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閒聊] 衛服部對於PTT網友意見的最新回應
※ 引述《Lb1916 (冷靜的魚)》之銘言:
司長您好,
看到您的公開回復後
有許多的疑問。
鑑於司長此篇是以上次反對群眾所提的一個重點
──違憲,所做的回應,
那我們就先從您的回復開始看起吧。
不知道您有沒有發現,
自始至終,
您都一直被同一套說詞綁架
那就是兒福、兒少團體訴諸的
也是您第一段提及的
「把孩子當作猥褻、甚至意淫對象」。
2002年的時候,有部電影叫做《關鍵報告》。
它的大意是,
在一個近未來的世界,
科技已經發展到足以事先洞悉犯罪事實的即將發生,
因此專責的執法人員,
可以先行一步趕在犯罪發生之前趕到,
將嫌疑人以未遂的罪名逮捕。
這部電影當時有許多討論,正反兩極;
但都大抵不脫一個爭辯核心,
「為什麼你能知道這個犯罪事實即將發生」。
劇中由柯林法洛飾演的聯邦探員
問了這樣一句深刻的話
「在嫌疑人都還沒有確實做出犯罪情事前,
怎麼能夠確定犯罪一定會發生,
而事先將其逮捕呢?」
沒錯,我們該問問自己,
為什麼能夠確定?你確定自己的確定是正確的嗎?
當然,電影必須要以確定的存在事實作為前提才演得下去,
因此我們確實假定這樣一個足以預知未來的系統存在。
但,就算是這樣的世界觀前提,
主角得到的「答案」,仍然是充滿疑問。
因為周圍的人一直告訴主角,
這個世界就是這樣,這個做法就是大義,
這樣子做,是為了這個社會好。
儘管也許有誤判的可能,但它能帶來的更多。
你不要問那麼多,一齊接受就是了。
您知道嗎?電影的結局,
這個判罰系統最終被捨棄了。
因為判罰系統只能預知到人的心理狀態,
到底有沒有做,還是看那個人。
主角雖不相信自己會殺人,
但他確實遇到了讓他幾乎要應了這個預測的事實
他的兒子被人殺害,並且兇手被他找到了。
他真的很想要立刻把這個人殺死,
也因此判罰系統預知了這個情緒,
判斷主角即將犯下殺人罪。
但最後,他幾乎咬碎了牙,
忍著衝動,把那個人以繩之以法的方式交出去。
同樣地,
回到此次您提及的
「把孩子當作猥褻、甚至意淫對象」。
──請問,到底是誰被猥褻了呢?
又或者我們該問,
請問,到底有沒有發生過猥褻這件事情呢?
您為何能判斷創作者的眼光?
您是那些創作者嗎?
您正打算讓自己成為電影世界裡的判罰先知哪。
台灣的刑司法體系,
對於兒少保護,本來就有相當重的一套罰則。
自古至今,刑罰,就是為了懲戒犯罪的強制代價。
當姦淫他人妻女必須被公示浸豬籠的時候、
當殺人必須同樣午門命償的時候,
我們知道,
這樣一套刑罰,無論時空背景,
自古至今,就是能在那裡產生嚇阻的作用。
殺人償命,天經地義。
但您現在打算通過的事情,
卻跟這套刑罰標準毫無相關,
而是打算以自己的標準,設定何為犯罪。
無論被質疑的人到底有沒有做,
無論被質疑的人整件事的來由經過。
懷璧其罪,足以判死。
這就是您。
自始至終,沒有人跟您說過
姦淫幼童,對未成年人進行性侵害性剝削
是不該被阻止的。
事實上,在這個議題上的所謂正常人,
根本無人能接受性侵害幼童這件事。
但我們的社會不會特別擔心非正常人的部分,
因為我們早就訂出嚴重的罰則了。
台灣的法律明明白白地訂在那裡,
若有人觸犯了,
若有人不屬於這個議題上的正常人,
他就是會被員警撞進住家、關入大牢。
畢竟這是一種很明白的邏輯:
不管再怎樣,罪疑惟輕功疑惟重。
若他有做,他就該受到懲罰,
若他沒有做,那他就該是清白的。
就算他身上有本世紀大禁書索多瑪120天,
我們也不能因此入他於罪。
但您這次想要硬推行的,
卻是再新增一種莫須有的純粹判斷,
以您的看法為基準,
告訴我們,哪些條件是可以允許我們看的,
哪些東西又是我們不該有任何想法的。
司長,我真的想請問一句。
台灣好不容易才從走了三十幾年的白色恐怖中走出來,
請問您這樣的一種,
講難聽點,思想清洗,
跟當初國民黨黨國時期的思想犯、政治犯,
請問在邏輯上,有但凡哪一處不一樣?
您可以告訴我們嗎?
曾經我們在黨國教育體制下,
被不斷告知,要愛黨愛國,
那些黨外的讀物、文章、書籍刊物,
我們都不該去聽去看。連持有都是犯罪。
其恐怖控制末期,
甚至還可以因為懷疑你有不正確的政治思想,
就闖入你家中把你帶走。
社外運動刊物,
那本當時絕對政治不正確的《美麗島》,
以及那些在人生精華時期被關入大牢的所謂「政治犯」們,
您都選擇性地忘記了嗎?
施明德先生甫逝,屍骨未寒哪。
我們看到消息後,一開始就告訴您,
憲11提及人民的創作及言論自由。
因為我們相信,
身居政務單位要職的您,
一定比我們更加懂這些法條。
但沒想到的是,
您竟然就真的以回復作為回復,
說「兒少安全議題絕對優於言論自由」。
司長,兒少安全跟入人於罪是完全不同的兩件事情啊。
兒少關於這方面,目前有相當嚴峻的刑罰條文防範,
這樣嚴格的刑罰,在無罪推定有證必究的前提之下,施行至今。
而創作及言論自由則是,
與這個兒少議題相隔大約八重山外的,
由憲法所明定的自然人所應具備的基本人權。
拿同樣是重大奸犯科類的犯罪來比喻吧。
某甲因為心生怨恨,
想著好想要殺了某個人,
但某甲僅止於憤恨般地在腦內迴轉,
或是在紙上寫下他多麼地憤恨對方。
那麼請問,某甲觸犯殺人罪嫌了嗎?
有已遂或未遂嗎?
如果沒有,那麼以同樣的道理來看,
為什麼某甲卻即將在您所在的未來,
因為寫或畫了某件您覺得不適宜的文字或圖畫,
而被啷噹入獄?
甚至它本身客觀上到底觸不觸法,
都還令人滿腹疑問。
您不覺得這樣想起來很諷刺嗎?
1月底的會議,
您經由NCC找來了各大網路服務提供者,
一齊討論這個關於兒少規範的議題。
據說,會中除了PTT跟巴哈姆特之外,
其它平台都是默不作聲或跟著批判。
司長我想問,
您曾經真的了解過這兩個平台的自我糾舉機制嗎?
拿PTT來說,PTT有許多的BM板,所謂獨立的檢舉用板面。
每個看板也都有規範各該看板行發文的板務規定,
其上也有看板警察、再上去也有小組長、群組長可以代行。
因為它知道自己是學術網路。
這些板面的自我規範制度,
是直到我們討論的這個當下,都仍然一直有效運作中的。
並且它的判斷嚴格程度也比您所委託的北市電腦公會(IWIN)更加嚴格。
會議後兩天左右,與會的一位PTT板務回憶,
在會議上看IWIN提供的合格與不合格圖片範例,
其合格與不合格的標準,讓他真的非常納悶。
有許多圖片,會是在他看來該吃懲罰(禁發文推文,甚至退文)的,
但IWIN表示那些還可以;
結果數天前PTT卻接到IWIN的通知,
有一篇至今我們仍然搞不懂IWIN標準的,
描繪一個歐美動漫實況人物的圖片,
被IWIN指摘說過於情色、容易引起羞恥或慾望。
當時消息一出,瞬間整個看板都譁然了。
那張圖片,其實就連情色的邊都很難說真的有碰觸到,
卻只因為一個背向的動作,而被說有情色之虞。
這件事,您知道嗎?
您所委託的判罰人,尺度真的讓人很難理解。
再說到巴哈姆特吧。
巴哈姆特有個術語叫做A車,
A是Abuse的意思。
它指使用者觸犯相對站規後,
巴哈的管理人員有權冠予該人全站禁止發言的處分。
這樣一系列直到今天都仍然有效運行中的制度。
但您卻要求一個
跟他們兩方同樣處於民間高度的單位,
替您介入這些公開討論位址或板面,
替他們判斷哪些是對的、哪些又是錯的。
請問,您到底在幹嘛呢?
當我們把邏輯順序
一步步先後釐清了之後,
您是不是就能很清楚地看出
自己也遭到綁架了呢?
回覆這篇文章的我,
甚至還不是此事所影響甚至指稱到的客體。
我個人完全與此狀況能指稱的範圍相反,
因此講難聽點,就算此辦法真的上路施行了
也與我無關。
但這不影響我從更加客觀的角度
指出您的錯誤。
亦即,對一個客觀的局外人如我來說,
您完全無法說服我。
講白話點,
您不能因為某個人寫或畫了某件您覺得不適宜的文字圖畫,就說他有因此作奸犯科的嫌疑,逮捕他入罪。
整個先後順序是錯誤的。
您所打算做的事情,
是拿一條繩子,帶著鉤,
套在兒少福祉的大旗上,
再把繩子的這端綁在如此逾界的思想清洗上。
然後您說,
因為這跟兒少福祉有關,
因此旁邊那塊與兒少大旗相輔相成的刑法論罪,
先不用去理會它,
就以我們拉的這條繩子所連結的思想清洗辦法去做吧。
因為這些都是為了孩子好。
司長,
台灣話裡,稱這類舉動為「牽拖」哪。
整件事情的對錯、邏輯,
不會因為您拉了一條繩子綁在兒少的大旗上,
他人就看不出來。
至今無人敢怒敢言,
只不過是因為兒少那面旗子太過於權威,
沒有人想在現實跟它扯上關係罷了。
今天假設某甲殺害某人,
但他連著一條稱為路見不平拔刀相助的繩子,
請問路見不平可以替某甲免除殺人罪嗎?
如果不行,
那為什麼您把思想清洗與兒少掛鉤就可以?
一個是已立法嚇阻的,
連討論客體是否發生都還未知的稻草人,
一個是憲法初立就告訴我們的,
我們創作或發表言論的自由,永遠受到保障。
司長,孰對孰錯,您看完還分不清嗎?
還是要說,
如果今天討論的主題,
是該如何加強侵害剝削未成年人性自主的刑度,
那我個人完全贊同。
舉雙手雙腳贊成那種。
譬如一經判刑確定,犯行人即應接受化學去勢。
因為這個情況下
我們不用去猜事情到底有沒有發生,
而是能知道確實有這位犯行人存在。
既然他確實侵犯了他人的性自主權利,
那他當然就該接受司法給予他最相符的懲罰代價。
有些事情,終究是絕對不可為的。
譬如任職警員,獲得配槍權利,
那他就永遠不應該以私欲去拔槍傷害別人。
反過來說,
當他目擊有急難救助需求的時候,
拔槍則是他被允許的必要手段。
知其不可為,並為其拿捏。
您該做的是這些事情。
您的訴求,或者說兒福兒少團體遊說您的訴求,
有太多太多在言論創作控制、思想清洗以外就能達成的辦法。
您只是選擇了一條最輕鬆好走的道路而已。
您用繩子鉤來大旗,
並且拉著它到處侵門踏戶。
「別打算反抗喔,我這可是兒少福祉大旗」。
殊不知,在他人看來,
您只是靠著那條掛在一起的繩子在揚威罷了。
那條繩子,只是一羽雞毛。
故您永遠不該將它當成令箭。
據說您3月左右,
想要再次召開會議討論判斷標準。
我們想說的是,
連該不該判斷裁罰的前提都被跳過忽略了,
為什麼就可以直接跳到該怎麼判罰的環節?
講得難聽些,
請問這跟您去強制徵收一塊土地,
說要開個協調會,
結果開著開著就沒下文,
最後照樣叫推土機進來破壞,
邏輯上,有沒有任何一點不同?
那些失去了家園的民眾,
正在對您舉著血淚的白布條抗議啊。
3月的會議,
如您還願意出於公正地與社會各界溝通,
請在該次會議先與社會各界究明,
逾約憲法刻意入人於罪,
到底是不是正確的前提吧。
若您許可,
我也願意與會,當面向您說明。
我這樣一個置身事外的人,
都想基於實質正確,向您舉出錯誤,
您是否更該審慎以對呢?
這不是辯論或辱罵,而是一番討論。
期盼您的回覆。
—-
本文稍後會循管道投至衛福部信箱,
若各位有可投信管道也請不吝提供,感謝。
: https://www.nownews.com/news/6358348
: 動漫「兒少」怎認定?
: 網炸鍋「看起來像」太主觀
: 衛福部回應了
: 記者林志怡/台北報導
: 2024-02-02 22:41:02
: 日本成人遊戲經平台分享、
: 遭民眾檢舉,
: 後被衛福部認定涉有
: 「兒少性剝削」之虞,
: 並遭下架,
: 引起網友反彈,
: 其中角色「看起來像小孩」就不行,
: 被批「太主觀」。
: 但衛福部保護司長張秀鴛強調,
: 「把孩子當作猥褻、
: 甚至意淫對象,
: 這是我們不樂見的。
: 日前有民眾向iWIN檢舉,
: 有一款日本動漫成人遊戲中、
: 有性行為的角色「看起來像小孩」,
: 且有平台刊登分享,
: 後該遊戲內容遭衛福部認定,
: 有「兒少性剝削」之虞、
: 並因此要求平台下架。
: 衛福部更稱,
: 只要角色「看起來像青少年或兒少」,
: 即使是動漫創作、遊戲等,
: 就不能有性相關的姿勢、動作、
: 或是劇情暗示,
: 更不能散布、播送、交付、
: 公然陳列或以他法供人觀覽、聽聞,
: 不過「看起來像」的
: 判斷依據、原則,
: 會在3月時通過會議討論。
: 該次事件處理結果爆出後,
: 引發PTT網友炸鍋,
: 質疑衛福部連
: 虛擬世界的事情也要管、
: 「看起來像小孩」的理由缺乏邏輯,
: 且過於主觀,
: 對於有專家稱
: 「眼睛佔臉部面積50%以上,
: 就算是幼態」的說法表示錯愕,
: 認為此一標準根本不實用,
: 也不符合動畫、漫畫的實際樣態。
: 對於網友相關意見,
: 張秀鴛表示,
: 訂立標準的目的是要判斷
: 「要不要下架」,
: 至於是否違法,
: 屬於法官的職權,
: 衛福部無法幫法官做決定,
: 衛福部僅以是否違反
: 《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
: 為考量,
: 法條內的文字都有清楚描述,
: 有無動作顯而易見、
: 噁不噁心就是直覺判斷。
: 至於網友不滿「看起來像小孩」
: 的說法太過主觀,
: 張秀鴛反問,
: 「凡是認定不是都主觀嗎?」
: 她認為,
: 如果10個人中有8個人
: 看起來都像兒少,
: 或是外觀、體態、其他資訊
: 透露角色是兒少,
: 都是不適宜的,
: 相關法規初衷是
: 希望提供兒少一個安全、
: 乾淨的網路環境。
: 張秀鴛坦言,
: 先前iWIN曾在年會中舉辦論壇,
: 對於此類議題反應兩極,
: 兒少專業團體認為「絕對不行」,
: 但創作領域團體,
: 如插畫、出版社或業界團隊,
: 都覺得以言論自由的概念,
: 這些內容「不能算違法」,
: 「我覺得辦再多次,
: 結果都會是這樣。」
: 然而,
: 張秀鴛強調,
: 「把孩子當作猥褻、
: 甚至意淫對象,
: 這是我們不樂見的」、
: 「兒少安全議題絕對優於言論自由,
: 無法兼顧之下,
: 會優先考量兒少權益」,
: 但3月的會議中,
: 應該會有漫畫產業、動畫產業
: 的代表性團體出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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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ent from JPTT on my iPhon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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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孩回到了現在,
15年來,第一次成功地將自己對女孩的感情說了出口。
男孩的願望已經結束,原以為奇蹟之門再也不會向他打開,
但是──
那扇沉重的門扉,還是被女孩打開了。
究竟,幸福會不會降臨到這兩人的身上呢? 《求婚大作戰 S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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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種都是請下屬幫忙回吧
認真給推
Iwin:閱
認真推
雖然不錯啦 不過我覺得她不會看
「殺人償命」感覺會歪到廢死== 是否先避免較好?
工讀生:謝謝您的來信
跟他講沒用,跟她背後父母支持者講比較有用
認真推
閱
主觀認定,謝謝指教
衛服部司長 恩不里居: 10人有8人主觀認定是就是
你還想說什麼呢?
你很認真 但感覺會被閱
很認真 推
推
這個問題你不只要問司長,還要問一直Push修法,標準
改動的那個社福團體還有它的友好宗教組織
用意很好 但上達不了天聽 除非是立委直接拿這份當場質詢
推
如果不是那個組織那個團體這麼強勢且目中無人,司長也
不會有這個底氣出來講這種逾越憲法的鬼話
不然他可能永遠都看不到 看到了也完全不會在意
我覺得司長早就已經有成見 他應該不會把你寫的當作
是一回事
iwin:閱
聽黨的 嘻嘻
寫的很好,支持你!
希望你的用心,垃圾高層能看的到
已讀不回,或者根本沒讀
雖然我覺得你講得不錯啦 但說真的很多也不要詭辯了
推
你們就是拿幼女本在打手槍
性癖可以冷門 但不能高調 也不可明說
寫得很好 但我覺得會被官腔無視
太長太臭太說教公務員不是這樣做事的
關打手槍什麼事? 那群人的觀點是你看完就會去侵犯真實兒
少
我相信司長不會看 看了也不會改
依法認定 謝謝指教
手槍都不能打了喔 好像有人喜歡被政府設經管理耶
依法認定(X) 請修正為 主觀認定(O)
認真給推
認真 但沒用
認真推,但那些官一定不會看
認真推個
推
認真推
認真給推 可惜在獨裁的管理下是沒用的
以個人觀點認為,如果真的要起到阻止這件事繼續惡化,
至少要找一個跟那個宗教組織差不多地位的團體或組織
站在我們這邊,才有可能起到影響力,不然以他們的關係
良好程度跟地位,我們會很辛苦
推
你寫得很好 但強姦犯要的是網路中介法和無限獨裁權
推
推
推 但是這些人根本不會看
推
寫得很好 但應該只會回你一個閱
不用這麼客氣 直接罵他們就是一群廢物就好
你覺得官員會看這落落長的立論嗎,笑死
講的真好
可惜司長不會看 是承辦跟他們科長看
閱
但現在要推的是獨裁政府 他們會聽嗎?
寫得很好,但你以為狗官看得懂人話?
推
寫的很好
雖然她不一定會看,但你要建議或表達,想把文章內容整
理一下,然後訴求用標號條列出來會比較讓人想看
推個
他們一句「我覺得」就勝過各種理論、數據、研究了啦
寫的很好 擬予存查備考
推個
推
寫這麼長 你確定對方會看?
推
推這篇
推 但不覺得對方會看
你說的很好 但對獨裁領導者只是屁話
信眾會嗆你沒人支持
衛福部:早給你拒絕了
寫得很好 但她可能看到第三段就end了
畢竟誰會承認自己被觀念綁架
認真給推,但公部門首長信箱都是基層專員在處理,本質
上也是種詐騙,讓你誤以為高層會重視處理你的問題
推
你寫得很好 但是兒福聯盟不會鳥你 還會抹黑你是戀童癖
推 說的很好 不是綁著兒少大旗就可以強制做思想審查
推
認真推
認真推
推 感人文
他們看不完這種長度的文章
字太多
蠢蛋最可怕的不是蠢,也不是自以為不蠢,而是自以為是的向他
人灌輸自己的愚蠢想法,而如果這個蠢蛋手握權力、輿論影響力
推 但對方會不會看 看了有沒有懂就…
,那簡直是災難
推
你講的很好,但掌握權利的那40%人聽不進去
推上去
字太多 黨的官員看不懂的
真的有看也不是她在看XD 但有行動就推
Push
認真推
優文
推
推 優質好文只可惜大概率閱
有東西 推
你怎麼會要求一個學店仔看那麼長的文章
推
你說的對 但是恩不理居
推優文
優文給推,現行體制就已經完備
不是寫情書好嗎 一堆空泛的比喻 你確定人家上班有空跟你
感同身受
認真給推 但那個女人不會看
聚焦在iwin胡搞程序與權責是對的
改天來補關鍵報告電影
誰理你們
推
雖然你很認真 但這個在收發室就會被擋下來了
推推
在台灣局長不會錯 錯的是你
太長 道理沒錯 問題是掌權者根本沒有要討論道理
你很認真 但很抱歉 他一個字都不會看
以前汙名化遊戲,現在換一個名義而已
恩不理居:誰理你們
因為把持不住的都是這些人吧
講再多也沒用啦,26%。
重點也不是司長,只是被推出來當集火的目標
認真推
雖然很推你認真寫的 我也覺得很好
但那個司長會認真看的機率樂觀點有沒有10%都不知道
推這篇 有理有據 但iwin不可能看完
雖然很認真 但以公家的運作方式這篇87%會被基層承辦直接
好認真
用罐頭回覆解決
認真寫文給推,但我也覺得官員不會看
寫的很好,但那些官不會看
高機率被閱 你投iwin還不如設法找一些kol遊說想法
認真推
認真給推
兩個字,違憲。
太長了
兒少安全高於言論創作自由,俗稱『違憲』
說得很好,但她不鳥你
問就是無視 然後罐頭回復 政府繼續推自己想要的
党說了算,推爆也沒有用
推
謝謝指教 但再討論結論還是一樣
推一個
直接請大法官釋憲比較快
寫的真好。底下承辦會負責回應,不會給司長看到
推
推
建議最好把會把多少相關的支持者搞掉他們才會比較關
心。
笑死了 有夠天真
每個男性都天生帶有犯罪工具,依照政府主觀認定的邏輯,
可以隨意捕抓男性了
給立委看看
寫的很有邏輯 推
不然你只會看到一個基層承辦科員苦哈哈的回應。
解除戒嚴 有些人還愛酸因為大家愛犯罪
推
推
讚
跟政府機關,將法律比較有效。法律上有個概念叫做「預備犯
」,原則上除了一些特例,不然預備犯不算犯罪。你可以從預
備犯的觀點去詮釋你的想法,講電影情節不見得有效。
推,邏輯完整
說的好 按照他的邏輯 殺人放火也是重罪 相關的創作也
應該禁一禁才對吧
沒人會理你
寫得不錯,但獨裁政權不會鳥你
虛擬是誰受害? 你預備犯這樣用 應該改思想犯
就那司長大發言水準來看,實在不讓人覺得她會理解你這篇
在說什麼,即便你已經講這麼明白.....然而有心必須推
推
推,不過我覺得他們根本不會理,超級可悲
推 但他們不會看
認真推 不過党不喜歡
寫太好了吧
推
對牛彈琴浪費唇舌,直接釋憲比較乾脆.
推 辛苦了
認真優文 但它們會理嗎
無聊,你捐多少你有幾票?????
推
推
寫太多了 40%不會想看
有道理 直接上法院直球對決
其實可以考慮投書報紙,變成公開信
公務員都依法行政,直接提釋憲才有用.
投書的話他就比較可能會看了
認真推
推
推認真回文
太長 他們不可能鳥你
認真推 但也要他們願意聽 但看起來沒有
以律師的角度來看,沒有重點又臭又長,要浪費時間看完,你
只能祈禱司長幕僚很有耐心
這篇寫超好
現在政府就是要強推
推用心。不過第一太長了;第二司長是我們的立場對立面
,不太可能說服他,要說服的應該是圈外大眾,投書媒體
可能更有效
黨才不會鳥你
推這篇
推
投書媒體的話,長度就不是問題,可是結構上需要一開頭
就吸引人,後面再解釋論述,或許需要請專業的人提供文
案協助
字太多多放懶得看
4
推!
我上站七千多要八千,資深肥宅,看你們贊同方的論述,真的
無力且可悲,不出來遊行正面對決,不會有人理你們的
衛福部做好自己的本分就好
推 但會贏喔大機率不會理的
已讀
寫得很好 推
但給你推
我看完了 給推 不過秘書be like: ㄛ垃圾信 刪除
另外殺人償命天經地義會讓話題跑偏 建議刪掉
認真推 不過那個司長應該會選擇性忽略
權利從來不是憑空掉下來的,是要流血爭取,不然寫著一堆永
遠是鍵盤的巨人,行動的注入,然後,戀童的兒童色情創作自
由,我祈禱在我有生之年永遠不會實現
真的該找其他管道 投衛福部高機率只會石沉大海
官員哪會管你講的這些
我覺得他們還是不會鳥,自始至終都是充滿成見
認真
推
只投給衛福部感覺沒用
閱,去找你們的8席立委
用兒少法凌駕於憲法 厲害了我的黨
我醫護,衛服部絕對不會屌人民意見
然後我建議加上邏輯類推環節 "今天可以打著保護兒
少的大旗限縮言論自由 明天是不是可以打著反暴力打
擊電玩影劇書籍 後天是不是更可以打著維護國家安全
的大旗打擊任何言論呢"
寫得很好 可惜獨裁政府不怎麼在乎
如果能刊登到媒體上,應該會比投書好很多
推
魔法砸到公眾看得到的地方搶道德制高點,換人吃黃蓮(?
現在老人跟柵欄那群就是打反iWin=煉銅的抹黑戰在搞你
認真給推 但你會被忽略
推
推
他會跟你講邏輯就不會說出這種主觀認定的話了
認真推
推
閱 部長會說你們就是ㄌㄊ 你們是未來的犯罪者 你們
都有錯
工讀生表示閱
太長了,司長一定丟垃圾桶
寫得很好,但是司長是事務官依年紀看,有極大的機會是
黨國體制下教育出來的威權擁護者。這文章冒犯了她的威
推 覺得可以多方投書 讓更多人知道
權。對她而言是"對她充滿敵意的文章"。
有沒有懶人包
認真推 但是党指派上去的肥貓缺不會花超過3秒看你的信
推你
認真推,但她絕對不會看
雖然打得很好,但是那個姓張的混蛋肯定看不到
寫的很好 但他不會看 這就是官僚
我建議列印成文件親送 信箱可以裝沒收到
他要是有度量能夠看懂這文章 當初就不會說出那麼荒唐的話
寫得很好 但司長是官 認錯的機會趨近於零
真的很可悲 所謂的民主跟人權被搞成這樣
認真推,支持
推 希望党能認真審視
推
推 但我覺得他都說出獨裁話了會太長不看
推個
不可能衛福部那群激進份子根本不會屌你
當那個黨已經不再是那個黨的時候 這個黨卻變成了那個黨
,這就是民主化的末路
這種讓下屬回答, 下屬請機器人回答
司長:閱,滾。
說實話不怎麼樂觀,全篇都是以指責的口吻和自我中
心的輪調在講,卻並無考慮對方身處地位、環境,沒
辦法打到痛點,既無法動之以情,也沒辦法誘之以利
推 多方投書+1 有些公司官網的email都不一定會回何
況政府
她又沒唸書你打這麼長她看不完
希望有人可以讓他知道這篇@@
看法完全同這篇 把巴哈和PTT的運作規則都講一次了 事
實就是民間的審查還比iWIN嚴格很多 現在要用時鬆時緊
的標準來入罪 笑死
射箭畫靶,簡單講就是自然人受害者在哪 可悲
太長先推
開放報名作文比賽
推
恭喜你得到一封罐頭回信
推
沒有討論出社會共識的民主已經變成了一種多數暴力,跟
房地產議題一樣
寫得很好 但最後結果應該是標註垃圾信件然後封鎖你的
信箱帳號
推
sorry 辦公室大官忙著喝下午茶 沒空看這麼多
推
寫得很好 推
幫推
太長
推
認真推
優文推
恭喜你 被敷衍了
邏輯清晰 推一個
振聾發聵 擲地有聲
Iwin: ok 我還是要推
推
他們現在論述已經改成不能讓兒童看到這些東西了,還
在那邊拿預防犯當反擊理由會被殺個措手不及
因果關係反了是牠們叫兒福團體給出議題,不是被團體綁架
這些團體只是給政府執行的口實,有個可以轉移攻擊的對象
推推推
我真的希望他們會看你的文 但
這文章邏輯這麼爛也能吹,iWin要檢舉也是要有事實才成立
我流淚了
,跟腦中想法尚未實踐根本不一樣,而且重點是關鍵報告的內
推
容就告訴你沒有所謂關鍵報告,會就是會,最後取消這個機關
是為了Alisa的自由,拿關鍵報告來講根本等於支持iWin笑死
推
,我只能說不是字很多就有道理,跟一堆人只會瞎推沒看內容
也沒看電影
推
認真推
ㄢㄈ
推認真文
推個
雖然你寫得很認真 可是你前情提要太長了 整篇要說服人
大概有50%的內容都能拿掉 真的太長
希望iwin不會過關,推推
認真文給推 但抱持悲觀想法 台灣就這樣了
推個
取消預防犯罪是為了Alisa的自由???是為了不先定罪
還沒發生的未來吧 這篇的意思是 腦中的性幻想不等於
實際會去做的事 蠻合理的比喻啊
推
認真推,但對長官沒用
推 但就家人曾在衛福部工作的經驗 這文章除非投到
更多公平台 不然直接被當垃圾郵件刪了
但現實是,就算錯,上位者也不能認錯道歉
認真推,但這是中介法熱身,怎麼輕易放棄
長官不會看這種東西啦,直接叫下面的人回覆
回覆擬稿ok批准就好
推
推
寫的很好,先推為敬
直接跟你說,這訴求沒打到能說服大眾的點
這樣只是抒發同溫層的不滿,你們要主張的是這麼做不見得
對現實保護兒童有利
白話來講連虛擬都弄死,難保衝動下會不會去現實玩真的
文章滿分,效果零分
只是講創作自由保證會被社會鐵拳修正,不要不信邪
而且還拿某些事情來臭只會把可能幫助洽眾的友軍全嚇跑
真正有用的是證明限制對現實維護兒童安全甚至是反效果
而不是大張旗鼓說我有這個自由,絕對被修正
享受自由的同時是要背負義務的,不是天上掉下來的禮物
推
甲上
推 可惜垃圾狗官不會看這篇
台灣高官不會看你這篇 你說的都沒用
官員表示:太長
用心推 寫得很棒
推 邏輯清晰 希望官員理性看完
聽党話 跟党走 你不性lie台灣 要浸豬籠
推
寫的超好 推
推 認真理性回覆 希望司長可以看懂訴求
推
推認真,但是肯定被忽視
優質好文發人深省大推
雖然應該是對牛彈琴,但還是推。
4
衛福部保護司長張秀鴛強調看起來很像有道理但是仔細想就很怪。 「把孩子當作猥褻、甚至意淫對象,這是我們不樂見的。」 我們在講的是虛擬的圖畫,是猥褻到哪家的孩子啊,衛福部這樣不是偷偷替換概念嗎? 虛擬的圖畫,它們是創作,藝術,財產,思想,你覺得看起來小孩管我們什麼事你自己 慢慢覺得吧!X
我自己也是反對兒色 無論二次元還是三次元 我認為現實兒色或二次元兒色創作 應該都不太可能在現實中拉到夠多的支持者 不要說貼標籤的社交問題5
這只是NCC數位中介法的延續 兒少只是煮青蛙的溫水 之後擴張各媒體、公開言論、出版物 都可以貼標籤: 1.爆料(貼 假消息、詐騙)1
我覺得衛福部之後可以聘請歐洲美洲白人顧問團 然後用他們的幼態標準 因為對歐美人來說 台灣人根本到3x歲都還很多人看起來像他們高中生 所以以後只要任何台灣背景的22
這咖484又開始鬼打牆了啊 ※ 引述《Lb1916 (冷靜的魚)》之銘言 : : 動漫「兒少」怎認定? : 網炸鍋「看起來像」太主觀3
邏輯鬼才張秀鴛 我以為只有梗圖才會出現這種情況 沒想到現實也有這種邏輯跳針鬼打牆的出現,還當官呢 張:有沒有違法是法官的職權啦7
要是同一個CASE先後被檢舉兩次 最後卻得出完全相反的結論(ex. 第一次給過 第二次不給過) 這樣肯定很糟糕 他們內部應該會針對這點建立一定程度的合理機制吧? --
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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