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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爆卦] 北院真的批准羈押了……

看板Gossiping標題Re: [爆卦] 北院真的批准羈押了……作者
saltlake
(SaltLake)
時間推噓 7 推:7 噓:0 →:43

※ 引述《kolsir (扣先生)》之銘言:
: 剛剛聲押結果出爐
: 北院用違反個資法批准
: 戴瑞甯、林惠珠羈押禁見
:
: 這年頭真的以前學的法學知識都可以丟掉了
: 活久見,可以看到公權力到處濫用
: 照片來源網路、新聞、名嘴都找到了,
: 還可以用違反個資聲押,
: 重點,北院居然批准了
: 羈押禁見條件三大項哪一項是有達成的啦?
: …

雞鴨三要件?

*****
第 101 條第 1 項
被告經法官訊問後,認為犯罪嫌疑重大,而有下列情形之一,
非予羈押,顯難進行追訴、審判或執行者,得羈押之:
一、逃亡或有事實足認為有逃亡之虞者。
二、有事實足認為有湮滅、偽造、變造證據或勾串共犯或證人之虞者。
三、所犯為死刑、無期徒刑或最輕本刑為五年以上有期徒刑之罪,有相
當理由認為有逃亡、湮滅、偽造、變造證據或勾串共犯或證人之虞者。
***

本條項主文所謂:

經法官訊問後
認為犯罪嫌疑重大
有下列情形之一

之要件都符合了,才有後列三要件考慮的必要。

前兩項要件都要有「事實」支持才能滿足,但是……

最後一項要件就「不需要事實」,而只需要「有相當當理由認為」……

這就開始考驗法官的「(嚴守司法公正之)專業素養」,或者白話點叫

專業良知。

不過呢,還有刑訴一條可以救濟一下:

*****
第 114 條
羈押之被告,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如經具保聲請停止羈押,不得駁回:
一、所犯最重本刑為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專科罰金之罪者。
但累犯、有犯罪之習慣、假釋中更犯罪或依第一百零一條之一第一項
羈押者,不在此限。
二、懷胎五月以上或生產後二月未滿者。
三、現罹疾病,非保外治療顯難痊癒者。
***

大家看見沒:「如經具保聲請停止羈押,不得駁回」,意思是你有足夠的錢

交保,法官依定要准你交保--雖說要滿足本條三要件之任一就是了。

第一要件略說就是本刑三年以下輕罪;
二 懷孕--生理男或者無懷孕利之變性女別想了;
三 重病--當然這要有醫師願意幫你開證明囉。

這樣大家知道平常要努力賺錢或者投好胎或者結交有錢朋友之重要性了?

這樣大家知道當女人的好處了?

這樣大家知道有醫師當好朋友的重要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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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TT 留言評論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4.36.201.92 (臺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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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nluna 07/05 02:38開天價交保金 一樣能讓你出不來

milk7054 07/05 02:39女人比較務實,腿開開等人養就好

sunluna 07/05 02:39共諜20萬 得罪黨 至少也要2000萬交保

gn134679 07/05 02:39賴上台新增一件:反綠雜質

sesd 07/05 02:41雞鴨飯就要吃2個月起跳? 然後有正職工作準備

sesd 07/05 02:41失業了? 那個敢用?

sturmpionier 07/05 02:41台灣法條丟垃圾桶就好 聽黨的

kolsir 07/05 02:42所以用個資法,而非305,就是為了不讓他

milk7054 07/05 02:42党就是要你全家活不下,還擔心工作,笑

kolsir 07/05 02:42們用114救濟啊

milk7054 07/05 02:42

DuvetLain 07/05 02:43羈押有替代處分,要講為什麼沒辦法用

DuvetLain 07/05 02:43替代方式,我猜是科技進步

sesd 07/05 02:43 嗯 我還是太天真了 只擔心工作

attackJ 07/05 02:44羈押要件不是這樣解讀的,五年那個是重

attackJ 07/05 02:44罪羈押,可降低證明門檻,詳情去看釋字6

attackJ 07/05 02:4465。羈押其實是四要件:犯罪嫌疑重大、

attackJ 07/05 02:44羈押原因、羈押必要、無刑訴114不得羈押

attackJ 07/05 02:44事由

twpost 07/05 02:46組織性犯罪的可能, 雞鴨取供

sesd 07/05 02:47醫生迷姦3個藥廠業務 40萬交保後烙跑

sesd 07/05 02:47然後個資法被雞鴨 XD

Marinelife 07/05 02:48這個案件很明顯不符合羈押任一個要件

Marinelife 07/05 02:48,遑論用個資法。不過法律權威人士一

Marinelife 07/05 02:48定噤聲,呵呵

Marinelife 07/05 02:50個資法要對象有受損害,現在損害了什

Marinelife 07/05 02:50麼?

DuvetLain 07/05 02:50檢察官懷疑背後有人指使或有隱匿共犯,

DuvetLain 07/05 02:50懷疑可能串供,加上科技進步

DuvetLain 07/05 02:51反正檢察官恣意可以濫權,瞎寫故事再配

DuvetLain 07/05 02:51合御用法官就能羈押

DuvetLain 07/05 02:53當初柯被羈押時,與事實不相符到現在

DuvetLain 07/05 02:54都沒事,羈押要有事實足認,要列事實

DuvetLain 07/05 02:54證據,故事不是事實

DuvetLain 07/05 02:55https://i.imgur.com/hkhA7Rn.jpeg

milk7054 07/05 02:55民進黨很優秀,比警總還威

DuvetLain 07/05 02:57https://i.imgur.com/yxOyURc.jpeg

DuvetLain 07/05 02:58https://i.imgur.com/x65TeVI.jpeg

DuvetLain 07/05 02:59https://i.imgur.com/Vczm7SE.jpeg

gokoumow 07/05 03:00所以他故意弄一個個資法來卡你要件啊

DuvetLain 07/05 03:00https://i.imgur.com/aaS3G2c.jpeg

artyman 07/05 03:03當然先押下去 再找理由 廢話真多

DuvetLain 07/05 03:03台灣的司法改革還有很長的路要走

DuvetLain 07/05 03:03當然兩岸統一,路會走的更快一些

Marinelife 07/05 03:06用個資法羈押超瞎的,以後其它事件都

Marinelife 07/05 03:06可以這樣搞了吧

UrFather 07/05 03:57廠早就沒在理你這些了☺

warmyo 07/05 06:17對岸有習近平 我們有檢禁評

libur 07/05 07:14法盲又開始為自己的犯罪做開脫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