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請益] 請問複委託真的會扣兩次遺產稅嗎?
: 但我覺得簡單又清楚
: 原始問題不就是擔心意外死亡嗎?
: 也不用管親人知不知道你的海外資產
: 假設意外發生,保費拿得到
: 至於海外資產拿不拿得回來就隨意了
: 另一方面
: 可以強迫自己思考投資的意義
: 身體不健康沒命花那投資何用?
: 比如說我年齡和小鬼相仿
: 所以近期打算去做健康檢查
: 如果不怎麼樣的話就想辦法加強 讓自己有健康身體
: 以上一點想法
我是開聯名帳戶,
用老婆和我的名字開joint account.
寫信問過,Joint account 沒有遺產稅問題。
FT好像要簽一張過世自動金額會轉給另一個人的授權書。
有把錢匯回過幾次。
FT聯名帳戶要去找公證人,一次600,然後傳真過去。
TD沒差,單子填一填,兩個人的名字有附,錢轉到任一個人的帳戶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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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有妳
日子是來回的經緯,盡管如舊地交錯,延伸
只剩下慘白的,黝黑的喪服不斷地生成。
終於 我穿著喪服,參加我自已的喪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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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TT 留言評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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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TT 網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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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是夫妻的話 有可能一場意外兩個一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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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過至少壽險的部分可以免掉 意外險便宜多了
推
聯名只是避免probate,沒有辦法避免外國人遺產稅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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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超過免稅額還是要處理稅務吧...有錯請更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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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謝
推
是 聯名只是避免probate 視為共有 其中一方死亡理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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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半的金額要繳遺產稅
推
聯名帳戶遲早會被管制的 其實這有點洗錢防制灰色地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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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些國家已經停止聯名帳戶業務了
推
聯名帳戶的問題是:你只會遇到一次死亡,但可以有很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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次婚姻觸礁,勿忘馬蓉與王寶強。
推
感謝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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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個人是覺得沒有任何一種投資管道是沒有稅務風險的,只是風險是不是在自己可以接受 的程度,還有為了降低這個風險,自己願意付出多少成本。(我自己還是有美國券商帳戶) 複委託: 風險:我之前貼過 CNBC 2015 的新聞,IRS 沒有在追查,美國也沒有法令要求外國銀行/ 券商提供最終投資人身分。這對於 IRS 來說應該還是有一點追查的難度14
哇喔 我單純回覆一個下面板友的推文 券商都處理過這個問題多久了 相信複委託的券商就對了 are you sure? 想我一個鄉下小孩 以前在鄉下地方從來沒有在管安全帽的 酒駕什麼的也不過是日常 但是20年後我的老家現在不戴安全帽跟酒駕荷包要失血了 其實前面的板友討論的很正確就是法規上到底要不要繳 要就是要25
海外投資的遺產稅 大概在各個討論區都是月經題 而這次的討論總算有比較明確的共識了 我想藉這個標題綜合整理一下自己的想法 不論是海外券商or複委託的美國資產 理論上都要繳美國遺產稅16
基本上我們考慮的點很相近 目前我是打算漸次把海外資金移回國內復委託 根據美國稅法 理論上復委託需要課徵美國遺產稅 實務上復委託要課徵難度相對高21
參考我自己在 2016 的文章補充說明一下: 1. 確定免美國遺產稅的,是註冊在美國以外的共同基金。這是美國稅法明確規定,可參 考 Charles Schwab 的網站;(如台灣的投信公司在台灣發行的基金及上市的ETF) 2. 成立台灣公司投資美股,開立複委託法人戶投資美股:沒有美國遺產稅,但會有台灣 所得稅及遺產稅5
理論上複委託也是要繳美國遺產稅,但實務上 IRS 查不到或沒在查: 這還是美國券商的情況。在複委託架構下,IRS 要先查在美國的上手券商,再查台灣券商 ,才會查到在台灣的自然人投資人。 (但如果請複委託幫忙出證明辦退稅,等於投資人自己向 IRS 申報自己透過美國上手券36
首Po 最近看到綠角的文章(系統說是廣告 沒辦法放聯結) 他很確定的說用複委託買美股要課美國遺產稅 我問過三家複委託券商的營業員 他們也都是去幫我問上面負責的人 三個人的一致答覆卻是"要課台灣遺產稅 不必課美國遺產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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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請益] 請問複委託真的會扣兩次遺產稅嗎?(帳密)「密碼存瀏覽器請小心!HackBrowserData 無需登入,即可一鍵匯出。」 不須是登入狀態, 也不須等到遭小偷, 若有駭客駭進電腦執行類似程式,就可以遠端取出你所有存在瀏覽器的帳密了。(?)7
Re: [請益] 不是原帳戶,TD Ameritrade不給匯回台灣我也遇到一樣的問題,而且我是要匯回原帳戶但被擋 時間線 (1) 去年下旬開 TD 帳戶 (2) 去年底從中信外幣帳戶匯錢到 TD (3) 入金後一直都有買賣一些美股,金額不大7
[請益] 夫妻聯名帳戶免稅額最近計劃將嘉信個人帳戶變更成聯名帳戶(另一持有人為配偶), 目的是簡化繼承手續, 至於遺產稅免稅額已知目前外國人為$60000(約180萬台幣), 所以規劃變更成聯名帳戶後可放資金為12萬美金, 也就是其中一方有變故時繼承此帳戶遺產稅是免稅的,4
[心得] 美國花旗轉帳金額上限好讀圖文版: FB: 為了讓大家一目了然,直接覆蓋一張陷阱卡,結束這回合!4
[券商] 使用joint account是否可以避掉死亡風險如題 在美國券商如果開啟 Joint tenants WROS (with rights of survivorship) 則帳戶中所有人都可以設定對該帳戶所有權(最高100%) 那這樣是不是就不怕掛掉錢拿不回來4
Re: [請益] 美國券商聯名帳戶遺產稅結算之必要關於遺產稅可能還要注意境內遺產稅(這裡皆討論主動申報的狀況), 自己查到的資料根據國稅局說法,在境外已繳納的遺產稅, 到時是可以折抵境內遺產稅的。 另外海外聯名帳戶假設海外免遺產稅(例如購買英股),3
[問題] 美國富國銀行要求留美國地址?十幾年前在美國留學時開了一個銀行戶頭,回國時把一部份的錢存定存(time account ),並把帳單地址改回台灣,現在收到富國銀行來信通知,必須要留美國的地址,不然就要關閉帳號, 請問各位大大 1.可以找人借地址留嗎?親戚擔心借地址會被查稅 2.要怎麼把錢匯回來,之前都是用支票領錢,可是支票可以領一萬鎂以上的金額嗎? 3.定存早就到期了,只是沒去動他就自動幫我續存,我上富國網銀發現沒有選項可以解定存,也沒辦法把裡面的錢轉到saving account,該不會只能跑去美國把帳戶關了,錢領回來吧~2
[請益] 美國券商聯名帳戶遺產稅結算之必要請問與先生開立嘉信聯名帳戶後,如果我過世,遺產繼承手續是否必要? 根據嘉信的說明,開立Joint Tenants with Right of Survivorship帳戶後, 雙方對帳戶具有同等的所有權。 如果一方過世,向券商提交死亡證書後,帳戶所有權將自動轉讓給在世的共同持有人, 但仍需要在進行稅務結算,也就是向IRS取得「轉讓證書」(根據IRS規定是死亡後9個月內)- 嗨各位先進好 想請教一個問題,目前有本人在北美工作/唸書 偶爾會有小額(<$1000)的錢要匯回台灣 但是台灣的帳戶因為太久沒登入忘記密碼鎖卡了.... 因此想到一個半永久(?)的解決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