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閒聊] 給想打侵害配偶權的你一些參考
小孩剛睡我眠卻過了,來做個雞婆的比較表。
表中我盡量不帶入個人主觀色彩,但因為我真的很想對某些推文與回文說聲哈囉,所以我的嘗試可能會失敗吧,對此我也無奈,若有不足先說抱歉。
圖一 兩位當事人比較表
https://i.imgur.com/LU2arti.jpg
圖二 兩位當事人關係表
https://i.imgur.com/PJFJ9KT.jpg
心得一:
A的麵不燙,話羞的人邏輯在線嗎?
她要不是本身支持原po並給予協助共抗渣男,就是她沒辦法證明自己真的清白只好向原po妥協,即使是後者狀況,原po依然相信A是無意中介入自己的婚姻,這難道還不明理?又對不起A哪裡了?
心得二:
要是我碰到A經歷的事,那我真是有夠衰小。
要是我碰到原po經歷的事,那我TM還寧願當A。
--
開這些支線有何意義 是元配認定A不知情
但是不肯幫忙作証 就要告你 就算明知A不知情也一樣
為了自己的利益 犧牲別人也無可厚非
我不喜歡指名道姓,但邏輯不在線的就是你這種。1.元配爭取的不是「利益」,而是「公 道」,不要跟我說她是為了那35萬告A啦。 2.元配從頭到尾也沒有說過認為A不肯幫忙做證,認定A不知情的時間線也從沒說過在提告 之前。以訟逼和的手段也不是出於惡意而是律師團策略(不要跟我說她自己想到這招的, 這麼厲害她就不用請律師) 3.A如果有證據自己確實無辜,那A的做證就不是犧牲,是她佛心來著幫元配,不然她可以 坐等元配告不成就好。A如果沒證據自己確實無辜,她口說無憑除了自己沒人知道她有沒 有說謊,那元配相信她就是佛心來著。 我只看到兩個很佛的女人,你今天話羞了嗎?
不要浪費時間了。是原告要證據證明被告已知,不是被
告要自證不知
最基本的觀念就錯了
法律如果都要被告自證還得了
沒錯,所以當元配無法舉證A知道時,這場告訴就不可能贏,她大可不必幫元配轉證人。 法律不會要被告自證,我說的清白不是法律上的清白,而是事實上的清白。A從來都不必 向法官證明自己不是故意的,所以她轉證人是在向元配表示自己不是故意的。
沒必要再新開一篇吧?已經變得像鄉土劇,好人壞人要
大家選邊站似的 ORZ|||||
沒有這個意思啦QQ 當事人除了那個男的,我覺得都很無辜啊
※ 編輯: didnotwork (110.26.35.14 臺灣), 05/09/2020 06:17:10其實A可以對渣男提出訴訟賠償自己的損失,上面有律
師解釋了
能提告是一回事,但這過程要花去多少時間與金錢成
本又是另一回事。有時候判決下來補償費可能還不及
律師費(渣男不是哭窮嗎?),如果這過程也要花兩年
,換成我是A我是寧願不幹啦......律師費拿去請殺手
可能還比較快又划算(小聲)
律師費請殺手不夠啦 (小聲說)
(請殺手是譬喻,沒有鼓勵買兇殺人之意,在此澄清XD
)
我只請過律師沒請過殺手,確實不知道行情XDDD
(有價無市,因為出錢容易,幫創造減刑情境+安頓家屬費力。我聽館長說的。)
※ 編輯: didnotwork (110.26.35.14 臺灣), 05/09/2020 07:06:34我猜測A也想借幫元配來報復渣男,當然這純猜測。根
本沒任何證據證明元配或A很惡劣,2個人都無辜可憐,
看不懂為何有人要一直因為A可憐來腦補攻擊元配
這個表好讚!!另外我覺得從網友的推文看出人性的
偽善與惡意,恐怖!
我聽過有些人的想法會把「我有能力出軌」視為榮耀,
把「對婚姻忠誠」視為沒本事。但偏偏他們又沒有能力
真的承擔出軌的後果。
題外話,婆婆壓媳婦,或是婚內家暴的,也是類似的想
法,他們把「我可以對你這麼過分」視為「我有本事」
當然這只是其中一種我聽過的想法,給大家參考
所以才會有這麼多三姑六婆喜歡聚在一起炫耀媳婦多
乖兒子多孝順
我爸也是用一種輕蔑不屑的語氣在講我老公很寵我這
件事
隱藏在下面的潛台詞就是「因為你沒用,我女兒很優秀
下嫁你,所以你才需要對我女兒這麼好」
還有一個重點A也是有請律師的哦,所以所做的決定也
一定是和律師討論過的~
律師會這樣建議一定有所本的,不然只要確定是無知者
,根本也不用轉證人
推這篇!真的是一堆人明明不是A 卻一直幫A喊麵燙。
誰知道A心裡是因為無辜被告賭爛的要死還是覺得出庭
作證告渣男很爽?
推你。我也一直覺得有些人只准自己腦補A無辜=可憐不
甘願被迫作證,卻不准別人腦補A與原PO有可能是事實
上也是合作關係=原PO好壞好自私。說穿了都是腦補但
是別人的腦補都錯只有我自己對,這道理我不行啊
最煩的是還一直陰陽怪氣要別人都替他們讚聲,不然就跳針跳針跳針~
推你 推心得二== 一堆腦補狂魔
心得非常精闢
推if大,沒錯就是這樣,只許州官放火不許百姓點燈
真的不需要討論這個了 鄉民什麼都不知道 這有什麼好
評論?
你不是鄉民?發文的時候怎麼不說自己什麼都不知道?自己發完文了,再叫別人不要討論 ? ???????????????????? 替你為什麼自打嘴巴刷一整排問號。
可以理解d大為什麼發這篇,整個討論串除了法律專業
文及部分中性文,腦補文幾乎都在批評攻擊原原po,連
原原po發文澄清了還是有攻擊腦補文,難怪d大想發這
篇文
一樓言論真的很誇張耶!不管A知情與否,她都跟別人
的老公上床了!本來就是傷害到原配了啊... 即使不知
情的話「相對無辜」,可是這就像蓄意捅人跟不小心捅
到人一樣,結論都是被捅的人受傷了
昨晚之後 這篇也再度開戰場 怎麼反應如此大不同 說
穿了 太多人因為自己是大老婆身份 加上原po準單親
生子 濫用同情後心有定見 或者當作攻擊武器 這種雙
重標準 讚
我不是大老婆難不成我還是小三?要對小三信心喊話去隔壁棚啦。你先對天發誓你寧願嫁 給渣男後成為單親媽媽,也不想做個無知無罪安全下莊的小三,再來跟我提雙標。笑你不 敢。
推
板友於本文及A大文章推文的文章連結提供。該執筆者
律師: (1) [理論上應該是告訴人或原告要證明你知情
,但是實務上很悲哀,老是要被告來證明自己不知情]
(2)第三者知情後,是否要告知該老婆,文章也有精闢
分析,請參考。
還有,我想感謝前幾樓推文的Jet板友。感謝你昨日認
真的於A大文章推文,讓所有閱讀該文的板友,都有知
識上的收穫,並省下相當與市價1萬2的費用,真的感
謝你。如果你有空也願意,可以請你也跟A大說聲謝謝
嗎?(畢竟他也付出了時間,精神跟知識成本)當然,這
只是一個陌生人的建議,你也可以不予理會。感謝閱
讀以上參考。
推
神經 不知情就是妳老公騙人 她沒問題好嗎
還在她不小心桶別人??桶人的就中間那個劈腿的啦
麻煩J版友不要又亂推論了好嗎,和你意見不同就是大
老婆身份+同情心氾濫?尊重有人觀點跟你不同很難?
推心得
d大的回應,好讚!一整個很有畫面~
大推回覆 哈哈哈哈哈
某J內心的黑洞,真是深不可測....
有人自以為正義,但做法卻是攻擊整事件當中最可憐的
人……原本溺水人為了活命而抓住樹枝活下來,但是有
人重點擺在他不該害樹枝濕掉,所以是怎樣?
推你這篇圖,清楚明瞭
推
推,某J版友只要人家跟他意見不同 就是大老婆 真可
笑 !
拜託 A不知情 是元配自己的判斷 還在說別人腦補
都判斷對方不知情了 還用訴訟逼對方出來做證
以訟逼人家出來做証叫沒惡意 呵呵
A替她做証 就是對她有利 這不是利益是啥 公益活動?
利益不是負面的詞 還是一定要說討公道比較美化些?
板上許多心美的人都可以看到善意 就有人不吝於揣測
別人惡意 好吧 尊重你囉
推
常理來說沒有人會跟別人交往卻一邊蒐集證據證明自己
A不必在司法上證明自己不知情,法律制定時還是有基本的Sense的,不知就是沒有知道, 沒有的東西要怎麼提證據? 一直跳針撤告逼和,好像如果不撤告A真的會被怎樣似的,我也是笑笑。 她可以不作證也不自證清白,裝皮皮,充其量就是外人會懷疑她到底知不知道而已,但訴 訟中她是不會吃虧的,你所謂的利益交換一開始就不存在,因為訴訟中原po身上並沒有A 需要的利益。 但訴訟之外呢?忽略告不告,正常人在被誤會、被懷疑的時候,都會想證明自己並非一個 道德有瑕疵的人,職場上、戀愛上不都是這樣?所以A想向元配以及所有接觸到本次案件 的人,證明自己沒有道德瑕疵,又有哪裡不好理解?
不知對方已婚),我也覺得客觀來說充其量只算是利益
交換,如果以道德來說,知道A不知情還告下去這原就
以道德來說,如果我是A今天就算是被騙而成為一個正宮的小三,我都會對這個正宮很抱 歉,不要只看到原po的道德要求,忽略A的道德要求好嗎?
不是什麼心美了,那之後的詮釋不是很諷刺嗎?
推這篇 兩個女人達成共識了官司也打完了 根本麵都吃
完了還一堆人在喊A的麵很燙
就拖人下水爭取自己最大利益。無可厚非,但談心美跟
善意...
對了,對A不撤告A不可能轉證人證前夫的案子,A不可
能自證己罪,那是減損自身利益
不要再一堆美麗的誤會了,一切就爭取最大利益的訴訟 05/10 00:36
策略罷了
很多時候很多事看懂的只是不想說破,何苦一堆人整天
挑釁搞到別人不爽講出來
知情人出庭作證本來就是義務 何況原po根本不可能100
%確定A到底知不知情 告她完全沒問題阿
你沒看懂嗎?前夫的案子A有拒絕作證的權利, 不證己
罪。所以除非撤告和解談條件,才能讓A去證前夫的案
子
刑訴181 拒絕證言權
這是民事,民訴307也有
你都說了她有拒絕作證的權利,她就算不被撤告,想
踩硬就能踩硬啦。她沒踩硬就是不行或不願,一直腦
補她被逼,然後說別人不能腦補她甘願,什麼邪教。
我覺得A也很討厭他,因為男生說是A死纏爛打故意挑
撥我們夫妻之間的感情,由愛生恨
法庭上很多渣男會反口說小三早就知道自己有家庭,也會有很多元配裝睡就這麼信了,開 始砲火猛對小三,渣男成功禍水東引。我相信你前夫是這模式的典型,可惜你跟A是清醒 的。
推邪教XDD
這圖明明就有很多選項,忽略項目,黑人問號?
推你心得2
覺得你的思考用詞很好玩,邏輯在線喔
推邪教XD
人家的人設就是原po是壞壞反派,小三好天好白,什麼
兩方居然聯手還打贏官司了!(人設崩壞)
不知情的小三還是小三 白蓮花人設到底哪裡來的
正常人不小心踩到路人的腳都還會說聲抱歉呢,就有人覺得A都不會對原po感到不好意思 ,真是拜託快別黑A了吧。
有的人好像很難接受兩女可以自願聯手弄倒渣男,一直
還拍拍她?第三人客觀上同情 換自己當事人 拍的
下去我敬佩你啦 我自知凡人
要腦補是小三被逼的,真的是... 說一堆還說不想說破
真的歡樂 XDDD
某人其實是在洗腦路過小三不要跳到正宮面前製造渣男
困擾呢,這個我們看破不說破就好
你這不4說出來了嗎(指
XDDDD
※ 編輯: didnotwork (110.26.35.14 臺灣), 05/10/2020 10:51:55原來酸民最不捨的是渣男被聯手報復…
突然想到鄉土劇裡面那種被抓包偷吃就牽拖是小三主
動勾引他的男人
渣男當然強力反制女人理智聯手
呵,加油,拜託千萬別放自己老公出來害人,這樣就永
遠不需要同情無辜小三了,多好
再亂罵亂嗆啊! 大家一起來講歡樂一下多開心
大老婆們加油點,避免製造無辜小三就靠你們的努力囉
推最後一句。大家居然檢討她然後可憐A簡直莫名其妙
我比較想推A 渣男,竟然要給渣男教訓就要一次討完
A 渣男
這樣原配跟A都可以在渣男深深拿到一筆還不錯
而且可以換原配幫A作證A不知情來打贏官司
現在又從不能戳破渣男,變成已經預設別人的老公跟他
口中的一樣 XD
上面律師發的文都寫了,理論上是要原告舉證,但"實
務"上都變成要被告舉證,怎麼這妳就當沒看見了,還
是妳覺得妳比律師專業?
陳綺貞那一案也是,如果不要被告自己舉證,那巴毛
為何要這樣建議,她直接寫,如果元配無法舉證她知
情就沒事,不就好了,誰無辜誰可憐我是不很在意啦,
法律上的問題,麻煩講理好嗎?
你很專業吼,那你知道一百個案件就是一百種實務嗎? 為什麼實務上可能小三還是必須要舉證?因為法官可能基於某些事實對小三有不利心證不 是嗎?以這個角度來說就是司法判斷小三不無辜啊。如果小三前提上就不無辜,元配告她 又是哪裡不行啦?麻煩講理好嗎?
※ 編輯: didnotwork (110.26.35.14 臺灣), 05/10/2020 13:10:10我通篇有說元配不能告她嗎?
我回妳文的重點是在因為妳說都是原告要舉證,被告
不用舉證也不影響訴訟,那我才回你,如果是侵犯配
偶權實務上還是需要被告舉證,因為有過失的可能,
那妳要說因為法院決定小三無不無辜,所以原po告小三
有甚麼不對,妳不就自打臉,因為講甚麼心美合作,
實際上是能咬就咬(我沒批原po,我說的是這篇樓主)
。畢竟常理上一般人遇到這種事就是難舉證自己不知
情,明明看起來就是不知情只是因為法律上可以告就告
,這很佛嗎?
我是不認為啦~
PS.A不知情這個是原po自己說的,我無腦補哦~
我是認為如果常理一般判斷是不知情,但是因為訴訟
策略硬說反正他還沒被證明無辜就是不確定無不無辜,
所以我告哪有問題,這個觀點一點都不佛,原原po文
章看起來是沒太多這個意思,倒是樓主詮釋的越描越
黑了~
你原先就沒有要買單這邊的立論,就不用說什麼越補充
越黑這種假裝中立的話了
我一直都是同樣的概念啊,小三沒辦法證明自己無辜
時,元配可以不相信她告到底,但本例元配選擇相信她
。小三真有那麼無辜(實際上看起來法官可能不這麼認
為)可以不幫元配做證,但她幫了,這個狀況就是上
圖二的可能三跟可能四,無不無辜大家自由心證吧。A
自己都講不清楚的事,到底旁人要話羞到幾時。
那所以我反駁你的是舉證問題,我通篇沒說她不能告小
三啊,也沒說妳的論點不是這樣~
不知情是A自己跟原po說的好嗎,搞清楚先後順序,而
且以原po掌握的證據來看哦,A如果真的如同她自述的
不知情,何以她的律師要她用作證換取和解?
很明顯的原po的律師幫她這樣擬定策略不可能無所本
就說了,不知情但要如何證明自己不知情?(你去把板
上律師寫的文重看吧)
民事有過失,不是像刑事沒有明確證據抓姦在床就告
不成。
妳說律師勸她和解有所本,是本在因為她沒有明確對
話紀錄之類的東西證明自己不知情。
然後原文哪裡是看到因為A自己跟原po說自己不知情,
看起來根本是被蒐證,然後有證據有一腿,沒證據A知
情啊?你理解到哪去了?
你真的該好好重新理解一下邏輯兩個字,她沒有辦法
證明自己清白時,誰能保證她是(1)沒有證據自己清
白,還是(2)她本來就不清白?相信前者是大家善意
,不是代表前者百分之百是事實。你現在是認為抓不
到小辮子百分之百等於沒有小辮子嗎?不是的話,元配
告她哪裡問題?看她態度良好選擇信任+撤告又哪裡不
佛?
原po/原告有A和渣男的對話紀錄=A和渣男有侵權行為,
原po也有配偶權受損害的結果,且行為結果間有因果關
係,原告提告是完全沒問題的,但訴訟中原告要證明渣
男和A都知情,否則原告會敗訴,據原po自述她也是訴
訟過程中看到A提供的證據確認A確實不知情,因此就A
的部分她和解撤回告訴,渣男的部分她勝訴,就這麼單
純,也是很常見的侵權行為訴訟攻防發展
我從頭到尾有說原po告她有問題?妳看到哪裡去?而且po
根本不是因為態度良好信任撤告啊,妳的理解也差太
遠~
我只是說我以價值判斷來說這不是什麼佛心之舉~我可
是沒說有問題啊~
還是不認同妳的佛心說就是有問題呢?
我指樓主
其實蠻佛心的,反正原po告一個也是告告兩個也是告,
即便會輸,她也大可以拖著A走兩個審級,讓A一直被迫
面對這件爛事,甚至夫妻兩個聯合起來反咬小三的也不
是沒有看過,但原po沒有這樣做,她願意跟A和解讓A脫
離這件爛事繼續她的人生,光這點就很多大老婆做不到
額,樓主修推文哦哦哦(講不過就來這招A大文妳也修
是有多玻璃心)~反正我的推文也被你修掉,啊就妳
高興就好~~
我電腦壞。
我只能說A大覺得的佛心跟樓主完全理解錯誤的佛心完
全不在一個點,雖然你們的價值判斷都是佛心。
你是沒說原po不能告她 你只是覺得原po是明知對方無
辜還告她 再以撤告換取利益 挺心機的?建議先釐清
順序再來理解案情比較好
我知道A大是法務,所以理解很多我不知道的實務,我
其實從頭到尾只是受不了明明巴毛,呂秋遠,還有另一
個A大都po文解釋了,她還可以理解成這樣,是在誤導
什麼呀!
看到修推文 問號?我直接推文回根本沒按編輯。跳低
一點吧。
你理解中,元配是因為要換取A做證才對A撤告,我理
解中,她就算不撤告也是正當的選擇,但她撤告了所以
很佛,你要繼續理解你的,我難道能逼你改?還是沒
有認同你那套原po先告無辜者再撤告的論述就是誤導?
怎麼有種,不管啦,小三說自己不知情無辜就是真無辜
,元配當然可以告啊,但是告無辜的小三就是好壞壞好
心機為達成自己目的不擇手段,完全忽略其中一個可能
性是小三說自己無辜,但實際原po掌握到的證據顯示完
全不是這麼一回事,所以律師才要同時告兩人,小三趕
快找原po認罪轉證人爭取和解,當然還有第二個可能是
渣男不甘心被分手,咬死小三知情,導致小三必須與原
po合作斬渣男呀~
我說的誤導一開始就是關於過失以及舉證的問題,還
有原po為什麼撤告這件事絕不是妳說的相信跟原諒(是
因為證據rrr,有法務解釋給妳聽了),如果妳硬要我
講東妳講西,我們的討論是不可能有交集的,還有我上
面有留言,我電腦出問題。
另外,如果我有理解錯的我很歡迎專業指正啊,我可
不想一直當硬拗的人!
無言,我才不懂為何巴毛、雙口、另一個A大都講成這
樣,我也白話跟你講我們律師是怎麼判斷的,你(和某
些版友)為什麼可以理解成這樣,可能對你們而言所謂
的佛心原配應該找師公看開一切,不是找律師提告吧
原po另一篇都說她事後才知道A有提供那些東西,我的
理解所謂事後就是起訴後,這也非常正常,起訴後被告
應訴也會提證據,原告相信被告的證據,就這麼單純,
你和某些人的問題就是用全知、上帝視角覺得原po陳述
的所有內容都是起訴前就確知的,但這根本是上帝視角
,真正的訴訟是一直在變動的過程,原po兩年甚至包含
到起訴前準備的時間可能三年,之前會知道那些嗎??
還有一人(非R大)一直跳針不懂A的律師為何會勸她認罪
說律師很爛什麼的,我看了真的要笑死
真的是不懂為何一個沒有看過卷的外行人可以恣意批評
實際看過卷參與訴訟過程的專業人士所給出的建議
純推找師公看開一切XDDD
針對你的東,從最初留言時你表示的順序是:A證明自
己無辜>原po理解A無辜>訴訟策略提告無辜A>訴訟手段
以撤告交換A作證(不佛)。我的理解順序是:提告>A
自稱無辜提和解>原po相信但要求轉證人交換撤告(佛
)>A在原po對渣男的訴訟中作證提供證據。
再來你噓人修推文時倒是很嗆很敢大聲,發現自己誤會
了輕描淡寫一句我電腦壞掉,誤會人了也不道歉,難
怪會贊同那套無意當小三純潔白蓮花,原po提告是心
不美不大度的論調。
我理解也是同樓上d大的,也覺得這樣不到100%佛也85%
了,對一個一般人而言很可以了
(相對於特別能看開紅塵俗世那種人)
一開始找上A的時候A知不知情八成就有底了
反正這不會有人講出來,大家挑自己最有利的說法來編
就好,挺有趣的
告A到底又不一定贏,花錢花時間折磨,告前夫的部份
還少一個證人。考量利益當然不要耗下去,多一個證人
告前夫才是最大利益。
一切就每個人做自己該做的事,爭取自己的最大利益罷
了,哪有什麼佛不佛
就兩個無辜倒楣,恭喜獲得自己想要的
也祝早日永遠擺脫鳥人鳥事,大步向前
對了,不知道是不是原po說法不精確。“認罪”何解,
既然不知情根本不夠成犯罪,到底是單純和解撤告,還
是有逼著認根本沒有的罪?
什麼自己最有利,你才挑自己最有利喔,我們又不是其
中的角色,至於你自己挑哪個角色來編最有利的故事大
家都看到囉^.<
為什麼有認罪書這東西,某人可以去問A的律師。笑他
不敢囉。
還叫人去問律師勒,最好律師能講,別搞笑了
有點常識好嗎
推apple大 我發現不少人閱讀能力都很有問題 老愛拿
結果反推過程 除非坐時光機不然很多事情當下根本不
知道啊 都討論這麼多天了還有人死抓論點不放手 連
專業人士的判斷也不看 只能懷疑其動機了
我也懷疑那種,明明別人只是說無辜的一樣倒楣,結果
整天腦補別人有動機的人,到底是受過什麼刺激?
還是一把年紀了,連基本尊重言論自由的概念都沒有
Errrr
一開始找上A就要相信A說自己好無辜是真無辜啊
好厲害哦,通天眼欸,真是大開眼界啊
就算原po手上有證據A不無辜,但這樣就是逼人家認罪
,太壞了
真是世界奇觀呢,蘇吧啦系~
幾歲的人了,還想搞一言堂,聽到不同想法就在那攻擊
人,會不會太好笑?
言論自由真棒
加油好嗎!
你的境界我到不了,所以加油留給你自己囉~你真棒
我又不會因為想法不同就亂攻擊人,腦袋別人有動機,
加油當然是留給一把年紀還來這套的角色
(腦補
哈哈 自己要跳進來讓我懷疑動機 恭敬不如從命囉
所以請你加油囉
真搞不懂怎麼有人那麼好笑,在A大的文講不贏就一直
跳針說別人有動機,看的我都快笑死了
嘴硬在那講小三會不會受到影響不讓原配有機會知情沒
差,隨便試一下就馬上破功,還在那腦補別人有動機,
看的都快笑死了
真不知道這種腦補是屬於哪方面的專業呢
推 很仔細的邏輯線
64
原po的文章說 「從判決書看下來 我覺得 只有A的部分法官認為構成侵害配偶」 這段話在判決來說有可能兩種解釋爆
我是原po 對於留言的鼓勵與批評我都一律謝謝 造成言論戰我真的感到很抱歉 但有幾點我要重申一下 1. 會發這篇文章是因為當初我也是都在版上尋求幫助,很多人幫助我、給我鼓勵,也有X
的 : 存 : : 在。 : : B- 援交妹,對,還兩個。 : : C- 先生口頭上的前女友,知道我的身份也知道我懷孕,先生會主動與她聯絡,會看爆
我塵世迷途小律師啦 你知道告訴主觀不可分嗎? 刑事訴訟法239:告訴乃論之罪,對於共犯之一人告訴或撤回告訴者,其效力及於其他 共犯。但刑法第二百三十九條之罪,對於配偶撤回告訴者,其效力不及於相姦人。 所以本案原PO告了老公,在檢察官眼裡她等於同時也對A提告,檢察官也會辦A3
其實每一件婚姻要進入到對簿公堂都是很不堪的事情,不管是刑事或民事,又或者是以後通 姦罪還存不存在?(大法官不日將作出解釋)爾或民事部分未來又將如何審理?然,不管如 何外遇已發生,傷痛就此造成,背叛沒有無辜之分,信任一旦動搖,則臨冬將至。 筆者試圖在本案中提供A女的訴訟處境(雖已結束)一些建議,我想社會在走,渣男仍有, 少女總涉世未深,法律知識要有,固出此文。78
1.A女不一定是社會定義的小三,只能說 #整人大逆轉喔。 2.A女100%能夠證明與男方交往時,自己絕對不知情男方已婚, 就算是跟男方到戶政查詢婚姻狀況,也查不到已婚, 甚至A女要與男方登記都是會成功的。 ----5X
欸欸~ 現在不是要討論這個誰是渣男 誰是小三 誰要賠誰35萬的問題吧? 小孩都生了 快去打撫養費的官司啊 35萬算個毛啊?58
法普一下,若A事先不知對方結婚,民刑事告訴都不會成立。 以上是截圖網站的連結。 我只覺得A很衰,最近BG版也有一篇文章,是不知道對方結婚被騙感情的。46
事實懶人包: (依原PO描述) 1. A女交一個男友,不知情其已婚。 2. 分手後被各種騷擾。 3. 還得知原來前男友結婚了。 4. 被原po告。X
別覺得我躲在推文 以免害人噓不到而感到失落 頭上有光環的我 怎能讓你們失望 信春哥 得永生 噓J大 獲救贖 開始之前 先講個古
72
Re: [討論] 發現"男友"有老婆&小孩後的做法?完全不推2和3, 很多外遇元配多少都有察覺異狀, 沒有點破而已,抱持有回家就好的心態。 如果選3等於小三直接殺到門口, 多的是把小三告到死,對外遇配偶撤告的,8
Re: [新聞] 人夫喊「X死你」!小三嬌嗔:不行~會壞掉這種很常見吧 日常 我還知道有一對夫婦 育有兩個孩子 結果老婆去開飯卷店 老公整天往賭場跑 後來老公的朋友中了頭彩 原本說要大家均分 卻反悔 後來打官司 老公靠著賭場認識的小三證詞勝訴拿到1/3彩金 之後性情大變要和元配離婚 還把店弄的亂七八糟4
Re: [討論] 是介入的元配傻還是被背叛的小三傻?我以前看過一個新聞報導 元配跟小三是多年閨蜜 小三就努力在原配跟老公挑撥離間 元配就越看老公越不順眼 就同意跟老公離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