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法制局酸釋憲效力不能自封!司法院反駁
司法院 笑死
不論你憲法,還是大法官解釋,在政治運作上都無法超越人民意志
要不把大法官會議的釋字決議、憲判,拿出來給人民公投看看
如果公投會過,那就代表人民意志贊同你大法官釋字
如果公投不過,你大法官釋字被人民意志集體否決,那純粹就是個屁
敢不敢呀
不然有種仿效法國開一次三級會議如何
你他媽的法官和大法官,也頂多屬於二級,在囂張什麼
※ 引述《Goo4u (Goo4u)》之銘言:
: 法制局酸釋憲效力不能自封!司法院反駁:相當於憲法位階
: https://reurl.cc/0W9EWY
: Newtalk
: 林朝億台北市報導
: 發布 2025.08.08 17:55
: 對於立法院法制局報告稱, 憲法法庭解釋效力不能自封為憲法位階,司法院今(8)日發布: 聲明駁斥,憲法法庭行使職權,其所為之解釋與裁判,有拘束全國各機關及人民之效力,: 大法官所為之憲法解釋或裁判,具有相當於憲法位階之效力。
: 立法院與司法院近年來衝突不斷,對於立法院去年通過的國會改革法案,憲法法庭解釋大: 幅限縮,而立法院也通過憲法訴訟法,上修憲法法庭做出裁判時評議及同意所需人數。而: 總統賴清德近兩次大法官提名同遭朝野政黨封殺,以致於憲法法庭陷入實質停擺情形。: 近日,立法院法制局更針對憲法法庭解釋位階提出「重複立法作為憲政對話—論國會立法: 權與司法違憲審查的界限」專題報告指稱,憲法判決之拘束力來自憲法訴訟法第52條至54: 條及司法權的本質:從法律賦予憲法法庭判決拘束力之角度觀察,效力不能自封,「立法: 機關僅有尊重義務,尚無遵從之必要」,大法官解釋結果應不具憲法位階,亦不能取代現: 行成文憲法,且無法限制未來國會立法形成自由,其合理之理解應僅係後法優於前法之法: 理原則。
: 司法院表示,司法院大法官依據憲法第78條規定解釋憲法,並依法組成憲法法庭行使職權: ,其所為之解釋與裁判,有拘束全國各機關及人民之效力,各機關處理相關事項,應依解: 釋意旨為之,並有實現判決內容之義務,除經釋字第185號解釋闡述甚明,亦於憲法訴訟: 法第38條第1項定有明文。
: 又釋字第662號解釋意旨揭示,立法院基於民主正當性之立法責任,為符合變遷中社會實: 際需求,得制定或修正法律,乃立法形成之範圍及其固有權限,惟基於權力分立與立法權: 受憲法拘束之原理,自不得逾越憲法規定及司法院大法官所為之憲法解釋。因此,司法院: 重申,大法官所為之憲法解釋或裁判,具有相當於憲法位階之效力。
: 司法院表示,專題報告所提立法機關主動重複立法以體現民意乙事,事屬立法機關職權,: 該院謹表尊重。惟依憲法第171條第2項規定,法律與憲法有無牴觸發生疑義時,係由司法: 院解釋之。重複立法內容如被認為與既有大法官解釋或憲法法庭裁判意旨相牴觸,經有權: 聲請之人聲請法規範憲法審查,憲法法庭仍應依其職權審查該法規範之合憲性(釋字第36: 6號、第662號解釋參照)。
: 至於報告內容提及違憲審查密度及政治問題界限乙事,屬大法官個案審查之審判核心事項: ,基於尊重審判獨立,該院未便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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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新聞] 憲法法庭限縮國會調查權 立院超思蛋,鏡電連查一個超思蛋也違憲,根本有病 早在多年前,反同婚的大法官就預告過了 大法官吳陳鐶認為戶政事務所依照民法不給同性登記結婚並未違法憲法。司法院也不該受 理台北市政府的聲請,此舉會使司法院「釋憲機關」之地位,淪為行政機關「法律諮詢機 構」之角色。他認為婚姻作為一種制度(Institution),「涉及整個社會及文化價值觀之![Re: [新聞] 憲法法庭限縮國會調查權 立院超思蛋,鏡電 Re: [新聞] 憲法法庭限縮國會調查權 立院超思蛋,鏡電](https://i.imgur.com/g7QUSbYb.gi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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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討論] 釋字499.601放到現在會被罵濫權吧看到司法院收到憲法訴訟法暫時處分聲請 作為憲法學子實在感到很無奈 萬一做出暫時處分或違憲宣告又要被罵濫權了 到底是憲政主義下的憲法最大還是民意最大 早在民國89年 大法官釋字499號解釋13
Re: [新聞] 王鴻薇:憲法法庭自己釋憲自己 不夠難看: : 4.完整新聞內容︰ : 20日立法院三讀通過選罷法、憲訴法、財劃法等修正案,民進黨方面已表態將聲請釋憲。國 : 民黨立委王鴻薇表示,憲法法庭想自己釋憲憲訴法,難道沒有瓜田李下,利益迴避的問題? : 再提名兩名大法官,就可讓憲法法庭運作,這才是正道。而憲法法庭自己釋憲自己,不夠難10
Re: [新聞] 快訊/憲訴法暫時處分聲請收到了! 司法盲不要避重就輕,迴避根本性問題,釋字601講的很清楚,憲法法庭不得以任何理由拒 絕審理案件,即使因為迴避而導致無法官得以審理亦一樣,而你立法院制定的條文居然規 定憲法法庭在人數不足時不得審理案件,這就是公然挑戰釋字601的解釋內容,意圖癱瘓 憲政機關的運作,你不敢正面回答問題就算了,還要拿總統提名當擋劍牌,真是可悲到了 極點!9
[討論] 國民黨在釋憲戰很常吃敗仗釋字585(319真調會案1):國親違憲 釋字601(報復砍大法官加給案):國親違憲 釋字613(NCC政黨比例推薦案):國親違憲 釋字632(消極不行使監委同意權案):立法院多數黨(國親)違憲 釋字633(319真調會案2):國親違憲8
Re: [新聞] 國民黨「反廢死」公投告吹!吳思瑤:藍不同意此說。 按我國憲法第一條,國體為民主共和國,不是法官共和國。 次按第二條,主權在民,不在大法官。 末按第十七條,人民有選、罷、創、複之權。 人民公投,是民主意志的終極展現。修憲、制憲,都要公民複決,正是民主共和的意義5
Re: [新聞] 大法官若不能擔負憲法最後一道防線 學者其實面對這種情況 大法官會議釋字328號已經有答案了 為重大之政治問題,不應由行使司法權之釋憲機關予以解釋。 這次國會行使法本身就是重大政治議題![Re: [新聞] 大法官若不能擔負憲法最後一道防線 學者 Re: [新聞] 大法官若不能擔負憲法最後一道防線 學者](https://i.imgur.com/NINxBN6b.jpe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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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益] 釋字371釋字371摘錄: ...法官於審理案件時,對於應適用之法律,依其合理之確信,認為有牴觸憲法之疑義者 ,自應許其先行聲請解釋法,以求解決。是遇有前述情形,各級法院得以之為先決問題裁 定停止訴訟程序,並提出客觀上形成確信法律為違憲之具體理由,聲請本院大法官解釋。 司法院大法官審理案件法第五條第二項、第三項之規定,與上開意旨不符部分,應停止適
Re: [黑特] 大法官可以說憲訴法違憲嗎?可以,而且類似問題有相關前例,嚴格說來我是認為藍白最好祈禱大法官會主動做這件事。 不然他們很快會發現一個很基本的事情:憲法法庭不是只有制衡立法權而已 有的,臺灣的大法官確實曾針對與大法官本身相關的法律進行釋憲,這種情況並不罕見。大法官的解釋權包括審查與憲法相關的法律,甚至針對影響大法官自身權限、資格或任期的法律也有釋憲的經驗。 典型案例:司法院大法官解釋 1. 釋字第85號解釋(1958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