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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新聞] 判「高虹安有罪」檢察官同天升官

看板Gossiping標題Re: [新聞] 判「高虹安有罪」檢察官同天升官作者
court0043
(紅色十月)
時間推噓 5 推:6 噓:1 →:8

※ 引述《jacklyl (政黑生物學家 鳥類觀察師)》之銘言:
: 綠色黨真的太噁心了 都在說刑期最低7年
: 高虹安7年 少將洗衣機12年
: 那現在請問綠委幾年?0年啦!
: 來複習司法遇到綠色怎麼辦事的
: 一般執法機關在海關發現大麻包裹
: 處理方式是「守株待兔」確定運毒事實
: https://i.imgur.com/vGFPmAS.jpeg

: 然後最低10年以上刑期,不得緩刑
: 那至於遇到柯建銘兒子勒?

檢察署的另一個黑箱, 是所謂的「簽結」,

即承辦檢察官上個簽呈, 檢察長蓋個章就結案.

不起訴處分, 還有個文書, 至少同儕、同事還能調出來看看,

但只要是簽結, 就是石沈大海。

換言之, 地檢署要讓案子不見, 是輕而易舉、不需公開的。

當然, 它的好處, 是可以先壓著案子, 等到執政黨換了人, 再抽出來辦,

但不公開、沒人監督的結果.....

按: 司法的監督, 靠得是公開, 由人民、挖糞的記者、網紅去看、去挖..

就會有沒人監督的弊病。

所以說: 有綠血人的助理費案子, 被簽結了嗎?

沒人知道!!

這也是小弟一直在講的: 地檢署的結案書類, 應一律公開,

而不是現在只公開有罪案件的起訴書,

有罪還需你要公開個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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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TT 留言評論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01.12.153.0 (臺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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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lec1141 07/27 13:28偵查不公開原則 懂嗎

偵查不公開, 就跟子女應孝順父母的規定一樣。 各地檢署的襄閱主任辦公室, 隨時都嘛有記者在泡茶。

※ 編輯: court0043 (101.12.153.0 臺灣), 07/27/2024 13:30:24

gueswmi 07/27 13:30王膝知 不了了之

更不用說, 檢察官的升官, 百分之百是靠長官。 這也是檢察官應該和法官這個詞脫鈎的最重要原因。

※ 編輯: court0043 (101.12.153.0 臺灣), 07/27/2024 13:33:45

a1277034 07/27 13:33小草崩潰秀

chengcti 07/27 13:33簽結你不會自訴嗎? 法院沒給你小草機會?

你是綠血律師? 專講這種沒專業的話? 立委助理費, 你一般民眾怎麼自訴? 丟不丟臉啊你!

※ 編輯: court0043 (101.12.153.0 臺灣), 07/27/2024 13:35:36 ※ 編輯: court0043 (101.12.153.0 臺灣), 07/27/2024 13:36:17

btohsa 07/27 13:36小草崩潰各種陰謀也是可憐 出去走走好嗎

iceyes 07/27 13:37然後立委去要資料,侵害五權分立...

xulzj524 07/27 13:40柯麻兒表示

你也看不到不起訴處分書對不對? 是的, 這就是重點, 就是要你看不到, 然後他們保持神秘, 就最少有40% 的支持率。

xulzj524 07/27 13:40七年前就被監聽跟監的文燦表示

ezorttc 07/27 13:40小草崩潰84爽

xulzj524 07/27 13:40怎樣有關係就沒關係

xulzj524 07/27 13:41老人家常說的有錢判生沒錢判死不是說假

xulzj524 07/27 13:41

錢其實還好, 個人看來錢的問題是在法院, 在檢察官這邊是權力, 檢察機關的各階層首長, 權力都沒有節制。 韓國多虧了有個前總統跳崖自殺, 讓韓國人開始正視檢察官成為政治打手的問題, 韓劇也愈來愈敢演!! 相較之下, 台灣還在「檢察官有沒有佩槍」這種蠢問題程度.

※ 編輯: court0043 (101.12.153.0 臺灣), 07/27/2024 13:44:52 ※ 編輯: court0043 (101.12.153.0 臺灣), 07/27/2024 13:48:15

aron0425 07/27 14:11大黑佛母功德金童雙斃和一

agogoman 07/27 16:17台灣的司法 懂的都懂

prpllark 07/27 16:22司法最公正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