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閒聊]iWIN報導,主要針對衛福部新聞稿採訪
大家好我是遠見記者
來貼自己的稿子
https://www.gvm.com.tw/article/111252
附個圖比較好看
https://i.imgur.com/an3KbjK.jpg
這次衛福部會議後沒有第一時間就發
改成請各界分享會議中不同論點是否有交集
還有針對會後衛福部發的新聞稿評論
以下節錄不同受訪者的說法給大家參考
(一)最核心的爭議:法律有沒有規範虛擬
a. 衛福部保護司司長張秀鴛指出,早在民國84年制定「兒少年性交易防制條例」(即
「兒少性剝削防制條例」前身)時,便將「圖畫」寫進法條,因此虛擬創作自然也
在管制範圍中。
「圖畫是真的叫一個小孩子擺淫蕩、不堪入目的畫面?怎麼可能,圖畫是說一種虛
擬的、把它畫出來。」張秀鴛解釋,圖畫有將想像出來的內容,例如漫畫涵蓋進來。
她強調,法條已有明文規範,不能視而不見,若主張要限縮至實體被害人,那就應
該修法。
(中略)
既然沒有實質受害者,為何衛福部和兒少團體皆認為,應限制虛擬兒少色情作品?張秀鴛解釋,保障真實兒少不成為性剝削對象,是為了維護個人法益,但國家也有責任,避免台灣成為兒少色情氾濫的天堂,「不要讓他們活在可能被意淫、成為性剝削對象的環境當中。」這屬於保護兒少集體的社會法益範疇。
b. ACGN創作權益推動協會策略發展部主任高宗佑表示,保障兒少免於性剝削的立法目
的,是保護真實存在的人,不是沒有實質受害者的虛擬角色。他也批評,現在管制
虛擬作品的做法,其實只是為了保護社會部分人的性道德情感,卻因此限制言論與
出版自由。
c. 有出席會議的台大法律系教授謝煜偉,認為立法時並沒有規範虛擬兒少色
情,保護兒少集體的社會法益說並不成立。此外,「兒少性剝削條例」當中的兒少定
義,應是參照「兒少法」定義中「未滿18歲之『人』」,也就是真實之人,不管是圖
畫或者影像,自然該比照辦理。
d. 展翅協會秘書長陳逸玲補充,為避免「性化兒童的環境」,才會希望限制虛擬兒少
性剝削製品。在會議上,展翅將重點放在解釋何謂性剝削製品,例如放大強調兒少性
器官、兒少被性侵很享受的內容,這類作品並非「色情」而是「性剝削」,藉著管制
手段,期待避免合理化成年人對兒少的性想像。
e. 呼應衛福部和其他兒少團體論點,家扶基金會社工處企劃組主任王金敦指出,不
論真實或者虛擬,站在兒少權益立場,都要限制兒少色情製品。他強調,並沒有要
否定動漫文化,青少年在動漫中找到舒壓、得到慰藉,但重點在於,不希望兒少相
關作品衍伸出性活動,營造出性化環境。
(二)第二層爭議:假設要規範,怎麼判定標準
a. 「兒少性剝削條例」現行條文中,在修法時採用大法官釋憲用語,也就是「兒童
或少年之性影像、與性相關而客觀上足以引起性慾或羞恥之圖畫」,為避免認定上
模糊不清,張秀鴛表示,會從故事脈絡和情節上判斷,不會單就角色長相開刀。
她舉例,《哆拉A夢》的角色靜香洗澡、《蠟筆小新》的主角小新露屁股,兩者都是
兒少,但並非衛福部想要禁止的對象,不會單從圖畫內容下判斷。「你要看整個故
事脈絡,不能說大眼睛就是兒少,這個作法會更符合大家能接受的標準。」
b. 台北市動漫企劃人員職業工會理事長劉佳豪指出,會議現場並沒有同意「認定標
準應更具體」的論點,工會基本立場就是虛擬作品不應納管,因此判斷標準「連討
論的價值都沒有。」他向文化部喊話,不應該只是喊著支持創作、發展台灣漫畫的
口號,但撇開責任、置身事外。
(三)第三層爭議:現在作法有未審先判疑慮
a. 張秀鴛指出,創作者認為此舉有未審先判疑慮,衛福部認同這個顧慮,因此做出
調整。現在改成援引「兒少法」,要求網路平台提供適當阻隔,不再移交警政單位,
至於後續是否適用「兒少性剝削防制條例」,則交給社政,也就是地方主管機關組成
專案小組,討論是否要行政處分。
張秀鴛強調,法律對虛擬作品也有規範,但不希望單一個人看到黑影就開槍,因此才
會一起討論。「我們當初跟NCC設立iWIN網路防護機構的目的,並不是要取締犯罪,
我們是維護兒少上網的安全。」
b. 例如,高宗佑提到,針對虛擬兒少色情作品,只要參考一般成人向作品,提供如
18禁警語等「過橋機制」;C_Chat版版主群也共同表示,「完全根植於虛構的創意,
不可能去訂立出可以使眾人接受且長期有效的標準。」若是完全虛構的創作,應以分
級機制阻隔即可。
____
以上有
兒少團體(展翅、家扶)
與會學者(謝煜偉教授)
創作者團體(ACGN、工會)
還有保護司司長
以及PTT C_Chat版版主的想法
個人採訪整理論點的感受是比較難找到共識
其實有受訪者認為衛福部比起之前說的幼態標準
(可以回去翻當時的新聞)現在改成看情節、看脈絡
強調不會一刀切、不看設定等已經有所調整
還有下架流程也從通報警政變成不通報警政
都是有聽到創作者的一些意見
不過!大家也看到與會創作團體和蔡易餘立委都表示難以接受
我覺得就是基本立場分歧
雙方都很難滿意
就像文章最後說的:
即便如此,動漫圈仍憂心管制的陰森巨靈,讓創作者形成寒蟬效應;兒少團體則憂慮
與性相關的虛擬兒少作品不守管控,不利身心發展。正是因為出發點的巨大差異,雙
方才會無法達成共識,也無法找到共鳴。後續討論,恐怕還是很難掙脫相同泥濘。
以上是這次報導的重點節錄
如果你覺得這篇文章還ok的話
可以幫我點擊一下連結
(但我不會因為這樣領比較多薪水只是有流量壓力)
謝謝大家
--
這群XX的意思就是她們說了算啊...
推統整
核心是來開會的論壇壓根兒沒簽字
卻被衛福部洗成一幅簽字背書的樣子
好
這篇目前給過。。。 但問題還是沒解決
b 就表達的很清楚了,就是那個a 在為了自己的性道德情感
在濫解釋法條
那唯一解就是修法讓那群神經病閉嘴 不然講再多都沒
有用
想建立幻想中的乾淨世界是她的事 別拿雞毛當令箭在那藉題
發揮
建議加上衛福部沒共識卻擅自發新聞稿說達成四點共識,
屬於造謠
推,也幫點了
點了
推遠見優文
司長在那邊搞 先弄下她就沒事了
這才叫專業
法律未包含到的部分擴張法律是不行的,而是需要修訂法律
。這個先例一開真的就是無法無天了
呃,比起就現行法條爭執其涵義,有沒有想過乾脆發起修法
運動呀?
性化兒童的環境到底是三小 阿你們說不要學的日本兒童
受害數平均好像比歐美低欸
畢竟行政機關依法行政,修法徹底排除二次元,行政機關就
真的無可奈何。
沒什麼好說的 沒結論被有結論 沒共識被共識 看不出有溝通
意願
現在問題就是政府要硬搞 你與論也沒個屁用
我他媽的就是要管你對誰尻啦
文化部它媽到現在一句話都不敢出聲 有夠鳥
推
推駐板記者
那個司長就很典型的他說的算那種嘴臉啊 怕被輿論說話所以靜
香跟小新就可以喔
ACG圈接觸太多政確事件都知道 最後真的納入規範 哪天
一不爽就是變禁書/破壞創作者 就像澳洲幾年前把刀劍哥
殺直接當兒色處理
推
*迫害
不利誰的身心發展?大人??
現在的狀況絕對就是衛福部對ACGN產業的司法迫害
我是真的擔心 對acg傷害已經造成 我不信現在有金主敢投資
新的acg內容了 含女學生或小孩得通通out
喊著保護兒少管你看什麼動漫對誰尻 繼續在現實對虐
童隻字不提 愷愷繼續屍骨未寒
又是你 謝謝你持續追蹤報導
這就是我們國家的憲政體系:笑話
中共版號亂搞 搞爛他們acg圈很多年 我們沒那個市場去承擔
這麼高的政治甚至是刑事風險
推認真的報導
然後關於司長指出的圖畫解釋 像謝教授說的應該以兒少法保護
範圍的真實未成年為保護主體 不應在特別法範圍內自行擴張
笑死 靜香小新就妥妥的兒少 還能轉彎喔
另外民國84年距今也快30年了 二次元創作風氣有差 社會風氣
觀感也有改善 這個用詞的部分我覺得應該重新審視甚至修法了
所以虐殺嬰兒是不是過幾個月又忘光光了XD
但解釋上我覺得也沒問題就是了 就已經限定範圍了換擴張
*亂擴張
30年前笑對岸沒錢沒自由,30年後笑對岸有錢有市場。再給
台灣30年還是屁都沒有啦
推
台灣需要認真的記者
推
實際上傷害絕對已經造成了 台灣做Hgame也都是賺點
小錢的以後誰還敢碰這危機四伏的領域 之後八成都會
放棄做擦邊球
推 認真報導
寫得很好欸
說要修法 連個有效修法根據都提不出來 結果先動手 把
自己當法律 擺明了我覺得怎樣就可以怎樣 真他媽噁心
台大法律系教授都講了 衛服部還是不管
有辦法上新聞嗎
其實衛福部的搞就從頭就沒法源了 是屬擴權 所以後面什麼
現在最直接的方法大概就是開記者會了 但不知道有沒
有那個可能
討論其實都不需要的 但現在就是衛福部在硬推硬要
就連那個反二次元反了幾十年的某法律系教授也只能
支吾說啊美國好像有五個案例 那就是台灣這麼多年沒
有人幹過這種事啊 那沒人做過的事是為什麼要定罪?
台灣一直都是要不要抓,執行力朝向誰而已。刑235跟
社維法就擺在那,現在還多了兒少46
美國有發生過但美國也沒有因此封殺管制創作阿 怎麼只看自
己想看的東西只用自己覺得有利的東西 哪有這種事情
推。
美國現在是LGBT的問題比較嚴重,已經深入創作非常
久了。不說這個,兒童的性相關作品也是不被允許的
以後就自主標上未滿十八歲不得觀看的警語吧?不管作品
內容,先標再說。
是說政府很矛盾,一下附和不該性化兒童,一下支持該教
兒童性知識。
可以去看看教育部是怎麼揶揄不願教兒童怎麼生出的爸媽
,那篇臉書貼文。
而且有團體在倡議要兒童到國中小要全面教導性教育,這
部份還包含怎麼生孩子怎麼使用保險套之類的教育。
推文洗地仔出沒了ww
笑死,結果沒人鳥法律啦,法律跟屁一樣
職業工會的立場是正確的 除了設置18+警語 任何限制
都不准出現
看到沙陀曼的本名了
台大法律系教授(謝煜偉)+台大法律系立委(蔡易餘)+南
加大法律碩士(盒饍@)說的話 張恩不里居依然當耳
邊風 但對於把統計學丟到垃圾桶的高慾泉叫獸倒是很
聽牠的話喔 淦
Hatomiy是不是不知道州法有差別?
如果是要「維護兒少上網的安全」落實好分級就好,用
與立委們相左的方式解釋法條幹嘛?張的邏輯完全無法
說服我他們要做是跟目的的關聯性到底在哪裡?
美國的NY CA OR WA等州非擬真疑似兒少性創作合法
耖你媽NCC耖你媽衛福部耖你Iwin
哪個州允許兒童18禁作品的,可以列舉一下?
像FAKKU的伺服器我記得就是放在CA
因為都是展翅那邊出來的吧 就兩個在一搭一唱聯手出擊阿
是誰讓你將真人兒童18禁和虛擬兒少創作混在一起談的?衛
福部嗎?
現在小孩99%都上網找a片了 2次元能學到三小 白痴團體
FBI:
優文給推
性化環境勒 台灣創作多少年沒出現案例 他們哪來的根據
推,但衛福部擅自「共識」這件事更需要被知道
認為現在是在營造性化環境有害兒少?
內容詳細給推,去你媽的衛福部
米國州法被保守派的掌握之後也有可能一夕變天啊~就看運氣
之前的例子好像就是墮胎合法不合法一堆州變來變去
我敢保證 有關虛擬非擬真疑似兒少性相關作品 早在20
幾年前網路普及後 就有一堆人透過網路在看了 結果根
本就沒有任何相關性犯罪啊
16歲合意性交合法 畫16歲色圖嗶嗶抓起來
推
推
而且台灣現在的問題就不是法律啊,而是跟對岸一樣標準完
全自由心證,照它們講的就是你們先自我審查,到主管機關
帶種一點連蠟筆小新一起禁 看會被全世界當笑柄多久
航海王香吉士抽菸打馬賽克已經是國際笑話了
再由主管機關自行判定~現在只是推鍋給地方機關而已,跟對
先願意直播討論過程再說,不然都是廢話
二次元人物滿18和未滿18,對未成年的影響?光你自己都用
岸的玩法完全沒有兩樣啊XD 不過再給台灣30年也是屁都沒啦
不是,你要兒童青少年不要去看網路上的18+作品,眼睛跟
滑鼠在青少年手上欸,難道要限制他們使用?直接變党幫你
控管時間喔?
違法的主題,那還要討論什麼。
幫推,雙方爭議的重點整理得很清楚
法當初訂定就是要反對性剝削。但台灣出產的ACG,大家都知
道少到可憐,這種情況下,更難找到有三次元相關的二次元
的圖像。這兩年連圖像都給AI畫了,AI總不會有性剝削了吧
所以最終的問題,還是回歸到,一群人和你說分級制度,卻
跑去管你圖像產出的問題。連主題都搞錯,那還討論?
推
其實要有交集根本不難,主題不要搞錯,那些反對方的意見
政府機關官員說謊才是讓家長憂心很難教小孩的原因
其實政府只要讓創作者在看似兒童色情的作品的第一頁寫
上本部作品人物年齡均為成年人,就能通融給過了吧?
就是真正的結論。另一邊只是單純想限縮對方自由,找一堆
似是而非的理由罷了。
放最寬其實連這句話都不用,但考慮到世界趨勢,加了我認
你看那幾個民團講法就是想禁性化啊,打那個東西哪夠
為還行。畢竟原法定義是,避免兒童性剝削。美國管制嚴格
Blue大那個一開始有爭議時iwin就打臉過了呀 他們直
接拿當下紅的芙莉蓮舉例
一半是因為,美國自己問題最大。就像酒駕一樣,你酒駕鬧
國家也有責任,避免台灣成為兒少色情氾濫的天堂
各種犯罪猴子: 政府:
大,自然有不少人挺過度的處罰。但日、台一直找不出兒色
美國還是管好自己吧?看看那個自由之聲= =
圖像和兒色犯罪的正關聯。
你強迫開頭寫那句也就自欺欺人 現在就證明了啊
散布猥褻物明明有法條,今天硬是用一個刑法打虛擬作品
來擴權
不用根據的思想犯就是思想犯 從來就沒有極限
那就是一種妥協機制。現在證明是那群人根本不滿足,只是
說你這破壞世界和平的猶太人得死就是得死
呵欠台灣都在那交通微罪不舉了,結果畫張圖還會有虛擬受
想更侵權而已。
害者,笑死人的台灣
另外法律不罰思想犯。不管極限如何,有人在腦中殺你1000
推報導,整理得非常簡單明瞭
次,法條也拿他沒轍。正常也不該給予法律這種權限。
現在就是保守團體位居行政機關上層扯著大旗要違法硬幹
啊
現況就是綠共要幹嘛就幹嘛 你們有40%嗎?
推專業記者,連結已點
沒有標準然後丟給社政體系 你行政主官到底怎麼當上去的..
每次這種推文看一下都很不意外...
其實有"標準"。台大法律系教授那就是法律的標準。
連保護兒少都能有爭議 現在這社會真的太扭曲
但是脈絡整理的很好 點擊!
支持保護兒少 而且該盡全力保護
改正這扭曲的世界 自由創作不能以犧牲兒少為前提
所以最大問題是,正方講不出犧牲在哪。
ACG看夠多,都知道什麼叫"犧牲"。用人命做的各種裝置藝術
,這就是故事中的"犧牲"。圖像最大問題就是沒有"受害者"
保護兒少沒爭議阿 但是虛擬角色到底要保護什麼 要讓角色擁
有人格權嗎? 這樣要衍生多少審查?
,所以台大教授那就是"專業見解"。其他講圖像的,其實也
說不出為何納入圖像,因為他們根本想不到。
我是不曉得台灣有沒有比較知名的因為看虛擬兒童色情的
作品之後,去模仿該作品內容於現實的兒童身上的新聞…
…?
偽善方甚至連ACG角色是不是人都難以判定(因為ACG角
色根本不是人) 還要判定是不是兒少 可笑之極
所以另一個反方才會說,是避免兒童看到。這就是猥褻物散
不讓小孩去接觸這些訊息 就算接受到了提供教育的應該是家
長 不是政府 生了不教到底誰有問題
佈的法條,其實和這邊無關。但這就是正方的論點。
我只知道最近才有為了兒福犧牲在水桶裡的 = =
另一個正方才對。反方一直都是理性符合邏輯的說法。
保護兒少是目的,問題是手段,不是搖大旗就做甚麼事都對
模仿也不是理由 要是誰講禁播柯南來解決犯罪率
我一定覺得這個人腦袋有問題
問題就真有人那麼做,看航海王的香菸。實際上這群人連能
否產生關連。都想不到。
啊沒這個模仿他就換下一個 沒東西他就會變成自己來
問題在人 不是工具
最主要還是教育啦。小孩會抽菸、喝酒,一部份是模仿大人
點了 算蠻客觀的
,所以一群沒育兒觀念的來喊兒少保護,就變這樣
套句以前的,不會教,所以才禁止。結果社會過了30幾年,
管到思想上了 這就是黨的射精管理嗎
結果還是一樣沒進步。不過提出這些的,年紀至少也都50+以
他們現在這就是在找思想犯 什麼年代了還有思想犯?
上,差不多就是你我時代,那堆老摳摳的觀念的傳承。
展翅協會--幫助成年人進行射精管理
推
幫忙推一下,至少不會昨天直接寫有共識。明明就沒
以前就是那一票在搞事 現在還是同樣那一票在搞事 不長進?
馬德 立法委員本人都說沒有要管制虛擬創作 這個垃圾
司長還講得理直氣壯
不看全部刑法 逮到一個圖畫就自己瞎講不顧兒少定義
然後再說審查會看情節上下文 啊你看刑法就不用看上下
文喔
他就破罐破摔 「你們跟我講那麼多我不懂啦 總之政府就是
應該要保護兒少 所以禁止禁止禁止」
他不敢說也不能說自己不懂 他就裝死說大家都有共識要兒少
說有共識就是在用新聞洗大眾認知(也不是第一次這樣
搞了)
聲明?新聞不報就當沒這回事啦~
最後再倒打一耙,都有共識了,ACG還在亂
操縱輿論就是這麼簡單
優先保護 就直接跳針到結論就是大家都同意管制 超硬要阿
或者硬拗:共識是社會共識,都是你們ACG在阻礙社會進
步
推
謝謝你;我也點進去了。
!
照法律來說應該就是b才對阿,哪有自己擴大解釋的
謝老師有去欸推推
反正就是沒共識
有出席就是同意了喔
張秀鴛的說法是錯的,法律沒規範的範圍要修法才能擴張
都當到司長 素質還這麼差...
推
推 謝謝你
推
堅持做『錯』的事ㄏㄏ
幫真正的新聞人推
衛福兒福展翅串聯試圖偷渡ACG性剝削 扭曲法律為己用
這種自以為追求性別經常亂生新詞然後編罪 批判社會
所以從以前到現在 台灣都是性化兒童的社會?那怎就沒實
際案例
嚴謹推論 事實或證據都沒有 只靠幻想瞎掰故事判罪
沒ACG的時候 小孩就沒有兒少性問題?哪裡影響講不出來
才會有騙棍那邊亂用統計樣本說啥美國5例有4位有A漫
就跟那個整天靠北遊戲虐待動物的動保一樣
玩帕魯就會想去抓動物奴役 都是腦袋有洞
推
“看情節、看脈絡、強調不會一刀切、不看設定”講白了只
是幹話,這幾句不就直接講明了是照他們的思想和看法來訂
審查你的標準?更難聽點不就只要有權無責的外包審查仔
看了勃起就是兒童色情?只准外包仔勃起,不准別人顱內
高潮?
如果真的虛擬創作跟現實犯罪有強關聯性那些德國丹麥
芬蘭這些人權國家怎麼可能會合法。
就是在那邊亂掰ACG造成現實犯罪 找藉口要審查罰台灣
講白了就是他司長認為的「卡通」才給過
說到性化兒童環境,我只想得到天主教會,西班牙從1940以
來有超過20萬兒童受到教會人士性侵
推
就問你希望你寫的新聞稿將來也要被審查些奇怪的標準?
就算就情節或設定來看,靜香洗澡也是大雄用方法去偷
看,照司長的標準,所以偷看兒少洗澡是可以的嗎?
推
沒甚麼好說的 政府要硬推就是出下一個鄭南榕 不想討
論那就只能用極端手法了
推
推
話說冒險漫畫一天到晚在殺人,以此類推是不是全部該禁
推駐板記者整理報導
就只憑偏見拿不出任何考證或數據,就標準家長的想法
意思就是他們的偏見 就是唯一標準
推報導與整理
那些虛擬圖畫會帶壞/害到小孩 你說證據呢?不管啦我說
會就會 ㄏㄏ
推整理
推,張秀鴛下台滾蛋
推
思想犯的有罪的想法本身就是個錯誤
老女人和殘害兒童團體什麼時候要被酒駕撞死
這位記者好像從很前面就開始深入報導各方說法了 這就
是媒體該拿出的東西 很讚 不過點閱多原來不會加薪嗎X
D
感謝兒福和SJW的努力
以後大家都只能對10/10這種尻了
好文推 點了 請繼續加油
推整理
那個司長很好笑 強調是為了個人法益結果那個個人是社
會風氣 標準懂法的人玩文字遊戲
iwin就更搞笑,一個設立後被閹到外包的公司有甚麼法律
素養去制定執行標準?
最後還不忘說我沒有處分只是通知
掛著國家結果不敢負任何責任的機構去"威脅"下架
現在挑個軟柿子也不知道之後想如法炮製甚麼新機構
推優文 感謝駐板優質記者
寫這種文章才是一個記者該有的專業及職業倫理
報導中立 而我們需要更多人關注
需要流量以免新聞被主管拉下 那一定要給你的
直接去看上一篇捏造出一個媽媽的記者...差真的太多了
推正常記者 已幫點
淦他到底為啥這麼堅持限制2次元可以保護兒少?腦有洞?
限制2次元是如何、又怎麼能保護兒少?關聯?
而且立法者都說當初就只管真人
你衛服部還在那邊「我覺得不是耶」
屁啦,沒標準隨便檢舉就好啦,反正只有剴剴們會死掉
法律相關專業人士好像除了那教授外都不認為條文有
包含虛擬,那司真的很有問題耶…
推 越多人討論越好
一開始就說圖像算虛擬
要免除就要修法,這司長還真是一開始就直接扣帽子
既然法律只規範圖像,直接解釋成虛擬就擴大解釋了吧
要擴大不也要修改文字說明才行嗎
駐版記者
當然啊 法律保留+刑事特別法 你解釋絕不可以隨意擴張的
你要證明虛擬創作與真實兒少權益的關聯性可是不論從因果關
係論還是正當性都說不通啊 這不是擴張解釋是什麼
本法還有對規範對象做說明了 媽的這就是自己解釋自己擴張
已點
推好新聞
終於知道各方論點了,但管制方實在很怪,都這麼多
法律專業人員說現在這條不該拿來管虛擬人物了,真
的想管制應該是去推修法,一直在這條鬼打牆幹嘛==
他們還是很堅持兒少色情創作和現實中的性剝削有關...
因為這是他們所有立論的基礎啊
對誰勃起還要你管喔 每個人都不一樣是在規定的屁
虛擬創作只要沒有實際受害者,也有做好標示警告,何罪
之有?
感謝記者
『若主張要限縮至實體被害人,那就應該修法。』笑死真的
甩鍋給立委耶
感謝臺灣還有正常的記者
推
推
感謝持續追蹤
推
推感謝大家的努力 繼續加油
感謝整理!!! 官員住海邊管真多啊 該管的不管
推正常的記者
某個兒福根本哈哈 每年還拿這麼多錢
司長真以為自己法律見解>合太法律系教授 太囂張
感謝
所以我就問,歐美跟日本哪一個的兒少相關案件比較少?
垃圾假聖人張秀鴛道德感至高無上
張秀鴛就是在硬拗,想要洗成現在法律本來就有規範虛擬
人物,但從頭到尾只有保護司衛福部的衛道人士同意這種
說法,法律人都出來打臉了不聽就是不聽,一副權力在手
奈我何的屌樣
推 謝謝報導
幹話 照不要延伸活動的邏輯 有打架的也全禁止阿
不然就是鼓勵兒少暴力活動
以後只能有運動跟日常漫畫 趕超伊斯蘭國家
推費心紀錄
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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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win]小民參政歐巴桑聯盟聲明「我自己就是童年性侵受害者,如果我把自身經歷畫成漫畫,呼籲社會重視,我是不是會被 抓去關?」 這是小歐盟政策組劉專員日前與展翅等婦女、兒少團體開會時所提出的問題。 今天小歐盟政策組牽線 ACGN 創作權益推動協會、 非現實國度|台灣紙性戀集散地、 國家爆
[閒聊] 衛福部將制定子法訂出虛擬情色圖的標準前情提要: 有網友檢舉PTT上刊登某日本情色遊戲內容與網址,其中圖片涉及違反兒少性剝削防制條 例,遭iWIN通知移除,引發網友炸鍋,提供上千張各式圖片要iWIN「驗證」是否違法。 衛福部保護司2/1日表示將於3月與專家討論,制定兒少性剝削法的子法,訂出虛擬情色圖 像違法認定的通則。92
[閒聊] 司長:禁止虛擬兒少色情影像已行之多年衛福部保護司司長張秀鴛強調,包括兒少性交易防制條例、以及之後修正的兒少性剝削條 例,都明文禁止2D、3D等兒少裸露色情影像,法已行之多年,不是今天才有。 衛福部3月底會召集專家會議,由政府代表,業者、兒少專家團體代表約各二分之一,討 論出認定標準,以利後續創作者可循。 至於標準怎麼定?張秀鴛說,劇情文字、外觀等皆可討論,例如師生戀漫畫,學生以腳觸91
Re: [IWIN] IWIN本身就只是一道防波堤,沒什麼你根本不知道事情的嚴重性 ※ 引述《nobady98 (1+2=3)》之銘言: : ※ 引述 《HarunoYukino》 之銘言: : : : :48
[情報] 連虛擬角色也要管!網友3天內對iWIN怒灌1連虛擬角色也要管!網友3天內對iWIN怒灌1400件申訴 保護司司長回應了 Newtalk新聞 社會 謝宜哲 綜合報導 發布 2024.02.02 | 14:1451
Re: [新聞] iWin下架兒少性影像網炸鍋 5大訴求單周萬這邊的意思是,衛福部的官僚不得低於一半。 但另外一半已經含包括展翅的兒少團體,所以剩下可能有法律、學者、甚至出版社 但都會在剩下的50%。所以本來就不可能佔一半。 : 張秀鴛表示,虛擬性影像作為兒少性剝削防制條例禁止的項目,已經行之多年, : 並非近期修法新增,在法律保障下,相關圖文並未開放販售,既是違法、37
[討論] 二次元創作受兒少性剝削限制 衛福部廣邀全文標題: 二次元創作受兒少性剝削限制 衛福部廣邀民團討論 新聞連結23
[閒聊] CWT、FF同人展是不是可以收一收了中央社報導 【下架兒少性剝削疑慮圖 衛福部:保護不限真人圖像】 衛福部保護司長張秀鴛給的 兒少色情示例 「至於要怎麼判斷,張秀鴛說明,有些作品讓人一目了然,例如穿著學生制服,或形體發育 狀況明顯未滿18歲,從一般社會通則概念上,就可以判斷是兒少;若圖畫或影像又與性有關X
[閒聊] 疑涉兒少性剝削 二次元創作不會直接下架疑涉兒少性剝削/「二次元創作」不會直接下架 自由時報 衛福部4結論 先通知平台業者補正防護措施 再由地方審議 〔記者邱芷柔/台北報導〕衛福部昨召開「二次元創作(虛擬產物、圖畫)受兒少性剝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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