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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課業] 刑法總則 罪疑唯輕原則 99年考古題

看板Examination標題[課業] 刑法總則 罪疑唯輕原則 99年考古題作者
wunimo
(銘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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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乙二人從事營造業工作,某日二人謀議自建築工地之頂樓共同將建築廢棄物投下地面,惟因未注意樓下是否有人,致將經過該處之路人丙壓死。試論甲、乙成立何罪?
(99地特法律政風考古題)

李允呈老師以罪疑唯輕原則 不成立條件因果關係 兩人皆不成立業務過失致死罪

但我自己認為題目應該是蠻明確的 應該是成立因果關係 兩人皆成立過失犯
GOOGLE一下其他老師的解答 也有老師解成過失犯

這題算是有事實不明的情況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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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mizn04/20 21:34我看的書這一題兩個解

Amizn04/20 21:34實務上兩人分別成立業務過失致死罪

Amizn04/20 21:34學說上成立業務過失致死罪共同正犯

Joyeeee04/20 22:07看過的是:非兩人犯意之聯絡範圍(根本無共同意思聯絡),

Joyeeee04/20 22:07各自成立業務過失致死

HongLiers04/20 22:23感覺是甲乙各自成立過失致死的單獨正犯,共同正犯要有

HongLiers04/20 22:23犯意聯絡,過失犯沒有所謂的犯意聯絡

gino1245604/20 22:59感覺有沒有致死罪可以兩說並陳 加入自己意見 重點在共

gino1245604/20 22:59犯的點

kb6724604/20 23:23寫罪疑唯輕之後在帶學說共同注意義務違反才不會造成處罰

kb6724604/20 23:23漏洞

kb6724604/20 23:27不然就是擇一因果直接修正,兩個都有因果關係,各自成立

kb6724604/20 23:27過失犯

aaaa412204/21 00:43日派少數說:過失共同正犯

CoryLuebke04/21 07:19感覺這題採學說過失共同正犯會比較好寫

CoryLuebke04/21 07:20如果不採過失共同正犯 在因果關係那邊可能要寫多一點

CoryLuebke04/21 07:20擇一因果要寫出來

ntc03940004/21 07:52除非題目有很明確說出不知道丙之死和甲乙那位有關,不

ntc03940004/21 07:52然不會用罪疑唯輕原則吧。

verwaltung04/21 08:27這題看不出來有事實不明確的情形,寫醉疑唯輕可能會

verwaltung04/21 08:27有問題喔。

verwaltung04/21 08:28醉-》罪,抱歉手機選錯字。

verwaltung04/21 08:38寫擇一因果可能也不太正確,比較接近的是累積因果,

verwaltung04/21 08:38但這題不像是累積因果的典型案例,比較像是要討論過

verwaltung04/21 08:38失犯是否可能成立共同正犯的問題,所以爭點應該是在刑

verwaltung04/21 08:3828的解釋上,請參考。

kb6724604/21 09:29會考慮罪疑唯輕,是因為不知道甲乙共同丟下的廢棄物(不

kb6724604/21 09:29確定是不是各丟各的還是兩人共同拿起往下丟),如果是各

kb6724604/21 09:29丟各的,就要考慮是哪一個造成丙死亡,檢驗因果關係,兩

kb6724604/21 09:29個人都可以主張是對方丟的廢棄物導致死亡結果

kb6724604/21 09:29我看到書在說明這種情形是甲乙共同玩煙火打中路邊的丙

verwaltung04/21 09:36題目有寫明是甲乙謀議共同投下,應該沒有樓上所說的問

verwaltung04/21 09:36題喔!也許這是出題老師預設的陷阱也說不定。

kb6724604/21 09:58確實如果必須是兩個人才能丟,那少一個人皆無法發生過失

kb6724604/21 09:58結果當可解為累積因果,只是用累積因果去解似乎也寫不到

kb6724604/21 09:58過失共同正犯的考點了?

ntc03940004/21 10:07真的不用腦補太多,題目問什麼就寫什麼就對了,這題很

ntc03940004/21 10:07明顯就是過失犯能否成立共同正犯的問題而已。

ntc03940004/21 10:08https://i.imgur.com/dZfahZe.jpg

kb6724604/21 10:50http://i.imgur.com/D2S4FBQ.jpg

kb6724604/21 10:52要寫過失共同正犯是不是前提是罪疑唯輕?

verwaltung04/21 11:25回樓上,不完全是,建議您去翻查相關文章來閱讀。

verwaltung04/21 11:28這題用1F的解法就行了,罪疑唯輕、擇一因果、累積因果

verwaltung04/21 11:29的思考都不適合解決本題的問題。

k358814004/21 17:0898身障三等也是

k358814004/21 17:08被害者A被甲乙兩人各開一槍

k358814004/21 17:08兩槍皆致命

k358814004/21 17:08但無法判定誰先擊中

k358814004/21 17:08最後也是罪疑為輕無因果

er11848604/22 03:04不要看李師的東西跟書

ntc03940004/22 07:44https://i.imgur.com/iVxyzI8.jpg

ntc03940004/22 07:47k大你是說這題吧?會用罪疑唯輕是因為題目已經明確告訴

ntc03940004/22 07:47你說<無法判斷哪顆子彈先擊中>了。

dreamsletter05/02 02:42但要注意多數學者都是認為過失犯不會成立共同正犯

dreamsletter05/02 02:42我記得以前聽教授是講說而透過條件說去處理 這題算

dreamsletter05/02 02:42是典型案例改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