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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問卦] 廢死理論根本超弱 他們在囂張啥?

看板Gossiping標題Re: [問卦] 廢死理論根本超弱 他們在囂張啥?作者
peterwww
(小宇宙之復興)
時間推噓 2 推:2 噓:0 →:0

※ 引述《tomer (卯月影)》之銘言:
: 唔
: 但訂刑度的時候考慮冤獄還蠻奇怪的
: 照這樣說所有刑度都應該降低
: 因為沒有百分之百正確的法官
: 然後你因為怕冤獄廢死
: 就變成無期徒刑或有期徒刑
: 然後就有機會鑽到某個漏洞適用其他救濟措施
: 什麼假釋啦大赦特赦啦外役監啦
: 所以說冤獄根本不該變成廢死的理由
: 頂多給法官裁量權
: 怕判錯給死刑犯三十年四十年的暫緩執行期間
: 讓比如說科技進步有機會找到新事證之類的
: 然後年年檢討
: 如果發現真的這個人越來越罪證確鑿
: 沒必要留了之類可以提前執行之類的
: ※ 引述《chenweichih (走路常跌倒)》之銘言:
: : 先說 廢不廢死這問題太難
: : 我以前試圖去研究雙方主見
: : 我愚鈍 想不出要有什麼主見
: : 沒特別支持哪一方面
: : 但廢死讓我覺得最不可動搖的就是這第四點
: : 其他論點都不重要
: : 甚至還比較像思想流行趨勢而已
: : 比如說「誰說國家不能剝奪生命?」
: : 「死刑有沒有嚇阻力目前科學上兩種論點也有」
: : 「國際趨勢就真的只是思想流行而已」
: : 「怎不扯到凌遲而不致死像人彘才是滿足民眾的慰藉」
: : 等等的一堆廢死理論論點都很薄弱是沒錯
: : 但是第四點我真的無法反駁廢死
: : 「你低估了冤獄了」
: : 第一你說科學辦案冤獄少很多
: : 這是你拿古時候來相對的比較
: : 其實你看廢死提出的例子
: : 會發現還真的不少
: : 而且是「被發現」的
: : 一堆堅稱自己沒犯罪卻被執行死刑
: : 死後沒人翻案的都先不討論
: : 更多的是廢死人事後主動幫忙翻案的
: : 如果尊重每一個生命體的話
: : 儘管只有一個生命都是無價的
: : 可以的話的確不應該存在任何一個冤獄
: : 更不用說是剝奪生命的冤獄了
: : 你說民主自由少很多冤獄
: : 其實民主自由跟少很多冤獄是完全不相干的
: : 冤獄也跟什麼戒嚴時期國家機器不相干
: : 是你誤解單純冤獄的意思
: : 你這裡講的冤獄基本上根本就不是單純的冤獄
: : 嚴格來說還比較像「拿司法制度來殺人」
: : 目前的科學的確是無法完全杜絕冤獄的
: : 畢竟沒有上帝視角
: : 這時廢死人講一句「生命被剝奪後, 無法重來也無法補償當事人」 我還真的一句話都說不
: : 出來
: : 雖然任何冤獄的補償意義性都不高
: : 但至少可以做到安慰性的補償
: : 唯獨死刑是無法補償的
: : (當然硬要說被關到死才發現是冤獄也無法補償啦 但至少有給當事人利用餘生平凡的機會)
: : 所以我試圖想反駁廢死時
: : 只要提出第四點
: : 我還真的不知道怎麼反駁
: : 於是我就變成抱持著
: : 「這問題太困難, 還是留給別人思考好了」
: : 這種想法了
: : 不過我是有種鄉愿的想法
: : 「加重終身監禁 - 一種無法假釋真的要關到死的刑責」
: : 那種證據十足, 比如說鄭捷這類的
: : 直接判加重終身監禁
: : 一來可以滿足法律人提出的「國家不能剝奪生命」
: : 二來也可以稍微滿足堅持死刑的民眾
: : 但我這想法是完全沒有科學只是隨便想想
: : 我也沒唸過什麼法學概論什麼的
: : 單純鄉愿的想法
: : 我也不知道就法學來講低不低能
: : 只是就這文章無聊提出想法而已
: : 稍微離題了
: : 這篇主要還是提出冤獄這問題
: : 你可以去看看廢死的人提出的東西
: : 說服力真的很強
: : 我有點變成基本上很想要有死刑甚至凌遲致死
: : 但因為冤獄真的無法預防
: : 所以我還真的不知道能講什麼了
: : 留給別人去討論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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廢死與否的論點 這幾天很多人已經說得夠多了

絕對不是表面上的死刑存廢 其背後會顛覆實質否定價值觀念

這才是最嚴重的地方

以為是愛 原來是害 看似真愛 卻是自私 著相 死腦筋



表面上看 支持廢死很重視(加害者)的生命權

這就是他們所謂 其他傳統文化都很野蠻

廢死國家是先進國家 重視人權 重視生命

國家沒有權力殺人 我們更不能存有報復之心

不能鼓勵仇恨 不願意看到還有人因為事件而更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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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要小看這簡單的幾句話

其隱藏各種價值觀的交鋒對決 這也許是那些有心人的更深層目的

他們樂得繼續灌輸西方價值觀 變成所謂普世價值

繼續以西歐觀點高姿態來教化 開化落後野蠻的東方文明

這時候作為學法的人 就相當於祭司角色 只差沒發放贖罪券

由我現代祭司來講法 解法 說法 其他人請勿多言 勿透過方言來解聖經

法律地位沒有最高只有更高 拒絕你的神聖性 強化我的絕對性

法律人變成法治國底下很重要的人物

(這就是現代西方法治國 難怪伊朗要搞政教合一)



強化有形的生命的重要性 無形的我們不管 眼見為憑(生命權)

一切都僅止於邏輯實證

這就是背後哲學思想的抉擇

甚至也否定了自然法傳統 公平正義 超越古今 超越地域 的真正意涵

說穿了就是否定了人類精神文明積累 這就是法律非常非常死的地方

過往法律人知道 所以會提出司法最後手段性與謙抑

避免一切向法看 來造成社會價值觀的偏差

大法官釋憲本應謹守司法的最後手段性與謙抑性

無奈他們總是要自以為是大祭司

說實在話 生死沒那麼重要啦

把生死看得太重要 反而很多事情看不開 想不開 更慘


比方有人可以為了國家而犧牲生命 為了氣節可以自殺明志

有人國恨情仇在肚 敢擋百千刀 情意長存 ......這才是歷史真相

國家機器可不可以殺人 如果有人要破壞這個國家 你應如何處置 ?

國家也只是一時的 拿國家機器不能殺人一項來說 就是扼殺自己的思考力


生命權 真的不是最高的 那是法律人自己的視為幻想 非人類歷史 非生命的本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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運動場上的汗水與淚水 樹下喘息的人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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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0189148 04/26 02:39都是假議題,背後是思想操弄的權力爭奪

VVizZ 04/26 08:31確實是這樣,這些人以為自己是神的代言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