遇到天災不可抗拒是可以免責的
但違建不是阿,你違建就是違法,你說你違建有盡修繕的義務
你違建就是危險加上違法,盡修繕的義務還可以砸死人? 那不是自相矛盾嗎?
你違建沒有也不存在不可抗拒的因素阿? 你把違建去除就不會不可抗拒阿
你沒有違建就不怕颱風吹落,哪裡來的不可抗拒的因素?
你可以拆違建阿,這又不違法。這和拆磁磚不一樣喔,磁磚合法有其必要性
違建沒有必要性,又不合法。不可能把造肇因全部歸咎在不可抗拒的颱風上
你今天拆違建就不用怕颱風,拆違建有其安全的必要性
你不拆違建,你就要有把握盡修繕義務且不會因為颱風砸死人
你沒有把握盡修繕義務不砸死人,你哪有資格說天災不可抗拒的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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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應該國賠也要一半 違建不強制拆除
頂樓違建,傳聞漸漸受重視中
不會國賠喔,你違法沒被抓到官政府什麼事?
就像闖紅燈撞死人,總不能說政府沒有抓到闖紅燈要國賠喔
只能說是歷史共業,政府在這一方面會躲得很乾淨
如果這個案子判下來政府要國賠就有趣了,以後政府拆違建
就更有力道了
違建歸違建,砸死人歸砸死人。
想法律處理,就不要搞錯對象。
違建84年前的也可以就地合法喔,我不是討論違建合法
我是討論屋主可不可以用:天災不可抗拒的因素躲過刑責
我認為違建的屋主完全無法用這一條躲過刑責喔
有類似的判決書,沒啥討論空間
我沒有搞錯對象,我在討論違建"造成刑責",而不是違建本身
與是不是違建無關,都要負責。
如果不是違建,加上有進修繕的義務,也有刑責?
我認為不是違建,有盡義務修繕,加上天災,可以免責
當然啊
要負責
那我們講的是一樣的阿,沒什麼問題啊
免責,沒這麼簡單啦
合法建物,也要負責
不是違建有盡義務,我就用天災不可抗拒,有什麼刑責?
我講刑事責任。民事責任才是沒這麼簡單
原po邏輯清楚
修繕就可以免責的話,違建也能修繕。
違建要去除,而不是修繕。違建去除就可以沒有危險
合法建築要怎麼去除磁磚? 磁磚去除就變成違法了
違建 不完全等於 危險,更多是違反使用。
你違建為什麼沒有去除? 不去除做什麼修繕?
說得好,有兩種違建,一個是違反使用,一個是危險
本案這個是危險使用,不是違反使用
你車子撞到一個陽台外推的違建,違建屋主沒罩責
因為陽台外推不會讓車子去撞到你的房子
這個案子的女兒牆不是,那是危險建築,不是違反使用建築
你女兒牆砸死人有因果關係,這種有危險的違建就該去除
這不是陽台外推,夾層那種違反使用的違建喔
/7897633
磁磚可以拆除啊,花錢而已
違建歸違建,砸死人歸砸死人。
想法律處理,就不要搞錯對象。
建築外觀不可以任意改變喔,違法喔,拆磁磚違法喔
拆磁磚無法保護建築的水泥層喔,這個不能在網路上亂教喔
錯誤的目標,沒有幫助。
每個案子都不一樣,不能一概而論喔
上彈性水泥啊
你要送審喔,步是想怎麼做都可以喔
哪有一概而論,就po個新聞而已,叫一概而論?
連室內裝修都要送審,拆磁磚改水泥可以不用送審?
放在網路上大家網友都有公評,不是你說我說就好了啊
大家自己會看嘛
室內裝修,也沒有一定要送審啦,要看項目。
這才是一概而論吧
我不會修改推文,讓大家看看囉
以後大家都疏於注意,颱風天就盆栽滿天飛了
女兒牆是被鐵皮推落的
頂樓鐵皮要看是整棟都同意,還是只有頂樓自己做違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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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討論] 靠!不是賴清德老家違建,是那一整排都是靠!我看現在政黑都在洗賴清德老家違建 也沒人願意提供正確資訊,我剛剛自己去用Google大神查了 才知道 不是賴清德老家是違建、而是那一整排 的萬里工寮 修繕改建過後的 通通都是違建 這就不是個案、而是通案啊,這些萬里的礦工工寮 早在中華民國 國民政府來台前 日治時代就已經在了。爆
Re: [新聞] 賴清德老家爆違建 侯友宜:新北依法回應一下這篇 發現還是很多綠粉說如果賴清德老家是違建 那就侯友宜快去拆,順便看敢不敢把全村都拆了 會這樣講其實就是搞不清楚狀況 根據新北市(台北縣)的相關規範有兩個時間點31
[討論] 葉元之: 賴清德跟柯文哲違建不一樣16:35開始 葉元之: 民國70年前沒有都市計畫 只要後來申請證明70年以前存在就能合法 賴清德92年改過房子 98年時間線以前改的 當時還沒申請建照 所以算既成違建18
Re: [新聞] 正妹購屋孝親成噩夢!房仲保證頂加合法...1年後收預鬧上新聞真的失策 1994年以前的違建幾乎不會被拆, 而是可以用列管排拆的名義繼續留存, 尤其本案在1994年被市府列管,根本是一件好事, 證明本違建確實是老的!而不是後來新增的。X
Re: [問卦] 南鐵拆遷戶跟萬里礦區違建戶 到底差在哪?南鐵 礦工 公共利益 交通工程地下化 配合政府政策挖礦 政府措施 專案興建照顧住宅 無 平均一坪10.5萬 沒有廢礦後土地計畫 貸款比照軍公教優惠利率 只要修繕就變既存違建X
[轉錄] 違建一定要拆嗎?認識違章建築3拆除標準律生活法律事務所網頁 ※ 來源為FB/推特,則文章標題須為來源名稱。(ex:人名、粉絲團名…etc ) ※ ※ 請附上有效原文連結或短網址 ※ 2.轉錄來源︰- 如題 不管怎樣幾年前的違建 不合法就不合法 要不自己拆要不政府公家機關拆 屋主不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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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討論] 以民眾堂支持者拆除合法違建的邏輯------以上看完可使用 Ctrl+y 刪除------ 民眾堂因為柯p家新違建和黃國昌家新違建被拆除,就把合法舊違建翻新也要拆除當作合 理,那現在合法違建內部重新裝潢,或是新裝鐵窗或是氣密窗,新貼磁磚,重新粉刷其他 顏色的牆等等,都要拆除,因為跟原本的不一樣,很棒啊!雙北太多這種建築了!頂樓加 蓋合法一堆可以拆除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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