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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新聞] 造謠陳菊死訊 待業女碩士被法官判不罰

看板Gossiping標題Re: [新聞] 造謠陳菊死訊 待業女碩士被法官判不罰 作者
laptic
(靜夜聖林彼岸花)
時間推噓29 推:32 噓:3 →:21

※ 引述《assassinASHE (assassinASHE)》之銘言:
: : 記者黃佳琳/高雄報導
: : 高雄地方法院易庭審理時,法官認為,陳女貼文標題為「陳菊走了?」、內容則是「剛剛脆
: : 有人爆料,陳菊剛剛過世了??真的假的??」,
: : 可見她的標題及貼文內容文句句尾均反覆以問號作結,主觀上知悉該消息真偽仍有待查證,
: 這案子是哪個檢察官送上去的
: 會不會太扯??
: 還要法院審理??
: 雖然是不罰
: 但問問也不行 讓人多花時間跑法院或做筆錄

這不是檢察官移送的

請看「高雄簡易庭一一四年度雄秩字第七十六號刑事裁定」原文:

移送機關 高雄市政府警察局三民第一分局
被移送人 陳○○

上列被移送人因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經移送機關以民國一一四年四月二十五日高市警三分偵字第11471262900 號移送書移送審理,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

甲○○不罰。

理由:

一、移送意旨略以:被移送人於民國一一四年四月二十二日十九時四十三分五十秒許,以其個人帳號「****」使用網路論壇批踢踢實業坊(下稱PTT)「Gossiping」看板(俗稱八卦版)發表內容提及「陳菊走了?」、「陳菊剛剛過世了??真的假的??」(下合稱系爭貼文)等謠言,引發社會高度關注,經警獲報循線查悉上情,因認被移送人涉有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下稱社維法)第六十三條第一項第五款規定,爰依法移送裁罰等語。

二、按犯罪事實應依證據認定之,無證據不得認定犯罪事實;不能證明被告犯罪或其行為不罰者,應諭知無罪之判決,刑事訴訟法第一百五十四條第二項、第三百零一條第一項分別定有明文,而法院受理違反社維法案件,除本法有規定者外,準用刑事訴訟法規定,為社維法第九十二條規定甚明。又散佈謠言,足以影響公共之安寧者,處三日以下拘留或新臺幣三萬元以下罰鍰,固為社維法第六十三條第一項第五款明定。然所謂散佈乃散發傳佈於公眾之意,而謠言應係指缺乏證據或事實基礎之不實言論;足以影響公共安寧,則係不確定法律概念,解釋上必須達到所散佈謠言足以使聽聞公眾心生畏懼、恐慌、激憤等心理狀態,或因而採取不理性行為舉止,始足當之。是行為人倘構成此款違序行為,必以行為人主觀上須有將明知為不實事實散發傳佈於公眾之目的,並於客觀上先以語言或文字等意思表示將該不實事實捏造以謠言呈現,且該謠言內容足以使聽聞者心生畏懼與恐慌,而有影響公共安寧情形。再依社維法第四十五條第二項規定,警察機關移請裁定之案件,該管簡易庭認為不應處罰為適當者,得逕為不罰之裁定。

三、移送意旨認被移送人涉有社維法第六十三條第一項第五款違序行為,無非係以系爭貼文及網路新聞等件為主要論據。惟被移送人於警詢時堅決否認有何散佈謠言行為,辯稱:伊僅是單純想詢問此事真實性,始會發布系爭貼文,且伊已於貼文後約半小時即請求八卦版版主將之刪除,故該貼文不可能影響社會安寧等語。經查:

(一)參諸移送機關所舉系爭貼文擷取畫面,該貼文標題為「陳菊走了?」、內容載稱「剛剛脆有人爆料,陳菊剛剛過世了??真的假的??第三行」,可見被移送人已於標題及貼文內容文句之句尾均反覆以問號作結,足認其主觀上知悉該消息真偽仍有待查證,僅意在就尚未獲得證實內容以提出網路論壇方式表達個人疑問,或欲與他人進行討論,倘一般網路論壇使用者偶然閱讀系爭貼文,因該貼文充斥提問者主觀懷疑,理應知悉發佈貼文目的乃在訴諸公眾討論,衡情亦不致直接相信貼文所述內容為真,是系爭貼文內容在客觀上已難評價屬不實言論,遑論藉此認定被移送人主觀上已明知貼文內容為不實事實而有散佈於眾之意,故被移送人辯稱其僅是單純想詢問此事真實性,即非虛妄。

(二)其次,移送機關雖引網路新聞資料,主張引起社會高度關注及多位民眾留言云云。然關於網路報導或系爭貼文內留言,充其量僅能認為系爭貼文固然引起社會高度討論或關注,但不足以擴張解釋認為該貼文已使閱覽者產生畏懼、恐慌或激憤等負面心理,或有因此採取不理性行為舉止,而有影響公共安寧情形,亦與社維法第六十三條第一項第五款規定要件有間,不得據此裁罰。

(三)是以,依卷內資料不足以證明被移送人有移送機關所主張非行,復查無其他積極證據,足認被移送人有何散佈謠言之違序行為,揆諸前開規定,自應由本院逕為不罰諭知。

五、據上論斷,應依社維法第四十五條第二項規定,裁定如主文。



《社會秩序維護法》相關案件,照理是不會移送地檢署的

因此這種想像,基本上毫無必要...



但話說回來原文本身

就心思上的直覺而言,從當事人的角度出發,除了依板規處分之外,其餘都是多餘、毫無必要的作為

要因而惹上官司,更是單純的浪費司法資源...



如果該警察局還想抗告,基本上只會讓人看到更多笑話,一點都不值得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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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的一生會遭遇各種各樣的意外,有的意外,只會讓你變得頹廢,一蹶不振;有的意外則會讓你找到另一個自己,重獲新生。……你要知道你是誰,你的拋棄和擁有,都是你自
己的選擇,患得患失只會讓你身陷囹圄。

                    ——孫衍《願你出走半生,歸來仍是少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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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820912gmail 05/28 14:22懶人包?

MrXD 05/28 14:22

s81048112 05/28 14:22沒問題啦 反正他們啥都只會怪DPP

caity 05/28 14:23警察局可以口頭告誡就好想爭功吧

rockido 05/28 14:24依法(社維45條)應移送 哪可能只口頭告誡

uhbygv45 05/28 14:24有人看不懂欸,還以為警察沒問題 笑死

andy2011 05/28 14:24抗告是給長官認識民人笑哪有關係

whitenoise 05/28 14:25原來社維法可以不經檢察官移送喔?也

whitenoise 05/28 14:25就是説行政權可以直接指揮?

amfive 05/28 14:26都已經笑話了,硬著抗告吧

chenweichih 05/28 14:26前幾年移送的才多 多到我都好奇上頭

chenweichih 05/28 14:26有沒有要求這績效了 一堆人上來抱怨

chenweichih 05/28 14:26

laptic 05/28 14:27@whitenoise 看來是沒錯

IDfor2010 05/28 14:29前幾年 蔡英文時代 新北警有抓過PTT的

IDfor2010 05/28 14:29版友喔 大家是不是忘了?

Rsew 05/28 14:32警察也想拍馬屁

cerberi 05/28 14:33

blacwhte 05/28 14:345個問號 然後說人家造謠,這警察跟記者

blacwhte 05/28 14:34有什麼問題? 巴不得陳菊死掉嗎?

keirto 05/28 14:34就是嚇人阿

whitenoise 05/28 14:36幸好這次司法權有制衡到行政權,不然

whitenoise 05/28 14:36單一權力的擴大只會導致被濫用

coffee112 05/28 14:36警局的有看過阿貴全部文章 (就比較偏綠

coffee112 05/28 14:36不會沒事還硬要去搞她 但就跑程序而已

neoa01 05/28 14:42對,要達到的就是批評黨 就可能被查水表

neoa01 05/28 14:43的寒蟬效應。

neoa01 05/28 14:43民進黨查人民水表現在已經是風聲鶴唳,草

neoa01 05/28 14:43木皆兵了,你看看綠蛋文、阿菊死了?

neoa01 05/28 14:43https://i.imgur.com/9trUVTz.jpg

mimicqneb 05/28 14:57高雄市?

jimmyhero 05/28 15:02陳菊走了??????

kis28519 05/28 15:03宦官名額有限,警察搶破頭

angelology 05/28 15:05記得警察還告訴她也是鄉民= =

BrandonMai 05/28 15:17有夠噁心的黨 還有臉吹民主

winner0429 05/28 15:17公務員低薪造成這年頭阿貓阿狗都能當

b95202075 05/28 15:26警察想升官臭了嗎

fbtm 05/28 15:46都問號了還移送,浪費資源

atari77 05/28 15:46不就高雄市警察 市長是誰都忘了

shokuo 05/28 16:15真噁心

jeffmib 05/28 16:16真慘,大便沒有衛生紙

living0215 05/28 16:31已經變警察國家了嗎

s4511981 05/28 16:32造謠醫院新生兒器捐>沒事

s4511981 05/28 16:32陳菊死了>抓起來

wmtsung 05/28 16:35檢察官也是行政權指揮的,上頭是法務部

wmtsung 05/28 16:36移送這種真是笑死,民進黨也活成自己最

wmtsung 05/28 16:36討厭的樣子

hitratio 05/28 16:46問陳菊走了 為什麼會影響社會安寧?

wensday 05/28 16:53得花那麼多時間寫大家都知道的事 有些人

wensday 05/28 16:53真的是吃飽太閒

hw1 05/28 17:09主動辦案 分局長要升官了

marke18 05/28 17:30QQ 還好法官還有正常人

douxid 05/28 17:54難怪只能當警察不能當司法官

roseping 05/28 18:21是詢問不是造謠,唉

LoveMoon 05/28 21:27不說是警局還以為是南部土人自警隊

laliga 05/29 09: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