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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問卦] 基隆東岸net事件要開始燒了吧?

看板Gossiping標題Re: [問卦] 基隆東岸net事件要開始燒了吧?作者
scropio1190
(Reogoea)
時間推噓14 推:19 噓:5 →:92

下面推文最好笑的是這個吧
→ IBIZA: 你的認知已經過時了好嗎 新北 02/04 13:25→ IBIZA: 麻煩跟上進度 新北 02/04 13:25→ IBIZA: 你以為市政府主張這是附屬建物要幹嘛? 新北 02/04 13:26→ IBIZA: 市府沒有律師嗎? 新北 02/04 13:26

喔我還是第一次聽說建物的二層到四層會叫做「附屬建物」

陽台雨遮這種東西才叫做附屬建物好嗎

不然你把建物謄本請出來看一下好了 順便讓我漲點知識 OK?



※ 引述《a5401920 (s h p)》之銘言:
: ※ 引述《IBIZA (溫一壺月光作酒)》之銘言:
: : 當年的OT合約規定營運五年後要把建物轉移給市府
: : 市府從2018年開始就催促NET轉移建物, NET一直置之不理
: : 2021年, 規定的五年期限到, NET還是置之不理
: : 2022年, 市長換人, 又催促NET轉移建議, 還是置之不理
: : 到今年1/31合約結束, NET宣稱建物是他的
: : 這種無視合約, 拖延意圖霸佔市產的土匪行徑, 你說是良心企業喔
: : 錯誤資訊不要再傳了好嗎?
: : NET自己有投標, 不存在甚麼投標過程不給NET進協商室
: : 另外, 微風權利金並沒有比較低
: : 東岸停車場2-4樓產權並無登記, 既無登記給市府也沒有登記給NET
: : 這是市政府之所以敢選擇不透過法院處理的原因
: : NET並不擁有東岸2-4樓, 甚至不是租客, 只是代管業者, 為什麼需要強制令?
: NET有沒有良心、投標之類的 每個人有每個人的看法跟立場
: 但是,產權NET沒有產權登記=\他不是建物的所有權人!
: 例如:最高法院96年度台上字第2851號民事判決 :「主管機關核發建造執照所載之起造人,僅為聲請核發建造執照之人而已,未辦理建物第一次所有權以前,房屋所有權屬於出資興建之原始建築人,非謂建造執照所載之起造人,必為興建建物而原始取得其所有權之人。...」
: 就講的很明白,興建建物起造人,原始取得建物所有權。
: 因此,NET才需要去移轉,如果連所有權都不是,行政機關還會需要移轉?
: 都2024了,可以動腦一下嗎?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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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idec 02/04 17:16三層樓的附屬建物 驚不驚喜

scott01 02/04 17:17算違建嗎?

widec 02/04 17:17我好奇為啥NET會這麼容易被坑殺...

polarfox 02/04 17:18哈哈哈

widec 02/04 17:18產權都沒有也敢幫二房東建大樓的原因是?

linchw 02/04 17:18不能算違建啊 因為當初是基隆市政府同意

linchw 02/04 17:18他蓋的 雖然不同黨

Lenon4561 02/04 17:18為什麼不等法院判決啊?

k44754 02/04 17:19同意你蓋可沒說是你的啊

linchw 02/04 17:19二房東敢這樣蓋一定是當初林右昌私下有答

linchw 02/04 17:19應什麼啦 他以為基隆民進黨可以一直贏下

linchw 02/04 17:19

ketrobo 02/04 17:21市府的約是大日, NET哪個去跟市府簽約的

ketrobo 02/04 17:21,叫出來看看

yesonline 02/04 17:21https://i.imgur.com/8hzTWED.png

F93935 02/04 17:23我是沒看過有三層樓的附屬建物啦

widec 02/04 17:23免費的三層樓的附屬建物 爽死了

F93935 02/04 17:23這樣拗很扯

F93935 02/04 17:24該賠償就賠償 該拆掉就拆掉坳主富幹嘛

Anvec 02/04 17:27同意蓋的基礎就是OT變ROT的合約啊

Anvec 02/04 17:27結果變成BO 沒有T

wanliers 02/04 17:30終究蔡適應輸了,林有沒口頭保證要問他

losage 02/04 17:32哇,頂樓違建是不是解套了?

aaalagon 02/04 17:33同意你蓋的,但你蓋的不是自己的,那全

aaalagon 02/04 17:34台的房子都是政府的?

IBIZA 02/04 17:34https://i.imgur.com/z0Byqxv.jpg 吃三層

linchw 02/04 17:34頂樓違建一直都是解套的啊 有多久沒拆了

IBIZA 02/04 17:34樓怎麼了? 今天就讓你長見識

aaalagon 02/04 17:35那降低房價很簡單嘛,派警察把屋主趕出

aaalagon 02/04 17:35去就好了

dra7763 02/04 17:35林右昌現在就不敢出面 八成當年有口頭承

aaalagon 02/04 17:36圖片是某方主張,不是判決

aaalagon 02/04 17:37吧?

linchw 02/04 17:37你不是屋主欸 你是租國有地蓋房子然後主

linchw 02/04 17:38張自己有產權的租客喔

linchw 02/04 17:38從頭到尾起造人掛的都是基隆市政府 這也

linchw 02/04 17:38是市政府敢這麼囂張的原因

Xpanda 02/04 17:41那判決的重點是兩造不相爭啊

aaalagon 02/04 17:41租一樓跟蓋房子都要政府同意,但蓋了就

aaalagon 02/04 17:41變政府的嗎?

linchw 02/04 17:42一樓不是他租的 我覺得你對這個案子感覺

linchw 02/04 17:42沒什麼了解 單純不爽國民黨而已

showingstar 02/04 17:43有樓板的一律是建照

k798976869 02/04 17:43其實是因為意外輪替 本來以為綠穩贏

k798976869 02/04 17:43投資錯誤就吞好嗎 要賠找右昌 大日的

k798976869 02/04 17:44承諾 硬鬧沒啥用 因為總統立委選完惹

linchw 02/04 17:44樓上覺得沒用就好笑了

k798976869 02/04 17:44有點腦的話 應該大選前拿來吵

k798976869 02/04 17:44為了選票 還有政客會給你好處和解

linchw 02/04 17:45人家的目標在兩年後 產權未定卡住那棟樓

linchw 02/04 17:45然後配合媒體網軍洗說謝國樑沒做事

ketrobo 02/04 17:47兩年後誰要選?

dreamdds 02/04 17:55附屬建物是可以憑感覺覺得是跟不是的嗎

aaalagon 02/04 18:00好奇,產權誰的也可以有爭執嗎?

Anvec 02/04 18:03NET可以在基隆市政府的停車場上面蓋百貨 是

Anvec 02/04 18:03有跟市政府租土地嗎

Anvec 02/04 18:03就沒有啊 市政府同意的前題 是市政府跟大

Anvec 02/04 18:05日簽訂的一個ROT合約 市政府的停車場給大

Anvec 02/04 18:05日營運 期間可以整修 期滿要還給市政府 大

Anvec 02/04 18:05日又跟NET簽約 才讓NET可以跑去蓋個商場

basicnet 02/04 18:09創新法律名詞啊

aaalagon 02/04 18:11那蓋東西總要有建照,在公有地蓋,誰准

aaalagon 02/04 18:11的?人家沒跟政府租,政府可以准他蓋嗎

aaalagon 02/04 18:11

Anvec 02/04 18:14對啊 準的前提就是期滿要還給政府

Anvec 02/04 18:15是因為基隆市政府跟大日簽的 ROT 合約為前

Anvec 02/04 18:15提 不是NET跟市政府租 他們沒有任何合約

aaalagon 02/04 18:18我的觀念裡,建照就是建照,上面不會寫

aaalagon 02/04 18:19期滿歸還。A大說的准的前提,是這件事另

aaalagon 02/04 18:19有行政契約嗎?

aaalagon 02/04 18:19感謝A大,小弟法盲

Anvec 02/04 18:20基隆市政府招標 大日得標 本來是基隆市政

Anvec 02/04 18:20府的停車場轉移給大日經營 期滿要還給基隆

Anvec 02/04 18:20市政府 結果合約改為大日可以提出改建計畫

Anvec 02/04 18:21一樣期滿要還給基隆市政府

Anvec 02/04 18:22這就是基隆市政府主張的依據 結果大日找了

Anvec 02/04 18:23主富 (NET) 這個改建計畫 就變成新建的商

Anvec 02/04 18:23場 把原本地下四層地上一層的停車場 新建出

Anvec 02/04 18:23地上四層的商場 這個建照基隆市政府有同意

Anvec 02/04 18:24主富 (NET) 主張 這個錢是他們出的 不用還

Anvec 02/04 18:25基隆市政府主張 當初就只有跟大日簽約 不

Anvec 02/04 18:25管大日怎麼搞 期滿要還

aaalagon 02/04 18:43那,含地上二層及以上,是否為附屬建物

aaalagon 02/04 18:43,會影響這部份的產權嗎?

k798976869 02/04 18:43這個打官司市府穩贏 大日點交完了 完

k798976869 02/04 18:44全找錯告的人 法官應該連思考都懶就能

k798976869 02/04 18:44

Anvec 02/04 19:08其實不管有沒有產權 依合約都要轉移

k798976869 02/04 19:16唯一能打的點是用善意第三人 不過政府

k798976869 02/04 19:16的都公開 之前有通知過要登基產權 所

k798976869 02/04 19:16以這招也無效

ImBBCALL 02/04 19:20https://i.imgur.com/8X3qq9L.jpg

ImBBCALL 02/04 19:20判決還真的有三層的附屬建物

dsfrf 02/04 19:30你他媽市府就沒有跟尼特簽約阿,尼特跟大日

dsfrf 02/04 19:30的合約有啥三小問題,尼特自己去找大日告很

dsfrf 02/04 19:30難理解嗎?

killerking05 02/04 19:40善意第三人不可能,建照起造人市政

killerking05 02/04 19:40府就表示知情了

alin1028 02/04 20:25你們這些太專業的,小心也被打成網軍喔

alin1028 02/04 20:25。我提到重點也是net拿不出產權,再來

alin1028 02/04 20:25也應該回歸ot 精神轉移給市府,最後就

alin1028 02/04 20:25是net應該去找二房東大日算帳,然後律

alin1028 02/04 20:25師講了一堆,都沒解釋這些始末,就影射

alin1028 02/04 20:26我是網軍。哈哈哈哈

sm3bp078 02/04 20:38可憐 被打臉 笑死

pei1006 02/04 20:47被打臉了要刪文了嗎

wuklean 02/04 21:06A大拍拍 我也是被影射的一員

sober921 02/04 22:01本體是停車場附屬商場,在台北叫做三創

sober921 02/04 22:01園區,南部人沒聽過是不是

sober921 02/04 22:04net依照法律判斷有問題,就應該走法院,

sober921 02/04 22:04文林苑強拆都等到判決才開拆,基隆市的

sober921 02/04 22:05公務員是憑智障手冊任用的是嗎?

k798976869 02/04 22:09就沒有拆啊 只是換門鎖 不要看律師帶

k798976869 02/04 22:09風向的瞎掰

ice0101001 02/05 02:20NET就是幫二房東蓋房子

savvik 02/06 00:12這篇的怎麼那麼弱被打臉的好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