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卦] 三讀會也要實質討論嗎
以前學公民的時候,
都會說一讀三讀就是走個流程,
實質討論都是二讀或是委員會,
阿肥震驚今天有人對於三讀會,
有無異議要停頓幾秒頗有研究。
有意見的話,
那麼為什麼不在二讀會,
或是委員會實質討論。
都三讀會了,
有無異議沒人回答就是無異議三讀通過,
還想凹什麼,
有沒有相關的八卦?
--
Sent from my iPhone 12
○ PiTT // PHJCI
--
※ PTT 留言評論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01.10.161.217 (臺灣)
※ PTT 網址
推
黨不同意就是沒有實質討論
推
早說為什麼不早說
→
流於形式沒實質作用 幹嘛不廢掉 大家時間
→
很多?
→
犬法官提名有實質討論嗎
→
覺得這幾個廢物根本不能代表法律
推
大法官在討論這個真的超扯,刷新我對三
→
讀的理解
推
三讀就是確認文字敘述是否遺漏,不
→
討論實質內涵
→
當你去看委員會時就很清楚
→
等著看尤伯祥可以玩到多下流
→
民進黨立委要麼不出席,要麼就保留協商
→
然後協商又開始講故事,比席次也是輸人
→
整天在那杯葛議會,反過來說在野黨破壞
→
議會規則,有夠好笑,別人就是席次多
→
依照議事規則,民進黨根本就不用投
→
只好玩起在野黨亂砍預算,不遵造議事規則
→
事實就是少數不服從多數嘛!
→
整個國家被民進黨搞八年,搞到自己國會
→
不過半,不先檢討自己前八年所作所為
噓
就那垃圾黨應要搞啊,犬法官又是黨養的
爆
[爆卦] 臺鐵公司化三讀結果:通過立法院院會「國營臺灣鐵路股份有限公司設計條例」三讀 無微幅修正 本案通過 國 民 黨附帶決議一~三 無異議通過 民 進 黨附帶決議一 無異議通過![[爆卦] 臺鐵公司化三讀結果:通過 [爆卦] 臺鐵公司化三讀結果:通過](https://i.imgur.com/RapVY6Yb.jpg)
12
Re: [新聞] 私校法修法一讀通過 家長團體批罔顧程序籤 : 方式。家長團體不滿指出,國家最高民意機關在修法前未舉辦公聽會、了解各方意見, 根 : 本罔顧程序正義,呼籲暫緩此案,應先邀各界坐下商討後,再進行下一步。 : 全國家長團體聯盟理事長彭淑燕指出,私立中小學新生入學不論是要採考試或電腦抽籤9
Re: [新聞] 民進黨團拒逐條討論......那就照議事規則幹你娘嚇死 我剛剛發現一件事情 一堆人綠粉以為現在在三讀 然後根本不知道現在是 公民課本中二讀會的:![Re: [新聞] 民進黨團拒逐條討論......那就照議事規則 Re: [新聞] 民進黨團拒逐條討論......那就照議事規則](https://i.imgur.com/8mq53Gxb.jpeg)
X
[轉錄] 陳明文:回應館長質疑1.轉錄網址︰ ※ 網址超過一行 請縮網址 ※ 2.轉錄來源︰ 陳明文 臉書![[轉錄] 陳明文:回應館長質疑 [轉錄] 陳明文:回應館長質疑](https://www.facebook.com/images/fb_icon_325x325.png)
5
Re: [問卦] 都二讀了?那聚集在那裡幹嘛?一堆推文在那亂說 二讀才是關鍵, 三讀只能修正文字,走個形式罷了 所以二讀過了,基本上就是通過了, 再來三讀時,6
Re: [新聞] 立院三讀通過 同性婚姻者可共同收養因為大家永遠只會記得這種照片 立法院提案後會送委員會 委員會採共識決 也就是有異議 就會保留草案 進黨團協商![Re: [新聞] 立院三讀通過 同性婚姻者可共同收養 Re: [新聞] 立院三讀通過 同性婚姻者可共同收養](https://i.imgur.com/yG9OhNQb.jpg)
3
[討論]關於網路上流傳多數暴力快速審查前瞻影片我想要澄清一下,這是一讀會,是在程序委員會不是院會,你沒看主席不是正副院長嗎? 一讀會沒有要求一定要逐條審查,而影片開始第一句話是現在條文宣讀完畢, 表示已經 宣讀完條文了。 二讀是院會需逐條審查,但這次藍白沒有做到,這是民進黨過半也不敢 做的事情!![[討論]關於網路上流傳多數暴力快速審查前瞻影片 [討論]關於網路上流傳多數暴力快速審查前瞻影片](https://img.youtube.com/vi/wAcTItpe_-E/mqdefault.jpg)
2
[討論] 請教各位先進幾個問題請教幾個問題: 1.三讀會並不限於文字修正。對嗎? 以往是因為二讀已經有共識,所以三讀就只有文字修正。 這次那麼多爭議,民進黨如果 提出與憲法、其他法律牴觸、議案內容本身矛盾的地方,那也就會在三讀會發生實質的討 論、審查。
Re: [新聞] 不只「赴中報備」提案被退 黃國昌:其他目前查到這個會期之前被退回程序的有五個案子 下面有用綠色的就是法案及修正後增加的文字 廣播電視法第五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 提案人:林宜瑾 吳沛憶 修正內容:
Re: [新聞] 藍委修立委行為法「破壞公物要賠」 許現實狀況在於,本來的「議事規則」內容(含懲處)只具備紀律教誨性質,沒有談到實質 的刑事、民事責任 參考:《立法院紀律委員會組織規程》第七條 (第一項) 本會審議懲戒案件得按情節輕重為下列之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