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所以亞亞 是犯了哪一條法律?
※ 引述《aass5566 (挑戰國考第5年)》之銘言:
: 欸
: 畢竟台灣是法治國家
: 言論自由的部分應該也是要依法律來做
: 你要把人抓去關 或是要把人驅逐出境
: 都是要有對應的法律來做才行吧?
: 沒有法律依歸的話
: 只靠領導人說說就硬來
: 那就變成共產國家了啊~
: 我看電視看了這麼久
: 也沒有看到哪個人來說亞亞是犯了哪條法律?
: 有沒有人可以說說?
: 哪一個法律的第幾條?第幾項之類?
: ----
https://law.moj.gov.tw/LawClass/LawAll.aspx?pcode=D0080132
入出國及移民法
第 7 條
臺灣地區無戶籍國民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移民署應不予許可或禁止入國:
一、參加暴力或恐怖組織或其活動。
二、涉及內亂罪、外患罪重大嫌疑。
三、涉嫌重大犯罪或有犯罪習慣。
四、護照或入國許可證件係不法取得、偽造、變造或冒用。
臺灣地區無戶籍國民兼具有外國國籍,有前項各款或第十八條第一項各款規定情形之一者,移民署得不予許可或禁止入國。
第一項第三款所定重大犯罪或有犯罪習慣及前條第一項第六款所定重大經濟犯罪或重大刑事案件之認定標準,由主管機關會同法務部定之。
白話一點說給你聽
亞亞不是國民 她能待在台灣
是台灣的政府給她特權 准許她在台居留
現在內政部認為她違反第七條第二項
因此取消她的居留特權
居留是特權,因此只需主管機關認定即可取消此特權
內政部給的期限是今日23:59分離境
所以嚴格來說 她的居留權 目前還沒到期
等3/26時間一到 亞亞她就是非法居留
--
※ PTT 留言評論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7.242.39.225 (臺灣)
※ PTT 網址
1X
首Po欸 畢竟台灣是法治國家 言論自由的部分應該也是要依法律來做 你要把人抓去關 或是要把人驅逐出境 都是要有對應的法律來做才行吧?9
二岸人民關係條例第十八條啦! 第 18 條 進入臺灣地區之大陸地區人民,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內政部移民署得逕行強制出境,或限 令其於十日內出境,逾限令出境期限仍未出境,內政部移民署得強制出境: 一、未經許可入境。8
→ kaminari22tw: 所以說句話就會影響台灣的國安? 49.216.45.107 03/25 11:37 讀書犯法了嗎? 法規名稱: 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 簽訂日期: 民國 55 年 12 月 16 日 生效日期: 民國 98 年 12 月 10 日![Re: [討論] 所以亞亞 是犯了哪一條法律? Re: [討論] 所以亞亞 是犯了哪一條法律?](https://www.judicial.gov.tw/Styles/Unit001/images/favicon.png)
6
限 : 令其於十日內出境,逾限令出境期限仍未出境,內政部移民署得強制出境: : 一、未經許可入境。 : 二、經許可入境,已逾停留、居留期限,或經撤銷、廢止停留、居留、定居許可。 : 三、從事與許可目的不符之活動或工作。![Re: [討論] 所以亞亞 是犯了哪一條法律? Re: [討論] 所以亞亞 是犯了哪一條法律?](https://i.imgur.com/NF1qkutb.jpg)
41
[問卦] 內政部:廢止戶籍後就不會是中華民國國民偉大的中華民國內政部開示: 依據《國籍法》與《入出國及移民法》 只要沒有在臺灣的戶籍就不是中華民國國民 這句話嚇壞了我 因為我在這兩種法律上完全找不到有這樣的條款耶![[問卦] 內政部:廢止戶籍後就不會是中華民國國民 [問卦] 內政部:廢止戶籍後就不會是中華民國國民](https://i.imgur.com/ANeaGhqb.gif)
34
Re: [新聞] 吳欣盈、蕭美琴陷國籍爭議 中選會今公入出國及移民法 第9條 臺灣地區無戶籍國民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得向移民署申請在臺灣地區居留: 一、有直系血親、配偶、兄弟姊妹或配偶之父母現在在臺灣地區設有戶籍。其親屬關係因 收養發生者,被收養者應為未成年人,且與收養者在臺灣地區共同居住,並以二人為限。 二、現任僑選立法委員。![Re: [新聞] 吳欣盈、蕭美琴陷國籍爭議 中選會今公 Re: [新聞] 吳欣盈、蕭美琴陷國籍爭議 中選會今公](https://i.imgur.com/xQsJ6uPb.jpg)
16
Re: [新聞] 印尼3姊妹可留在台灣讀書了 移民署開會決方才看了一下移民法第36條 移民署真的是依法處理 移民法第36條 第4項 移民署依規定強制驅逐外國人出國前,應給予當事人陳述意見之機會;強制驅逐已取得居![Re: [新聞] 印尼3姊妹可留在台灣讀書了 移民署開會決 Re: [新聞] 印尼3姊妹可留在台灣讀書了 移民署開會決](https://i.imgur.com/F3aFkV6b.jpg)
15
Re: [爆卦] 蕭美琴是以美國人身份取得中華民國國籍先假設一下蕭從頭到尾都是國民,沒設籍過但也沒放棄過。 根據移民署的目前資料,蕭之前是屬於無戶籍國民。 流程是必須要先申請居留,再申請定居才能拿到身分證。 -----以下的條件都是後來才修法的,當時的條件請跳到beautydots推文那段----- 長網址懶得縮![Re: [爆卦] 蕭美琴是以美國人身份取得中華民國國籍 Re: [爆卦] 蕭美琴是以美國人身份取得中華民國國籍](https://i.imgur.com/XYmt5A8b.jpg)
1X
Re: [新聞] 獨/起底囂張陸配「亞亞」公然宣傳武統新聞說移民署是根據 大陸地區人民在臺灣地區依親居留長期居留或定居許可辦法 第14條第1項第4款規 定,廢除她在台居留許可。 我去查了一下,該規定是說: 「大陸地區人民申請依親居留,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撤銷或廢止其許7
Re: [討論] 亞亞的老公和女兒是這樣的 可以先根據 國籍法 第 2 條 有下列各款情形之一者,屬中華民國國籍:2
Re: [新聞] 陸配參政若當選任公職 陸委會:依法須放話說我剛剛看出入國及移民法 71 條 移民署對在我國停留期間逾三個月、居留或永久居留之臺灣地區無戶籍國民、外國人、大陸 地區人民、香港及澳門居民應進行查察登記。 臺灣地區無戶籍國民、外國人、大陸地區人民、香港及澳門居民對前項所定查察登記,不得2X
Re: [新聞] 沈伯洋質疑無中國護照怎來台 李貞秀嗆笑死!二岸人民關係條例根本就不是取得中華民國國籍的法源依據 中華民國國籍的取得的規定規範在國籍法第二條 第 2 條 有下列各款情形之一者,屬中華民國國籍: 一、出生時父或母為中華民國國民。
Re: [新聞] 蕭美琴「國籍爭議」還沒完?游淑慧再爆入出國及移民法 第9條 臺灣地區無戶籍國民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得向移民署申請在臺灣地區居留: 一、有直系血親、配偶、兄弟姊妹或配偶之父母現在在臺灣地區設有戶籍。其親屬關係因 收養發生者,被收養者應為未成年人,且與收養者在臺灣地區共同居住,並以二人為限。 二、現任僑選立法委員。1
Re: [新聞] 八炯稱逾10萬台人領陸身分證 內政部有一些淺見 有錯請告知 內政部的這個說法如果跟文章中的說法一樣 那很明顯矛盾了 先說說一些基礎觀點 在這次大選中可以看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