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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問卦] 震驚!任大法官竟不需要條件!

看板Gossiping標題Re: [問卦] 震驚!任大法官竟不需要條件!作者
saltlake
(SaltLak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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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Spartan117 (士官長)》之銘言:
: 你既然貼了法條,想必也是有些許查證能力,怎麼不貼完整呢?
: 做人何必學黃國昌柯文哲話只講一半,如此輕賤自己又是何苦?
: https://cons.judicial.gov.tw/docdata.aspx?fid=5258
: 大法官之資格規定於司法院組織法第四條。本規定歷數次修正:
: 民國三十六年十二月二十五日修正公布條文如下:
: 第四條
: 大法官應具有左列資格之一:
: 一、曾任最高法院推事十年以上者。
: 二、曾任立法委員九年以上者。
: 三、曾任大學法律學主要科目教授十年以上者。
: 四、曾任國際法庭法官,或有公法學或比較法學之權威著作者。
: 五、研究法學,富有政治經驗,聲譽卓著者。 *****
: 你質疑的這項,在國民黨丟掉我大中華民國極大部分領土之前就已經頒佈囉。
: 依我說,這絕對也是當年民進黨操弄立法、罔顧民意、踐踏司法的結果。
: 民進黨,太可惡!

沒錯!

民主進步黨人超有格調!

在野或者沒機會修憲的時候成天吹喇叭要如何如何讓我國民主進步

結果真的執政或有機會修憲了

當年我黨臭罵半天的鳥蛋憲法修成啥鳥樣?

有比當年民主進步充滿臺灣價值的我黨臭罵的國民黨好到哪裡去?

超級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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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TT 留言評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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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cwang1126 08/06 22:51原本臭幹災難的憲法變我來守護 笑死

bshadow 08/06 22:59聽不懂你在扯什麼…

看不懂還是不想懂? 民主進步黨在野的時候大罵國民黨腐敗無能,改成讓民主進步黨執政就能 讓臺灣民主進步。 然後呢? 國人讓民主進步黨上去執政了,甚至完全執政了,民主進步黨幹了啥好事? 如上面所述,民主進步黨在野的時候大罵是破爛的憲法條款,民主進步黨執政 之後有改得更好嗎? 沒有嘛。我國有民主進步嗎? 沒有嘛。 那國人幹嘛讓民主進步黨執政?

bshadow 08/06 23:00牛頭?馬嘴?

※ 編輯: saltlake (114.36.207.231 臺灣), 08/07/2024 00:34:14

herbert1012 08/07 06:54樓上裝睡叫不醒 人家就在講民進黨黨

herbert1012 08/07 06:55在野時說的一口好公平正義的那些法

herbert1012 08/07 06:55不修就是不修 不排審就是不排

herbert1012 08/07 06:56小法都如此了不用去期待什麼憲改了

tku9527 08/07 10:24權力真香啊 政黨輪替才能叫醒塔綠斑啦

resque45 08/07 11:38嗯哼,然後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