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卦] 判黃子交緩起訴的是哪一個檢察官?
台灣版N號房創意私房高級會員
持有超過四百部不雅影片
其中尚有七部未成年人的猥褻影片
最小還只有十二三歲,且是被迫
這種犯行檢察官可以緩起訴,
連上法院出庭都不用?
敢情是哪個檢察官判的緩起訴?
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
第 39 條第 1 項
無正當理由持有兒童或少年之性影像,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臺幣三萬元以上三十萬元以下罰金。
雖然是一年以下徒刑,但法官的宣告刑如果在半年以上
是必須進去關,不能換成繳罰金了事的(刑法第 41 條第 1 項)
這種當初還開直播,義正嚴詞,還說會悔過
結果東西不刪,直播後還繼續買的
檢察官不起訴求處最重刑(本件很遺憾只有一年)
居然可以直接緩起訴掉?
各位法界先進知道是哪個檢察官判的嗎?
很想知道此人的廬山真面目
另外,依照刑事訴訟法第 256 條第 1 項
「告訴人接受不起訴或緩起訴處分書後,得於十日內以書狀敘述不服之理由,經原檢察官向直接上級檢察署檢察長或檢察總長聲請再議。」
小弟是建議提起告訴的被害人一拿到緩起訴處分書後
就找律師聲請再議,順便請律師公布一下是哪位這麼有慈愛的檢察官
如果本件沒有告訴人,那這位有慈愛的檢察官,
就應該依照同條第 3 項後段:
「…或第二百五十三條之一之案件經檢察官為緩起訴之處分者,如無得聲請再議之人時,原檢察官應依職權逕送直接上級檢察署檢察長或檢察總長再議,並通知告發人。」
(253-1 案件指的是較輕之罪,即「死刑、無期徒刑或最輕本刑三年以上有期徒刑以外之罪」)
依照職權向上級檢察署檢察長或檢察總長聲請再議。
另外,監察院看要不要一併介入,發動彈劾這名檢察官的調查程序
只能說真的太扯,完全看不下去~~
有沒有判黃子交緩起訴的檢察官是誰的八卦?
--
台灣司法一堆恐龍 抓不完
把那檢察官找出來 調去外島
笑死。
有本事就抓拍片的五馬分屍。
檢察官能做出判決?
連緩起訴是檢察官判的都不知道, 你還是去旁邊玩沙吧
※ 編輯: BaoLiao5566 (149.88.18.2 美國), 04/13/2024 01:24:13為什麼檢察官能做判決?應該是搜查官才可以
做判決,尤其是麻藥搜查官。
緩起訴本來就檢察官的職權阿 法官都還
沒判
笑死
為什麼台灣會有N號房影片?
你法就列出來了 就這麼輕阿
講得全台只有黃電腦有a片
因為持有本來就是輕罪
我看過緩起訴書與不起訴書,嘻嘻
才不告訴你勒
靠民粹肉搜 有什麼用? 不如叫立委修法
緩起訴就是還沒起訴 不會到法官那
符合緩起訴的要件為何不能緩起訴
還有,檢察官用「判」字?笑死XDDDD
以前在逆局有看過一個富家子也是高級會員
自己欣賞也沒散播 繳錢換緩起訴正常
我是覺得你也可以去玩沙。當初這件事會鬧
處分
大,並不是因為"持有",而是"購買"。
嫖妓SM割背放血 原來是從小媽媽紅杏出牆
無限上綱持有加重沒意義,未成年就是一個
你先把緩起訴書、不起訴書看過再說吧
檢察官雖然與法官同屬審檢職系
名詞,17歲也叫未成年。這邊就分兩派,一
最後她失去媽媽 失去母愛的小孩
派就認為,寧可錯殺,不可放過。就算你抓
媽媽是她心理永遠的痛 他自殘最後自殺
到17歲的片,你也該去關。另一派是,不該
佼是有性侵性交未成年拍片嗎 買個片搞成
為了極少數案例(實際上持有被判很少),而
統神就跟你說了,最高就一年
判了也是緩刑
媽媽對一個人的影響太大了
全黨追殺 真以為台灣沒公理任你們鬥爭嗎
加重到極重。
知道你想講什麼 但是判刑的是法官不是檢察
但檢察官的 [處分書] 在三權分立下,是在行
政權作業的範圍。
另外購買加重,其實一開始是打算修法的,
官好嗎?
哇靠 我怎麼記得那麼清楚 有夠變態
樓上眾東南牙某詭島法匠們 在你老北的米國,持有這種未成年影片 除了要被抓去關外,是要被註記是性侵犯並公布地址跟工作場所資訊的 台灣根本是刑度太輕 另外糾結檢察官不是「判」而是「行政處分」也沒有意義 因為對被害人來說,這個結果就是司法體系對黃的判決,連上法院都不用 誰管你是不是法官判的 樓上各位法匠完美詮釋為何台灣司法會如此不讓人民信賴
※ 編輯: BaoLiao5566 (149.88.18.2 美國), 04/13/2024 01:38:58是後面統X事件才整個重點錯亂。
跟麻柯很像阿,不起訴就不會被判刑,厲害!!!
我覺得黃應該是生病了 畢竟他親眼看到那
那就送精神鑑定
那個司法體系就是程序不對 就會給你不起訴
既然要這樣主張,那起碼送精神鑑定看看
綠營大老被起底性侵還咬傷女秘書胸部
寫錯訴狀 法院就不理你叫你重寫 再寫錯..恩
因為最高只有1年 檢察官當然可以緩起訴
我有發嘍韓老師的朋友臉書 黃父親好像就
很不好搞 逆局那個富少爸也很.. 難怪媽媽
怎麼會太輕,苗說一年就很嚴重了!!非常嚴重!
會選擇別人 家暴 他親眼看媽媽被殺死
米國可是連二次元都會有問題。但因國情問
鄉民在這裡吵結果沒人要去叫立委修法
每次都跟國外比,歡迎來到世界跟不上的台灣
一位電影影評人的臉書看來的
題,所以他們接受。台灣比起看米國,還不
她還說還說很替孟可惜 我該說她是先知嗎
如看日本。日本和美國,你覺得哪個交流比
較深,那你自己去看日本法律怎樣。
日本人不是沒靠北過太輕。但相關犯罪,日
是陳小姐7/22寫的文
本數量就比較少,日本反而叫米國先管好自
己就好。當然日本不是沒比較重的法,癡漢
法聽過沒?一般就是國情上犯罪率高,才會
刻意提高法律。
簡單來說,你把因果弄反了。不是因為台灣
太輕,而是因為台灣目前用不到這麼重。
都用講的美國盼多種 貼個美國法條來看看
自己 google 梅根法案
https://www.nsopw.gov/按林老師,把我家地址輸入進去,1 mile 內就兩個性侵犯....
重不叫潮流,那是他們國情太亂。所以米國
可是連二次元都管制。到底要怎樣的社會才
需要管制二次元?至少台灣不用。你認為需
要,是因為你那邊太過危險不是?
米國的政確動漫,也反映出他們國情問題。
其實你可以回文
※ 編輯: BaoLiao5566 (149.88.18.2 美國), 04/13/2024 01:51:23還是你其實只是想報復台灣。在米國都只能
看那些曼威、黑美人魚、10/10的影片。真
受不了就回來台灣。單純想報復台灣沒意義
不用回文,你看我說沒錯吧。台灣根本不可
法條就訂這樣 換哪個檢察官來都一樣 先去
修法再來談
能有這種情況(高犯罪率)。自然知道主因了
,你說再多,也只證明你想報復台灣而已
該說的都說了,不想碰到犯罪就搬回來
1.處分不是判決 2.是附條件緩起訴
要支付國庫120萬元
媽媽出軌又怎樣 誰的父母沒出軌啊 裡
面哪個人長成罪犯了 成年人做事自己
擔責任不要在那邊牽拖
你關心你的米國戀童神父就好了 灣灣不用你
操心cc
什麼都要比 要不要來灣灣推廣槍枝跟大麻啊
覺得因為是新型態的犯罪 台灣法律還沒跟
上.黃表面上只是購買和持有性影像但……
需要 亡羊補牢 吧
不要笑死人了 以前求檔還要被水桶咧 現在
去看一下北投溫泉或是其他新聞底下有多少
這件事哪有什麼新形態,會員購買制度,應
人在求連結 持有很嚴重 但看免費的真香
該有20年左右了吧?印象中大學時代就有類
似制度了。只是網路發達,普通人根本不會
付費。
要加重的原因,也不是新形態,而是有些人
認為付費是不是使對方更有動力。那這樣算
不算幫助犯。所以改或不改,我是沒差,但
社會共識是想改。畢竟比起持有,最可惡還
是拍攝者。通常是"嚴重到犯罪者太多",才
只能從持有下手。亂世用重典。
說得很好,我支持新加坡跟馬來西亞的鞭刑。
※ 編輯: BaoLiao5566 (143.244.44.138 美國), 04/13/2024 02:14:23那請引進美國。我就說了,台灣並沒有一公
里內就存在兩名性侵犯的情況。台灣當然還
是有性侵,但亞洲犯罪率低的地方,台灣也
算前幾名的。
新加坡更可笑 是持有a片就違法 這應該是假
道學天堂 快點搬過去住
創意私房論壇 是讓金主可以點餐,比方看
上哪個啦啦隊員 有攝影組會想辦法拍到,
就會員不只是被動購買,更有主動涉入
推進犯罪的過程
青春煉獄:網路獵騙性私密影像事件簿
星際聯盟檢察長 張家航
不懂司法實務就閉嘴啦 給法院判只會判二
個月你信不信 緩起訴還讓他繳了140萬給
國庫 犯罪天堂法官不是叫假的好嗎!法院
根本不可能判超過6個月
*更正120萬 。
創意私房之前就有人被重判了 黃被輕判剛好
可以證明他跟那些人做的事有多大的差別 不
要一直拿記者跟yt仔說的故事而不相信檢警
法官
沒人在乎我們繼續攻擊董神
多少罪最高刑度比這條還重,法院照樣判最
低的2個月有期徒刑,以酒駕而已最高三年
,犯第三次酒駕幾乎全部法官不會判超過6
個月啦!不信自己查判決啦,何況這種一年
以下的罪,根本不可能判超過6個月進去關
,2個月易科罰金也才6萬(通常都1000/日
),就算用最高3000/日(這還是法官定的
,實務上法官99%只定1000),判6個月,也
才54萬,這檢察官很有心了啦,知道給法官
判會有這種結果讓緩起訴付120萬給國庫,
實質懲罰效果百分之百比法院判重啦!簡單
搞起訴讓法院判,檢察官還比較省事好嗎!
黃若最後真的被輕判,那真的會變成 創意
私房 最大的一次業配。
如果真的有脅迫的影片早就抓去關了 我也可
假設未成年的影片更多都是自拍的 檢警也不
好意思說什麼 覺得恐怖的最好不要讓你們的
小孩太早接觸手機 但我好怕他們為了拿到手
機做更恐怖的事
這篇報導鏡周刊記者 有潛入創意私房論壇
深入報導,還有找到被害人願意出面
說有被重判的 先確認你說的案例是不是拍攝
或上傳者吧
所以黃沒有被重判不就代表他不是
喔應該是我誤解你想表達的
真的太扯 就是有人買才有人賣 不斷助長兒
童性剝削
購買持有本來就罪就很低阿
我都搞不清楚是拍的該重罰還是看的要重罰
跟殺人判個3-5年、這案判決已符合比例原
則,不要不太滿
你要不要看傷害酒駕詐欺這些基本上都不
會判到6個月的法定刑?一年以下就是最輕
最輕的輕罪
一般不會用判決來稱呼起訴、不起訴、緩起
訴
猥褻女童才10個月而已
超希望中國統一台灣的
把這些法匠抓去處死 爽
爆
[爆卦] DPP網軍寗祥豪惡意濫訴不起訴PTT網頁版: 由蔡英文總統外甥吳孝銓主導的極右派社團應許成員之一, 上過新聞,被爆料是民進黨二代網軍, 今年五月公司解散的深口袋行銷寗祥豪(ptt id:namtar),4
[討論] 黃子佼事件不太嚴重?剛剛有新聞報導寫出緩起訴內容書 緩起訴處分書寫道:「被告僅係單純持有少年性影像供己觀覽,並查無散布或販賣 情形,行為所生危害非鉅,犯罪情節尚非重大。」張雅琳表示,檢方認為黃子佼犯罪情節 不太嚴重,如果他真的把未成年性影像散布、販賣,就另構成其他罪名,「豈可以此未構 成之更嚴重罪名,來作為論述淡化或減輕被告行為的理由?」9
Re: [新聞] 女店員偷吃2顆茶葉蛋判刑3個月惹議 二檢察官PO文指出,其實部分輕微罪刑符合法定要件,並經過檢察官審酌,就可以依照「微 罪不舉」之法理,做出「職權不起訴處分」或「緩起訴處分」,被告沒有刑責。 台灣司法人權進步協會常務理事、橋頭地檢署主任檢察官徐弘儒指出,所謂「職權不起訴 處分」,係指檢察官依《刑事訴訟法》第253條之規定,對於不得上訴第三審法院的案件 ,包含最重本刑三年以下有期徒刑之罪,以及竊盜、侵占、詐欺、背信、恐嚇與贓物等輕5
Re: [討論] 如果覺得統神很嚴重的話為什麼黃子佼只是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略以 第 39 條 無正當理由持有兒童或少年之性影像,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臺幣三萬 元以上三十萬元以下罰金。 無正當理由持有兒童或少年與性相關而客觀上足以引起性慾或羞恥之圖畫、語音或其他物2
Re: [問卦] 黃子佼 炎P可以學網紅開課吧?: : 乳蹄 : : :2
Re: [新聞] 黃子佼藏偷拍外流片!衛福部保護司怒斥衞福部保護司... 好耳熟的名字啊,就查了一下, 原來是這件: 大家趕快來加入喔,只要追打黃子佼, 免成本聲望 UP ! UP !- 其實稍微懂一點刑事訴訟法的人就知道 台灣的檢察官對於不起訴的權利實在過大了 刑訴法253條和376條1項1款加起來 等於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罪 檢察官都可以依職權不起訴
- 地方檢察署及其檢察分署處務規程 主任檢察官掌理左列事項: 一、本組事務之監督。 二、本組檢察官辦案書類之審核。 三、本組檢察官承辦案件行政文稿之審核或決行。
爆
Re: [新聞] 獨家》新任勞動部長洪申翰出任 王義川遞49
[問卦] 各位滿意了吧 下去一個 換一個沒畢業的65
Re: [新聞] 深夜震撼彈!洪申翰接勞動部長 王義川遞28
Re: [問卦] 烏克蘭打了兩年的戰爭獲得了什麼X
[問卦] 只有我覺得社會對謝宜容太過分了嗎??36
[問卦] 真的有外星人嗎?我非常存疑15
Re: [新聞] 深夜震撼彈!洪申翰接勞動部長 王義川遞44
[問卦] 靠北 搭訕現在變性騷喔?20
Re: [問卦] 喬丹時代的籃球看起來很爽吧16
Re: [新聞] 深夜震撼彈!洪申翰接勞動部長 王義川遞16
[問卦] 台電一天虧十億誰要負責?9
[問卦] 這部長選的不錯吧?47
[問卦] 為啥台南Josh還蠻容易吸仇恨的46
[問卦] 華堡 Q Burger 拉亞漢堡 呷尚寶你會選擇10
[問卦] 台大大氣其實不好念吧?9
[問卦] 為什麼在美台灣人要欺負華人同胞24
[問卦] 多米多羅跟上班不要看黃金交叉了!8
[問卦] 下一個會出大包是什麼?9
[問卦] 注音到底有幾種版本52
[問卦] 全女性公司是不是就不會有霸凌了16
Re: [新聞] 深夜震撼彈!洪申翰接勞動部長 王義川遞15
[問卦] 要怎麼克服怕飛天大蟑螂的恐懼?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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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卦] 敦南誠品賺什麼呀8
[問卦] 哇操勒比特幣99000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