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批謝國樑丟基隆人的臉! 林右昌:把金雞
昌哥終於出來打球了
政治人物總是廢話太多需要重點整理
1.微風條件不好但是得標
真的不知道微風是什麼條件贏過NET
只能確定微風經營商場的實績比NET多
謝國樑自己拿捏要不要多說清楚
如果有圖利微風就快去檢舉他
2.優良產商有續約權
不愧是優秀的政治領袖~
文字遊戲玩得真好
優良廠商=NET
但是有權利續約的是大日
大日不能續約是林右昌執政時期賄絡交通處被抓到
林右昌是想說大日是優良廠商?
當初林右昌幹嘛跟大日簽約
為什麼不直接給NET簽約經營就好?
3.產權不重要,有半年時間可以登記
這話說的是不是很隱諱?
基隆市可以要求登記產權但是不能說大白話
林右昌2018年要求NET移轉產權被拒絕
從蓋好花了7年都沒法完成產權登記
謝國樑花了半年沒成功
大哥花了7年,謝國樑別太快大哥面子會掛不住
產權很重要嗎?
支持NET的只在乎半夜不能強行點交
希望東岸廣場暫停營業給法院釐清權利先
--
根據你的第一點 已經被檢舉啦
先叫強盜還來再說吧,產權搞不定還敢開
標,還把2-4樓納入真的很敢欸
肥昌都忘了自己任內交通局發生弊案
還在優良廠商
所以原PO你還是跳過2/1三更半夜強行點交的問
題
這個已經說過很多次了 這篇只是針對林右昌回應內容整理 早預測有人會一直跳針 沒有半個支持NET的人敢面對 支持NET就是支持東岸廣場停業的問題
※ 編輯: hurtmind (61.216.152.68 臺灣), 02/19/2024 15:59:50柯文哲任內不也有貪污跟弊案啊?
要護航也來點會的
強行點交維護政府財產 支持
產權不清就上,很敢欸!
像那個垃圾昌把基隆財產賤賣之後拍拍
屁股去中央越吃越肥
地籍謄本上,市府沒有2-4樓產權
所以林右昌把國家土地送給人家蓋房子
囉
林右昌就是基隆版的鄭文燦
賤賣? 台中媽媽市長表示:嘻嘻
這是圖利還是貪污
不然白天營業時點交嗎?
怎麼趁NET人員下班,強盜商場啊?
又一個支持東岸廣場停業的 跳針跳針跳針
※ 編輯: hurtmind (61.216.152.68 臺灣), 02/19/2024 16:02:47NET的律師在現場阻止,結果處長一直找大
日來??
基隆市簽約點交對象就是大日阿 不找大日找誰?
※ 編輯: hurtmind (61.216.152.68 臺灣), 02/19/2024 16:04:11停業又如何,難到這是當強盜的合理藉口?
第一個面對的,不錯不錯 終於有人敢直球面對 對基隆人最好的選擇 為了NET請把東岸廣場停業變空城
市府是跟大日簽的 又不是跟net簽的
市府就是跟大日點交啊 net是有跟市府簽約嗎
謝強盜前,NET也沒停業欸,產權沒結果直
接硬上,我他媽以為來中國了
所以啦 net到底跟誰簽約啦
大日沒來代表產權根本不是市府的啊,憑
什麼可以半夜破門強盜呢?
一直跳針鬼扯欸
N自己也拿不出建物產權啊
佔地的才是強盜啦
其實法院把產權判給NET這劇本也不錯 全台首創OT案產生私人財產 不過這鍋至少林右昌不願意背 昌哥不願意背圖利罪阿
※ 編輯: hurtmind (61.216.152.68 臺灣), 02/19/2024 16:07:43大日都同意了
NET跟誰簽約跟可以當作強盜的藉口?
也不可能是net的啦 就市府和大日的事
大日誰同意?別胡扯好嗎謝粉
為什麼大日跟市府點交 你一直反對
開始鬼扯跳針啊
是說之前廣場店家跟誰簽約? 問題最大
的沒意外是在這裡
大日跟市府都沒產權,市府打算白嫖就用強
盜的方式,他媽是在中國喔?
大日誰同意可以破門強盜?
NET也沒有
NET一樣沒有產權登記
而且上面的租客也都同意
產權有糾紛就趕快處理,不管是NET自拆還
是市府收購都可以,但不是用強盜方式佔
現在瞎掰的才很中國
走後當作標案一部分
拆啊
NET自拆啊
你叫他快拆
NET拿得出建造合約、建置發票等證據,市
府?大日有嗎?
合約就是轉移給市府 你還花錢收購 是不是
圖利廠商
市府有合約啊 NET有嗎
net現在明明什麼都沒拿出來
那主富去跟大日訴求丫,找巿府做什麼
謝國樑有去協調了嗎?招標文件直接納入2-
大日和巿府的合約就是營運期滿,所有建物
4樓,連產權都沒有公然用搶的?謝有叫NET
拆屋還地嗎?根本沒有
就歸政府所有!
建造合約最好攤出來給大眾檢視,到
底和大日之間簽了什麼私約
律師有說過有相關資料,市府充耳不聞
我真心希望法院最後把產權判給NET! 太期待昌哥要怎麼面對這畫面了
笑死人了,法院駁回主富的假處分案了!
法院駁回主富的假處分案了!
大日跟市府的權利範圍就1-4樓停車場
再說一次,法院駁回主富的假處分案了。
法院駁回主要是市府官員解釋會解決產權
問題,而且沒有急迫性,結果2/1半夜破門
強搶民產,這樣你可以喔
這跟強盜流氓一樣吧,當天破門時基隆官
員跟警察都沒有法源依據,這樣對喔
看一下大日和巿府的合約好不好!
大日跟市政府點交 沒有不可以
上面的租戶也同意 沒有不可以
明明是地上1樓至4樓的商場!是你在帶什麼風
向?
主富也知道自己是協力廠商
林市長應該很清楚產權相關的問題
也知道合約到期後是給政府
乙方僅享有營運之權利!
主富的產權那裡來?
這張契約就是打了基隆市府一巴掌,市府權
利範圍就地下1-4樓停車場,不然早就納入
了!
那位說大日同意的跑掉了喔?
主富自己都簽了合作同意書 並表明知道合約
內容
看不懂實際交付以現場點交為主!
早納入了 白紙黑字 是在跳針幾點
合約到期後給政府但談好了嗎?用搶的比
較快嗎?
你到底是要臭昌哥還是臭NET 知道合約簽了到期要移轉給基隆市 但是NET不同意移交就可以佔地為王 支持NET佔地為王 請把東岸廣場清空還給基隆人一個空地~
※ 編輯: hurtmind (61.216.152.68 臺灣), 02/19/2024 16:22:21合約寫的清清楚楚你還在跳針
合約請看清楚,不然會被笑的!
合約就寫明地上1樓到4樓 有人一直跳針是在
所有的OT案都是合約到期,建物都歸政府!
跳什麼的
瀆職跟圖利,兩個都告一下
自己瞎掰自己扯自己跳針
不懂在跳針什麼?還是不懂OT精神!
還合約到期後再談咧!一開始都要談好了好嗎
這也太滑坡了 2月1日前 整棟東岸商場
你有問題,自己去找大日談,主富又不是和
沒有停業過任何ㄧ間店耶 哪來2月1日之
後會停業?平行宇宙?
巿政府簽約的?
現在不就還在正常營運!
地上1樓至4樓,是不是有人看成地下
再講最後一次,地籍謄本上根本沒有2-4樓
我怕有些法盲沒在注意啦~~
3月時,產權就會直接登記變市府的囉
商場,基隆市府招標依據?
NET現在就是只能亂吠搏同情QQ
第二條第二點清楚記載市府權利範圍,是
看不懂白紙黑字嗎?
3月產權會變市府的喔,你要雀食欸,不過2
/1算是強盜行為了吧?
你自行增建的部份當然不會戡載在地籍謄本
上丫,你在政府的土地上自行增建再來訴求
你擁有所有產權,那你怎麼不把建物權狀亮
出來執行訴求,這不是更快!
產權沒有清楚膽敢招標喔,挖靠謝市府好大
的官威啊?
笑死了,我有產權還不能招標喔!
有你這樣綁架政府的?
市府沒有2-4樓產權,但他把他納入招標範
圍,這樣可以喔?依法行政呢?
哪敢綁架啊,2/1馬上被破門強搶,完全沒
有任何法律文件,就一紙公文
我房子租給二房東,二房東租給二房客,然
後二房客增建完後被我趕走了,還來訴求我要
產權?還不淮我租給別人!你中華民國的法律
確實是找大日點交
找出來給我看看?
民法第八百十一條亦有明文規定,故主建物
附加之增建物如無獨立出入口,不能為獨立
使用者,應屬主建物之附屬物而為主建物之
一部分,可併就該增建物為執行,而由拍定
人取得該增建物之所有權,執行法院亦應予
一併點交。」
還在市府沒在權喔? 3月到就直接是市府的
都要給NET面子了,還在那鬧
賄絡黨,當然優良阿~~~
法院3次駁回主富的543,怎還有人在幻想
還找副總統來一同情勒?
固定制權利金跟浮動制權利金,
業績越好抽越多,這可能要看微風的經營能
力,直接講賤賣給微風除非你是未來人
拍什麼東西啊,你當這是法拍喔?
你主富就不是主約廠商丫,有問題你自己去
找大日吵丫,你二房客和二房東有租約問題
找大房東吵!
那謝幹嘛要談和解啊,站不住腳了啦,違法
強搶還不敢開臉書留言,你們比他們敢講多
了,因為你們不懂!
反正隨口講1500<5050好像很有道理,也不用
管契約到底怎麼寫
惡房客也有人為了政治亂挺,可悲
開臉書不回應然後被說孬種還是罔顧民意,
我替你們做好sop了
合約寫的明明白白1-4樓就是到期要移交
一堆人無視合約自己想像
笑死人了,合解不就留給NET台階下!
你是要法院強制行還是和巿府合解!
都搶完了是要怎麼主張啦?
就法律上主富自己站不住腳才會又哭又喊的!
你別再跳針了,約自己簽的,怎麼不自己去
找大日談!
惡房客搶劫房東失敗,好可憐歐
你法律真的站得住腳,就不會用這種情勒的
方式解決了,直接交給法院判不就好了。
大家多點包容多點愛 雖然他一個人連噓的很認真 不過他是認真的不是帶風向的~ 帶風向的會技術性跳過NET簽名合約內容~ 知道NET違約 知道支持NET主張是清空東岸廣場 還是義無反顧的支持NET 這是對NET的真愛阿
※ 編輯: hurtmind (61.216.152.68 臺灣), 02/19/2024 16:45:17這種不就和我家的房客一樣,佔著不走!
非要我找法院和警察來,寄存證信函,才偷
偷閃人,連點交都找不到人,一堆家電家俱
就走法院,憑什麼可以強拆?
就弄壞了!
有強拆嗎?東岸現在還不是在營運!
有停止營運拆掉了嗎?就拆了一道鎖而己叫
為了一把破鎖 ,本在地人呼籲把東岸商場的
廠商強制停止營業!把停車車的車子強制遷
強拆!
出,恢復成天空競技場跟無家者的集聚地,
打幾年的官司確定產權! 基隆就要有鄉下的
感覺,弄什麼商場,不會去台北當鄉人土人
喔
K大也夠酸了!
NET沒有違約,是搞不清楚狀況!
市府合約到期整棟回收沒有問題,要問NET
為何蓋好不申請產權?
事主要找大日,找什麼基隆巿政府?
NET要是真的不爽就整棟拆一拆,後面看誰
接手就自己重蓋
k小弟被講到翻臉了喔,基隆市府就是用搶
的,不然你把法律裁定公文拿出來啊!原
來小草支持強搶欸!
法院強制執行拿出來啊,當天市府根本沒
有就用強搶的,有夠像中國人
你也夠滑坡了,這也能扯小草!
最基本的強盜無視法治的問題都視為跳針.
這也是跳針的一種,只是面向不同而已啦!
你在我家樓上蓋了頂對還來訴求產權!
世上還有這麼比搶還便宜的事?
你主富的訴求在法律上和合約都站不住腳
結論就是藍綠都是垃圾
你在問題就找大日,是不懂甲方乙方?
不懂合約精神喔
那改天我租了一個房子,把女兒牆外推,也能
這不是你們主張的嗎? 通常講崩潰的人XDDD
訴求推出去的違建我擁有產權?
DD
你說主富法律合約站不住腳,那法院判決強
制執行在哪?
我懂,我都懂,先講先贏
笑死人了,你自己去看法條好不好!
一堆違法仔,法院都還沒判政府帶頭濫
用公權力喔
沒錯沒錯!即使我們把法條找出來,把案例找
出來,也會被嘴?
你自己就沒有產權,基隆巿政府就和大日點
K小弟那麼愛強佔早說啊,挺謝繼續欸!
交,還管你主富喔!
講不通是不是,合約是和大日簽的
有問題,你自己就找大日,不能強佔!
合約期到就是締約的雙方自行點交!
誰管你強佔的理由!
你強佔了,還不準派警察維安咧!
我和我的房客簽的約,合約到點交也是我和
法條是法院判決依據,強佔是依據哪一條法
令?
我的房客的事,你跟二房東的問題自己去二
房東談!誰管你和二房東簽的約?
刑法第335條第1項規定,意圖為自己不法之
所有,而侵占自己持有他人之物,就是侵占
好喔,然後可以找鎖匠警察破門?
罪的構成要件,進一步來說,就是要看行為
人主觀上有沒有不法所有意圖,客觀上有沒
有易持有為所有的行為,再白話一點的說,
就是有沒有把別人的物品當作是自己的(占
為己有)。舉例來說,把別人幫忙保管的物
品贈送給別人、把借用的機車拿去變賣等等
,都是易持有為所有的侵占行為。
好喔,叫市府先來告啊,可是產權不是市
府的是 個屁啊?
笑死人了,你就不是締約方!
產權2-4樓都不是市府的,憑什麼鳥東西可
你不是標案的締約方!
以告侵佔?
你不是標案的締約方,你是在跳針什麼?
你是和政府簽約的締約方嗎?
把合約拿出來再說丫!
拿不出合約,你就是侵佔!
你拿了合約,我再來和你開一篇!
有一個幫房東說話的
不是締約方但是可以主張1-4樓當初NET有
修建,相關產權所有人
拿不出合約,和你鬼扯這些都是多的。
來來來!你的產權證明書拿出來!
那年我投票投陳薇仲喔,雖然快滅黨了 哭哭
事情發展快兩三個月,抬面上看不到主富有
有謝在,這種案例將會層出不窮
相關產權權狀!
你就是為黑而黑!你先叫主富把產權權狀攤出
基隆市府有產權權狀嗎?
來!
他就是有主建物的權狀況!
你看不懂法條嗎?要不要再貼一次給你看!
2-4樓的有嗎?
民法第811條規定:「動產因附合而為不動產
之重要成分者,不動產所有人,取得動產所
有權。」最高法院92年度台抗字第338號民事
裁定:「按非主物之成分,常助主物之效用
,而同屬一人者,為從物;主物之處分,及
於從物,民法第六十八條第一項、第二項分
別定有明文,故在查封時已成為不動產之從
物者,該從物亦在拍賣範圍內,由拍定人取
得該從物所有權,執行法院應予一併點交。
又動產因附合而為不動產之重要成分者,不
動產所有人取得動產所有權,民法第八百十
一條亦有明文規定,故主建物附加之增建物
如無獨立出入口,不能為獨立使用者,應屬
主建物之附屬物而為主建物之一部分,可併
就該增建物為執行,而由拍定人取得該增建
物之所有權,執行法院亦應予一併點交。」
XD
法條原來可以當權狀了喔?叫謝強盜去地政
忘了,有人不懂法條。
局登記啊。笑死
基隆巿只要等到合約到了,產權就歸巿政府
你法條有問題欸,謝有強制執行的法令了
嗎?
你看我又忘了,合約三月就到了!
叫謝去地政局登記啊,笑他不敢啦
你看我又忘了,這些住駐的廠商都和微風締
約了,這叫主富情何以戡?
主富還不找二房東,只要找寫手上來買巿政
府弄情勒,還找副總統搞文青文!
搞這麼多,還弄不出一份和巿政府的合約?
OT合約到底在那裡丫!
當天2/1有看到法院的人嗎?強制執行竟然
只剩市府還有警察欸!
天啊!主富和巿政府的OT合約在那裡?
沒有合約居然敢在巿府的土地建物上加蓋!
還營運!
大日的角色被主富這麼一搞就不見了?
你要訴求產權找大日丫!結果一直打行政法院
所以符合強搶理由?
提訴求假處分是什麼意思,都三次了告訴你
要找民事法院丫!結果只會扯強搶理由!
你有合約就有產權丫,沒有合約就沒有產權!
即使OT案合約到也不會有產權!
有合約有產權講得好,你說主富跟市府沒
有合約,市府憑什麼有產權,可以2/1半夜
強搶呢?
笑死人了,你先把主富的OT合約拿出來!
你的OT合約呢?
OT案是政府出錢蓋,時間到一併還給政府。
你有合約嗎?
來叫市府拿出出資蓋的證據啊,沒有還去強
搶對喔?
OT案是民間出錢蓋,有合約期間有營運管理
沒有合約沒有產權,基隆市府也是沒有產權
,這是事實啊!
權,建物合約到期歸政府!你要不要去看促參
條例!
基隆巿政府有合約喔!
看來你什麼都不懂啊!
叫謝那合約去登記產權啊,笑他不敢啊!
來來來!你主富的OT合約在那裡XDXD
什麼都不懂,連OT也搞錯,有夠搞笑
你說沒合約沒產權,那市府沒產權還敢拿出
你先把主富的OT合約拿出來吧!
來標喔,還用強搶的給微風喔,很敢欸
你不是說沒合約沒產權,那代表基隆市府沒
產權啊,很敢強搶欸!
我問一下,動用警力那麼多,是依據哪一
個法令或執行命令?
你先要有OT案才能成立阿!你的OT合約在那裡
你的OT合約在那裡?
你和巿府的OT合約在那裡?
還倒果為因咧!
五毛
市府和大日有簽合約,主富是協力廠商
正大光明的說你就是支持強盜啊
強盜是惡房客
協立商可以自行蓋建物然後訴求有產權?
那改天和我台南巿政府承接文化中心的OT案
標案到手後我自蓋建物就能訴求我擁有建物
的產權,這筆買賣還真好賺?
沒產權真敢欸,再說多一點沒關係
回K44的合約貼文 在產權跟營運權第二項裡
面寫道 只有停車場的部分讓予乙方營運 產
權屬於甲方基隆市府 也就是說 合約簽訂當
時就沒有寫到2-4樓商場的部分
OT案政府要出錢,不是像謝一樣強搶白嫖
基隆市府沒有2-4樓產權,一堆看不懂白紙
黑字
笑死人了,約就不是主富和巿政府簽的!
你還真會倒果為因咧!
你還是先把合約拿出來吧!
還在2~4樓= =
那些說沒產權的繼續跳針吧
新聞都報了啦
乙方是大日,主富就是個p好嗎
下次廠商有機會直接蓋50樓,白給的
說個笑話:OT案政府要出錢。搞懂OT再來護航啦
合約有寫1-4樓啦,不要選擇性失明
阿舍乾麵怎麼被吃掉的?
停業拿來當強盜的理由?法院都不用開
了假扣押假執行也都廢掉算了,這麼喜
歡這套滾去中國
產權怎樣都不會是NET的
違約就是賠款
NET 聲請假處分都被駁了法院乾脆廢掉?XDDD
44
Re: [新聞] 獨家/東岸廣場產權糾紛!NET貼警語這件事勸鄉民先別上車,要先知道幾個前情提要。 1、東岸當初是標給大日開發公司,NET當初是透過大日這個二房東來經營東岸商場, 之後大日這個二房東在別的停車場弄出弊案,買通市府一個臨時人員得到別的投標公司文件 (2022檢調前往大日扣押的文件中有),這才導致二房東大日失去續約優先權。23
Re: [新聞] NET控基隆市府夜襲切鎖接管東岸商場 告看到這種留言真的是可笑 原本的合約就是5+3+2, 第五年合約結束時NET要轉移建物給市府 現在NET拒絕履行合約, 主張產權不明, 意圖霸佔基隆人資產 然後有一群基隆人在那邊主張不用急, 應該等打官司 基隆人會希望東岸廣場停擺三五年等打官司?31
Re: [新聞] NET登報要求為「強盜行為」道歉 謝國樑:看了這律師的說法 + 一堆網紅律師的說法 真的有點無言 我們來反面思考 NET的目標 或是 這大律師要跟我們說的目標 要怎樣實施? 或是真的實施了有什麼後果 背景條件 或 謝市府上任前已經確定的事情2
Re: [新聞] NET登報嗆「強盜行為應道歉」 謝國樑:我不知這律師論述到底怎麼了 就來反面思考 NET的目標 或是 這大律師要跟我們說的目標 要怎樣實施? 或是真的實施了有什麼後果 背景條件 或 謝市府上任前已經確定的事情 1. 大日涉賄 被剝奪續約權10
Re: [問卦] 基隆東岸net事件要開始燒了吧?鏡周刊有提到一個小細節 本刊調查,大日未獲優先續約權有2種說法,一是大日一直無法說服NET將2至4樓產權登記 給基隆市府,或登記給大日公司再登記給基隆市政府;另一種說法是謝國樑上任後,認為 大日公司曾涉及信二立體停車弊案遭調查,不符合優先續約資格,在去年12月公告東岸停 車場招商案,並由NET、誠品集團、太平洋集團及微風集團參與投標,最後由微風集團得11
Re: [新聞] NET控基隆市府夜襲切鎖接管東岸商場市府提出的契約有寫明產權, 不過這個律師說,畢竟是個OT契約, 不包括所有權移轉。也有道理。 問題是契約又明寫了產權, 那當時雙方是寫好玩的?X
Re: [新聞] 基隆東岸商場爭議!NET記者會公開「地籍反面思考 NET的目標 或是 這大律師要跟我們說的目標 要怎樣實施? 或是真的實施了有什麼後果 背景條件 或 謝市府上任前已經確定的事情 1. 大日涉賄 被剝奪續約權 2. 外面天橋要連通這邊三樓 跟中央拿了錢不可能不執行3
Re: [新聞] 謝國樑喊話林右昌 說清楚東岸商場產權爭我一直很好奇所謂的強制換鎖是甚麼概念 因為那邊的商場不都是出租出去了? 然後市府也跟大日那邊會同點交過了 派警察配合鎖匠換鎖 具體是換所有商場單位的鎖?- 到現在論點就幾點事情 1.一直砲轟謝國樑前女友事情,但誰會為了很多年前前女友去幹這事,又不是老婆 2.基隆市政府簽約的是大日,但大日持續神隱是關鍵 3.謝國樑直接公開點名林右昌,之前謝國樑有議題包含基隆捷運等,林右昌都會出面說明, 怎這事情直接神隱?堂堂內政部長記者最好是會找不到人
爆
[問卦] 認真文 聽說明天就要起訴了爆
Re: [新聞] 擋3大法案? 柯建銘稱「不急」:藍白委6284
[問卦] 為什麼身份證拿出來國家會滅亡?62
[問卦] threads上面因為建中放女學生立牌吵翻了67
[問卦] 魷魚遊戲為何在台灣選擇高雄當宣傳呢61
[問卦] 統神:當初協議我減到100kg以下 拿16oz打47
[問卦] threads:高雄有魷魚遊戲根本首都42
Re: [新聞] 藍白強行通過3法 台中罷免不適任立委人33
[問卦] 1000萬房貸 壓力有多大?69
Re: [新聞] 民眾黨版財劃法遭藍營丟包 黃國昌喊可接50
[問卦] 以前班上不念書的8+9長大後真的撿角了嗎?33
[問卦] 小鍾:請統粉不要公布我的個資93
[問卦] 新北耶誕城是不是退燒了???28
[問卦] 房價這波要跌十趴?甘安捏?78
[問卦] 政黑:財劃法 台北拿那麼多錢幹嘛用29
[問卦] 高雄人一直看造型氣球不會膩嗎28
[問卦] 看過夢幻遊戲都幾歲了??27
[問卦] 蹦闆整場壓低頭真的沒違規嗎21
[問卦] 新聞可以這樣拍大腿擦傷嗎?24
[問卦] yoasobi的ikura也變得太可愛了吧6
[問卦] 鍇睿發聲明了21
[問卦] 穿這樣見網友可以嗎?(圖)23
[問卦] 台達電以後還招得到清交的員工嗎?23
[問卦] 二十年後很多刺青阿姨嬸嬸?19
[問卦] 10度寒流也擋不住綠鬣蜥氾濫?19
[問卦] Rose是怎麼逆襲成為Blackpink最紅18
[問卦] 民視不敢換掉瓜哥 大集合的位子嗎10
[爆卦] 亞洲統神開台了43
[問卦] 一樣宣傳魷2 為何差別待遇呢?19
[問卦] 低頭是拳擊的必勝法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