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快訊/柯文哲7千萬交保! 北檢抗告期限
會怕啊
問了Grok
台灣檢察官明知道無罪,硬是起訴而且羈押,造成冤獄,有刑法責任嗎
你猜AI怎麼說
在台灣,檢察官若明知被告無罪卻故意起訴,使其受刑事追訴,確實可能構成刑法第125條第3款的濫權追訴處罰罪,處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同樣地,若檢察官濫用職權進行羈押,也可能觸犯該條第1款,刑責相同。 若此行為導致被告遭受重傷或死亡,刑罰將加重。 然而,要成立此罪,需證明檢察官主觀上「明知」被告無罪,且行為符合「濫用職權」要件;若僅是偵查判斷失誤或證據不足導致無罪判決,通常不構成刑事責任。 實務上,此類案件需經調查確認檢察官的故意,例如透過證據顯示其刻意忽視有利被告的事實或操縱程序。
此外,受冤獄者可另依刑事補償法向國家請求補償,但這不影響檢察官個人的刑事責任。
又來了,有沒有看到
明知而為之,像不像圖利罪?
像
那改朝換代之後
如果政治追殺,檢察官真的跑的掉嗎?
特別是大罷免32:0的事實已經擺在眼前
柯文哲人很好,不會政治追殺
真的嗎?
柯文哲選不上,不用擔心
但是如果藍營提出追殺做為合作條呢?
柯文哲人很好,不用擔心
真的嗎?
我覺得檢察官現在思考的是
政黨輪替改變不了的大前提之下
司法到底能不能弄死柯文哲?
能,一定弄死你
不能,為了自保那只好龜到底
現在往那個方向走已經很明顯了
賴神民調繼續低下去
恐怕離眾叛親離不遠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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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後等党犬搶著當污點證人就飽了
明知 嘻嘻
這些北檢剩多久能逃?
3樓,就是明知這兩字才要考慮改朝換
代啊,寫的不自由心證的話,當權都
很難保
自己當檢察官,都知道怎麼歪曲證詞 被追殺怎麼可能逃的過? 證人曾經對檢察官說過,沒有適法性的問題 你檢察官怎麼辦? 這心證如果是政治追殺就太簡單達成了
※ 編輯: breathair (111.83.246.54 臺灣), 09/24/2025 11:43:50幹死狗檢
他不用追殺啊 換正常人來正常辦案就行
不會吧,他們現在幹不幹 政黨輪替之
後都會被處理 國民黨不處理民眾黨也
不會放過這些咖
綠色檢察官留著對藍的來說都太危險
各地方黨部如何被惡搞的 不先把這些
人弄到檢察官資格喪失 後面又丟執政
權就難辦了
爆
Re: [新聞] 柯文哲抗告案法官「曾判鄭捷死刑」臨時換人本案很多雙標司法,應該列入教科書了 *北檢王俊力 鄭文燦案 「本案金流證據明確,不是只有excel檔案」![Re: [新聞] 柯文哲抗告案法官「曾判鄭捷死刑」臨時換人 Re: [新聞] 柯文哲抗告案法官「曾判鄭捷死刑」臨時換人](https://i.imgur.com/hemkkW7b.p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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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新聞] 李文宗不認罪!指替柯文哲做公關 才回朱今天才發現,「臺灣高等法院一一四年度抗字第九十一號」刑事裁定全文已經公開了,而 對於「公道自在人心」的得證評價,留待各位自行探索吧。 再從過去說現在,已經隱約可見「心存感激」一詞,究其是多麼的不合理... 順帶一提,早前只有揭露「全案調查完畢,沒有繼續羈押的必要性」;另外在一月十五日 (大概)的時候,僅公開判決日期、無連結。![Re: [新聞] 李文宗不認罪!指替柯文哲做公關 才回朱 Re: [新聞] 李文宗不認罪!指替柯文哲做公關 才回朱](https://i.imgur.com/LaSE7Snb.jpe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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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討論] AI說北檢對亞虎 違法取供 1年以上7年以下Threads上有網友旁聽整理 今日勘驗朱亞虎9/27偵訊光碟 (以上為旁聽手記,跟譯文如有出入,以譯文為主) 「女檢問朱亞虎為什麼沈慶京要給210W?![[討論] AI說北檢對亞虎 違法取供 1年以上7年以下 [討論] AI說北檢對亞虎 違法取供 1年以上7年以下](https://instagram.ftpe7-3.fna.fbcdn.net/v/t51.2885-19/471829561_1140583647438488_2878253070629380736_n.jpg?stp=dst-jpg_s640x640_tt6&_nc_ht=instagram.ftpe7-3.fna.fbcdn.net&_nc_cat=108&_nc_oc=Q6cZ2QFI-MZCwhm993OAg4OCQBRoADtwgwgSMkk0vD43XEd1hLU5DeuDllCk3K1X8CtZzc4&_nc_ohc=WK6fsyDTizwQ7kNvwEQDuvn&_nc_gid=2q8fYeEPNF_bJyJCCjcy6Q&edm=APs17CUBAAAA&ccb=7-5&oh=00_AfNLFAy2HgOrGLwTg8vrQJ3CZkhPgrLxodaoBfklUONSAA&oe=6869406A&_nc_sid=10d13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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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新聞] 快訊/北檢不服柯文哲等4人交保 向法院提整件事情就是無恥到極點 整個司法過程應該是 檢調掌握證據~>抓人~>起訴 搞了四個月起訴書出來 證明檢調完全沒有證據8
Re: [討論] 高虹安官司是不是不起訴機率很大?科普一下 其實如果在偵查中就交保而沒有聲請羈押 表示檢察官有可能對於重罪能不能到 起訴門檻是有疑慮的 根據刑事補償法(前身是冤獄賠償法)國家要補償不起訴、無罪判決的人 是僅限於有被 羈押的被告: 刑事補償法第1條第1款6
[問卦] 刑法125條到底在講什麼?中華民國刑法 第 125 條 有追訴或處罰犯罪職務之公務員,為左列行為之一者,處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一、濫用職權為逮捕或羈押者。 二、意圖取供而施強暴脅迫者。5
[問卦] 有刑法125條的八卦嗎?刑法第 125 條 有追訴或處罰犯罪職務之公務員,為左列行為之一者,處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一、濫用職權為逮捕或羈押者。 二、意圖取供而施強暴脅迫者。![[問卦] 有刑法125條的八卦嗎? [問卦] 有刑法125條的八卦嗎?](https://i.imgur.com/61eawlwb.jpe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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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問卦] 撿角亂起訴,都沒有罰則喔?其實檢察官亂起訴確實有「刑責」 刑法125-1-3 有追訴或處罰犯罪職務之公務員,為左列行為之一者,處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三、明知為無罪之人,而使其受追訴或處罰,或明知為有罪之人,而無故不使其受追訴或 處罰者。2
Re: [問卦] 蕭明岳案對比柯建銘兒子案也太扯了吧刑法124條 有審判職務之公務員或仲裁人,為枉法之裁判或仲裁者,處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刑法125條 有追訴或處罰犯罪職務之公務員,為左列行為之一者,處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一、濫用職權為逮捕或羈押者。 二、意圖取供而施強暴脅迫者。 三、明知為無罪之人,![Re: [問卦] 蕭明岳案對比柯建銘兒子案也太扯了吧 Re: [問卦] 蕭明岳案對比柯建銘兒子案也太扯了吧](https://i.imgur.com/ANeaGhqb.gi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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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討論] 講真的啦 背後有沒有政治力介入?正常情況 檢察官調查證據越完備 地方法院越沒有羈押的必要 但今天起訴書寫這麼爛 法官基於司法進步盡量不冤獄的原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