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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新聞] 獨/警衛代收蛋糕卻誤以為「住戶心意」吃

看板Gossiping標題Re: [新聞] 獨/警衛代收蛋糕卻誤以為「住戶心意」吃作者
swgun
(潤泰王的兒子)
時間推噓 4 推:4 噓:0 →:13

※ 引述《ghghfftjack (慾望深厚的老衲)》之銘言:
: 這件事個人重新順了一次是這樣
: 1.咖啡店老闆兼主委 收到錢 出貨了
: 2.警衛收到貨 但是吃掉了
: 3.住戶知道該情況 表示不追究
: 4. 咖啡店跟住戶說 這個蛋糕送到警衛了 但你們過了很久沒去拿(這中間被警衛吃了): 所以蛋糕還是算他們家的
: 5.咖啡店老闆跟警衛達成和解拿了六千 被住戶知道 認為這算罰金 要歸到公款
: 6.咖啡店老闆認為他後來有補送蛋糕 住戶也收了 所以不是公款 如果認為是公款
: 就應該主張遺失蛋糕的所有權 收了代表不主張
: 所以咖啡店主委認為這六千是店家的求償金
: -------------------------
: OK 重新順一次中間的問題
: 有講錯請不吝指教

我民法再怎麼爛也看出你瞎寫一通

: 1.蛋糕的物權?
: 按民法373條
: 買賣標的物之利益及危險,自交付時起,均由買受人承受負擔,但契約另有訂定者,不在: 此限。
: 一般來說 交給大樓警衛 視為交付送達的一種 而錢也已經給咖啡店了
: 所以第一個蛋糕的物權屬於住戶 不管它到底有沒有要領 這應該沒有疑問
超級大問號

債權行為與物權行為要分開觀察
住戶跟老闆間締結買賣契約
老闆負蛋糕的給付義務 住戶負金錢的給付義務
如果在送貨的路上(交付前)
發生了給付不能 (被別人吃掉)
由老闆這邊要負擔拿不到價金的危險
但天底下不會只有那一個蛋糕
這是非特定物的買賣契約
老闆送第二個蛋糕過去就不會陷於給付不能
可以跟住戶要約定好的蛋糕錢
然後再去告吃掉第一個蛋糕的人賠償

至於交給警衛 依社會通念視為已交付是沒錯
但373是在處理債權債務關係 不是所有權
當完成交付後 縱然買受人尚未取得物之所有權
因對標的物已具收益權 須自行承擔標的物之價金危險
亦即如果在老闆交付後發生 被吃掉這種事
不論是警衛還是鄰居的狗幹的
讓住戶沒拿到蛋糕
都不能去主張老闆沒給蛋糕

動產所有權 要用761條1項
物權讓與 非經交付不生效力
警衛與住戶間無代理關係
老闆交付給警衛 對住戶本人不生物權效力
所以老闆講的沒錯
住戶不去拿 第一個蛋糕就還是他們的
拿到東西之前 住戶對老闆只有給付請求權
只是沒附法條 住戶聽不懂而已

: 2.問題在於第二個蛋糕
: 住戶看起來像是收了
: 但老闆第二個蛋糕平白無故地出給住戶 自認是補給 認為自己遭到損失
: 再跟警衛達成和解 拿到六千元和解金

就跟你講了 住戶沒有不當得利的問題
買賣契約還在啊

: 如果說第一個蛋糕屬於侵占 但受害人表示自己不追究
: 那麼刑法上警衛已經沒有責任
: 以民法上來說 要看送蛋糕是怎樣個送法
: 第一個蛋糕物權屬於住戶 但被警衛吃掉 住戶放棄對警衛的債權主張
: 此時老闆也沒有損失
: 老闆補送了一個蛋糕 住戶沒有意見收下了 也沒有補錢給老闆
: 於是此時老闆有損失了 老闆認為他補送了蛋糕 而住戶放棄了對警衛的主張
: 因此他應該有這個對警衛的債權
: 基於這個緣故 老闆要求警衛賠償 以六千元達成和解
: 3.
: 該和解以6000達成 基本上可以肯定是警衛不想留下案底 選擇掏錢了事讓老闆不要提告: 但從前面的情況來看 因為蛋糕已經交付 第一筆交易已經完成的情況下
: 住戶選擇原諒警衛 所以警衛不至於吃上官司 警衛對第二個蛋糕也沒有需要負任何義務: 真要說的話 第二個蛋糕反而是住戶有不當得利的嫌疑
: (但應該也僅止於民法範疇 不至於到侵占)
: 如果是住戶先要求必須履行交付蛋糕到住戶本人手上的義務 老闆也同意了
: 而住戶又不打算出任何錢 要求老闆跟警衛討的情況下
: 才會形成債權的轉移
: 老闆自己主動送了第二個蛋糕卻要跟警衛求償 不合道理
: 4.該筆6000元屬於誰?
: 主委太太表明 要以管委會的名義跟保全公司討論懲處問題
: 在這個過程中 警衛以6000的代價跟老闆達成和解
: 如果是以管委會的名義達成和解 那應該屬於管委會的公共財才對
: 但主委老闆又表示他是以咖啡店的名義達成和解 所以屬於他
: 這兩個人的說法自相矛盾
: (事實上 第一個蛋糕都已經原諒了 哪還有什麼和解不和解 早就和解了
: 但錢就是付出去了)
: 所以這過程就是 老闆到底用啥名義去跟警衛求償的問題
: 但不論是老闆的名義或管委會的名義來說 個人都覺得不合道理
: 警衛沒必要跟老闆或管委會達成什麼和解 因為他已經跟住戶和解了
: 但他就是出錢了
: 坦白說 如果住戶第二個蛋糕拒收或自行付款不讓老闆損失
: 其實也就沒後面這麼多狗屁問題 住戶自己默默收了一個蛋糕也是原因之一
: 我是覺得住戶跟該警衛說不定感情很好
: 所以警衛才會誤吃蛋糕 住戶也才會表示原諒不想讓警衛沒工作
: 至於主委 套句徐國勇說的 我不評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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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200.31.93 (臺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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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swgun (1.200.31.93 臺灣), 04/11/2023 10:04:33

xulzj524 04/11 10:23住戶去拿了 發現被警衛吃掉 但是不追究

xulzj524 04/11 10:24認賠 這不就是住戶已經拿蛋糕給警衛吃

xulzj524 04/11 10:24了? 這個情況蛋糕所有權還能算是咖啡

xulzj524 04/11 10:24店嗎? 還是住戶有另外跟主委討蛋糕沒有

xulzj524 04/11 10:24

Dayton 04/11 10:38感謝解說 所以是適用373或761-1的差異?

youvegotamai 04/11 12:17大樓如果規定警衛能代收包裹,住戶

youvegotamai 04/11 12:17也沒表示反對而且行之有年,那可能

youvegotamai 04/11 12:17有默示代理,這一步一錯整個結論都

youvegotamai 04/11 12:17錯了

touchbird 04/11 16:03就主委以為自己很聰明在搞 第一次的交

touchbird 04/11 16:03易早就結束了

lin820504 04/12 02:42保留看法,若住戶請求店家交付給警衛,

lin820504 04/12 02:42且住戶與警衛約定代收,那物權契約也是

lin820504 04/12 02:42成立

lin820504 04/12 02:45警衛又不是店家的履行輔助人…

kaky 04/12 07:47依社會慣習警衛只會是買方住戶的輔助/助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