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柯文哲延押2月惹爭議 法官:與有無犯罪沒
本魯法盲
照我們尊貴的法官大人所言
羈押與否 與有沒有犯罪無關
意思是:
我沒犯罪 你也可以羈押?
或是我有犯罪 也可以不用羈押?
這個意思嗎
那好啦
那開羈押庭幹啥啊
反正要不要羈押一切是跟有沒有犯罪無關
所以要不要羈押
就是看我們尊敬的法官大人的意思嗎
原來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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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
党說了算
噓
膽敢妄臆聖意 說要關就要關 不要問那麼多
推
笑死幹好像真的是這樣
推
先看你有沒有黨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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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懂個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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柯不死會有人睡不著.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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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夠下幹!
推
意思就是只要黨證明你該羈押就羈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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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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柯只要認罪 党就會先放他出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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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壓就壓
推
法律就不是專業的偽科學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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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腦讀商誰要讀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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詐騙犯有犯罪以往也逃過,但法官一心覺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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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很誠實誠懇,就不用押也不用電子監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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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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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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狗官就狗官,尊敬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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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不是要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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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樣玩也挺好的 有前例可循 賴清德下台之後 就可以馬上動用司法羈押禁見了 隨便弄一條可能貪汙的重罪 加上又是卸任元首具有高度逃跑的可能 輕輕鬆鬆羈押你三五年 到時候也可以慢慢找證據 --![Re: [新聞] 柯文哲延押2月惹爭議 法官:與有無犯罪沒 Re: [新聞] 柯文哲延押2月惹爭議 法官:與有無犯罪沒](https://i.imgur.com/Tt9j9dsb.jpe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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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有的時候我真的聽不懂法官的邏輯 我當然理解是否成立犯罪,是要具體判斷的問題 但是你告訴我怕犯人串供而延押與犯罪無"必然"關係 這我就不認同了 邏輯很單純27
羈押的理由不外乎兩個:一是怕逃亡,二是怕串證。 第一,關於逃亡風險。 如果只是擔心逃跑,難道不能考慮戴上電子腳鐐等替代措施嗎? 近期我們看到不少已經判刑確定的人都能成功逃亡,反而是那些尚未判刑確定、仍屬於無 罪推定階段的人,卻被長期羈押,甚至可能押到判決確定為止,這是否有違比例原則?![Re: [新聞] 柯文哲延押2月惹爭議 法官:與有無犯罪沒 Re: [新聞] 柯文哲延押2月惹爭議 法官:與有無犯罪沒](https://i.imgur.com/NTy779rb.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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慶 : 京、台北市議員應曉薇4人,6月2日起延長羈押禁見2月,引發批評與非議,承審的法官 們 : 特地公開裁定書,並用粗黑字體強調「被告是否成立犯罪,屬本案實體應予判斷問題, 與爆
柯文哲有沒有罪,我這裡不討論。 我覺得整件事最大的問題在於如果最後無罪,要賠償這個人是全民出錢,然後法官跟檢查官 毫無責任。就算有甚麼行政處分,出社會的人都知道根本不痛不癢。 台灣歷史上就有不少冤獄的案子,最後都國庫出錢,也就是納稅人出錢。我身為納稅人蠻有 意見的,怎麼會由我們納稅人為審判過程犯錯的檢察官跟法官買單?![Re: [新聞] 柯文哲延押2月惹爭議 法官:與有無犯罪沒 Re: [新聞] 柯文哲延押2月惹爭議 法官:與有無犯罪沒](https://i.imgur.com/FfrMQ7tb.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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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個司法被玩到這種程度 建議立法 "重大政治爭議案件特別條例" 1經過立法院提案表決多數通過 2再由全國律師,現職及退休司法官,法學碩博士9
各位法官律師們 如果最後判無罪 羈押回有補償金嗎? 還是就是自己雖小? 如果現在角色互換 柯是總統 被羈押是賴 青鳥們會怎說? 以下開放作答5
沈 : : 京、台北市議員應曉薇4人,6月2日起延長羈押禁見2月,引發批評與非議,承審的法 官 : : 特地公開裁定書,並用粗黑字體強調「被告是否成立犯罪,屬本案實體應予判斷問題 ,![Re: [新聞] 柯文哲延押2月惹爭議 法官:與有無犯罪沒 Re: [新聞] 柯文哲延押2月惹爭議 法官:與有無犯罪沒](https://i.imgur.com/zt0pS0lb.gi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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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辛苦了 法律人不愛說人話 大家一定讀的很辛苦。 白話就是: 要不要押,跟有沒有罪沒關係;![Re: [新聞] 柯文哲延押2月惹爭議 法官:與有無犯罪沒 Re: [新聞] 柯文哲延押2月惹爭議 法官:與有無犯罪沒](https://i.imgur.com/f6BXLn8b.jpeg)
爆
法官講這麼多 只要跟全民解釋 同樣的貪瀆圖利案件 鄭文燦等人為何不用羈押 在柯案就需要羈押不就好了 鄭文燦就不會有跟證人串供滅證、逃亡 , 柯文哲就會 鄭文燦還有證人突然翻供 柯文哲如果在外面就實質影響證人的能力 鄭文燦就沒有 笑死![Re: [新聞] 柯文哲延押2月惹爭議 法官:與有無犯罪沒 Re: [新聞] 柯文哲延押2月惹爭議 法官:與有無犯罪沒](https://img.youtube.com/vi/s8twHWlD9Wo/mqdefault.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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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新聞] 柯文哲無保請回 律師曝兩大挑戰:違反經這律師不知道是真不知道還是故意混淆視聽,本人菜鳥小律師,執業僅五年身上都菜蟲 但至少知道,羈押的審查是有順序的: 首先,要先符合「犯罪嫌疑重大」(刑事訴訟法101條本文): 而檢方用受賄及圖利兩罪聲請羈押,那檢方所提出的證據,必須至少要讓法官認為柯文哲 罪嫌重大,所以就收賄部分至少要有「金流」(不明款項、大筆現金等);圖利部分至少18
Re: [新聞] 桃檢:鄭文燦恐串滅證 法官:證據不足沒黨證 證據不足,避免串供滅證,裁定羈押。 證據充足,避免逃亡,裁定羈押。 有黨證 證據不足,不足以證明犯罪,不用羈押。![Re: [新聞] 桃檢:鄭文燦恐串滅證 法官:證據不足 Re: [新聞] 桃檢:鄭文燦恐串滅證 法官:證據不足](https://i.imgur.com/JwdveElb.jpe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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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卦] 沒人發現羈押跟一個人犯罪被關一樣意思!一個人被羈押 24小時被監禁在牢房裡 沒有任何自由 和外界無法聯絡 只有放風時間能到外面走走7
[討論] 中時新聞標題讓隔壁版雜草高潮?剛看到中時新聞寫 柯文哲延押2月惹爭議 法官:與有無犯罪沒必然關係 台北地院審理京華城案,裁定前台北市長柯文哲、柯的大帳房李文宗、威京集團主席沈慶 京、台北市議員應曉薇4人,6月2日起延長羈押禁見2月,引發批評與非議,承審的法官們 特地公開裁定書,並用粗黑字體強調「被告是否成立犯罪,屬本案實體應予判斷問題,與
Re: [問卦] 起訴之後,為什麼還要羈押?很簡單啊,因為起訴之後才是檢辯攻防的重點啊, 通常涉及重罪的案件,尤其是主謀,在偵查階段因為不清楚檢察官手上握有何種證據, 所以大部分的策略都是否認犯罪, 像柯文哲這件,行賄的跟收賄的都否認犯罪, 但是又有相關的人證跟物證可以佐證有收賄的情形,1
Re: [問卦] 無罪推定原則為何還是得先押: 羈押審查的順序 先是有無 犯罪嫌疑重大 犯罪嫌疑重大過了 才審查有無羈押的原因(一般就是有無逃亡 串證滅證 等) 羈押的原因過了 才審查有無羈押的必要 起訴後法官一直是認為有犯罪嫌疑重大X
Re: [新聞] 柯文哲延押2月惹爭議 法官:與有無犯法官顯然是想順便幫特定族群補補基本法學常識,特別強調:「被告是否成立犯罪,屬本 案實體應予判斷問題,與法院是否羈押被告並無必然關係。」 然而一切皆枉然。 因為合議庭在裁定書中寫得再清楚不過:「本案以公訴意旨現時提出之證據,已有具體事 由存在,足使人相信被告等人具備被指涉犯罪之犯罪嫌疑。」1
Re: [新聞] 柯文哲延押2月惹爭議 法官:與有無犯罪沒有鑒於你法律程度可能只限於看得懂字 本律施捨一點談話費教育你 偵查起訴期間檢察官的證據強度只有釋明 我怕你中文看不懂 意思就是檢察官說什麼法官就先當作是真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