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立委涉公費助理案判有罪第一人 高虹安
不要太高興
想想看 難得碰到良心的法官
可是呢? 憲訴法不是通過了嗎
現在總統府跟政院趕快火數公告
不就開始實行了
然後 憲法法庭人數就不足了
這樣就沒辦法釋憲了
是不是很計劃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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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不要釋啊 拖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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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良心法官又怎樣 直接換法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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換到有罪為止
推
時間抓的剛剛好。早一點讓綠色法官釋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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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虹安就下地獄惹
噓
有良心就直接判無罪不就好了,這個時間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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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釋憲?
推
判無罪不是好人 是聖人 誰敢得罪暴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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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當汪汪隊就值得Repect了。良心咧...鄉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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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出張嘴都很容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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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應該基本上是無罪了,釋憲後如果是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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憲修法,就是爭議清楚除罪化,根據刑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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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舊從輕原則,高適用修法後的新機制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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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助理費爭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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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是合憲,那看要拖多少人陪高一起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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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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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就是類似金流太多。擔心的是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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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委。不然怎麼會管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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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初特別費除罪化不就是牽扯了7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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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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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啊,合憲看有沒有幾百人陪高一起判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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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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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因為沒辦法釋憲才計畫通阿,不然
噓
藍白自己低能廢憲就不要怪人啦
推
拖時間啊 高可以先恢復職務 畢竟有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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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回復的侵害
推
要馬甩鍋要馬就綠的用這招逼白的同意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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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
翻譯: 地方民意代表費用支給及村里長事務補助費補助條例 第6條 跟 立法院組織法 第32條 寫得差不多 結果縣市議員、民意代表常常被判貪污
這樣如果之後釋憲無罪 之前已經認罪的還是要關嗎? 因為他們都自己認罪了 我記得有一兩個還沒認罪 想問各位法學博士們
司法院被在野立委卡死了 假如到時候大法官15人可以開會了 但宣判結果 有8個人認為違憲 7個人認為不違憲1
餓死抬頭 從高虹安跟柯文哲的案件 可以看出台灣司法的荒唐 不用說今天高虹安乙案高院聲請釋憲 阿伯從被羈押到現在2
原來安安是第一人 看起來是沒有犯意 這有罪 可能抓不玩 但在台灣沒關係吧5
有一說一 柯文哲的政治獻金+公益侵占組合 有沒有機會也會有法官申請釋憲停止審判阿 用政治獻金+公益侵占去裁判書找 只有16件,快速看一下,好像真的沒有公益侵占直接判刑的4
實在不太懂這篇的重點在哪,只好請出ChatGPT幫忙了。 ChatGPT 表示: 這則新聞的核心內容是說明高虹安因涉嫌詐領助理費,被控觸犯《貪污治罪條例》。一審 法院判她有罪,處以有期徒刑7年4個月,但案件在二審審理時,出現了一個法律上的爭議 點,導致審理暫停並申請釋憲。以下是新聞的幾個重點與可能的意涵:1X
可是憲法目前已經給藍白聯手廢除了 對於最終救濟已經無法運作的現在 應該可以宣判高虹安玩完了吧 沒想到高虹安一生忠心為黨 最終竟然成了黨的活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