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查無一槍斃命證據 下周延押柯文哲
這篇廢文 單純賺P必用
其實
檢察官 或說 北檢
也只是在做他們的工作而已
查不到證據
就是一直查下去
法務部身為上級機關 也出來喊話說沒有鴨人取供這回事
不管哪一族群 支持哪方(不管你是笑的還是難過的)
應該都覺得有鴨人取供
啊不管正看反看都是把人押在看守所咩
還是一樣提醒大家
決定要不要押人的是法院
法院要不要續押
依然看檢方提供的証據
依刑事訴訟法 101
被告經法官訊問後,認為犯罪嫌疑重大,而有下列情形之一,非予羈押,顯難進行追訴、審判或執行者,得羈押之:
一、逃亡或有事實足認為有逃亡之虞者。
二、有事實足認為有湮滅、偽造、變造證據或勾串共犯或證人之虞者。
三、所犯為死刑、無期徒刑或最輕本刑為五年以上有期徒刑之罪,有相當理由認為有逃亡、湮滅、偽造、變造證據或勾串共犯或證人之虞者。
法官為前項之訊問時,檢察官得到場陳述聲請羈押之理由及提出必要之證據。但第九十三條第二項但書之情形,檢察官應到場敘明理由,並指明限制或禁止之範圍。
第一項各款所依據之事實、各項理由之具體內容及有關證據,應告知被告及其辯護人,並記載於筆錄。但依第九十三條第二項但書規定,經法院禁止被告及其辯護人獲知之卷證,不得作為羈押審查之依據。
被告、辯護人得於第一項訊問前,請求法官給予適當時間為答辯之準備。
法條規定是這樣啦
坦白說
要 就怪下命令去查的人 是誰我就不說了
https://i.imgur.com/QJRzKvO.jpeg
※ 引述《copybrown (copybrown)》之銘言:
: 1.媒體來源:
: 中國時報
: 2.記者署名:
: 陳志賢 、 賴佩璇
: 3.完整新聞標題:
: 查無一槍斃命證據 下周延押柯文哲
: 檢拉長戰線 聲請延押應曉薇、沈慶京 柯祕書改列被告
: 4.完整新聞內文:
: 台北地檢署偵辦京華城容積率弊案,自9月5日聲押禁見前台北市長柯文哲獲准,迄今已48
: 天,因檢方一直未能掌握柯收賄「一槍斃命」具體事證,預計下周向台北地院聲請延押柯
: 2個月,繼續追查柯涉嫌收賄金流及證據。
: 最早收押的台北市議員應曉薇、威京集團主席沈慶京因羈押期限將滿,檢方22日已向北院
: 聲請延押2人,法官定23日或24日開庭審理。檢方若聲請延押2人獲准,京華城案最晚在12
: 月29日前偵結起訴。
: 應曉薇助理吳順民羈押期限雖將到期,由於吳已供認收賄事實,檢方認為無羈押必要,決
: 定不延押,另向北院聲請吳具保停押,法官將在25日開庭讓吳交保,檢方不排除將吳轉為
: 汙點證人。
: 北檢22日以證人身分傳喚北市府都發局承辦人張家綺、內政部國土署科長許嘉緯,另傳喚
: 已交保的行賄罪被告京華城監察人張志澄、威京集團總管理處法務經理陳俊源,追查威京
: 集團行賄金流,4人訊後都請回。
: 綽號「橘子」的前台北市長柯文哲隨行祕書許芷瑜,案發前出境赴日,檢方懷疑她涉嫌為
: 柯文哲違法招攬政治獻金,事後部分政治獻金疑未進入獻金專戶,認定許女是柯政治獻金
: 不法案共犯,依違反《政治獻金法》暫列被告。
: 檢廉偵辦京華城案,因應曉薇8月27日意圖出境遭拘提到案,隔日大規模搜索威京集團,
: 拘提沈慶京等多人,訊後聲押禁見應、沈及吳順民3人,法官29日深夜裁准羈押應女、30
: 日凌晨裁准羈押沈、吳2人。
: 檢方指出,應曉薇涉犯《貪汙治罪條例》違背職務收賄、圖利、隱匿貪汙犯罪所得財物及
: 洗錢罪嫌,她與共犯或證人供述歧異,且就收受威京集團政治獻金部分,仍待追查相關證
: 人或可能的共犯;沈慶京涉犯違背職務行賄、與應女共犯非主管監督事務圖利、與彭振聲
: 、柯文哲共犯主管監督事務圖利等罪嫌,依目前調查獲悉事實,足認2人有滅證、勾串共
: 犯或證人之虞,若未延押,恐使案情隱晦不明的危險驟升。
: 不過,檢方明知吳順民已全盤供出應女收賄事實,不聲請延押吳,而是聲請延押沈、應2
: 人,顯示檢方聲請延押目的是為了再押柯文哲,檢方目前尚未掌握柯文哲收賄具體事證,
: 因此需再爭取2個月的偵查時間,以期突破柯涉嫌收賄的犯罪事實。
: 5.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不可用YAHOO、LINE、MSN等轉載媒體:
: https://www.chinatimes.com/newspapers/20241023000480-260106?chdtv
: 6.備註:
: 沒一槍斃命 沒證據沒金流 還可延押
: 我還以為我在共產國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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哇你這指控介入司法呢
所以涉嫌圖利貪污不能查?
反正檢察官工作做不好也不會被懲處
一定要壓的吧保底5年重罪
就是等起訴書,或無罪釋放,等就是了
不押才是特權,違反社會常理
貓貓可愛
已經那麼多都委會成員說反對
沒有一個專家出來說贊成
為什麼柯文哲還說是共識決
怎麼多也是比贊成少啊 多數決啊
無罪釋放後羈押一天可領3000~5000
沒贊成怎麼會過 當公展都兒戲喔
關越久越多錢
法官不押就換一個啊
一般法官可以自由心證 說違法就是違法
就是邀壓到大家忘記他 過去常講軟禁 其
實各國都是這幾招 所以極權陰影一直沒離
開台灣
以後政黨輪替,只要控制司法消滅政敵,
擴大解釋行政權、控制媒體名嘴網紅側翼
,大內宣洗腦人民、再無限發標案給自己
人發大財,酬庸財團和垃圾廢物肥貓,就
能掏空台灣發財,誰還要認真執政做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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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後應該沒人當公務員了吧 無一槍斃命證據 都敢羈押 要弄你很簡單 找個罪名你都得死![Re: [新聞] 查無一槍斃命證據 下周延押柯文哲 Re: [新聞] 查無一槍斃命證據 下周延押柯文哲](https://i.imgur.com/ZidYXjXb.gi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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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個 現在是不是要押好押滿啊 偵查中押滿 一審、二審、三審也押到滿 時間不夠到2028在更審發回重押![Re: [新聞] 查無一槍斃命證據 下周延押柯文哲 Re: [新聞] 查無一槍斃命證據 下周延押柯文哲](https://i.imgur.com/H7yLHgVb.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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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單來說就是找不到收賄的直接證據 之前先用USB小沈1500 帶風向兩個月 知道這招沒用了 現在改用政治獻金![Re: [新聞] 查無一槍斃命證據 下周延押柯文哲 Re: [新聞] 查無一槍斃命證據 下周延押柯文哲](https://i.imgur.com/0yZUWc0b.jpe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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媽的太惡心了 這啥小政府 沒證據在哪裡關阿北 明年縣市長沒有白 我要投給藍 看到綠色就反感 --![Re: [新聞] 查無一槍斃命證據 下周延押柯文哲 Re: [新聞] 查無一槍斃命證據 下周延押柯文哲](https://i.imgur.com/0yZUWc0b.jpe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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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8 : 天,因檢方一直未能掌握柯收賄「一槍斃命」具體事證,預計下周向台北地院聲請延押 柯 : 2個月,繼續追查柯涉嫌收賄金流及證據。 : 最早收押的台北市議員應曉薇、威京集團主席沈慶京因羈押期限將滿,檢方22日已向北2
有一天,全世界要選出最厲害的警察。 決賽時只剩美國、中國和台灣三國 考題是放一隻小白兔進一座大森林 比賽誰能在最快時間找出目標(小白兔) 首先,美國FBI上場了20
問一下 單純問司法程序 假設國家用A案羈押一個人 2個月沒什麼結論 那繼續延押2個月 確定沒有再放他出來.. 然後一個星期後![Re: [新聞] 查無一槍斃命證據 下周延押柯文哲 Re: [新聞] 查無一槍斃命證據 下周延押柯文哲](https://i.imgur.com/0yZUWc0b.jpeg)
1X
中國人的報紙 又來假借媒體第四權作為掩護 實則發送指令 要這些在台灣的內應 在這樣的報導下 發號施令 群起汙衊與攻擊本國的司法體系 有不滿 有犯法 就去檢舉司法承辦人員 就是年少不好好念書 才會去做記者![Re: [新聞] 查無一槍斃命證據 下周延押柯文哲 Re: [新聞] 查無一槍斃命證據 下周延押柯文哲](https://i.imgur.com/KQmHv9eb.gif)
X
中時報導沒有證據的來源也是檢方嗎? 這時候的媒體又變成可信的了? 沒有金流沒有證據 即刻釋放柯文哲![Re: [新聞] 查無一槍斃命證據 下周延押柯文哲 Re: [新聞] 查無一槍斃命證據 下周延押柯文哲](https://i.imgur.com/OuZS9zZb.jpg)
爆
我只是覺得很好奇 我們先從台灣是民主國家的角度來討論好嗎? 民主國家最重要的精神是什麼 很簡單嘛 人權自由 對吧 換句話說 你要限制人民人身自由 一定必須有非常強烈的證據 不然只要懷疑你就可以把你關起來 那絕對是獨裁國家 這點應該連綠鳥都同意? 襪幹勒 垃圾北檢操你媽的什麼垃圾東西![Re: [新聞] 查無一槍斃命證據 下周延押柯文哲 Re: [新聞] 查無一槍斃命證據 下周延押柯文哲](https://i.imgur.com/fqqqwREb.jpe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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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討論] 北檢凌晨提供媒體最新聲明逮捕就開始算了 所以檢察官是鐵了心要聲請羈押了 不會再問他了 KP還想用提審拖延時間 根本就是請鬼拿藥單![Re: [討論] 北檢凌晨提供媒體最新聲明 Re: [討論] 北檢凌晨提供媒體最新聲明](https://pgw.udn.com.tw/gw/photo.php?u=https://uc.udn.com.tw/photo/2024/08/31/realtime/30383610.jpg&s=Y&x=0&y=28&sw=2692&sh=1794&exp=3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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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討論] IBIZA網友請進今天最後的一篇文就送給你了 噓 IBIZA: 可憐 關鍵點大家都講了 你律師法助貼出來111.240.211.108 09/02 06:04 → IBIZA: 反而被看笑話111.240.211.108 09/02 06:04 → IBIZA: 鄭拿錢去還是早就被掌握的 家裡搜到錢是另111.240.211.108 09/02 06:06 → IBIZA: 外又搜到的111.240.211.108 09/02 06:0612
[討論] 「有羈押理由,但沒有羈押必要」啥意思?誒誒誒 羈押的理由不外乎如下 被告經法官訊問後,認為犯罪嫌疑重大,而有下列情形之一,非予羈押,顯難進行追訴、 審判或執行者,得羈押之: 一、逃亡或有事實足認為有逃亡之虞者。 二、有事實足認為 有湮滅、偽造、變造證據或勾串共犯或證人之虞者。![[討論] 「有羈押理由,但沒有羈押必要」啥意思? [討論] 「有羈押理由,但沒有羈押必要」啥意思?](https://i.imgur.com/BzE7dvVb.jpe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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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討論] 來猜看看會不會被羈押被告經法官訊問後,認為犯罪嫌疑重大,而有下列情形之一,非予羈押,顯難進行追訴、 審判或執行者,得羈押之: 一、逃亡或有事實足認為有逃亡之虞者。 二、有事實足認為有湮滅、偽造、變造證據或勾串共犯或證人之虞者。 三、所犯為死刑、無期徒刑或最輕本刑為五年以上有期徒刑之罪,有相當理由認為有逃亡7
[問題] 是台灣法官有問題,還是我理解有問題?我在說太魯閣出軌案的那個主嫌被法官50萬交保啦! 刑事訴訟法第 101 條 被告經法官訊問後,認為犯罪嫌疑重大,而有下列情形之一,非予羈押, 顯難進行追訴、審判或執行者,得羈押之: 一、逃亡或有事實足認為有逃亡之虞者。![[問題] 是台灣法官有問題,還是我理解有問題? [問題] 是台灣法官有問題,還是我理解有問題?](https://i.imgur.com/xzGfDXIb.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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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新聞] 街頭爛醉踹飛女童「一路追打回家」 憲兵踹小孩很可惡沒錯啦 但本案真的有達到羈押標準嗎? 依據刑事訴訟法規定 被告經法官訊問後,認為犯罪嫌疑重大,而有下列情形之一,非予羈押,顯難進行追訴、審判或執行者,得羈押之: 一、逃亡或有事實足認為有逃亡之虞者。5
[問卦] 我朋友被羈押 沒辦法幫他護航了吧??安安 通常被羈押都是犯罪嫌疑重大、事證明確 或是下面這三點 一、逃亡或有事實足認為有逃亡之虞者。 二、有事實足認為有湮滅、偽造、變造證據或勾串共犯或證人之虞者。![[問卦] 我朋友被羈押 沒辦法幫他護航了吧?? [問卦] 我朋友被羈押 沒辦法幫他護航了吧??](https://i.imgur.com/jLjxJsrb.gi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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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討論] 來談談檢察官聲請限制閱卷簡單講,原則上開羈押庭之前可以讓辯方閱卷 但如果有湮滅、偽造、變造證據或勾串共犯證人的可能 可以不讓辯方閱 但同時,禁止閱卷的部分,也不能作為羈押與否的依據。 附上條文參考如下3
[討論] 感覺越來越有羈押的必要刑事訴訟法第101條第1項 告經法官訊問後,認為犯罪嫌疑重大,而有下列情形之一,非予羈押,顯難進行追訴、審 判或執行者,得羈押之: 一、逃亡或有事實足認為有逃亡之虞者。 二、有事實足認為有湮滅、偽造、變造證據或勾串共犯或證人之虞者。
Re: [新聞] 大逆轉!朱亞虎發回更裁4小時「再遭羈押目前暫時還沒看到理由書或摘要 只是既然仍裁定應羈押,相信在理由方面,應該不可能會再用「在美國有生存能力」,而 需要轉找其他證據來「自圓其說」了... 不過是否要說「翻車」之類的話,現階段還言之過早 畢竟沒人知道一審(裁)和更審(裁)的認定法官是否為同一人,而如果確定是不同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