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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益] 土地借名登記返還之相關稅務

看板home-sale標題[請益] 土地借名登記返還之相關稅務作者
hazeleye
(xavier)
時間推噓 1 推:3 噓:2 →:23

想請問各位
當初媽媽有一筆錢不過不方便讓夫家知道
於是都存在外公的戶頭
當初買地也是先從外公戶頭匯到我媽戶頭
然後再由我媽開支票給當時地主

不過最近外公資金控管有問題
我媽怕到時候動到她那塊地(純土地無地上物)
於是想用借名返還的方式要回來
地契、地價稅收據等等都保管在我媽這邊
請問這樣如果要回來需要課贈與稅跟土地增值稅嗎?
有問過幾個代書跟地政的人也看過網路上幾篇文章
不過答案好像都不太一樣
打去國稅局是直接說不用贈與稅,但也沒說需要什麼條件
目前我理解然後整理起來是
不管什麼方式,土地增值稅一定要繳,但其他稅務都不需要(不考慮繼承情況下)
但需要請律師跑訴訟流程,
不過是要請法院判決終止借名再去登記,還是法院會直接判決返還呢?
另外,會不會有房地合一稅的問題呢?
當時買賣登記是97年,如果成功返還,
是單純外公名字變我媽的名字嗎?
還是會變成移轉日期109年,這樣就有房地合一稅的問題?

不好意思,對這部分完全不了解,
敘述可能有點冗長,謝謝各位的耐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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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TT 留言評論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42.77.129.119 (臺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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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oist999910/23 20:20你PO一堆板也沒用啦!真能講個像樣的東西的人沒幾個。

想說看看有沒有不同的見解

taoist999910/23 20:21有的人比你還不懂,還會吐槽我寫的東西咧!

taoist999910/23 20:23司法實務見解認為借名登記契約類推適用委任契約,如果

taoist999910/23 20:25借名人要請求返還借名登記的財產,就只能以債權之返還

taoist999910/23 20:25請求權來主張權利,無法以所有權人之身分來請求出名人

taoist999910/23 20:25返還借名登記的財產。

taoist999910/23 20:26 

taoist999910/23 20:32你媽基於借名登記契約的權利,是一種債權,目前借名登

taoist999910/23 20:32記的不動產所有權人是你的外公。

aitela10/23 20:33當人家律師免費的?

抱歉打擾到你,還特地浪費時間回覆我 不過我並沒有這麼想,實際上也有找過律師諮詢了 只是看看有沒有不同見解

taoist999910/23 20:36借名登記契約終止後,出名人依民法第541條第2項,應將

taoist999910/23 20:37借名登記不動產之所有權移轉予借名人,此不動產登記日

taoist999910/23 20:38為民國105年1月1日之後,借名人將來再賣出時,適用新

taoist999910/23 20:38制之房地合一稅。

再次感謝您願意浪費寶貴的時間再回答我一次

※ 編輯: hazeleye (42.77.129.119 臺灣), 10/23/2020 21:01:39

taoist999910/23 21:27先打借名登記返還之訴,能順利登記給你媽之後,你再問

taoist999910/23 21:28國稅局就好了。

taoist999910/23 21:28而且你要用書面去問。

taoist999910/23 21:31唸稅捐的人,未必精通物權法,或許有機會唬過他們。

chansexy10/23 22:13這種複雜的事情 版友講的 你照做 出事誰負責@@?

chansexy10/23 22:14這種問題真的太複雜 要找專業的

其實我也問過好幾個代書、地政事務所、稅務局、國稅局以及律師了,只是得到的說法還 滿不一的,所以才想說來ptt發文聽聽其他網友的見解,幫助我釐清、整理,並不是想要 當個伸手牌照單全收! 當然還是謝謝您的建議,我會再找尋有相關知識或經驗的專業人士詢問的!

※ 編輯: hazeleye (42.77.129.119 臺灣), 10/24/2020 01:17:19

taoist999910/24 09:15反正你們基於人性及其他因素,已決定在外公生前就過

taoist999910/24 09:15戶返還,既然都決定這麼做了,就做吧!

taoist999910/24 09:20只差是要以法院判決,還是和解或調解筆錄,或是和解

taoist999910/24 09:20書面、調解書面,為登記原因證明文件罷了。我的建議

taoist999910/24 09:20是法院判決書。

taoist999910/24 09:23至於將來法官或國稅局承辦人員會怎麼認定事實及適用

taoist999910/24 09:23法令,也不確定。結果不滿意的話,再請求救濟就好。

了解!反正走一步算一步,先把訴訟打完再來看會遇到什麼問題!感謝您不厭其煩的解答 !

mark020410/24 15:45全部都過給我,我自己會妥善處理,你們就不用傷腦筋了啊

好啊,雙證件正反面傳來我信箱 還是方便地址給我,我好過去跟你洽談相關事宜

※ 編輯: hazeleye (42.77.129.119 臺灣), 10/24/2020 22:24: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