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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新聞] 39名法律學者連署聲明 籲「國會五法」退

看板Gossiping標題Re: [新聞] 39名法律學者連署聲明 籲「國會五法」退作者
bluelune
(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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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學者最擅長就是文字運用,
這雖然寫了這麼一長串內容,
但是文意非常平淡,
什麼程序瑕疵,社會大眾有疑慮,
要審慎討論,不要倉促表決,
呼籲呼籲~~
跟那些自稱學運的把這法案說的十惡不赦有很大差別,
看來就像是被要求出聲,
就給點交代簽個名這樣


※ 引述《proprome (月光寶盒)》之銘言:
: 39名法律學者連署聲明 籲「國會五法」退回委員會
: https://udn.com/news/story/6656/7992040
: 聯合報/ 記者侯俐安/台北即時報導
: https://uc.udn.com.tw/photo/2024/05/27/realtime/29721716.jpeg

: 公民團體發起立院集結行動。記者黃義書/攝影
: 朝野明天決戰國會改革法案,39名法律學者今天聯合聲明,呼籲立法院將「國會五法」
退
: 回委員會討論,若立法院執意三讀,將呼籲行政院與總統依據憲法規定行使覆議權,退
: 立法院重啟審議。
: 立法院會5月17日、21日、24日,經過三天三夜表決大戰,二讀表決通過總統國情報告

: 即問即答、增訂國會調查權、人事同意權改記名投票、被質詢人藐視國會最高罰20萬元
: 關鍵條文,其餘15個條文明天續審並拚三讀。
: 包含台大、政大、成大、東吳、中正、逢甲、東海、義守、中原、靜宜,以及中研院研

: 員等39位法律學者今天聯合聲明,要求立法院應將國會五法退回至委員會充分討論。
: 連署聲明指出,「國會五法」因程序瑕疵與內容違憲備受爭議,不但導致國會內部激烈

: 爭,社會大眾亦產生疑慮,全國各地公民運動即展現反對倉促通過的強烈民意。作為法
: 學者,呼籲暫停二讀程序,將其全部退回委員會充分審議,廣諮相關領域專家與社會意
: ,建立具有高度共識並合憲的制度。
: 聲明指出,我國憲法並未明文規定國會調查權,憲法釋字325、585、633、729號解釋,

: 別解釋在權力分立原則之下的意義等,其中,585號解釋認定,「立法院調查權乃立法
: 行使其憲法職權所必要之輔助性權力」。
: 但585號解釋也指出,「基於權力分立與制衡原則,立法院調查權所得調查之對象或事

: ,並非毫無限制。」並說明「其程序,如調查權之發動及行使調查權之組織、個案調查
: 項之範圍、各項調查方法所應遵守之程序與司法救濟程序等,應以法律為適當之規範。
: 聲明指出,本次「國會五法」修訂,不僅涉及立法院與行政院之權責關係,更涉及公務
: 以外一般人民重大權利之限制。585號解釋文曾經申明,「如就各項調查方法所規定之
: 序,有涉及限制人民權利者,必須符合憲法上比例原則、法律明確性原則及正當法律程
: 之要求。」
: 聲明強調,立法院強迫人民配合調查之手段與其相應的行政罰或刑罰,以及人民是否得

: 絕出席、拒絕陳述、拒絕提供資料等問題,皆涉及人民之人身自由、表現自由、資訊隱
: 權、財產權等憲法權利,其目的、範圍、手段、程序保障與救濟均須詳加規定,就此而
: ,目前法案顯然不足。
: 聲明指出,立法委員質詢權,與為了輔助立法院行使其憲法職權之調查權,分屬不同憲

: 制度。質詢權的目的在於,讓個別立法委員獲得資訊或意見,並據以形成後續表決或發
: 的基礎;國會調查權則係立法院為行使其憲法職權,探求立法或預算審議時所必要之事
: 基礎。
: 聲明表示,兩者有所不同,是否得以相提並論並施以相同強度之處罰手段,均有待審慎

: 論。目前已二讀通過的修正條文,除了是否符合憲法有諸多疑義,亦有不少自我矛盾之
: ,若繼續倉促在二讀程序中未經審議而全部表決,除了產生許多違憲疑義之外,未來在
: 用上勢必發生許多爭議與問題。
: 聲明指出,國會質詢或調查權制度的完備化,固然是我國國會改革應該推進的事項,

: 而各個民主國家的具體法制設計,均有重大差異無法直接移植,若逕以外國法制之表象
: 為參考倉促立法,或未顧及憲政體制的權力平衡,甚至對於人民與官員基本權利的過度
: 害,將造成憲政體制的混亂。
: 聲明呼籲,在這個台灣民主發展的「憲法時刻」,呼籲立法院不要在本周倉促表決,將

: 退回委員會,讓相關法案能夠在各界充分參與與討論之後,再做周延而完整的立法。倘
: 立法院仍執意進行三讀程序,我們也呼籲行政院與總統依據憲法之規定行使覆議權,退
: 立法院重啟審議。
: 6.備註:
: 其實 剛剛看隔壁版最新進度
: 目前已經達到 62位法律學者/專家連署
: https://i.imgur.com/HhCiojh.jpg
: 現在是康乃爾法學博士 VS 大量法律界學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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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Polo3 05/28 00:50這些叫獸根本不會做功課

macoto4444 05/28 00:58這些人哪比得過國昌 民主的燈塔!

TBking 05/28 00:59有洗澡雄耶~

realion 05/28 01:05嘴砲仔還真比不過實際立法經驗

douxid 05/28 01:14我看連訴狀都忘記怎麼寫了。

s0914714 05/28 01:15我怎麼看到一堆汪而已

wumins 05/28 01:15這些教授真自綠

gueswmi 05/28 01:18法學專家 告訴我 被健保局處罰的申訴條文

gueswmi 05/28 01:19在哪裡? 沒有的話 趕緊宣告違憲

geofran 05/28 01:52黃國昌1995年通過公務人員特種考試司法官

jason61105 05/28 02:32這些人連提出自己的法學見解都不敢

sthelse 05/28 04:00搞不好有人被代簽名,自己都不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