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日本千葉台女駕車撞死小女嬰母重傷
※ 引述《zxc0312 (11)》之銘言:
: 如果是中華民國國籍的話
: 代表她的永住權 或是工作簽要被取消了
: 接著面臨鉅額賠償 刑事坐牢
: 然後等著被強制遣返中華民國領土
: 繼續接受中華民國政府的刑事審判
: 你在日本所有的一切權利財產自由都會被剝奪
: 不是日本國民的話 犯罪的懲罰就是這麼樸實無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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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Sent from JPTT on my iPhone
不知道日本的法律怎樣,因為在台灣,外籍勞工撞死台灣人,根本不用賠償不用和解,反正過失致死關不久,頂多一年,關完就拍拍屁股被驅逐出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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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23.141.75.79 (臺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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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
還沒出庭拿假護照就可以落跑出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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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要殺仇人是不是僱外勞CP值最高?
推
外勞不用關啦 罰金繳應繳就好了
噓
你要不要放幾個不到一年的實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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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佐證你的言論
→
撞死皇民不可一概而論
推
死亡車禍.外勞肇逃有悔意判七月緩刑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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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卦] 為什麼酒駕/過失殺人在台灣罪這麼輕?餓死抬頭, 一直覺得台灣刑罰真的有病! 酒駕/過失致死,刑期根本超短 因為不負責任的飆車/酒駕根本就是殺人而不是致死,結果實際上都用輕罪過失致死來判, 應該是過失殺人而不是過失致死。![[問卦] 為什麼酒駕/過失殺人在台灣罪這麼輕? [問卦] 為什麼酒駕/過失殺人在台灣罪這麼輕?](https://i.imgur.com/2zPGRfyb.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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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新聞] 撞死知名作家陳柔縉 外送員判6月《中華民國刑法》第276條第1項: 「因過失致人於死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十萬元以下罰金。」 士院認為,賴男本應遵守交通法規,卻未注意車 前狀況貿然前行,導致陳柔縉死亡,也使陳的子 女痛失至親,念在他承認犯行,且雖願意賠償死![Re: [新聞] 撞死知名作家陳柔縉 外送員判6月 Re: [新聞] 撞死知名作家陳柔縉 外送員判6月](https://i.imgur.com/028jFqeb.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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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新聞] 開270萬名車!建設小開撞死騎士 爸爸出台灣過失致死罪的刑度,特別是一般車禍的交通過失致死罪,刑度非常的低。 原因在於連故意傷害的刑度都很低了,常常把人打到頭破血流那種,也只會判個有期徒刑 二 月。 這種過失傷害、過失致死,在刑法上的評價因為只是行為人的疏懈而導致傷害或死 亡結果發生,並非具有法敵對意識的故意犯罪,所以為了避免輕重失衡,過失致死罪的刑![Re: [新聞] 開270萬名車!建設小開撞死騎士 爸爸出 Re: [新聞] 開270萬名車!建設小開撞死騎士 爸爸出](https://i.imgur.com/JdE4ymbb.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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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卦] 為什麼一條人命,撞死砍死差這麼多?餓死抬頭, 先講結論,台灣法律就是個笑話! 一樣3歲小孩一條人命 為什麼用車子撞死,過失致死1-2年,還可以緩刑,賠沒多少錢。 用刀子砍死小孩,無期徒刑可教化。![[問卦] 為什麼一條人命,撞死砍死差這麼多? [問卦] 為什麼一條人命,撞死砍死差這麼多?](https://i.imgur.com/kbFE63nb.p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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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新聞] 「德東飆車王」撞死人判4年!撞死律師那個有監視器影像 可佐證嫌犯是故意往人行道衝撞 但問題是本案沒有證據能證明 德東飆車王是故意要駕車衝撞路人 就只能是過失致死5
[問卦] 對法匠而言 過失致死不能判太重?請問一下 兩種情形 有人拿刀刺死你 VS 有人酒駕撞死你 對被害者家屬一樣都是死 但是對法匠而已就差很多 過失致死不能判太重 不然會得不起所學的法律體系5
Re: [新聞] 兒被逆向撞死母在手臂刺上樣貌紀念 肇事我是覺得如果這些該處理問題的人處理不了問題,或是隨便處理,就把這些人處理掉 刑法過失致死最重五年以下,先不講這條法規刑責重不重,以刑期五年來說,這幾年 以來的過失致死件,法院判決書供開放查詢的,我點了一百件,沒一件有超過二年六個月 的(不論是否和解),甚至還有肇事責任100%、沒和解、法官判六個月可易科罰金的,繳18 萬罰金後就逍遙快活了。
![Re: [新聞] 日本千葉台女駕車撞死小女嬰母重傷 Re: [新聞] 日本千葉台女駕車撞死小女嬰母重傷](https://i.imgur.com/ayTedwNb.jp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