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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新聞] 隨機殺人不算「情節重大」 姦殺女師凶嫌

看板Gossiping標題Re: [新聞] 隨機殺人不算「情節重大」 姦殺女師凶嫌作者
sdamel
(國民美尻男=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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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前考試有讀到過失的概念

http://i.imgur.com/2hOVSGT.jpg

http://i.imgur.com/ye8Eker.jpg

情節輕重似乎是 事件程度×過失加權(反向)

比如說梨斗摔摔錯人導致被告

跌到的人不是專業跌倒,單純意外無法事先掌握

那可能就是重大過失


工人因為專業螺絲少轉半圈導致機台故障傷人

對他來說鎖好螺絲是應該的

沒鎖好對他來說也是簡簡單單的事

那過失的判斷可能就是輕度過失

很抽象吧

有種雙重否定的感覺

看的是行為人對事件主因的專業與可掌握度


所以隨機殺人

行為人沒有殺手執照與專業工具,也不知道桶200刀會死人

那其過失程度就是重大過失導致加權很低(反向)

所以計算出來的情節重大程度反而就不高



不知道有沒有說錯

雖然我也不知道照這樣算為什麼鄭捷會砍的那麼快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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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ippen2002 12/03 18:42jimlexus: 犬法官下地獄去吧 ~

sexygnome 12/03 18:42砍200刀算最嚴重嗎?至少沒有砍到201

sexygnome 12/03 18:42刀啊

:我不知道對方死於哪一刀

※ 編輯: sdamel (210.66.134.83 臺灣), 12/03/2024 18:43:20

GN02209611 12/03 20:37你為什麼會用民事過失概念來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