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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新聞] 批謝國樑丟基隆人的臉! 林右昌:把金雞

看板Gossiping標題Re: [新聞] 批謝國樑丟基隆人的臉! 林右昌:把金雞作者
bulden
(要死的生魚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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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oylq2000 (oylq2000)》之銘言:
: 標題: [新聞] 批謝國樑丟基隆人的臉! 林右昌:把金雞
: 時間: Mon Feb 19 13:11:24 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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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媒體來源:自由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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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聞日期:2024/0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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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記者署名:黃靖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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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聞標題:批謝國樑丟基隆人的臉! 林右昌:把金雞母「賤價委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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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聞內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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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記者黃靖媗/台北報導〕基隆東岸商場與NET的產權爭議延燒多日,基隆市長謝國樑今: (19)日上午召開記者會喊話前市長、內政部長林右昌出來講清楚。林右昌表示,謝市府: 在東岸招商過程中,把基隆「金雞母」東岸商場賤價委商、過程黑箱、手段粗暴,才會引: 起這麼大的爭議與反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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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林右昌今日中午受訪表示,謝國樑與NET的爭議,主要是謝在東岸招商的過程中,把基隆: 的「金雞母」東岸商場賤價委商,且過程黑箱、手段粗暴,甚至下架所有基隆市府公開資: 訊,並關閉臉書,不回應民眾質疑,才會引發這麼大的爭議與反彈。
:
: 林右昌批評,謝國樑是現任基隆市市長,其所言、所行做得不好,丟的是所有基隆人的臉: ,希望謝能妥善處理爭議與問題。

林市長任內

停車場統包給大日集團,簽了5+3+2 的 OT合約

但是大日集團被抓到賄賂林市府官員(別的停車場)!

https://taiwanreports.com/archives/681354

大日集團失去了最後+2的議標權。

https://news.ltn.com.tw/news/local/paper/1025181

市府(林右昌主政時期)跟大日,簽了OT 5+3+2。

大日和NET簽了ROT十年合約(NET出錢改建整棟大樓)。

市府(林右昌立政)默認了這個合約。

https://news.ltn.com.tw/news/local/paper/1025181

:
: 針對謝國樑質疑林右昌擔任基隆市長任內,刻意造成產權模糊空間,未進行產權登記。林: 右昌指出,謝國樑今日記者會的內容很離譜且自打嘴巴,謝自己也說,今年3月初就能完: 成產權登記,代表產權登記根本不是問題,問題爭議點應是,謝市府若去年決定不與現任: 廠商續約,有至少半年時間去處理產權登記,「為什麼那時候不處理,要等爭議發生之後: ,現在再來處理?」

先說產權是誰的?

民法第811條規定:「動產因附合而為不動產之重要成分者,不動產所有人,取得動產所有權。」

最高法院92年度台抗字第338號民事裁定:「按非主物之成分,常助主物之效用,而同屬

一人者,為從物;主物之處分,及於從物,民法第六十八條第一項、第二項分別定有明文

,故在查封時已成為不動產之從物者,該從物亦在拍賣範圍內,由拍定人取得該從物所有

權,執行法院應予一併點交。又動產因附合而為不動產之重要成分者,不動產所有人取得

動產所有權,民法第八百十一條亦有明文規定,故主建物附加之增建物如無獨立出入口,
不能為獨立使用者,應屬主建物之附屬物而為主建物之一部分,可併就該增建物為執行,
而由拍定人取得該增建物之所有權,執行法院亦應予一併點交。」


合約書:

https://imgur.com/LyQySGi

https://imgur.com/JTgw39f

https://imgur.com/TeBNrZg


林右昌應該不會忘記,這份合作同意書上的用印吧。

怎麼還在扯產權的問題呢?

:
: 林右昌表示,他任內訂定5年加3年加2年的優先續約規劃,保留讓每一任市長都能與廠商: 評鑑,重新決定是否續約,而在他任內,由於東岸促參案甚至得到財政部獎項,是優良廠: 商,當然會與廠商續約,沒有產權登記的急迫性,且市府日前記者會也說過,不是產權不: 能登記,而是在稅金上兩造有些爭議,所以未完成登記。

林右昌這裡的廠商是指主富還是大日?

大日現在有弊案喔!

林右昌是不是忘了營運轉移案的簽約廠商是大日?

:
: 林右昌指出,去年謝市府給廠商的評鑑為優良,若依照原本合約精神,原本的廠商可以優: 先續約,但是謝市府卻拖到今年重新招標時,推翻去年的評鑑結果,並在招商前更動招商: 內容與條件,才會引發這麼大的爭議。

如果依合約內容,大日現在涉及弊案,那大日算不算優良廠商?

https://www.cdns.com.tw/articles/958037

NET連三次提出假處份了,結果都被法院撤回?

如果這麼有爭議,為什麼法院會三次都撤回NET的假處份令?

:
: 此外,林右昌指出,在他擔任市長任內,基隆東岸的固定權利金至少為5050萬,變動權利: 金市府會向廠商抽超額利潤的一半,而如今經過7、8年經營後,固定權利金據市場估計至: 少要增至7、8000萬元,卻被縮水為1500萬,而較差的招商條件、投資金額,基隆市府開: 出的契約期限卻是20年,並加上10年優先議約權,促參時間的重要精神是,要有相對應的: 投資,才需要這麼長的回收期,這是社會大眾最質疑的部分。
:
: 新聞連結:
: https://news.ltn.com.tw/news/politics/breakingnews/4582780
:
: 固定權利金據市場估計至少要增至7、8000萬元,
: 卻被縮水為1500萬元。
: 這應該說清楚講明白。

https://www.klcg.gov.tw/tw/tourism/2624-281930.html

其實應該要一併公佈和微風的合約,才能讓人民知道改由微風經營的利弊!

一堆證據都在告訴你,產權就是基隆巿政府的。

一堆說產權搞不清的,怎麼不去查查法規呢?

看起來是大日框主富簽約,結果自己和巿府的弊案未被續約,連帶影響了主富的營運權

,那主富怎麼不去和大日吵這期間的損害賠償呢?

如果主富有和基隆巿政府簽任一ROT,快把證據提出,快給謝國梁一槍斃命的證據。

https://imgur.com/5GL4ij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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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TT 留言評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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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iuhan 02/19 14:48只能買NET的衣服來支持它了 其他拍拍

Anvec 02/19 14:49他們是文盲 白紙黑字看不懂

CindyLara 02/19 14:50塔綠班 只會 打迷糊仗 顛倒是非

ddg1802 02/19 14:51移轉契約很清楚,市府只有1樓與地下1-4

看不懂合約書嗎? 還是看不懂民法?

ddg1802 02/19 14:51樓權利,2-4樓跟他無關!

cuhappy 02/19 14:51NET很可憐,但是法律層面真的遺憾了

cuhappy 02/19 14:52最後應該只能拆屋還地

ddg1802 02/19 14:52既然不是ROT為何基隆市府不敢把與微風合

ddg1802 02/19 14:52約公佈於眾?

你可以去跟基隆巿政府調!

Anvec 02/19 14:53契約明明寫地上1樓到4樓商場

ddg1802 02/19 14:54既然要拆屋還地早說啊,弄一個不合法的

sheng612 02/19 14:54拆屋還地 政府去哪生幾億蓋新的

ddg1802 02/19 14:54標案,把地上2-4樓包進去,這樣對喔?

又一個看不懂民法的!

Anvec 02/19 14:55啥叫既然不是ROT 這個合約原本是用 OT 案

Anvec 02/19 14:55招標的

Anvec 02/19 14:55標案是給你修建 營運 到期後歸政府

ddg1802 02/19 14:551-4樓商場是誰的權利,為何只有寫地下停

去看一下大日和基隆巿政府的合約書好嗎!

Anvec 02/19 14:56不然T是啥

ddg1802 02/19 14:56車場及附屬設備,因為就不是市府的啊,

ddg1802 02/19 14:56有臉納入新標案真不要臉

Anvec 02/19 14:56明明就有寫地上1樓到4樓商場 現在是在跳針

Anvec 02/19 14:57幾點

Anvec 02/19 14:57包進去本來就是對的 高鐵營運完一樣歸政府

ddg1802 02/19 14:58什麼叫明明有寫,看不懂白紙黑字嗎?

寫在那裡?

https://imgur.com/JTgw39f

上面不是寫了1樓至4樓之商場? 看不懂合約書嗎?

Anvec 02/19 14:58高鐵營運完 設備會拆掉嗎

Anvec 02/19 14:58白紙黑字 地上1樓到地上4樓商場

ddg1802 02/19 14:58那高鐵來不就剛好砸謝的腳?

你是在跳針什麼? 高鐵營運期到還是要還給政府好嗎?

Anvec 02/19 14:58這個合約 你蓋了什麼 期滿都是政府的

Anvec 02/19 14:59這就是促參

k798976869 02/19 14:59net活該啊 自己要壓寶林右昌 結果賭選

k798976869 02/19 14:59舉選輸賭輸 輸不起喔

ddg1802 02/19 15:00第二條第二點看清楚啦,基隆市府權利就只

ddg1802 02/19 15:00有1樓與地下停車場啦!

乙方僅享有營運之權利看不懂嗎?

k798976869 02/19 15:00停車場OT案要改成4樓ROT本來就應該公

k798976869 02/19 15:00開招標了 自己要靠黑箱去蓋

kinghtt 02/19 15:00契約只有到112年底,113年以後勒?

yuychang 02/19 15:00從頭到尾就林佑昌拉的屎,現在基隆市府

yuychang 02/19 15:00在擦屁股,結果一堆蟑螂努力抹大便

ddg1802 02/19 15:02根據最新的地籍謄本,基隆市政府只擁有地

ddg1802 02/19 15:02下4樓到地上1樓的產權,並沒有獲得2~4

ddg1802 02/19 15:02樓的產權!

ddg1802 02/19 15:03是不是要解決再來招標啊,這不是常識嗎?

笑死人了! 不是貼了民法告訴你了! 法院都撤回NET的假處份案了! 你是在跳針什麼? 招標的結果不就是微風標走了。

k798976869 02/19 15:03根據林右昌和大日簽的合約包含一到四

k798976869 02/19 15:04樓 大家都有蓋章喔

a9563741 02/19 15:04黨國仔要出來洗地啦

kinghtt 02/19 15:04第二條所稱的停車場資產在第一條定義已

ddg1802 02/19 15:04基隆市府沒有產權是為何?根本沒有跟NET

kinghtt 02/19 15:04說明含建物,但合約是大日跟市府簽訂,

ddg1802 02/19 15:04談好就爆竊進去換人,強盜欸

kinghtt 02/19 15:04所以NET只能選拆屋或是跟大日求償

ddg1802 02/19 15:05基隆市府沒有產權,為何不先談好再招標,

ddg1802 02/19 15:05硬上硬開比垃圾還不如吧!

NET和巿府的合約你拿出來丫! NET有和巿府簽合約不就給巿府一槍斃命?

k798976869 02/19 15:05net找市府就找錯對象啊 可能大日本來

k798976869 02/19 15:06就是他們拿標案的一層手套 所以不告

ddg1802 02/19 15:06你沒有產權可以進別人家裡主張權利?

笑死人了! 看不懂民法嗎? *[1;33m民法第八百十一條亦有明文規定,故主建物附加之增建物如無獨立出 不能為獨立使用者,應屬主建物之附屬物而為主建物之一部分,可併就該增建物為執行, 而由拍定人取得該增建物之所有權,執行法院亦應予一併點交。」*[m

k798976869 02/19 15:06因為都自己人

ddg1802 02/19 15:06大日沒有去爆竊強盜啊,基隆市府有欸

kinghtt 02/19 15:07市府唯一做錯的就是派警察搶佔建物這點

kinghtt 02/19 15:08真的走法律,合約來看NET就是只能吞了

ddg1802 02/19 15:08產權爭議NET有提出假扣押,是市府官員說

ddg1802 02/19 15:08明後法官才不裁定,結果突然強盜行為佔

ddg1802 02/19 15:08據,這樣對喔?

還假扣押! NET的假處份案被法院駁回了!

https://www.cdns.com.tw/articles/958037

被駁回了! 看不懂你在吵什麼?

kinghtt 02/19 15:08NET真的不爽就拆一拆吧,叫微風自己蓋

ddg1802 02/19 15:09真的走法律就看謝要怎麼處理,不過強盜

ddg1802 02/19 15:10等進門了,怎麼公平談?叫微風那幫人先滾

ddg1802 02/19 15:10出去吧,爽賺欸

ddg1802 02/19 15:11NET現在不能進去了,被基隆市府跟微風霸

你是看不懂法律條文嗎? NET的假處份案連三次被法院駁回,還不公平咧! 你快去把NET和基隆巿政府的回約提出來再談吧! 儘講一些不合法理的話? 不懂中華民國法律嗎?

kinghtt 02/19 15:11這商場地點很好,NET應該是不想放手

ddg1802 02/19 15:11佔了,基隆市府主張這是他們的,問題是

ddg1802 02/19 15:11產權不是市府啊!

kinghtt 02/19 15:11不然拆完屋就沒NET的事情了

ddg1802 02/19 15:11這商場地點很好,但也不要不擇手段派警

ddg1802 02/19 15:12察去強盜,讓微風進駐吧?

kinghtt 02/19 15:13看合約產權是大日的,但是合約到期要轉

kinghtt 02/19 15:13還給市府,合約只簽到112年底,內文完全

kinghtt 02/19 15:13沒有提到NET/主富

Anvec 02/19 15:14NET也沒有產權 為什麼就只主張市府沒有產權

kinghtt 02/19 15:14NET跟大日又怎麼簽的約就是他們自己該去

Anvec 02/19 15:14NET沒有產權 如果有 依照合約 產權要轉移

kinghtt 02/19 15:15打官司,跟市府段無關

Anvec 02/19 15:15給市政府

vicious666 02/19 15:15net從頭到尾都是協力廠商,現在根本不

vicious666 02/19 15:15願面對自己法律上多不利只想靠什麼強

vicious666 02/19 15:15盜說博取同情。

Anvec 02/19 15:16當初林右昌便宜行事 市政府跟主富都沒有產

Anvec 02/19 15:16權登記證明 雙方都沒有

vicious666 02/19 15:16看律師還上來影射別人是網軍就知道只

vicious666 02/19 15:16想靠輿論風向挽回自己的失策而已。

Anvec 02/19 15:16雙方都沒有 市府當然主張整棟他的

Anvec 02/19 15:17事實上依照合約也是市府的

kinghtt 02/19 15:17可以理解NET的不爽,1F車站旁金店面,又

kinghtt 02/19 15:17花大錢整修蓋好,但沒跟市府簽約就是輸

kinghtt 02/19 15:18NET能做的只有拆房子然後去跟大日求償

waldo870 02/19 15:18有的吵了,最後看合約,大日大概要賠到

waldo870 02/19 15:19倒閉了

waldo870 02/19 15:19市府大概也有很多責任

看不到巿府有什麼責任! 依合約精神,NET快去告大日吧! 請記住主富是和大日簽約的,並不是和巿府簽約。 搞不懂甲方乙方是怎麼回事?

kinghtt 02/19 15:19但是吵到現在NET完全不提大日硬扛市府,

kinghtt 02/19 15:19應該是有點內幕

hank000040 02/19 15:20林右昌這個下賤的死肥豬

stock01 02/19 15:22還沒移交產權這樣算市府的?net是有權整

stock01 02/19 15:22棟全拆說,市府強佔商場,這市長應該是

stock01 02/19 15:22近20年做最爛的市長囉

笑死人了! 還強佔咧! 巿府只租給大日,難道巿府是發標案租給NET?

stock01 02/19 15:23前一期租約一年5000萬,為何現在剩1500

stock01 02/19 15:23萬,謝應該立刻公布合約

同意!

waldo870 02/19 15:23畢竟市府行政執行瑕疵跟大日簽的,看起

waldo870 02/19 15:23來也沒有三方合約,真的沒賠償就這樣搞

waldo870 02/19 15:23跟黑道強盜一樣,基隆還有法律嗎

你別來搞笑了! 還行政瑕疪咧! 明明大日和主富的問題,去扯基隆巿政府! 連地方法院都駁回了假處分案,是在嘴地方法院不懂法律?

kaojet 02/19 15:24https://i.imgur.com/DUrh6PH.jpg

kinghtt 02/19 15:24謝派警察衝商場確實有問題,走法律點收

kaojet 02/19 15:24https://i.imgur.com/kiBYWXR.jpg

還點收咧! 法院都駁回假處分案了,不就擺明主富的訴求不合理! 那巿府收回產權有什麼問題! 你跟二房東簽的約不會去找二房東,一直接大房東做什麼?

kinghtt 02/19 15:24就解決搞得這麼臭,所以才有今天這齣,

kinghtt 02/19 15:24他應該是想把焦點移轉到林身上

vicious666 02/19 15:25簽約大日責任本來就在林身上,不要再

vicious666 02/19 15:25幫林右昌混淆了,沒有用的。

kaojet 02/19 15:25微風標案權利金踩浮動計算,主富採固定制5

kaojet 02/19 15:26050萬,可以算算看哪個比較划算

kinghtt 02/19 15:27依照公布合約,林跟大日也只簽到112年,

leterg 02/19 15:27如果產權是市府,當初林市長為何要請NET將

kinghtt 02/19 15:27看起來沒啥問題,私下口頭說的那就要 大

leterg 02/19 15:27產權登記給市府?

kinghtt 02/19 15:27日/NET 自己拿證據證明林答應其他東西

kaojet 02/19 15:27下面的圖是指微風至少要花1.5億來改善停車

Anvec 02/19 15:27NET 自己也沒有產權登記

kaojet 02/19 15:27場跟建物及建物周遭環境,並不是某些智障

kaojet 02/19 15:27說送給小公舉的禮物

Anvec 02/19 15:28依照合約就是要轉移給政府

kaojet 02/19 15:29Stock01你雲基隆人?你把張通榮放在哪兒?

vicious666 02/19 15:30林的講法根本是乖乖給大日續約就沒有

vicious666 02/19 15:30這些問題,但根本無視大日不能續約的

vicious666 02/19 15:30原因。

kinghtt 02/19 15:33產權沒登記也沒有罰則...走合約大日有建

kinghtt 02/19 15:33物使用權到112年底,NET蓋好不登記造成

kinghtt 02/19 15:33現在這局面能怪誰?

clement80161 02/19 15:33續約也只是把問題延後2年,產權問

clement80161 02/19 15:33題終究要爆的,net不是只要兩年經

clement80161 02/19 15:33營權,而是要吃下永久產權。

如果我家的房子租給二房東,而二房東的房客加了頂樓加蓋,再去法院訴求擁有 產權? 那誰才是苦主?

kinghtt 02/19 15:35林現在的回應就是合約有寫評鑑優良廠商

kinghtt 02/19 15:35有優先續約權,市府在112年評鑑大日為優

kinghtt 02/19 15:35良廠商卻沒續約,但是這個條款是必須執

kinghtt 02/19 15:36行還是可以看情況執行?

大日就產生弊案了啦,弊案發生在評鑑之後? 你前面考試考了一個績優,結果你在其它的考試作弊,那我要不要追認你之的成績, 還是直接開除你的學藉?

waldo870 02/19 15:39這停車場真的爛到不行,每次連假百台等1

waldo870 02/19 15:39個車位都害市區塞車,連車位已滿的電子

waldo870 02/19 15:39告示都沒看到

微風得標不就是要改建這個停車場?

※ 編輯: bulden (60.248.61.61 臺灣), 02/19/2024 16:04:51

utuyuy 02/19 15:42欸你那些幫NET說話的 講看看net到底現在想

nikewang 02/19 15:42懂了 林右昌圖利大日

utuyuy 02/19 15:42幹嘛?產權是不可能的 管你ot rot最後都是

utuyuy 02/19 15:42要還市府 經營權也不可能 net自己都去投

utuyuy 02/19 15:42標也沒標到 所以現在到底net在吵什麼?想

utuyuy 02/19 15:42凹什麼?

after1 02/19 15:53net應該自己去跟大日要賠償才對,真的不關

after1 02/19 15:53基隆市政府的事

godking11054 02/19 16:21可見有多少垃圾塔綠班,瘋狂跳針秀

godking11054 02/19 16:21下限,不懂法律還自以為自己是正確

godking11054 02/19 16:21的。

k44754 02/19 16:27還有人在跳針耶,今天新聞都說了

k44754 02/19 16:273月一到,產權登記直接變市府的了

k44754 02/19 16:27還有人在跳針產權,那本來就是市府的= =

ui 02/19 16:32綠能你不能啊

thinkfun 02/19 16:47

daye2012 02/19 17:12有懶人包嗎?看不懂在寫什麼

bulden 02/19 17:51大日和巿政府簽了一個OT合約。大日在2023

bulden 02/19 17:51年被評為績優廠商,但是後來爆發弊案,主

bulden 02/19 17:51管業務的公務員的兒子在大日上班。結果大

bulden 02/19 17:51日和巿政府因為這個弊案,沒有辦法續行合

bulden 02/19 17:52約。其中主富(NET)為大日的協力廠商,主張

bulden 02/19 17:522~4的建物為他們所有。但是這是OT合約己經

bulden 02/19 17:52到期,這個OT合約轉往微風,變成2~4樓建物

bulden 02/19 17:52被巿府收回。大概是這樣子,有問題可以再

bulden 02/19 17:52提出。

bulden 02/19 17:57https://myppt.cc/zWNqPc

kaojet 02/19 18:19幫上面補充一下,這次微風簽的是ROT案,

kaojet 02/19 18:19而大日簽的有ROT精神的OT案(財政部函文以

kaojet 02/19 18:20契約精神為主,幫忙解套)

waeting 02/19 18:26執行法院亦應予一併點交….恩

kaojet 02/19 18:30大日的弊案是信二停車場,技正洩漏其他廠

kaojet 02/19 18:30商投標金額給大日,導致處長10萬交保,該

kaojet 02/19 18:30技正則被收押,基隆市政府以此弊案為由,

kaojet 02/19 18:30不予續約東岸停車場,重新以ROT招標,標案

kaojet 02/19 18:30都找得到。

kaojet 02/19 18:32我就問(咆哮),不理弊案直接給大日續約

kaojet 02/19 18:32後續的政治風暴是龍捲風還是溫暖徐風呢?

akira27 02/19 18:38網軍閉嘴~想看謝國梁被NET太陽花~

kaojet 02/19 18:44懶得點連結跟資料的同學,東西都貼在上面

kaojet 02/19 18:44了,蕭煌奇都可以第一時間點讚了,你們也

kaojet 02/19 18:44可以的。

ice0101001 02/19 18:44在打下去,綠色要崩潰了

simonwang 02/19 19:57強盜行為沒爭議吧!產權可以有爭議啊

simonwang 02/19 19:57

simonwang 02/19 19:59林右昌有問題謝國樑舉發啊!莫名其妙

simonwang 02/19 19:59

mjmotown 02/19 20:30塔綠班網軍很強,就說是國敏黨有問題了

notneme159 02/19 20:43幫高調

kevinlie 02/19 23:12某D看不懂合約只會跳針 你們家林胖子都

kevinlie 02/19 23:12出來說產權沒爭議了 要當網軍麻煩拔草

kevinlie 02/19 23:12測風向做好一點好嗎 來跟我說 謝國樑強

kevinlie 02/19 23:12盜就好 產權再洗下去林胖子要去土城蹲

kevinlie 02/19 23:13

k798976869 02/20 06:52net也不用不爽 當初還不是靠假裝OT案

k798976869 02/20 06:52綁標 實際上是ROT案但沒有公開招標才

k798976869 02/20 06:52拿到協力廠商的 賭博賭輸了綠營沒有繼

k798976869 02/20 06:52續執政就吞好嗎

k798976869 02/20 06:57自己搞黑箱時很爽 別人不想和你一起搞

k798976869 02/20 06:57黑箱就壞壞

barry89 02/20 12:46清楚,給推.

s850284 02/20 16:32如果看合約,那就是依促參法8.1.5,那就是

s850284 02/20 16:33只有停車場+1樓才是市府的.所以合約也寫

s850284 02/20 16:33得讓人有吵的空間.否則一翻兩瞪眼

solomonABC 02/20 18:08媽的塔綠班真懂玩

xeobonm5 02/21 08:44又是你

bulden 02/21 09:44促參法只規範營運權,沒有產權!

bulden 02/21 09:44你合約到就要把所有的產權還給巿政府了!

xbearboy 02/21 13:42當初為何簽約卻變net出錢這點是大日要

xbearboy 02/21 13:42出來解釋的,依據元合約大日就要把建物

xbearboy 02/21 13:42給政府,剩下的問題是大日跟主富要自己

xbearboy 02/21 13:42解決的

xbearboy 02/21 13:45今天不管是主富借錢還是被騙,產權都不

xbearboy 02/21 13:45會在主富身上,應該是大日才有權增建