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卦] 兩個人被歹徒綁去互砍 殺人能無罪嗎?
假設有兩個人互相不認識、也與歹徒不認識
被關在某範圍內 告知只有一個能出去
基本上就是1v1大逃殺 兩人都不動手只能餓死
這樣從法律實務上有可能殺人後還無罪嗎? (所有過程證據皆完善)
問了一下ai要考慮的有
1.緊急避難(刑法第24條):
因避免自己或他人生命、身體、自由、財產之「緊急危難」而出於不得已之行為
2.所謂 強制性緊急避難(實務論述):
係指行為人被他人施以不法強制手段,處於緊急危難當中,為了避免自己受到所預告的
惡害實現,主觀上出於拯救自己、親屬、或密切關係者生命、身體、自由或財產之意思,而為侵害他人或公共法益之行為
3.威脅必須是即時、具體且會造成重大危險:
不是一般恐嚇、未來可能的報復必須有客觀事證顯示當時存在即時生命/身體/自由等
危險。沒有合理替代手段/不能避免:例如不能選擇報警、逃跑或其他能保全自己而不犯罪的
方法。
4.所為之違法行為在手段與目的上屬「必要且相當」:所犧牲的法益不能顯失公平;
若為了避免小財產損失而犯重大犯罪(例如殺人),通常不會被認為必要或相當。
5.行為人在客觀上並非主動製造危險(非「先挑釁、再以脅迫自辯」):
若是自己先介入犯罪團體或自願為幫兇,主張被脅迫的可信度會大幅下降。
有相似判例嗎?? 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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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部我知道,黑暗騎士
目前我看的 不是 其實應該很多劇都有了
台灣的話不行 了不起給你輕判
綠共可以高官無罪 都是歹徒的罪
八卦板是都剩機器人嗎 只會這種發言 沒有思考的能力 你這句我早猜到了 下一推我知道 就是講精神障礙脫罪嘛 老人都這樣沒梗zzZ
※ 編輯: iphone55566 (111.252.205.132 臺灣), 10/02/2025 12:48:2122
Re: [問卦] 法官問恩恩爸:你覺得你家離醫院近嗎先不管醫院距離還是中央白癡辦法是怎麼樣啦 重點是不是有緊急避難嘛 中華民國刑法 第 24 條 1.因避免自己或他人生命、身體、自由、財產之緊急危難而出於不得已之行為,不罰。但避![Re: [問卦] 法官問恩恩爸:你覺得你家離醫院近嗎 Re: [問卦] 法官問恩恩爸:你覺得你家離醫院近嗎](https://i.imgur.com/ANeaGhqb.gi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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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 上國道被逼車無法可罰?請參考這則新聞 一輛重機騎上國道 被人逼車逼到路邊 還被拔掉鑰匙 導致重機騎士需要付拖吊費跟上國道罰金![[問題] 上國道被逼車無法可罰? [問題] 上國道被逼車無法可罰?](https://img.youtube.com/vi/FDSsN4E66yI/mqdefault.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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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新聞] 恩恩媽急哭「我兒子現在全身紫斑」非檢討恩恩爸媽,而是我覺得台灣順民太多,深怕犯法,那怕那個法有不合理之處 緊急避難的成立,必須要符合下列五個要件: 一、必須要有緊急危難的發生 二、為他人的生命、身體、自由、財產之損害亦可主張緊急避難 三、避難行為必須出於不得巳![Re: [新聞] 恩恩媽急哭「我兒子現在全身紫斑」 Re: [新聞] 恩恩媽急哭「我兒子現在全身紫斑」](https://i.imgur.com/kv8g8SUb.p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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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新聞] 兒泡澡溺斃!男外送員「假冒女義消」進門這不起訴啦 台灣有好撒馬利亞人法 緊急情況下救人不用負法律責任 《緊急醫療救護法》第十四條之二:「救護人員以外之人,為免除他人生命之急迫危險,使 用緊急救護設備或施予急救措施者,適用《民法》、《刑法》緊急避難免責之規定。救護人6
[課業] 行政罰法中的緊急避難今天剛讀到差別在於其中一個多了一個"為了名譽" -------------------------- 行政罰法 13 條上的緊急避難 因避免自己或他人生命、身體、自由、名譽或財產之緊急危難而出於不得 已之行為,不予處罰。但避難行為過當者,得減輕或免除其處罰。5
Re: [問卦] 擅闖民宅到底可不可以扁闖入者?看完原文和推文,發現很多台灣人都有一種 「反正我有理,我想幹嘛都可以」的心態, 就像我今天開車,遠遠看到有人闖紅燈或穿越馬路, 因為我有理,所以我可以踩油門撞死他,我要無罪才對啊,是他自己不遵守交通規則。 然而,明明已經提前看到了,能預見災害發生,我可以減速,可以避開,![Re: [問卦] 擅闖民宅到底可不可以扁闖入者? Re: [問卦] 擅闖民宅到底可不可以扁闖入者?](https://i.imgur.com/EQwod1tb.p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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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卦] 霸凌有刑事責任嗎我只是好奇啦 殺人、恐嚇、詐騙都有刑事責任 雖然知道這個成案很困難 但恐嚇的定義不就是霸凌嗎 以加害生命、身體、自由、名譽、財產之事恐嚇他人,致生危害於安全者,處二年以下有5
[問卦] 詛咒 ? 恐嚇? 傻傻分不清楚?是這樣啦, 有人說某工程師去吃雞鴨飯是恐嚇 但是 一、法條依據:刑法第305條【恐嚇危害安全罪】 「以加害生命、身體、自由、名譽、財產之害,![[問卦] 詛咒 ? 恐嚇? 傻傻分不清楚? [問卦] 詛咒 ? 恐嚇? 傻傻分不清楚?](https://i.imgur.com/352gx4zb.jpg?f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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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問卦] 騎車被野狗追 下車打死狗算正當防衛嗎茲就您所述案例事實粗略說明如下: 依照動物保護法第六條及第二十五條規定 第六條: 任何人不得騷擾、虐待或傷害動物。 第二十五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