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鄭正鈐否認雇移工!新竹養生館闆娘認「是42
※ 引述《keane9112 (拎北逮頑郎 拎北反支那啦)》之銘言:
: 記者羅欣怡/新竹報導
: 國民黨立委鄭正鈐遭質疑426凱道遊行,雇用越南籍「人士」到場助陣,甚至還被拍到在: 新竹市集結北上,雖然鄭正鈐第一時間發聲明駁斥,但仍被雙罷免領銜人戴振博爆料幕僚: 陳昭彰還具有人力仲介公司董事長的身份。不過今(27日)一名養生館負責人出面,坦承: 自己就是「主揪」,參加的人都是新住民以及新住民的親屬。
照這個說法來看,已經是無關勞動部的事了,但內政部移民署的「機器」大概要開始動起來,摩拳擦掌要去查處這些人...
: 老闆娘也指出,這些外籍人士因為有的年紀還小、有的來台灣讀書、有的是剛依親來台灣: 過生活,至於影片中不會說中文是因為「來台灣沒多久」。
這部分可會給人莞爾的感覺
畢竟這些新住民不可能突然跑出來,且在不知道準備要做的事之情況下,就任意去捧人家的場(而且還是政治場合)
雖然理論上可以肯定,這不屬《集會遊行法》的射程範圍內,但不代表於其他法律方面,可以相安無事。
這邊提一提《入出國及移民法》的相關內容:
第十三條
臺灣地區無戶籍國民停留期間,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移民署得廢止其停留許可:
一、有事實足認有妨害國家安全或社會安定之虞。
二、受有期徒刑以上刑之宣告,於刑之執行完畢、假釋、赦免或緩刑。
第十四條第一項
臺灣地區無戶籍國民停留、居留、定居之許可經撤銷或廢止者,移民署應限令其出國。
且看到時要如何詮釋「妨害」一詞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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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羨人間琢玉郎,天教分付點酥娘。
盡道清歌傳皓齒、風起,雪飛炎海變清涼。
萬里歸來顏愈少、微笑,笑時猶帶嶺梅香。
試問嶺南應不好,卻道:此心安處是吾鄉。
——【北宋】蘇軾《定風波・南海歸贈王定國侍人寓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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閩南人看不起新住民,新南向,呵呵
台灣人不要出來
西
民進黨可以把所有人都得罪了,然後
還妄想繼續連任
影片中明明就是用標準的中文來回答
的吧
得小心歧視喔
哇 外籍人士參加綠蟾蜍活動就沒事, 真的
是綠能你不能耶
花錢包團的啦 426一堆這種
鄭正鈐主任就外籍人力仲介
所以要用哪條法律辦啊?難不成又要羈
押再來瞎掰嗎?
搜黨部 羈押 無限抗告 少一個潛在候選人
就綠色選舉就穩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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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新聞] 上「賀瓏夜夜秀」糗了!移民署指王志安「移民署是用 大陸地區人民來臺從事觀光活動許可辦法第16條來撤銷或廢止他的簽證 第 16 條 大陸地區人民申請來臺從事觀光活動,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得不予許可;已許可者,得撤銷 或廢止其許可,並註銷其入出境許可證: 一、有事實足認為有危害國家安全或社會安定之虞。![Re: [新聞] 上「賀瓏夜夜秀」糗了!移民署指王志安「 Re: [新聞] 上「賀瓏夜夜秀」糗了!移民署指王志安「](https://i.imgur.com/oHPA66kb.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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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卦] 內政部:廢止戶籍後就不會是中華民國國民偉大的中華民國內政部開示: 依據《國籍法》與《入出國及移民法》 只要沒有在臺灣的戶籍就不是中華民國國民 這句話嚇壞了我 因為我在這兩種法律上完全找不到有這樣的條款耶![[問卦] 內政部:廢止戶籍後就不會是中華民國國民 [問卦] 內政部:廢止戶籍後就不會是中華民國國民](https://i.imgur.com/ANeaGhqb.gi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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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新聞] 吳欣盈、蕭美琴陷國籍爭議 中選會今公入出國及移民法 第9條 臺灣地區無戶籍國民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得向移民署申請在臺灣地區居留: 一、有直系血親、配偶、兄弟姊妹或配偶之父母現在在臺灣地區設有戶籍。其親屬關係因 收養發生者,被收養者應為未成年人,且與收養者在臺灣地區共同居住,並以二人為限。 二、現任僑選立法委員。![Re: [新聞] 吳欣盈、蕭美琴陷國籍爭議 中選會今公 Re: [新聞] 吳欣盈、蕭美琴陷國籍爭議 中選會今公](https://i.imgur.com/xQsJ6uPb.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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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卦] TOYZ找人結婚可以避免刑滿後被強制驅逐?法盲問一下 犯毒狗TOYZ被判四年兩個月確定了 [新聞] 刷一排會客菜!Toyz販大麻菸彈確定判囚4 引:![[問卦] TOYZ找人結婚可以避免刑滿後被強制驅逐? [問卦] TOYZ找人結婚可以避免刑滿後被強制驅逐?](https://img.youtube.com/vi/61nDSI5LTOo/mqdefault.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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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爆卦] 蕭美琴是以美國人身份取得中華民國國籍先假設一下蕭從頭到尾都是國民,沒設籍過但也沒放棄過。 根據移民署的目前資料,蕭之前是屬於無戶籍國民。 流程是必須要先申請居留,再申請定居才能拿到身分證。 -----以下的條件都是後來才修法的,當時的條件請跳到beautydots推文那段----- 長網址懶得縮![Re: [爆卦] 蕭美琴是以美國人身份取得中華民國國籍 Re: [爆卦] 蕭美琴是以美國人身份取得中華民國國籍](https://i.imgur.com/XYmt5A8b.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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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新聞] 獨/起底囂張陸配「亞亞」公然宣傳武統新聞說移民署是根據 大陸地區人民在臺灣地區依親居留長期居留或定居許可辦法 第14條第1項第4款規 定,廢除她在台居留許可。 我去查了一下,該規定是說: 「大陸地區人民申請依親居留,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撤銷或廢止其許9
Re: [討論] 所以亞亞 是犯了哪一條法律?二岸人民關係條例第十八條啦! 第 18 條 進入臺灣地區之大陸地區人民,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內政部移民署得逕行強制出境,或限 令其於十日內出境,逾限令出境期限仍未出境,內政部移民署得強制出境: 一、未經許可入境。
Re: [問卦] 喊台獨、武統484都是要推翻中華民國?法治國家還是要拿法條出來看 大陸地區人民在臺灣地區依親居留長期居留或定居許可辦法 第 十四 條 大陸地區人民申請依親居留,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許可;已許可者,撤銷或廢止其許 可,並自不予許可、撤銷或廢止許可之翌日起算一年以上、五年以下之一定期間,不許可X
Re: [黑特] 內政部搞出國籍bug來了噓 gg0079: 不是無戶籍,而是被廢止 42.75.204.112 01/04 02:06 噓 diyaworld: 118.233.3.206 01/04 02:39 → diyaworld: 統畜憨草看不懂,無黨籍跟廢止黨籍的 118.233.3.206 01/04 02:39 → diyaworld: 差異,所以一堆法盲不意外啊 118.233.3.206 01/04 02:39 先不用玩廢止戶籍之後是不是無戶籍的文字遊戲
Re: [討論] 所以亞亞 是犯了哪一條法律?入出國及移民法 第 7 條 臺灣地區無戶籍國民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移民署應不予許可或禁止入國: 一、參加暴力或恐怖組織或其活動。![Re: [討論] 所以亞亞 是犯了哪一條法律? Re: [討論] 所以亞亞 是犯了哪一條法律?](https://law.moj.gov.tw/images/FBLogo.p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