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閒聊] 日本原來是3權分立喔,這樣夠嗎?
※ 引述《ptt987654321 (大谷躺平)》之銘言:
: https://i.imgur.com/B2l92Fp.jpg
: 他們上課的時候
: 說到日本是3權分立
: 原來如此我都不知道,漲見識惹
: 不過我是廢物井蛙
: 只有待過台灣
: 只知道台灣是5權分立
: 所以想問
: 日本3權分立夠嗎
: 公務員不會做太多事情嗎
: 台灣要5權分立的事情
: 日本3權就要做完
: 太累惹吧
: 柯柯大家說說看
因為中華民國在台灣是假民主啊~
https://law.moj.gov.tw/LawClass/LawAll.aspx?pcode=A0000001
第 3 條 1
行政院院長由總統任命之。
第 5 條 1
司法院設大法官十五人,並以其中一人為院長、一人為副院長,由總統提名,經立法院同意任命之
第 6 條 2
考試院設院長、副院長各一人,考試委員若干人,由總統提名,經立法院同意任命之,不適用憲法第八十四條之規定。
第 7 條 2
監察院設監察委員二十九人,並以其中一人為院長、一人為副院長,任期六年,由總統提名,經立法院同意任命之。
除了立法院院長,其他轉來轉去都是總統的人,人事權都握在有權無責的總統手上,取得總統職最少拿四權,再加上中華民國在台灣的主要政黨皆為『剛性政黨』,所以很容易產生雪上加霜的結果:五權共治。基於對當代執政黨的憤怒,民眾透過選票把希望寄託在下一個執政黨,鐘擺效應夠強大,最後依然得到五權共治的結果,在主要政黨皆為剛性政黨的狀況下,島民會得到一個獨裁者,那麼島民只能『祈禱』執政黨不要亂來,只是每次都亂來,因為『體制內並無任何有效制衡的手段』。
原則上,權力分立是一種現代國家統治模式,其設計將各種國家公權力分散,不使其集中在單一機關內,讓這些分立機關產生互相制衡作用,而目前廣為接受的公版設計,是行政、立法、司法三權分立。
但中華民國在台灣的憲政體制,並不存在權力分立與互相制衡的機制,顯然中華民國在台灣的憲政體制並不符合民主政治的原則。
像是監察院本身源自於國會監察權,把議會的制衡工具拔掉另外安放,監察院長再放上自己人,這樣就可以迴避監督了,所以台灣人會靠夭監察院在幹嘛,幹監察院的作用就是甚麼都不做咩,就算認真做事,也沒有有效職權可以使用;而考試院的價值在於,為黑官量身訂做人事資格,即使內定也要走形式以彰顯公正。
在這個反民主的憲政體制下,執政黨都會為所欲為到底。
--
我帶來渾沌,亦帶來秩序;我是暗影,亦是光明。
--
ㄎ,順帶一提修憲門檻高到智障,記得當初寫這法案的
還洋洋得意地說我立著個修憲法案就是希望他不能被修
我怎麼覺得這篇有點危險
那就修...啊當我沒說,本世紀初立法院修憲後,我們
的修憲門檻才是最可怕的東西
台灣公法寶地 世界奇蹟
不高以台灣刁民的程度大概三個月就會修一次憲了
第7次修憲的貢獻就是把白癡機關廢掉 但他也讓後人沒得
修了
連一些姬巴蒜皮事都可以提釋憲的程度
無聊提釋憲人家有審查制度 但修憲門檻已經高到沒救了
不是阿,你現在就算把監察考試院併進立法院,一樣也是
國會佔多數的黨霸佔這兩個權力
而且美國的大法官也是總統提名
考試怎麼樣都不會並進立院 關他什麼事
至於監察權 並回立院那起碼是國會執掌 不是行政權執掌
修憲門檻高成這樣少數好處就是防止國大死灰復燃而已
講錯了,考試院進行政院,但一樣都是多數黨掌握的權力
壞處實在太多
但台灣實際上是超級總統制 行政權力超大 讓國會掌有制
衡權本來就應該的 至於國會跟總統同黨是另一個問題
我是覺得結論很奇怪,先射箭再畫靶,這體制只能說沒必
要,但要說反民主,完全執政下的三權分立是能好到哪裡
去
內閣制才是真的會讓行政跟立法權都在同黨上
只要是兩黨制的國家,完全執政下都會遇到同樣的狀況
內閣制是合法的行政立法一體你怎沒說人反民主
因為你提的東西是內閣制跟完全執政下才會發生的事 那
跟五權分立很白癡其實沒啥關係
考試院老實講沒差 反正他只是把國考掌事人拉大而已
對阿,所以我覺得五權分立很白癡,但拿三權分立來比較
就算歸行政院管本質上也沒啥差別
說五權分立是反民主A我不太能接受這個結論
五權要套反民主帽子也台大了,公認的爛制度倒是沒錯
太大*
應該說權力分立跟民主本來就沒有絕對關係 尤其是我國
總統本來就有超強的民主正當性之下
這跟反民主有什麼關係==,書讀的少不要出來丟人
不能說完全無關啦 同一個主體同時掌控行政立法司法他
的確有可能顛覆民主體制 希特勒就是民主上位的最好例
子 只是這個案例不會因為他是五權還是三權有啥差別
g大講的東西其實就是美國人搞的 他們不信行政跟國會同
黨才選擇不抄內閣制 或者說內閣制本來就沒有完全分立
但我還是得說監察權被拉出來真的很白癡 我國體制就是
還反民主勒 美國參眾兩院都執政黨佔多數不也一樣
總統行政權被超級放大國會制衡權被拆分 還曾經出現三
國會這種白癡制度 真的是公法聖地
雖然那時候監察委員還是用選的
對啊,那要不要修憲,抱歉,也不可能,ㄏㄏ
你是不是不懂什麼叫民主?都説監察院跟考試院是脫褲子
放屁,沒有牙齒老虎的二院,那給總統任命是能有什麼屁
用?跟假民主什麼毛關係?
修憲門檻高是正常,根本性的規則本來就不能動
這是聽哪路野雞補習班法學緒論老師的屁話現學現賣吧?
有上過正規憲法課就知道以前用的那套五拳憲法權力更集
中好嗎笑死,人家三權分立是要權力互相制衡,孫中山搞
的五拳憲法是權力互相合作,根本沒有監督制衡的機制,
半套內閣制人不人鬼不鬼,甚至還搞出監察院立法院國民
大會都說自己是國會,不然就是萬年國大這種憲政奇蹟,
現在修憲雖然搞成總統制色彩濃厚,至少監督機制完整,
而且總統也是民選的,怎麼樣都比內閣制更有民意基礎
事實上講到權力一把抓的問題,套其他國家尤其是內閣制
的政府只會更嚴重
工三小阿?假民主的話你連投票都不行好嗎
能教法學緒論的野雞也不會得出反民主那麼白癡的結論==
搞不好是自己google到什麼奇怪的農場文
雙首長制沒聽過是不是?公民課還給老師了阿?
這不就兩黨制,關反民主啥事
泰國、俄羅斯就內閣制,看看軍頭掌握的下議院什麼德行
修憲門檻高跟高到不能修是兩回事欸 如果打從一開始就
高到不能修我們現在就還有三個國會了 對行政的制衡權
被拆成三份史上最廢那種
也不用談那麼遠的東西 監察院跟考試院就是一個除了一
些國父遺願仔以外都想廢掉的東西 結果第7次修憲後沒人
廢的掉
凡事看美國,咱家大法官是有任期制度的,當初設計就是
讓每個總統不能利用提名權統包(雖然被一些因素影響),
反觀人家美國大法官還是終生職,可能某任總統一個運氣
好就提名未來將近20年的過半大法官
廢死的絕招就是提釋憲擋死刑
近年個人最有感的反而是央行,說是獨立機構不甩政府
,但總裁也是總統任命的,嗯……
所以我說那個,權力分散,監督制衡呢?
所以我説那個假民主,是假在哪?
可能他覺得美國也假民主 歐洲也假民主 只有中國人大票選
出來的主席才是真民主
看著五權共治的現況說那是自由民主的政治實體?
把國會監察權拔掉說監督機制完整??
在討論反民主之前你要不要先定義一下什麼叫民主阿 不然
我看不懂五權分立跟反民主之間有啥關係?
似乎也沒有防止全面執政的機制呢
全面執政也是民選的阿 人民不想全面執政就自己用選票決
定阿= = 這不就是民主嗎?
錯誤一堆,多讀書好嗎
就在野黨掌握國會的狀況下實質權力比較小
要說總統 美國總統還比較狠
你要認為五權分力沒有制衡的效果,但推文就說了,三權
分立遇到一樣的困境阿...
分立
行政司法立法一把抓是任何體制下都可能吃到的問題 我
同意監察權被拔掉真的很智障削弱立法還被變向擴展行政
權 但你講的問題根本不會因為監察權被收回來就能解決
不是有出現過朝小野大嗎 這算不算制衡
英國的內閣制比台灣現行的五權分立離權力制衡的角度更
遠 也沒人說他不民主
朝小野大是政黨政治的問題 擔心完全執政除非走向多黨
制 不然民主才懶得管你是否完全執政 美國英國法國沒人
想管
而要走向多黨制先不談利弊 那是立委政黨門檻的問題 監
察考試二院何德何能影響完全執政
還是你覺得像印度那樣,每次選舉都是幾十個政黨大亂鬥
,誰跟誰誰聯盟才能共同取下聯合政府,下一屆又大洗牌
,又要重組一次大聯盟,印度才叫真民主?
我不相信還有孫文思想的追隨者,又沒好處。一定假的。
爆
首Po久保同學不放過我 07 他們上課的時候 說到日本是3權分立 原來如此我都不知道,漲見識惹11
3權又不是3個人做,5權也不是5個人做,做不做得完跟分幾權有啥關係? 五權分立是孫文創的, 他覺得中國人的民族性就是愛靠關係,所以要把考試跟監察獨立出來。 所有國家做最多事的都是行政權,我們的監察權有多久沒挑行政權的毛病? 為什麼會這樣? 因為任命方式改了嘛,行政權跟監察權同一掛的人,5
憲法學的基本常識 就是不要理五權那一套 不要理孫文講什麼 五權那一套早從中華民國憲法的起草人張君勱就不想理了 為了繼承國父道統的那一個政黨堅持才把那兩權塞進去,但內容刻意已經偏掉了 早期大法官還會裝作尊重一下孫文,解釋文提兩句五權那套 近代有權解釋憲法的大法官早就沒人理那套了,提都不提5
總覺得這延伸好容易被4-11,只好唬爛一個小故事惹。 很久很久以前,椅子都只有一隻腳。 這種單腳椅的缺點是屁股不能隨便挪,不然就會直接倒下去了。 於是有了各種改良椅腳的做法,有地方選擇把椅腳加粗,有地方選擇多加一隻椅腳。 這些改良都或多或少的增加了屁股挪移的範圍,不會輕輕一晃就整張椅子倒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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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新聞] 義大利富商和空姐跨國爭女 憲法法庭:暫停交付子女司法院大法官,是中華民國依照《中華民國憲法》於最高司法機關——司法院中所設置, 具有「解釋憲法」、「統一解釋法律及命令」之職務、審理「政黨違憲解散案」及「總統 、副總統彈劾案」權限之職位。原本係於《中華民國憲法》第 79 條中規定設立之基礎, 後於《中華民國憲法增修條文》 第 5 條明定:「司法院設大法官十五人,並以其中一人 為院長、一人為副院長,由總統提名,經立法院同意任命之」。5
Re: [問卦] 監察院是不是大肥缺阿?五權憲法和三權分立最大的區別就在於, 把監察權和考試權分別從立法權和行政權拔出來。 最大原因就在於避免立法權獨大和行政權用人唯親吧!! 考試院廢除的好處,就是以後執政者除了政務官外, 連事務官都可以方便選用自己「想用」的人。5
Re: [閒聊] 總統能否免職行政院長?: 我自己的理解是這樣, 《中華民國憲法增修條文》第2條第2項規定: 「總統發布行政院院長與依憲法經立法院同意任命人員之任免命令及解散立法院之命令 ,無須行政院院長之副署,不適用憲法第三十七條之規定。」2
[問卦] 我們的政治結構是不是很可笑孫文提出的五院 看似有別於三權分立 把考試權和監察權獨立出來 但現在繞來繞去都是自己人啊 行政院:行政院長由總統提名,經立法院同意任命;內政部長由行政院院長提請總統任命。 - 司法院:大法官由總統提名,經立法院同意任命。5
Re: [問卦] 總統的職務是什麼?雖然問這個問題大概是以前公民沒學好 中華民國總統的職權大概就以下幾個 國家元首 對外代表中華民國(同時為三軍統帥) 行使對其他國締結條約、宣戰及媾和之權4
[請益] 中央選舉委員會之委員產生方式如題 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8條 中央選舉委員會隸屬行政院,置委員若干人,由行政院院長提請總統派充之,並指定一 人為主任委員;其組織另以法律定之。 中央選舉委員會組織法第3條2
Re: [問卦] 中研院誰管的?中華民國總統府組織法 第 17 條 中央研究院、國史館、國父陵園管理委員會隸屬於總統府,其組織均另以法律定之。 中央研究院組織法4
Re: [問卦] 監察院的存在意義是?本來監察院是由人民直選,用來監督政府的行政官員的。 後來嫌直選太麻煩,就改成總統提名,立法院同意。 但這個機制在一黨獨大下, 如果總統節制權力,願意提中立的人選,還可能發揮作用。 如果總統不節制權力,只提自己的人選,就會變成廢院。- 原文恕刪。 每每看到這種新聞,我都想點一次問題的癥結點在哪裡,就是在「雙首長制。」裡面的「 總統-國會制。」 這種制度我直接搬維基百科的註解。 // 引言開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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