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快訊/張淵翔押了!基檢掌握「串證新事證
※ 引述《k66333 (顛倒夢想)》之銘言:
: 記者郭世賢、莊智勝/基隆報導
: 基隆市政府民政處前處長張淵翔捲入罷免死亡連署案,4月29日遭基隆檢方聲押禁見,: 經法院裁定40萬交保後,檢方提出抗告遭高院駁回。未料今(6日)凌晨2時許,檢察官二: 度聲請羈押被告張淵翔,並提出張有勾串共犯、證人等新事證。基隆地院今上午10時30: 分開庭審理,稍早裁定羈押禁見。
羈押理由稍早前已經出爐,略以:
一、張淵翔涉犯個人資料保護法、刑法偽造、變造私文書等罪犯罪嫌疑重大,且依檢察官 於羈押聲請書內所舉出的新事證,可見此案的犯罪結構,屬有甚多共犯進行的犯罪, 但張淵翔始終隱匿共犯完整犯罪情節,對己身以外的涉案人員身份及涉案程度有所保 留。
二、張淵翔對於己身與共犯間如何分工等細節,均無法說明或閃爍其辭,究竟有無其他人 員參與犯罪,也有待釐清,參照張淵翔避重就輕說詞,足認有勾串共犯之虞,爰裁定 張淵翔羈押並禁止接見、通信、受授物件。
看起來可以推斷:
「事不關己」之類的理由,無法為法院所能接受;且同時間有媒體提到,主要是檢察官在搜索其住家時,查扣到隨身物品、聯絡資訊與疑似共犯通訊資料,又在將其手機中的電磁記錄比對市政府的電腦記錄後,懷疑有刪除對話記錄的問題
而對於這些新發現,被告卻沒辦法從實招來,因此確實失去自由了。
至於早前由某具保人繳交的保證金部分,畢竟已不存在擔保被告的責任,端看是否會連同已累積之利息退還回來。
另一方面,目前不知道在這些「共犯」中
是否存在大到不能倒或樹大招風等類問題,但既然被查到有潛在的犯罪參與者,且看是否會有「大魚」被釣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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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的一生會遭遇各種各樣的意外,有的意外,只會讓你變得頹廢,一蹶不振;有的意外則會讓你找到另一個自己,重獲新生。……你要知道你是誰,你的拋棄和擁有,都是你自
己的選擇,患得患失只會讓你身陷囹圄。
——孫衍《願你出走半生,歸來仍是少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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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都不知道有沒有共犯了 為啥會說跟共犯怎麼
分工喔?
還有人信檢調跟法官歐
檢查官應該是鷹犬
現在你要懷疑是不是可能有成功說動一
個嫌疑人按檢方編的小說劇情去咬
然後張就是???我不知道
然後就被羈押了
:(
台灣司法…呵呵
一直司法被亂用,國民党都沒人才喔
爆
[爆卦] 北院羈押柯文哲裁定理由新聞稿北院三點裁定理由: 一、被告經訊問後,不爭執聲請書所指部分事實,並有被告、共犯、證人之陳述、相關卷 證資料等足稽。被告明知增加過高、超過560%的容積予京華城一案違背法令,竟仍執意為 之,貫徹意志,迥然若揭,並因此致使共犯沈OO之京華城一案,獲不法利益二百餘億元。 則被告涉犯貪污治罪條例第6條第1項第4款之圖利罪之犯罪嫌疑重大。![[爆卦] 北院羈押柯文哲裁定理由新聞稿 [爆卦] 北院羈押柯文哲裁定理由新聞稿](https://i.imgur.com/Os7pWARb.jpe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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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討論] 朱亞虎認罪 李文宗否認犯罪至於朱亞虎的裁定羈押禁見理由:北院認為在犯罪嫌疑重大部分,朱亞虎經訊問後,坦承 聲請書所指之犯行,且依偵查卷內相關證據資料,可認被告涉犯貪污治罪條例第11條第4 項、第1項對公務員違背職務行為行賄罪之罪嫌,犯罪嫌疑重大。 其次、在羈押原因部分,北院認為朱亞虎大多數家人均居住於國外且於國外置產,堪認被 告具有潛逃國外生活之能力,加以本案罪責非輕,亦足認被告有潛逃國外規避罪責之強烈爆
[爆卦] 柯文哲羈押全文法官諭知:被告羈押禁見 一、被告經訊問後,不爭執聲請書所指部分事實,並有被告、共犯、證人之陳述、相關卷證 資料等足稽。被告明知增加過高、超過560%的容積予京華城一案違背法令,竟仍執意為之, 貫徹意志,迥然若揭,並因此致使共犯沈OO之京華城一案,獲不法利益二百餘億元。則被告 涉犯貪污治罪條例第6條第1項第4款之圖利罪之犯罪嫌疑重大。![[爆卦] 柯文哲羈押全文 [爆卦] 柯文哲羈押全文](https://i.imgur.com/7CDkA7Ab.jpe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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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討論] 基隆市民政處長張淵翔都認罪了法院裁定意旨 ◎被告張淵翔以新台幣40萬元交保部分: 被告張淵翔經訊問後,坦承違反個人資料保護法及偽造文書犯行,依據卷內被告及 同案被告張金發、紀文荃、吳國勝、游正義之供證,罷免提議人名冊、罷免提議人 名冊查對結果、黨員名冊、被告等人持用手機內通訊軟體對話紀錄等證據綜合勾稽![[討論] 基隆市民政處長張淵翔都認罪了 [討論] 基隆市民政處長張淵翔都認罪了](https://i.imgur.com/1zAr0vBb.jpe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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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討論] 黃呂雞鴨理由出爐北院綜合檢察官聲請及抗告提出全部證據資料 判斷基礎已與4月19日聲押時有所不同 黃呂錦茹涉犯 《刑法》第216條、第210條之行使偽造私文書 《個資保護法》第41條之非法利用他人個人資料罪![[討論] 黃呂雞鴨理由出爐 [討論] 黃呂雞鴨理由出爐](https://i.imgur.com/LhQBtsnb.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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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爆卦] 李文宗 裁定書被告李O宗部分 一、犯罪嫌疑重大部分 被告李O宗經訊問後,否認聲請書所指之犯行,惟依偵查卷內相關證據資料,可認被告涉犯 貪污治罪條例第4條第1項第5款違背職務行為收受賄賂罪、刑法第342條第1項背信罪之罪嫌 ,犯罪嫌疑重大。8
[爆卦] 朱亞虎 裁定書全文被告朱O虎部分: 一、犯罪嫌疑重大部分 被告朱亞虎經訊問後,坦承聲請書所指之犯行,且依偵查卷內相關證據資料,可認被告涉犯 貪污治罪條例第11條第4項、第1項對公務員違背職務行為行賄罪之罪嫌,犯罪嫌疑重大。 二、羈押原因部分![[爆卦] 朱亞虎 裁定書全文 [爆卦] 朱亞虎 裁定書全文](https://i.imgur.com/UzKicaIb.gi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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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問卦]原來交保有分兩種?不是啦 司法院這篇講得很清楚 基本上吼是這樣的 這只是順序問題 1.檢察官看案件需不需要用到羈押2
Re: [討論] 李文宗朱亞虎被押有裁判書嗎?來源: 羈押理由 被告李O宗部分 一、犯罪嫌疑重大部分![Re: [討論] 李文宗朱亞虎被押有裁判書嗎? Re: [討論] 李文宗朱亞虎被押有裁判書嗎?](https://i.imgur.com/PvOrcaeb.jpe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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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討論] 彭振聲 裁定延押理由台北地檢署檢察官偵辦京華城弊案 被告彭振聲涉犯圖利、財產來源不明罪嫌 北院法官今天下午6時裁定 主文:「彭振聲自民國113年11月2 日起,延長羈押2月,並禁止接見、通信」 法官裁定延押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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